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1)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1)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
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
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
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54.6%。
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
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
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
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构成中,用于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而用于缩小地区差距的数额又偏小。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0001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1994年,我国实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作为改革的配套措施,中央从1995年开始实行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
实践证明。
财政转移支付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财政转移支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湖北省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课题组于2021年4月底到湖北省黄石市进行了专题调研。
在摸清现状、查找问题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目前黄石市财政转移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黄石市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及特点(一)中央及省近年来对黄石市的转移支付情况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后,中央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
2004—2021年,中央、省对黄石市转移支付总规模达到10368亿元,其中2021年转移支付额为11.87 亿元,2022年转移支付额为32.21亿元,年均增幅达28.34%。
转移支付按照资金性质分类,分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体制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及结算补助等项目)和一般性转移支付。
2004—2021年中央、省对黄石市财力性转移支付为81.73亿元,年均增幅19.4%,其中体制性转移支付34.8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6.84亿元:中央、省对黄石市专项转移支付为22.95亿元,年均增幅74.1% o (见表2)(二)近期黄石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2021年湖北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以后,市级对下转移支付的对象主要是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市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出台了一系列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建立困难性转移支付机制。
对城区人均财力低于一定水平的地方,市级财政给予困难性转移支付。
二是建立激励性转移支付体制。
对城区及开发区当年的财政收入进行考核,按照相应的转移支付计算公式和系数计算应得的激励性转移支付。
我国财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财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我国财政存在的问题1. 支出结构失衡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存在失衡的问题。
一方面,大量的财政资源被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导致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支出不足。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存在铺张浪费的问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效益不明显。
2. 收入来源狭窄我国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税收和国有企业利润分配,这种收入来源狭窄容易造成财政收入波动性大、稳定性差的问题。
此外,个人所得税等个别税种征管不完善,使得一些高收入阶层逃避纳税,进一步加剧了收入来源狭窄的问题。
3. 债务风险加大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急剧增加,债务规模已经达到举世罕见的水平。
这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严重的债务风险,在偿还压力上升的同时还限制了其投资能力。
4. 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在财政收入和支出上。
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相对较高,而欠发达地区则更加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这种区域差异导致了资源配置的不平衡,长期来看会引发社会不稳定。
二、对策分析1. 调整支出结构应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
通过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减少浪费现象,并推动地方政府削减过多的行政开支,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多元化增加收入来源为了解决我国财政收入来源单一、波动性大的问题,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税收制度改革。
例如适时推进房产税试点,在征管体系上强化个人所得等综合税种征管力度。
此外,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要通过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措施,扩大非税收入。
3. 稳妥处理债务问题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减轻其偿还压力。
首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规范和监管,防止过度举债。
其次,通过提高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来增加收入,以抵消偿还债务带来的负担。
最后,在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降低项目融资风险。
试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于春梅来源:《时代青年·视点》2018年第02期摘要:我国财政体制的核心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解决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以及平衡区域之间的服务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呈上升趋势,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问题,传统的工作制度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
对此,就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创新工作模式,制定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而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脚步。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问题;对策对我国目前情況来说,一套完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因为南北方的经济差异性非常大,许多区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各区域的经济矛盾,解决恶性循环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区域经济的发展。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1、现行政权结构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协调政府的职责与行政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权力结构,在现有的五级财政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要符合政府管理的各个区域具体事项的规则标准。
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改变职能,简化了管理要求,注重地方政府随机应变,独立管理地方问题的职能,传统的政府权力结构已经不能顺应目前的经济发展趋势。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各级政府事权范畴的基础上进行划分,财政支出范围和财政收入划分都取决于事权范围,对此,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对协调多级财政体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治体制改革的落后,政府职能和事权划分不合理,在没有对政府职能进行转化的过程中,出现现行政权结构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协调现象。
