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对农民工的维权提供那些保障
论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受到了国家法律保护,但是实际情况并不乐观。
本文将从立法、、司法实践等多个方面剖析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立法保障我国《劳动法》第会议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无法确定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农民工因各种原因未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被雇主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如《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条例》、《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等,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就业安全和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的立法趋势符合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初步帮助了农民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支持我国领导多次出台有利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如“最严格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攻坚战行动计划”、“工资保证金制度”等。
此外,针对农民工出行、子女教育、社保等问题,领导也不断完善措施,力求让农民工享有公平的权益和利益。
三、司法实践司法实践中,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地法院和检察机关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惩罚;其次是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尤其是对于文化程度低、知晓法律少的农民工更要给予法律援助。
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司法审判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纠正,完善司法体系,加强司法监督,以期打造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但是总体来看,我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还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法不够完善,第三方平台劳动合同等合法性不被明确规定,导致农民工维权难度大。
二是落实程度不够,一些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普遍存在。
三是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债务人通过法律程序拖欠工资问题等。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仍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劳动中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规定

劳动中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规定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在城市中成为了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和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种种不公平现象,他们的劳动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等。
本文将重点介绍这些法律规定并分析其实际效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根据该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内容,其中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尽管《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问题。
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故意隐瞒合同内容、不签订书面合同等。
另一方面,农民工在执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也遇到了困难,例如工资拖欠、工时过长等。
因此,加强《劳动合同法》的监督和执行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而制定的法律。
根据该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产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有法律效力。
此外,该法还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以实现双方的和解。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农民工对于劳动争议的维权仍面临困难。
一方面,一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存在审理周期长、赔偿金额低等问题。
另一方面,劳动者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承担较高的诉讼成本,这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来说是一大负担。
因此,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高劳动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势在必行。
三、《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是为了保护工人的基本工资权益而制定的法规。
法律规定农民工权益(3篇)

第1篇一、引言农民工,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在就业、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常常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下将从法律规定和实施两方面对农民工权益保障进行探讨。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1. 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内容,明确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2)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农民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保障的基本法律,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具有普遍适用性。
(1)工资保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2)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保障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止职业危害。
3. 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1)养老保险:农民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农民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制定。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1.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比如,《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处以罚款,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和条款等。
2.制度建设政府部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建设。
例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将农民工工资打入专户,并确保工资能够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
此外,还加强了用人单位的信用管理,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惩戒和公开曝光。
3.政府监管政府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工资保障。
成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监测机构,定期检查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
对于拖欠工资的企业,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企业资金、追缴企业税款等,以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信用评价,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4.公益法律服务政府和相关组织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
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包括起草劳动合同、起诉拖欠工资企业等。
此外,还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以上是常见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通过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度建设和政府监管等多方面的努力,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进行有效的保护。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部分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较低等。
因此,还需继续加大力度,完善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与保障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与保障措施农民工作为中国劳动力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工资未支付或拖欠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也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领取应得的工资。
首先,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是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重要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关键信息。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约束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完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是确保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举措。
各级劳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确保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要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工资问题。
对于拒不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提高其支付工资的意识。
第三,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构建设是解决工资支付问题的重要途径。
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构,提供咨询、申诉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民工维权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支持,确保其顺利开展工作。
此外,加强农民工教育和培训也是解决工资支付问题的重要举措。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技能,使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向农民工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权技巧,帮助他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在中国社会中仍然存在,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构建设和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等措施都对解决工资支付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持续努力,我们可以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保障农民工政策措施

保障农民工政策措施概述农民工是指离开家乡到城市经济发展区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村劳动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民工人数逐年增长,达到了近2亿人,但这一群体仍然处于比较薄弱的地位,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关注和帮助。
