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税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税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一、税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税务局作为负责征收税费的行政机构,在推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税务局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以下列举了几个主要问题:1. 征纳管理不规范:税务局在征纳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一些地方税务局未能对企业纳税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导致部分企业逃避缴纳税款或采取偷逃手段,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2. 缺乏公正公平:一些地方税务局存在权力寻租、人情往来等不正之风,导致纳税人感到不公正,并影响了他们的诚信意识和积极性。
3. 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地方税务局的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很多纳税人反映,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时遇到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4. 沟通协调不畅: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也是一个存在问题。
由于信息孤岛和部门之间的壁垒,往往导致税务相关政策难以与其他政策衔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
二、整改建议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税务局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1. 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纳税人诚信档案,并加强多部门合作,在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完善企业征纳管理制度。
2. 建立公正公平机制:严禁权力寻租、照顾特定利益集团等不正之风。
应该建立公正透明的征收机制,提高处罚力度,确保每个纳税人在遵守法规的基础上享受平等待遇。
3. 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员工培训,增加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在一个窗口解决各类涉税问题,降低层级和环节。
4. 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起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税务局与其他机构之间及时、高效的沟通协调。
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加强政策衔接。
5.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多层次、多元化的纳税容错机制,有效识别和防范逃税行为。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前预测和警示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确保税收稳定。
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 问题及对策建议(1)

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问题及对策建议引言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基于分税制的运行模式,该制度自1980年代开始实行,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分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税收分配不均、地方财政压力加重等。
本文将分析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问题一:税收分配不均现状描述当前,我国税收分配主要以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为主,中央政府负责统筹全国税收收入,并将一部分税收收入转给地方政府,以满足地方财政需求。
然而,由于地方发展不平衡及财政能力差异,导致税收分配不均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税收收入较高,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却面临财政困难。
对策建议1.加强地方财政能力建设。
通过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力,缓解地方财政困难。
具体措施包括改善地方税收征管水平,加大地方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地方税收收入。
2.调整税收分配比例。
对于财政困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中央向地方的税收分配比例,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需求,对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既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又能平衡税收分配。
问题二:地方财政压力加重现状描述现行税制下,地方政府在承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务的同时,还需要依靠税收收入来满足财政需求。
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加,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开支。
对策建议1.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通过增加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如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企业红利,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机制。
在现行分税制框架下,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划分财政责任,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3.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通过建立统一的财政制度,加强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压力问题。
问题三:地方政府过度依赖税收收入现状描述由于我国现行税制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收入,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依赖税收,缺乏多元化的财政收入来源。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1.税制过于复杂,难以理解和适用,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和负担。
2.税种过多,税率过高,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影响了经济发展。
3.税收征管不够规范,存在征收难度大、征收漏洞大等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4.税收征收和使用缺乏透明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容易导致腐败和浪费。
改革建议:
1.简化税制,减少税种,降低税率,提高税制透明度和公平性。
2.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征收监管,建立健全的纳税人信用评价制度。
3.加强税收征收和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税收使用效益和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度。
5.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遏制跨国企业税收逃避和避税的行为,提高我国的税收收入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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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财政税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在我国财政税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一、我国现行财政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1.税种单一,缺乏多样性。
