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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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村村社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某某村村社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某某村村社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某某村村社干部管理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村社干部管理,切实增强干部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体现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提升带领群众发展能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激发工作活力和工作信心,并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制度1、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分)2、村社干部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为实现强村富民之道,给村党委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及合理的意见建议。

3、村党委书记、副书记要积极参加乡党委学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1分)二、会议制度1、村社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村党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如有事不能参加者,要在会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对无故迟到和缺席者,除通报批评外,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2分。

2、参加各种会议必须严格执行会议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确保会议顺利完成。

参加所有会议前,统一签到,不允许代签,一经发现扣罚被代签及代签人2分。

3、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要求传达的,必须按要求时间和传达范围完成会议精神的传达。

(1分)4、社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汇报一次工作,总结前一周工作,对下一阶段计划生育、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进行研讨,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社干部每天查看工作群消息,及时回复完成工作,未及时回复消息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扣2分。

三、请销假制度1、所有村干部原则上坚持到村委会集中工作,期间因公、因私需要离开或者不能到村委会工作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论处,扣1分。

2、村社干部由村党委书记统一执行请销假制度,村书记、副书记须及时掌握社长在家及外出情况。

(1分)3、村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连续超过20天以上、不足40天的扣除当月工资;连续离岗40天以上、不足60天的扣除两个月工资;连续离岗60天以上的,扣除两个两个月工资,并启动相应程序给予诫勉谈话或者免职处理。

2023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实绩考核方案

2023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实绩考核方案

2023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实绩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实绩考核旨在促进社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社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考核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公平、透明。

2. 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社区整体工作情况和个人工作表现,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得出考核结果。

3.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既要有数量指标的考核,也要有质量指标的考核,以全面评估工作情况。

4. 奖惩分明原则:对于立功行善、贡献显著的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履职、失职、渎职等行为要进行相应的惩处。

三、考核内容1. 社区管理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社区班子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等,包括社区规划、社区建设、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 居民服务水平考核:主要考核社区干部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业务能力等,包括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居民工作回访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3. 社区治理改善考核:主要考核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在解决社区矛盾、处理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对社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 公共资源管理考核:主要考核社区干部在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维护、公共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考核指标和权重1. 社区管理能力考核指标及权重:(1)社区规划能力:权重20%(2)社区建设能力:权重20%(3)环境卫生管理能力:权重20%(4)公共安全管理能力:权重20%(5)居民满意度调查:权重20%2. 居民服务水平考核指标及权重:(1)服务态度:权重25%(2)服务效率:权重25%(3)业务能力:权重25%(4)问题解决能力:权重25%3. 社区治理改善考核指标及权重:(1)社区矛盾化解情况:权重30%(2)纠纷处理工作情况:权重30%(3)社会稳定维护情况:权重20%(4)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权重20%4. 公共资源管理考核指标及权重:(1)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权重30%(2)公共设施维护情况:权重30%(3)公共资源分配公平性:权重20%(4)资源利用效率:权重20%五、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评估工作情况,并给出相应的评价和建议。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社区⼲部绩效考核办法各村、社区党⽀部:为了加强村、社区⼲部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村、社区⼲部的德才表现和⼯作实绩,为奖惩、培训、调整岗位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考核时间和考核范围时间:年度考核⼯作集中在每年12⽉底进⾏。

范围:村、社区全体⼲部。

⼆、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考核的内容对村、社区⼲部履⾏岗位职责中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考核,重点考核⼯作实绩。

德:指政治⽴场、思想素质、廉洁⾃律、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以及民-主意识、群众观念、团结协调等情况; 能:指⼯作能⼒、业务知识、管理⽔平、创新意识等情况;勤:指事业⼼、责任感、⼯作态度、勤奋敬业等情况;绩:指⼯作效益、数量、质量和贡献等情况。

廉:指廉洁⾃律⽅⾯的表现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能正确地贯彻执⾏党和国家的路线、⽅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业务熟悉,能胜任本职⼯作,达到本职位⼯作标准的要求;⼯作勤奋,政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所规定的各项⼯作任务。

称职:能正确贯彻执⾏党和国家的路线、⽅针、政策,⾃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作积极,能完成⼯作任务,德、能、勤、绩、廉均能达到现任职位的要求,绩效较好。

基本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般、或在⼯作中造成⼀定失误,⼯作作风和⼯作态度存在不⾜,联系群众不够,廉洁⾃律⽅⾯有差距,德、能、勤、绩仅能基本达到现任职位的要求。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本职位的⼯作要求;组织纪律松弛,遵纪守法⽅⾯存在问题,⼯作责任⼼不强,不能完成本职⼯作任务或在⼯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考核⽅法和考核程序考核⽅法:实⾏⼲部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履⾏职责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法进⾏。

考核程序:1、个⼈总结。

被考核⼈对⾃⼰⼀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的主要情况进⾏个⼈总结。

2、民-主测评:村、社区主职⼲部述职,述职结束后采取⽆记名投票⽅式进⾏民-主测评。

社区干部考核办法

社区干部考核办法

社区干部考核办法一、背景为了提高社区基层管理水平,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社区建立了一套社区干部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1. 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的领导和管理者,其工作直接关系到社区的治理工作,居委会主任的业绩和业务能力是考核重点。