2、分税制度给财政转移制度带来的影响尽管我国的分税制度已初步建立,但和标准化的分税制度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在划分具体税种的过程中,地方税收体系存在很大问题。
在进行税种划分时,首先,还是依照传统的企业隶属关系进行税种划分;其次,依旧按照行业模式来划分税种。
在优化地方税收体系过程中,并没有建立健全的地方税收体系,因为税收体制的统一,地方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税种,从而给地方税收体系的创建带来了影响。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务分析
我 国财 政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存 在 的 问题 及 对 策
刘 正 君
( 靖县 财政 局 , 湖南 保靖 保 41 5 0) 60
[ 摘
要 ]近年 来 ,我 国现 行 财政 转 移 支付 规 模 不 断扩 大 、结构 进 一 步优 化、优 越 性 日益 凸现 ,在 一定 程度 上 缩 小 了
力 性 转 移 支 付 和 专 项转 移支 付 三 部 分 构 纵 向均 衡 起 到 了一 定 的 调 节作 用 ,促 进
二 是转移 支 付分 配方 式 不合 理 。9 4 1 9
成 ,其 中财 力 性 转 移支 付 是 为 了弥 补 财 了地 区相 对 均 衡 发 展 ,但 在很 大 程 度 上 年 分 税 制 改 革 后 ,中 央为 保 证 地 方 既得 政 实力 薄 弱 地 区的 财 力 缺 口 ,均 衡 地 区 仍是 原 体 制 分 配 格 局 的 延 续 ,照顾 了既 利益 ,引入 了税 收 返还 制 度 。 中央 对 地
结 构 从 l 9 年 的 7 .7 . : l . 的 比 重 由 l9 94 91 :57 0 51 3 9 4年 4 . %下 降 到 2 0 8 2倍 和年 均 增 幅 1. %的水平 。 见 , 11 9 08 . 6 75 5 可 到 2 0 年 时调 整 为 3 .】 3 ,4 3 . 年 的 3 .6 05 61 : 32 : 06 5 67 %。 其 二 ,从 转 移 支 付 内部 返 还 数 额 的 测 算 ,并没 有 考 1 .6 79 : 结 构 看 。 近 年 内 部 结 构 得 到 了 很 大 改 济 发 展 水 平 的 差异 ,而 是 建 立 在 往年 的 08 86 :3 .0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概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分配不合理、重点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监管不严格等。
二、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1.1 资金分配方式不科学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采用的是“按省份划定基础标准+按照省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的缺陷。
首先,基础标准制定时没有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性,导致一些地区得到了过多的资金支持;其次,在适当调整时,往往是权力更大的省份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1.2 资金分配标准不清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中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资金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
导致各部门在资金分配时难以做到公正、公平。
三、重点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2.1 教育领域教育是国家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基础。
但目前我国在教育领域中所投入的资金却不足。
一些贫困地区的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得不到足够的支持。
2.2 医疗领域医疗领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之一。
但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一些偏远地区的医疗设施和医生缺乏支持,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四、监管不严格3.1 资金使用情况难以监管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接收到转移支付资金后,往往难以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将这些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从而影响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
3.2 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晰当前我国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多个监管部门,但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五、对策建议4.1 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应该对现有的资金分配方式进行改革。
可以参考国外先进经验,采用“按需分配”、“按照地区差异性分配”等方式,实现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
4.2 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应该加大对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制定专项规划、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保障这些领域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4.3 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应该对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财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财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财政体制也逐渐完善与发展。
然而,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围绕目前我国财政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问题一:财政收入结构偏单一在当前的中国经济格局下,我国财政收入主要以税收为主导。
这使得我国财政收入结构过于依赖单一渠道,一旦税收环境发生变化或者特定领域产业遇到风险,就会直接影响到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解决对策:首先,应加大非税收入的开源力度,如通过减少行政审批费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方式增加其他收入来源。
同时,还可以引进更多市场化机制来培育新兴产业,从而增加创新科技相关领域的税收。
三、问题二:地方债务高企近年来,地方债务不断攀升成为重要的负债压力。
虽然改革已推动了债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但是仍存在隐性债务和债务风险的问题。
如果不加以解决,地方财政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
解决对策: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来遏制不合理债务增长。
其次,需要加强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下放,并优化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均衡地推动各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问题三:社保体系待完善我国社保体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现实中,社会保障基金存在缺口较大、投资收益低等问题。
解决对策:必须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改革力度。
应推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提高覆盖率和福利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管理和投资回报,确保可持续发展。
五、问题四:支出结构不够合理我国财政支出中,公共服务领域和民生领域的投入相对较少,而基础设施建设、军事安全等领域的支出占比较高。
这导致了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和民生保障程度有待提高。
解决对策:应加大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的力度,并优化资源配置。
同时,要加强监管和执行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用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推动社会公平发展。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目录内容摘要关键词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现状(一)转移支付制度的产生和分类。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与结构。
(三)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现状。
二、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我国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合理。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不够健全。
