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法律事务专科--婚姻与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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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1. 婚姻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结合而建立的合法家庭关系。

婚姻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平等、协商一致和保障利益。

2. 结婚登记和证件结婚登记是合法婚姻的前提,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获得结婚证。

结婚证是夫妻双方的法律证明文件,具有重要意义。

3. 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指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规则。

目前普遍采用的夫妻财产制度有两种:即共同财产制度和个人财产制度。

•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共同所有、共同支配与共同享有。

•个人财产制度:夫妻各自所有、各自支配与各自享有。

4. 离婚和离婚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程序,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等问题。

离婚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协商一致的离婚约定。

5. 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处理家庭暴力是指在亲属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采取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或经济掠夺等行为,严重影响家庭安宁。

家庭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解决。

•对于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可以申请保护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家庭纠纷可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6. 子女抚养与赡养义务子女抚养和赡养义务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料和抚养责任。

包括子女生活费用支付和教育培养等方面。

7. 遗嘱与继承遗嘱是个人生前表达意愿,规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的文书。

继承是指在法律范围内,依照亲属关系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以上是一些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常识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请特别注意,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婚姻家庭法讲义

婚姻家庭法讲义

《婚姻家庭法学》文本讲义(上)主讲教师刘杏梅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先修课程: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适用专业: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开课学期:第二或第四学期学时: 36学分: 2二、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本课程为法律事务专业选修课。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正确贯彻婚姻法,建立民主、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因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是人们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时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司法机关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三、与相关课程的衔接本课程与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及继承法等课程相衔接。

例如,涉及婚姻家庭中的财产部分,适用民法学原理,涉及妨害婚姻家庭的犯罪行为,为《刑法》中的专章规定,关于离婚的诉讼程序,由民事诉讼法加以规范,而夫妻、父母子女间遗产继承的实现,由《继承法》加以规定。

四、教学方法与重点、难点本课程的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课堂讨论、专题辩论及外聘讲座,共同构成完整的教学体系。

重点讲授婚姻法的基本原理、结婚制度、离婚制度、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五、建议学时分配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六、课程考核说明本课程的考核采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查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考查的形式包括课堂讨论、分组辩论、布置作业等方式进行。

七、教材及主要参考书1.教材:《婚姻家庭法》,杨大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11月第4版。

2.主要参考书:《婚姻与继承法学》,巫昌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修订3版。

《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史》陶毅、明欣,东方出版社1994年版;《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夏吟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亲属法论》史尚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陈苇主编,群众出版社2006年版;《二十一世纪中国少数民族婚俗》祁春英,中国画报出版社2004年版。

2024版家庭婚姻法课件

2024版家庭婚姻法课件
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程序,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
2024/1/30
9
家庭财产制度及分割原则
家庭财产制度
包括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其中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
家庭财产分割原则
在离婚或家庭解散时,按照平等、公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家庭 财产的分割。
2024/1/30
10
03 结婚制度
如重婚、近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等,介绍哪些 情况下婚姻无效。
可撤销婚姻情形 如因胁迫结婚、隐瞒重大疾病等,介绍哪些情况 下婚姻可撤销。
3
无效或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介绍相关法律规 定和处理方式。
2024/1/30
13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概念及认定
介绍事实婚姻的定义、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
27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
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 询,解答相关法律问 题
协助处理涉及家庭成 员关系的法律事务, 如父母子女关系、夫 妻关系等
2024/1/30
代理婚姻家庭法律事 务,如结婚、离婚、 财产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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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文书的撰写与审查
撰写结婚协议、离婚协议、财产 分割协议等婚姻家庭法律文书
经济控制
包括严格限制或控制受害人的财产决定 权和使用权,或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来 限制受害人获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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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影响
对受害人的影响
导致受害人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 甚至威胁到生命;影响受害人的 自尊心和自信心,产生无助感。
2024/1/30
对子女的影响
目睹家庭暴力的子女可能会产生恐 惧、焦虑等心理问题;影响子女的 性格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成为施暴 者或受害人。

婚姻法律法规

婚姻法律法规

婚姻法律法规婚姻法律法规1. 婚姻的定义与目的1.1 婚姻的法律定义根据《婚姻法》,婚姻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结成的、自愿的、民事法律关系。