2.税收征管存在漏洞和失误。
3.税收征收和分配缺乏透明度。
4.税负过重,影响社会公平。
5.税制改革的进程缓慢,改革效果不明显。
1.税种单一,缺乏多样性。
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体系中,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这些税种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型企业和富豪身上,而普通群众的负担相对较轻,这缺乏多样性,容易造成财政收入的波动性过大。
解决办法:多元化税源,推行多层次的税收制度,根据收入、地区、行业等因素,确定不同的税收政策。
2.税收征管存在漏洞和失误。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机制存在一些漏洞和失误,导致税收征收和分配不够公平,存在一定的逃税现象,影响财政收入。
解决办法:加强税收征管监管力度,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准确度,对不良征收行为进行惩戒。
3.税收征收和分配缺乏透明度。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和分配机制缺乏透明度,财政部门的财政收支决策缺乏公众监督,很难发现和纠正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解决办法:建立税收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对相关的财政政策和决策进行公众咨询和评议,提高政府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4.税负过重,影响社会公平。
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中,税负过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加剧了贫富差距的问题,限制了消费和节约,不利于财富的长期积累。
解决办法:通过两手抓政策,分别对大型企业和高收入群体使用财产税等重税政策,而对中小微企业和普通居民使用减税等措施降低税负,实现税收的公平发展。
5.税制改革的进程缓慢,改革效果不明显。
我国现行税制改革的进程过于缓慢,改革的效果不明显,部分税种甚至是过时的。
同时,税收政策的稳定性不够,很难满足不同阶段和不同地区的需求。
解决办法:加快税制改革进程,推动完善现行税制,逐步建立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税制,同时要完善稳定的税收政策,为国民经济的广泛发展提供支持。
二、与税收相关的案例分析1.个税点球事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税种,但由于传统工资薪酬收入的个税征收方式比较简单,而其他收入征收方式则比较困难,导致很多高收入人群往往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收入,而个税并不能充分征收,存在逃税现象。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税收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执法作为确保税收制度有效实施的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效果和纳税人合规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进现行税收执法。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条文不完善当前我国涉及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化或整体性文件,导致局部环节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散漫立法”的状态使得宏观调控困难重重,同时也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困惑和摸索。
2. 执法权责不明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之间出现了联防联控机制不够顺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权责逐级甩锅、互相推诿等现象,并且容易造成少打击违规者、多罚纳税人等问题。
3. 执法资源有限且分散税收执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物质技术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征管需求。
同时由于职责明确不清晰等原因,一些执法手段与现实工作间缺乏紧密衔接,使得税收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4.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当前我国仍存留着较多行政审批环节,这些环节意味着更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以及资金成本。
这就为纳税人增加了繁琐的办理程序,并给纳税人心理带来压力与困惑。
二、建议改进1. 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应加快完善相关税务管理法规,逐步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
一方面可以加强上位条款制定中对权责明晰化要求的锲约;另一方面要注重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与相互制约。
2. 优化社会治理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联防联控,减少权责逐级甩锅的现象。
同时,通过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来激励税收执法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3. 调整资源配置要注重完善与现实需求相贴近的税收执法手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确保其高效利用。
鉴于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在税务管理中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分析。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近些年来,我国相继实行了一系列以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税制结构,刺激了经济增长。
但是,现行税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
本文从分析我国目前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了今后税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现行税制存在问题改革与完善近几年来,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标,特别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我国推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行了一系列以减税为主基调的税制改革措施,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提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出口退税率、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等。
这些减税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利润,从而刺激其投资,扩大生产。
总之,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对于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刺激经济增长,从而顺利地应对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应该看到,目前的税收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仍有不合理,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我国于1980年开征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税制模式存在弊端。
我国目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对不同类别的11项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别计算征收。
该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缺点是容易导致不同类别收入的税负不同,产生综合收入高、应税所得来源多的人税负轻,综合收入低、应税所得来源少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无法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分别按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方法。
这一方面造成计算上的繁琐,给征纳双方都带来计算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表现在既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与价格水平的因素,更没有考虑赡养老人及抚养子女的不同情况。
