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4.02•【字号】深建规〔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保障性住房收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4月2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保障性住房收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社会投资主体建设的,且纳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进行的收购活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收购价格和方式的除外。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收购计划或者市政府安排的其他收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为收购主体,分别负责同级保障性住房的收购,签订保障性住房收购合同,委托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收购价格进行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收购合同的,应当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第四条保障性住房收购范围包括保障性住房专有部分以及与专有部分对应的共有部分。
宗地内属于供社区居民使用的社康中心、警务室、幼儿园、中小学、市政道路等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不纳入保障性住房收购范围。
第五条保障性住房收购计划经审批后,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社会投资主体在收购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基坑支护工程完工后,根据本规程测算收购价格,并报收购主体审核。
收购主体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收购项目进行价格审核,确定审核收购价格后,签订保障性住房收购合同。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问答第一部分网上申请1.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轮候?答: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系统网址: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具体申报材料及工作流程,可登录系统,在申请时阅读办事指引。
已持有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需要补充申报的,统一在新系统申报。
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完成申报,已提交过的申请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在取得轮候《备案回执》并通过终审后,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市主管部门发布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通告时,轮候册中的申请人可以依据自身的需求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认购安居型商品房,但不能同时享受上述两类住房。
2.有咨询服务电话及地址吗?答:3.无法注册用户怎么办?答:如果您在本系统启用前已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或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61.144.226.2:8081/szsfzx/index.jsp)上使用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的,应当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
如果仍无法注册,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3679045 。
4.为什么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短信?答:如果为非深圳手机号码,则接收验证码短信的时间可能会很长,建议使用深圳手机号码注册。
5.注册时,为何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提示已经有过申请?答: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申请账户。
有此提示,说明此身份证号已注册。
如果您在本系统启用前已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或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61.144.226.2:8081/szsfzx/index.jsp)上使用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的,应当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系统。
如果本人未在公共租赁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申报系统注册过,也未在本系统注册过,可以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诉。
深圳市建设局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09.01.12•【字号】深建规[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建设局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09〕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的《关于建设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结合光明新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建设局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的《关于建设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结合光明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部门)负责示范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统筹与监督,光明新区管委会负责示范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推进示范项目的建设。
建立示范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建设部门、光明新区管委会成员组成,负责协调解决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示范项目包括:(一)政府投资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二)社会投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3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三)示范项目建设联席会议认定的其他项目。
房屋出售通告

房屋出售通告范文一根据《某某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某某市人才安居办法》、《某某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启动某某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某某园)的配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房源基本情况某某园为地铁某某西车辆段上盖保障房,位于南山区大南山西南侧,预计2022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
该项目总房源3208套,其中1564套面向社会配租;1644套定向配租,其中6套预留作为维保用房。
二、配租对象(一)社会配租对象社会配租对象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以下网站查看:某某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某某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址:(二)定向配租对象定向配租对象是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及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或总部企业人才,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三、具体房源及分布(一)面向在册轮候人配租房源1564套,包括一房一厅272套(建筑面积约40㎡)、两房一厅1240套(建筑面积53-62㎡)、三房一厅(小)52套(建筑面积约67㎡)。
上述房源分布在5、7、9、10栋。
(二)定向配租房源1644套,包括单身公寓104套(建筑面积约38㎡)、一房一厅272套(建筑面积约40㎡)、两房一厅1024套(建筑面积53-62㎡)、三房一厅(小)52套(建筑面积约67㎡)、三房一厅(大)192套(建筑面积100-109㎡);其中预留6套安排作为维保用房。
上述房源分布在1、2、3、4、6、8栋。
上述房源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某某市地籍测绘大队最终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四、配租方式及程序面向在册轮候人的配租方式及程序如下:(一)选房排位规则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二)配租房源面积标准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
单身居民可选一房一厅;两人家庭可选一房一厅和建筑面积57.5㎡以下的两房一厅;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公开配租房源所有户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7.08.14•【字号】深建规〔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8月14日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1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更新和招拍挂用地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行为及其监管活动。
第三条城市更新和招拍挂用地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坚持政府指导、企业主导、设施共享、社区融和、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招拍挂用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政策制订和统筹管理。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配建房源承担组织实施和监管责任,确定住房类型、户型面积、建设标准、坐落布局、后续分配要求等。
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直接作为监管主体,或委托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作为监管主体,监管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应当签订监管协议书。
监管主体应当加强对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质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区城市更新机构出具的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确定,招拍挂用地配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土地受让方。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措施实施细则