2. 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是社区管理的执行者,他们的业务能力、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都是考核重点。

三、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履职情况居委会主任应按照《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社区管理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要遵循职责范围,补全工作记录,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

2. 工作技能社区干部应该具备较强的管理和服务技能,包括组织协调能力、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公众沟通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3. 服务态度社区干部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具备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能够热情、耐心、周到的为居民服务。

4. 职业道德社区干部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考核方式1. 个人自评社区干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自评表,内容涵盖履职情况、工作技能、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2. 上下级互评社区干部的上下级需要向对方填写评价表,内容涵盖工作能力、团队协作、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3. 单位考核社区考核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的自评和互评情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对社区干部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处理社区干部在考核中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应当及时纠正不足、加强工作;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应当进行后备干部培养或调整工作岗位。

六、考核周期社区干部考核周期为一年,限定时间为每年年底前完成,以便为下一年的工作规划作出技术和人员上的准备。

七、总结社区干部考核应该全面考虑干部的工作能力、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并通过自评、互评、单位考核等方式来评估干部的业绩和业务能力。

社区干部考核不仅能够提高社区基层管理水平,还能够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提高报酬透明度,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提升村干部为农服务水平,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请各村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总则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

本管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打分考核管理。

管理考核依据一、村干部报酬考核办法1、村两委“一把手”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8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

其他村干部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60%,村“一把手”考核占2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

2、考核工作采取每季度一考核。

二、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条村干部要服从乡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次不服从或不完成所分配工作任务的扣1分。

第二条村干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及时参加市、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及举办的各项活动,无特殊情况一次不参加扣1分。

第三条村干部不得出现打架斗欧、聚众闹事等社会不良现象的发生,发生一次扣1分,不得带领、煽动群众上访,发现一次扣2分。

第四条各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排查信访问题,掌握信访动态,有问题随时向乡镇领导汇报。

因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的,发现一次扣相关村干部1分,对群众上访不知情、知情不报或不做正面引导的,发现一次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第五条各村要认真做好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次扣分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

第六条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二次公开,发现一次未开展的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村级重大事项未召开会议商议的,发现一次“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

第七条村干部必须廉洁从政,不得挪用公款,不得通过不良手段谋取集体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接收送款送礼,此类现象发生一次,乡镇纪委严格查办,并扣2分。

第八条村“两委”班子分工明确,并进行公示,不公示扣1分,村班子不团结,两个“一把手”以及与副职关系不团结,影响到正常工作时每人扣1分。

乡镇农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细则范文

乡镇农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细则范文

XXX街道农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树立干部形象,严肃干部纪律,确保农村社区两委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提高效能,保持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的精神和物质财富,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管理干部为:本街道农村、社区两委干部。

三、本制度从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以及不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规章制度相抵触为前提,按照党管理干部的原则,对农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

第二章上下班及外出请销假制度一、上班时间必须在岗,不得擅自离岗,因公和需要外出的,必须说明情况或请假。

二、村干部因公外出首先要向包村领导请示并写出书面请假条,村领导向街道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出行,出行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三、有事请假或外出必须定出书面请假条或请示报告,不准口头请假或请霸王假。

请假1—3天,上包村领导审批。

3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先离岗者,要严肃处理。

四、因特殊情况急需请假的,可以电话请假或他人带口信请假,若是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村里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外出参观,村干部首先要向包村领导请示,征得包村干部同意后,写出书面请示报告(原因、人数、资金来源、所去地方、出行天数等),报请办办事有关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归来后要向审批领导销假。

第三章会风会纪制度一、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按时参会并签到,参会迟到或到会代签到的及不签到的将在大会通报批评,会议中途早退的一律作旷会处理。

二、没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不得无故不到或用他人顶替。

三、办公室负责通知开会人员参会,确因不能参与的必须在会前向办公室反馈请假原因。

四、开会时必须反通讯工具调成振动或关机状态,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四章教育培训一、村两委干部任职,必须进行上岗培训。

教育培训做为农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由街道党工委负责。

二、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条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2.提高村干部对农村事务和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增强其化解农村矛盾、组织生产开发、发展农村经济、增强集体积累、农民收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3.如何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度村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2)

度村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2)

度村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1. 产出考核:根据度村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评估其完成工作的量和质。

这可以包括完成的项目数量、工作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

2. 绩效考核:评估度村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和水平。

这可以包括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3. 业务考核:评估度村级管理人员在具体业务领域中的能力和知识。

这可以包括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4. 综合考核:将以上考核综合评估度村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这可以包括个人发展潜力、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5. 反馈和奖惩: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度村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反馈和奖惩。

这可以包括表彰先进个人、给予晋升或加薪、制定个人发展计划等。

6. 定期评估:定期对度村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能力和绩效始终在良好水平。

这可以包括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评估。

7. 学习和培训:度村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这可以包括参加培训课程、参与专业交流、阅读相关书籍等。