论述我国现行税制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论述我国现行税制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税制的主要内容:
1. 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是我国税收的主体部分,主要对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进行征收。
2. 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对企业的盈利和个人的所得进行征收。
3. 资源税: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进行征收。
4. 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征收。
5. 财产税:对财产价值或收入进行征收。
存在的问题:
1. 税制结构不合理: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小,导致税收调节收入分配、抑制贫富差距的作用较弱。
同时,由于间接税的税负容易转嫁,价格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也受到限制。
2. 税收优惠政策过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存在滥用的情况,导致部分企业或个人逃避纳税义务。
3. 税收征管不力:部分地区存在税收征管不力的情况,导致税收流失。
同时,一些税收征管手段也较为落后,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4. 税收立法滞后:一些税收法律法规已经过时或不完善,导致税收执法存在困难。
同时,税收立法也缺乏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导致税收决策的公信力不足。
5. 税收负担不公:由于税收制度的设计不合理,导致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之间税收负担不公。
同时,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费用扣除不合理、税率结构复杂等,导致个人所得税负担不公。
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
1. 财政收入分配不均衡。
由于地方政府主要通过税收来获取财
政收入,部分地区财政收入占比较低,难以满足当地的公共服务需求,而财政收入占比较高的地区则更有利于发展经济和保障公共服务。
2. 地方政府自主权不足。
现行分税制在设计时,将税务权力集
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政府只能经过上级政府的批准才能更改税
收政策,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
3. 增加企业成本。
由于在分税制下,中央和地方都对企业收取
一定的税收,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成本,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完善措施:
1. 均衡财政收入分配。
应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采取差别化税
收政策,实现地区间财政收入的均衡。
同时可以通过中央给予财政
补贴等方式,在必要时给予地方支持。
2. 加强地方政府自主权。
应当加大地方政府的税收自主权,使
地方政府能够更好的设计税收政策。
同时也要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
管理能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3. 减少企业税负。
应该通过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缓解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
如对新技术、新产业给予扶持,优惠新设立的企业等。
4. 完善税收监管制度。
应加强对税收征收的监管,严格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防止各地出现“竞相降税”的现象,保证税收征收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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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作者:林艳华范忠廷来源:《商业时代》2011年第02期◆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内容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相继实行了一系列以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税制结构,刺激了经济增长。
但是,现行税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
本文从分析我国目前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了今后税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现行税制存在问题改革与完善近几年来,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标,特别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我国推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行了一系列以减税为主基调的税制改革措施,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提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出口退税率、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等。
这些减税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利润,从而刺激其投资,扩大生产。
总之,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对于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刺激经济增长,从而顺利地应对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应该看到,目前的税收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仍有不合理,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我国于1980年开征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税制模式存在弊端。
我国目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对不同类别的11项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别计算征收。
该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缺点是容易导致不同类别收入的税负不同,产生综合收入高、应税所得来源多的人税负轻,综合收入低、应税所得来源少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无法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分别按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方法。
这一方面造成计算上的繁琐,给征纳双方都带来计算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表现在既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与价格水平的因素,更没有考虑赡养老人及抚养子女的不同情况。
税率模式复杂繁琐,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也存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差异,这种税率制度增加了税制的复杂性,也损害了经济效率。
另外工薪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达45%,在这种高边际税率、多档次的累进税率结构中某些级次的税率形同虚设,并无实际意义。
(二)现行消费税制度的调整力度不够,对热点消费的支持不够消费税自1994年正式开征以来,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立在十多年前经济社会基础之上的这一消费税制,与现今的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等方面的缺陷已越来越明显。
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征税范围存在“越位”和“缺位”现象。
目前的消费税仍然对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化妆品以及重要的生产资料如轮胎、酒精等征税,已经不能起到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以及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在课税范围上存在“越位”现象。