(三)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四)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监督管理不严。
(五)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标准规范程度不够。
(六)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完善。
三、国际经验借鉴(一)美国财政补贴制度。
(二)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四、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相关对策(一)适时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收入划分范围和比例。
(二)增加地方税收返还比例。
(三)规范地方财政支出。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并重,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五)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框架。
(六)建立以转移支付为主的主体功能区财税体制及政策体系。
(七)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和资金管理,提高转移支付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八)加强财政立法力度。
(九)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明确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的范围。
(十)不断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
(十一)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十二)集中财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十三)建立纵横交错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
参考文献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内容提要: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是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伴随一系列财政税收领域改革的实施逐步形成的。
由于没有明确的目标模式,为保持既得利益格局、弥补政策增支减收推出的配套转移支付项目多,“打补丁”式的形成过程使得转移支付制度带有明显的过渡特征。
转移支付制度目标不清晰,结构不合理,发挥财力均等化功能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小,加剧地区间财力不平衡的税收返还等比重则仍然很大,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问题难以有效解决。
转移支付功能不健全,包括解决辖区间外溢效应、中央委托地方事务等在内的应给予地方财政补偿的转移支付缺失或数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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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
题与完善的对策
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
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
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
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
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
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
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
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
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
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
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
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
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
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
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
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
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
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
右。
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构成中,用于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而用于缩小地区差距的数额又偏小。
如2003年中央财政总
支出预算为15138亿元,中央本级支出7201亿元,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7937亿元。
其中,税收返还3404亿元,体制性补
助326亿元,对地方的其他财政转移支付4207亿元。
税收返还占中央对地方全部财政转移支付的43%。
而税收返还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的,实际上是对收入能力强的地区倾斜,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毫无联系,致使西部许多地区由于财政均等能力不足长期无法实现财政平衡。
税收返还延续和固化了原有的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逐步拉大了地区差距。
财政补助由于缺乏科学依据,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很大,常常出现上下级政府讨价还价的问题,明显有失公平。
专项拨款也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和有
效监督,运作不规范,经常成为地方政府平衡地方财政的工具。
(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缺乏监督
长期以来人们对财政部门只管拨款。
不问资金使用方向的现象已是见怪不怪了。
我国较大比例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到
各部门之后就进入失控状态。
目前屡有项目重复设置、多头审批、利用职权对本系统资金安排予以“照顾”的案例。
这些违规做法使财政资金难以统筹安排、合理配置,甚至还滋长了政府中狭隘小团体主义和地方保
护主义的毒瘤,严重违背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目标和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五)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随意性大
在分税制国家里,有条件拨款(专项补助)的范围一般都限定在具有明显的外溢性、需要两级或多级政府共同分摊其成本费用
的某些基础性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内,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一般都有基础设施建
设法规或单项事业发展法规作依据。
与之相比,我国目前的专项拨款范围太宽,几乎覆盖了所有的预算支出科目,并且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到处“撤胡椒粉”:同时,不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缺乏事权依据,亦
无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单项事业法
规可依,费用分摊标准和专项资金在各地区之间的分配方法都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随意性大,客观性差,难免出现资金使用的分散、浪费和低效率。
(六)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不规范
在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形
式中,并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而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方法,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
目前,仍然坚持“存量不动。
增量调节”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基数法”计算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额。
另外还有一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干脆就根据拨付者的主观判断,而不是根据一套规范的计算程序和公式来分配,这样势必造成财政转移支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财政转移支付演变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行为,影响公正性,降低了转移支付的效率。
这样的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不仅不能适当的解决我国严重的地区间财
政收入上的差异,而且加剧了这些地区间的公共服务水平上的差异。
(七)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