8. 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应作为度村级管理人员晋升、调岗、选拔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2019年柳树口镇驻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2019年柳树口镇驻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2019年柳树口镇驻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1、认真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自身素质,掌握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惠民、利民的政策。

(10分)2、贯彻落实县、镇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积极参加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村例会等会议,协助做好会议记录,制定完善村发展规划。

(10分)3、经常分析研究所驻村的工作,协助所驻村进行管理,主要紧扣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要求,重点帮助所驻村制定完善村干部岗位责任制,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集体经济、改善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健全村民主法制、维护村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20分)4、不断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化党员干部带动作用,协助镇党委选拔德才兼备、勇于开拓进取、有致富本领、年富力强和群众公认的“能人”到村级组织任职。

(10分)5、驻村干部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大上情下达,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分)6、深入村组和农户帮助(协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年不得少于12个。

(10分)7、积极协助做好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深入农户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0分)8、驻村工作时间每周必须1次以上,工作情况应在民情工作笔记本和村出勤考核薄上作好记载。

(10分)9、驻村干部每月至少向乡党委、政府包挂领导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10分)(二)奖惩制度1、以上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未完成一项扣5分。

2、镇机关工作作风督查小组根据考核内容,结合乡、村、群众评议情况进行打分。

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80-9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上为合格。

3、考核结果与年终评选优秀相结合,90分以下取消年终评选优秀资格,80分以下取消驻村资格。

4、镇机关工作作风督查小组每月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其他事项1、镇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各村驻村干部;2、本办法未定事项,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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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新路镇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社区)干部的考核由党镇委负责,考核结果报镇组织人事局审核备案。

第三条考核村(社区)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干部,是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五条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质、群众观念、大局意识等。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工作思路、
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心理素质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精神状态、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等。

绩:是指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情况等。

廉:是指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

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结合每年年初与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制定相应的村(社区)干部《考核细则》,对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等,并报镇组织人事局备案。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考核方法:考核分平时表现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平时表现考核。

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出勤、请销假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组织人事局制定村(社区)干部考勤制度,将村(社区)干部考勤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要安排1天时间集中在村(社区)办公。

非集中办公时间,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村(社区)干部要有1-2人轮流值班办公,每名村(社区)干部每周值班时间不少于3天。

村(社区)干部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平时考核由组织人事局依据日常工作督查情况进行。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包括两项内容:(1)岗位目标落实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党委政府与
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年初结合各村(社区)实际下达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年终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岗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分;(2)民主测评。

在年终考核会上,由参会人员对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第八条考核评分计算办法。

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值一百分制计算,平时表现、岗位目标履职和民主测评三项合计100分,其中平时表现考核占20%、岗位目标考核占40%、民主测评占30%,领导评价占10%。

平时表现情况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民主测评分值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5)/总有效票数×100。

第九条考核步骤
1、考核准备。

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

考核组主要由政府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局和以及驻村(社区)干部组成。

2、进行考核预告。

考核前2天向该村(社区)党员和群众预告被考核对象以及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3、召开考核会议。

会议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召集,考核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代表(无任何职务普通党员5—10名)、村民代表(每个组1—2名)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等,以上人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群众测评会。

考核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述职述廉。

村(社区)党支
部书记在会上代表村(社区)班子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别在本年度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述职可与抓党建工作述职一并进行),个人述职内容要结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反映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党员群众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表现情况;(2)民主测评。

由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4、调查核实。

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5、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考核组根据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评选相应名额的优秀村(社区)干部(综合得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达不到规定分数的不评为优秀),除优秀外,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称职,60分-69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的为不称职。

村(社区)干部个人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50﹪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凡村(社区)有关工作一票否决或村(社区)班子、村(社区)干部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6、研究上报考核结果。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镇组织人事局。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全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总人数的20%(即每年评出1名优秀党支部书记和1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全镇副主任人数的15%(即每年评出优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1名)。

7、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组织人事局将考核情况上报党委政府审核后,核定村(社区)干部最终考核结果以及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的发放等次。

第十条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的评定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
2、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3、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社区)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社
区)级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11、违纪犯罪的;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确认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的报酬、奖惩、选拔任用直接挂钩。

村(社区)干部报酬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模式发放,基本报酬按照既定的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发放。

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评为优秀的,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3600元/年);考核评为称职的,绩效报酬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1200元/年);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不享受绩效报酬并扣发最后一个月的基本报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报酬并扣发最后一个季度的基本报酬。

第十二条党委政府按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评选3名为村(社区)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干部,在各级推先选优中优先考虑;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考核结果作为招录镇事业单位人员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村(社区)干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教育,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起整改。

对其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为6个月,若整改不力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考核对象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基本报酬按实际在岗时间核发,不享受绩效报酬,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参加考核,根据调查处理结果视其情况核发报酬。

第十六条从镇机关由组织选派或个人自愿到村(社区)任职的干部,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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