而一些奢侈消费品如保龄球、高档时装、保健品、高档家用电器以及对环境污染大的物品如一次性包装物,含氯汞电池等未被列入课税范围,出现了征税范围的“缺位”。
税收负担具有隐蔽性。
由于我国目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纳税人与负税人不统一,税收由消费者承担,企业是纳税人,造成一种假象即税收是由企业负担的。
这种现象影响价格的透明度及税收的透明度,有悖于公开原则,使消费者无法分辨价格中的价款和税款,不利于提高公民的意识。
(三)现行资源税制度问题突出,不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随着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的变化,我国能源供应的日趋紧张,现行资源税制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目前的资源税仅对矿产资源和盐征收,征收范围过窄,导致那些没有征税的资源浪费严重,不能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税率过低导致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使得税收收入不受价格变动影响,只与数量有直接关系,无法体现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的效果。
(四)环境保护税的缺位,不利于发挥税收对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现今气候和碳排放成为全球最热门的话题,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环保资金,而我国一直以来缺乏独立的的环境保护税种,治理污染的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税制的绿色化程度不高。
(五)社会保障税尚未开征,使得社会保障资金缺少稳定性的来源目前我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通过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形式来筹集,该形式由于缺少法律依据,筹资手段软化,征收过程中各地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强,拖欠现象比较严重,并且社会保障实施范围小,社会保障的覆盖率较低;另外,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社会保障基金挪用现象经常发生。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缺少稳定来源,社会保障水平严重低下。
(六)现行房产税存在不合理之处,不利于公平税负以及政府对房价的调节首先,在征税范围上,目前的《房产税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对农村的房产不征税,特别是已纳入了城市版图的村民组织自建的房产用于出租获取巨额租金也依法可以不用纳房产税,明显不符合公平税负要求。
同时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也就是说即使一个人拥有了高级别墅以及几套房产,只要不用于营业活动,都是不需要纳税的,显然也不能更好地调节贫富差距,体现税负公平,并且对那些炒房者来说,不利于调控。
其次,税率单一,缺乏弹性。
我国当前的房产税税率统一规定为从价计征时1.2%,从租计征时12%,税率单一,缺乏弹性,没有考虑到区域发展的差异性,也是不合理的。
另外计税依据缺乏科学合理性。
我国当前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是从价计征即按照房屋原值一次性减10%-30%后乘以1.2%计算;二是按照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12%计算。
这两种计税方法会使同一种税种有两种不同结果,难以体现税负公平。
我国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建议(一)改革个人所得税首先,改革征收模式,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
在目前条件下,应先将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有较强连续性或经常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制定统一适用的累进税率;对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它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
其次,调整生计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估计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考虑根据纳税人的婚姻状况、赡(抚)养人口多少、实际负担能力等因素确定生计费用扣除额,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所得多者多缴税,所得少者少缴税,体现国家调节社会分配的政策精神。
另外,要尽量减少税率档次,降低边际税率,可考虑将目前的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小为5级,将最高边际税率降低到35%,从而进一步提高中高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
(二)完善消费税为了实现特定的环保目标,筹集环保资金,应将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改为环境保护税。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可逐步开征以下环境保护税税种:大气污染税,该税的纳税对象为排放污染气体的企事业单位,其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纳入空气污染指数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等;水污染税,这是政府对向地表水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垃圾税,垃圾税以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排放的各种固体垃圾为课税对象,以排放固体垃圾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为纳税人;噪声税,它是对超过一定分贝的特殊噪声源所征收的一种税,即主要是对航空公司、建筑公司等在特定区域(主要是机场周围、建筑工地周围)产生噪声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基是噪声的产生量。
在税率的设计上,应根据污染物的特点实行差别税率,对环境危害程度大的污染物及其有害成分的税率应高于对环境危害程度小的污染物及其成分的税率。
在税款的使用上,应实行专款专用,作为地方政府的专项基金,全部用于环境治理。
(三)改革资源税首先要扩大其征税范围,由矿产资源扩大到森林资源、海洋资源、淡水资源等,以防止资源过度消耗;在税率上,应根据资源的不同属性和储量,确定差别比例税率,对非再生、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改变计税依据,由按照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的销售或使用数量为依据改为按照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征收;将矿产资源维护费、水资源补偿费、土地损失补偿费等有关资源保护的收费改为征收规范的资源税。
(四)开征环境保护税为了实现特定的环保目标,筹集环保资金,应将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改为环境保护税。
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征收,其税目可以包括大气污染税、噪声税、水污染税、垃圾污染税等;其税率应根据污染物的特点实行差别税率,对环境危害程度大的污染物及其有害成分的税率应高于对环境危害程度小的污染物及其成分的税率。
在税款的使用上,应实行专款专用,作为地方政府的专项基金,全部用于环境治理。
(五)开征社会保障税根据中国现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衡,保障基金收缴困难,社会化程度低,管理混乱等现状,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
在税制的具体设计上,应将纳税人规定为单位及其职员以及自由职业者。
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公司、个人合伙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含三资企业),职工为上述单位所有的职工(含履行规定手续的临时工);具体项目可先设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具体税率应根据我国现阶段居民平均支出水平测算养老金和失业金等支出的需要,并参照现阶段各地区、部门统筹这几项社会保险费实际情况,综合计算确定。
(六)改革房产税首先,调整征税范围和免税项目,将农村的房产和城市的自有住房全部纳入征税范围之内,考虑到部分住房面积较小的农村和城市居民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各地情况规定优惠政策。
其次,在税率的设计上,应实行有差别的幅度比例税率,例如,中小城市房地产的适用税率从低,大城市房地产的适用税率从高。
普通住宅的适用税率从低,高档住宅和生产、经营用房地产的适用税率从高,豪华住宅和高尔夫球场加成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