为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第一部对个人劳动者权益保护得到全面规定的法律。
该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招用一定数量以上的用工单位,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对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都进行了保障。
2.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08年颁布实施,旨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者少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
3.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对职业健康进行全面规定的法律。
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对于一些危害程度较大的职业病,用人单位还需要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农民工的职业病发生率。
4. 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2013年,中国政府提出了“更大力度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
该政策鼓励农民工回到家乡创业,提供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支持。
政府将提高财政扶持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同时,政府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和资金支持。
5. 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政府对于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还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
该政策规定,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对象包括:亲属失踪、服刑或被拘留的农民工;病重需要大量医疗费用的农民工;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民工等。
结论我国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返乡创业等方面。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民工成为了经济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由于一系列原因,农民工工资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工资保障措施,旨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法律法规保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未支付或者拖欠工资。
农民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调解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还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罚。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
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和金额等内容。
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工资专用账户,将农民工的工资直接打入其个人账户。
这样不仅方便了农民工查询工资明细,还有效地避免了用人单位挪用工资的情况。
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为了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我国开展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
通过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对用人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公示。
信用评价结果将影响用人单位的贷款、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待遇。
这种社会信用建设的做法有效地提醒用人单位,切实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避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发生。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部门还加强了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组织各类培训和宣讲活动,向农民工普及法律法规和工资保障政策。
这样可以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权。
政府还积极倡导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共识。
民间组织参与为了增强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力度和效果,民间组织也参与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活动。
例如,一些非政府组织设立了专门的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一些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农民工工资保障的行动中,建立起了完善的工资支付和保障机制。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背景农民工是指在城市(包括县城)从事各类工作的农村籍劳动者,他们因为没有户口或户口不在城市,缺少相关社会保障,容易出现工资拖欠等问题。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多项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法律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
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进行保障。
政府规定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并可以加倍支付劳动报酬。
对用人单位拖欠报酬的,应当依法记入其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
责任追究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我国设立了一系列政府部门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出现工资拖欠的情况,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工资仲裁,如果用人单位不接受仲裁结果或者未履行仲裁结果,农民工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司法保障履行生效判决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已经宣判雇主应当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其滞纳金等款项,而用人单位依然不履行,可以申请执行,使判决生效。
保全措施如果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存在漏洞或者其他问题,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通过保全措施可以冻结用人单位的资金或财产,保障农民工权益,迫使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其他保障措施现行政策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如目前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工程”,提供创业资金、贷款便利、创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农民工平稳回归家乡。
同时,国家还设立“农民工专项资金”,用以向农民工发放以及贷款等支持。
工会保障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中国工会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如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专项基金,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仲裁、纠纷调解等服务;同时,还会在农民工高发的行业和企业集中开展“工资月”、“工资季”等活动,推动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对农民工的维权提供哪些保障
摘要:农民工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煤炭、造纸、耐材、建材等行业发展迅速,吸引了大批外来农民到城市就业、创业和发展。
这些人员来自农村,多数在煤矿、建材、耐材、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和其他脏、累、苦、险等工种岗位工作,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促进我国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主,只重经济效益,不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因此,如何保护好农民工的权益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权益保护维权讨薪
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不规范。
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
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
二、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
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
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
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
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
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
三是休息休假权利没有落实。
不少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和国际劳动节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也不让农民工休息。
四是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
有的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农民工经常进行“没遮拦”作业,导致农民工职业病发病率较高,容易造成伤亡事故。
三、社会保障权利缺失。
目前大部分用人单位还没有为农民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没有保证。
四、社会权益得不到尊重。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歧视。
农民工这一称谓不仅是对民工身份与职业分离的形象描述,也是一种歧视性称谓。
随着农民工在城市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城市对农民工的认识正逐步深化。
但是,城市对农民工的社会排斥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农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教育。
城市学校入学的户籍体制使很多农民工子女不能进入学校接受教育,既使能够进入学校学习也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
那么,作为农民工应如何依法维权?我建议大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国家的立法本意是要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面对《劳动合同法》和强势企业的种种招式,广大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二、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入职前,先签约。
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因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不同,前者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发生工伤、工亡等劳动关系纠纷适用劳动法律,待遇较高,赔偿数额较多;劳务关系(如装空调、雇保姆、学生打工)适用《民法通则》区分过错责任,按民事赔偿处理。
(二)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
用人单位不得设定担保或者收取抵押金,也不得扣押身份证或毕业证书。
合同中如出现“工伤责任自负”、“试用期内不能结婚”和“合同期内不能怀孕生子”等条款违法无效,而且自始无效,就算双方签字了也不受法律保护。
(三)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
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拒绝违章冒险作业不属于“罢工”。
案例:包工头卷钱逃跑,农民工怎么办?