深建质安〔2018〕48号关于深入开展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市检测中心,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b5E2RGbCAP2018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通过整治,有效打击了安全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行业秩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为巩固整治成果,从根本上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遏制事故发生,我局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1EanqFDPw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安全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质量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安全质量形势的根本好转;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DXDiTa9E3d1 / 28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李荣强局长任组长,胡建文、孙晓明、段衡金副局长任副组长,市住房和建设局质安处、建管处、市场处、节能处、设计处、法规处、人事处、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市检测中心、各区建设局、光明新区城建局、坪山新区城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建设局质安处,由质安处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
RTCrpUDGiT三、整治措施<一)行业整治措施1.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期间,暂停办理外地施工、监理企业信息卡;我市确实需要的特殊专业工程,按照规定申请。
5PCzVD7HxA2.开展企业既有信息卡延期审核,对企业人员、设备及履约能力等条件进行重新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延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10.26•【字号】深建规[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2〕10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安居型商品房管理,规范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居型商品房管理,规范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安居型商品房的轮候、配售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库,对全市安居型商品房配售实行监督管理,并可以依法委托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各区(含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协助市主管部门开展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规划国土、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各自职责及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申请人的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婚姻、社会保险、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证明。
第二章轮候第六条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首次轮候的申请起止时间、具体实施方式等,由市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确定。
市主管部门应当将首次轮候的申请时间、具体实施方式等内容,在市政府网站、市主管部门网站以及本市主要媒体发布通告。
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

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委托服务采购工作.招标事项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内容项目名称: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详细需求和相关技术要求如下:(一)项目需求1、数据采集(1)人员信息采集保障房人员信息采集包括住户信息采集、同住人信息采集、以及小区物管人员信息采集。
(2)采集方式保障房人员信息采集包括PC端Web管理系统采集、自助终端采集、移动终端采集等三种采集方式。
(3)采集内容系统采集的内容包括:人脸数据、指纹数据、身份证副本数据、实名制RCC SIM卡等数据,同时支持其它身份识别数据的接入。
2、数据交换(1)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系统与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进行房源信息同步和住户信息的数据同步.(2)实施项目硬件设备的数据交换系统实时与实施项目楼栋管理设备和入户管理设备进行数据交换,数据交换的内容包括:管理系统将采集的住户权限远程下发给楼栋智能门禁设备和入户智能管理设备,以及楼栋智能门禁设备和入户智能管理设备的运行数据实时远程上传至管理系统.3、系统基础配置(1)智能设备的管理和配置系统对楼栋智能门禁设备和入户智能管理设备进行配置、入网、通信,建立设备与保障房源、保障房住户的逻辑映射关系,通过智能设备的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掌静脉识别、身份证证件卡识别、身份证副本识别、实名RCC SIM卡识别等身份识别和使用权限管理实现系统对保障房源和保障房住户的管理。
(2)系统基础功能权限系统为市、各住房保障部门及各物业小区管理员提供系统账号,通过对账号系统功能权限的划分,实现系统的分级管理、完成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3)系统日志系统运行日志:记录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问题的信息,监视系统中发生的事件。
运维人员可以通过它来检查错误发生的原因,或者寻找受到攻击时攻击者留下的痕迹;设备状态日志:记录保障房楼栋管理智能门禁设备、入户智能管理设备的设备联网、设备操作、设备运行、设备状态的日志,运维人员通过设备状态日志对设备的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管理账号操作日志:记录各管理员账号的操作日志,记录管理员对系统使用行为,在出现异常管理行为时通过管理账号操作日志对问题进行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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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览表(截至2018年12月28日)
序号
承租方
住房类型
所属项目
套数
建筑面积(㎡)
1
赵冲
公共租赁住房
宏发上域
1
58.73
2
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宏发嘉域二期
1
62.5
3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
公共租赁住房
峰荟花园
3
134.66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
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小学
22
深圳市美味通餐饮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1
45.33
23
深圳市绚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1
49.3
2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1
45.34
2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35
1584.77
26
深圳粤网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西宿舍
1
41.26
10
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西宿舍
2
82.57
1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西宿舍
8
332.1
1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西宿舍
2
83.24
13
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1
45.44
18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2
90.7
19
深圳市福瑞祥电器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1
42.26
20
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16
694.6
21
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200
9009.32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3
133.99
27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钟表基地公寓
193
10617.65
28
深圳雷杜生命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钟表基地公寓
2
109.78
29
深圳市光明新区辰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钟表基地公寓
2
110.35
30
深圳市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
峰荟花园
1
36.65
5
深圳市光明新区楼村小学
公共租赁住房
峰荟花园
1
48.99
6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中学
公共租赁住房
峰荟花园
1
49.62
7
光明新区辰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西宿舍
1
41.28
8
深圳市得润电子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西宿舍
2
76.06
9
深圳市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
45.34
14
深圳市光明新区辰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12
544.07
15
深圳市宝田医院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30
1360.88
16
深圳北斗卫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10
422.5
17
深圳市北方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高新产业园东宿舍
钟表基地公寓
7
230.71
31
深圳市瑞辉钟表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钟表基地公寓
21
1026.99
32
深圳市星皇钟表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
钟表基地公寓
10
3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