农民工兄弟到外面打工,常常是跟着有经验的老乡或者熟人,或者是用人单位来招工,等等,不过跟着其他人一起出来打工,是现在最常见的形式。
这些带领其他人来干活儿的,就是现在常说的“包工头”。
包工头中有些很好,比如我们办理的案件中,有些包工头揽来活儿以后,自己也在工地上干活,并没有多得利润,农民工得不到工资时还自己出钱给其他农民工讨工钱。
但更多的包工头并不是这样的,他们揽下工程以后,得到的利润要远远超过其他民工的工资。
在这里就要和农民工兄弟说一声,如果你对包工头将来能不能给钱没有多大的把握,那最好让他给你写个字据,干活儿的时候每天多少钱、什么时候给钱等等,都写下来,将来出现问题时,拿着白纸黑字的字据,总比自己说话要有分量。
如果农民工兄弟辛辛苦苦干完活儿了以后,才发现发包方已经将工程款给包工头结算了,而包工头拿着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还能不能拿回自己的工钱?他们必须要找到包工头才行吗?用人单位有没有责任再给农民工发工资?他们该怎么办呢?
这时农民工必须要保持冷静,要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千万不要用违法手段来讨工资,更不要以伤害自己的方式(自杀、自残)来要钱。
那么,农民工兄弟应该怎么来要工资呢?我们给你提供几条建议。
首先,我们可以告诉农民工兄弟,包工头卷钱逃跑后,你们不必到处去找包工头,可以直接去找将工程给了包工头的建筑公司要工资。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承包、转包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承包了工程,这在法律上讲就是违法无效的,那么,把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个人,更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如果上级发包方将工程给了包工头,他们之间不论签没签协议,在法律上都是不承认的。
农民工虽然是跟着包工头出来打工,从法律上来讲,农民工和包工头没有任何关系,而是直接与将工程转给包工头的建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不能给包工头结算,如果用人单位把钱给了包工头,那劳动者还可以继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第二,如果包工头为了揽到工程,而挂靠在一个劳务公司名下(只是借用这个公司的名字来承包工程,其实工地上的管理、工程款等等都是包工头自己的),在这种情况下包工头跑了,农民工就可以直接去找包工头挂靠的劳务公司,要求支付自己的工资。
根据相关的法律,挂靠个人借用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个人和单位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农民工可以拿着有包工头签字的考勤表、工资表或者欠条,直接去找劳务公司要工资。
如果农民工有员工证、上岗证等表明是劳务公司员工的凭证,还可以直接以劳务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如果包工头逃跑了,但工程款并没有和发包方、总承包方结算完,劳动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将发包人、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一并起诉,尽早拿到工钱。
第四,如果农民工手头没有什么证据,找用人单位或者发包方都没有确定的把握时,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只要求一部分(可以是很小的一部分)工资;在协商的过程中拿到了相关证据后再通过仲裁或诉讼要回自己其余的工资。
农民工一定要对雇用或者将工程给了包工头的用人单位有详细的了解,打工的时候要清楚工地的具体位置、该工程项目的名字、工地外挂着的施工单位的名称、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等,在工程完工后,可以直接向其要工资。
参考文献——农民工如何维权——浅谈《劳动合同
法》对农民工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帮助农民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