1.2 婚姻的目的婚姻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起健康、平等、稳定的家庭,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子女的权益,并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2. 结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2.1 结婚的法定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2.1.1 结婚的法定年龄根据《婚姻法》,男方必须满22周岁,女方必须满20周岁,方可自由选择结婚。

2.1.2 民事行为能力结婚双方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具备明确意愿和能力进行合法行为。

2.2 结婚的程序2.2.1 登记程序结婚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登记手续。

2.2.2 等候期限根据《婚姻法》,结婚登记后要经过三十日等待期,确保双方真心愿意结婚。

3. 夫妻的权利与义务3.1 夫妻的平等权利夫妻在经济、家庭事务、教育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进行歧视或者侵犯。

3.2 夫妻的财产权利3.2.1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根据《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制度适合于夫妻共同取得的房屋、储蓄、股票等财产。

3.2.2 夫妻个人财产制度夫妻个人财产制度适合于婚前个人财产、遗产、赠与财产等。

3.3 夫妻的抚养和教育责任夫妻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并赋予子女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机会。

4. 婚姻关系的解除4.1 离婚的种类4.1.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商议一致,书面签署离婚协议,可申请协议离婚。

4.1.2 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无法商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4.2 离婚申请的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离婚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一方有重婚、家庭暴力等。

4.3 离婚的程序与效力离婚经法院判决后,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结束。

附件:1. 婚姻登记申请表2. 结婚证书3. 离婚协议书4. 离婚判决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婚姻法律法规,规定了婚姻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的权利义务以及离婚的种类等。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大全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大全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大全1. 婚姻法概述婚姻法是指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

它主要包括婚姻的结婚、离婚、家庭财产的处理、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婚姻法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个人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2. 结婚的法律要求结婚是一个重要的人生决定,为了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一些法律要求需要满足。

这些要求包括:•双方应年满法定婚龄;•双方应自愿且无强制、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双方应无婚姻法禁止的亲属关系;•双方不得同时有婚姻关系等。

结婚双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登记。

3.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在婚姻中,财产问题往往是一个敏感和复杂的问题。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婚姻财产一般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婚前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个人财产和各种权益。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

婚后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后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婚后财产应依法进行公平分配。

4. 抚养权和探望权在婚姻中,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探望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规定,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父母都对子女享有抚养权和教育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日常生活、健康成长的照料和教育。

在没有共同抚养的情况下,通常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来确定子女的归属。

探望权是指非居住在一起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交往权利。

无论是否有抚养权,非居住在一起的父母都有权利与子女保持联系,并有权得到法院的保护。

5. 离婚与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只有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协议离婚才能生效。

诉讼离婚是指一方或双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2024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多项选择题库

[2024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多项选择题库

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题库第二大题、多项选择题库说明:资料整理于2024年2月,更新至2024年1月试题;涵盖2007年1月至2024年1月国开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适用于202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学员期末纸质考试。

按照商标的知名度,商标可分为(CD)。

C.驰名商标D.非驰名商标字音序B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原则体现为《民法典》中规定的(ABCD)。

A.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B.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C.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D.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利性演出,(AC)o A.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C.支付报酬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利性演出,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AB)。

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应B.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字音序C承担违约民事责任的方式有(ABC)。

A.赔偿损失B.违约金C.强制实际履行传统大陆法系认为侵权行为是债的一种发生原因,并将(ABCD)视为债法的组成部分。

A.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合同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商标可分为(AB)。

A.形象商标B.非形象商标字音序F;去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ABCD)。

A配偶B.子女C.父母D.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法人的具体人格权主要包括(ABCD)。

A.名称权B.名誉权C.信用权D.营业秘密权字音序G牛艮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备条件包括(CD)。

C.男女双方完全自愿D.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ABD)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免责条款D.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有(ABCD)。

A.一方的婚前财产B.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C.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艮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ABCD)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汇总.
婚姻家庭法是一项贯彻实施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目的在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家庭和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实现家庭幸福。

下面是自考“婚姻家庭法”的重点汇总:
一、婚姻法
首先,婚姻法是婚姻家庭法的中心,其规定由婚姻实现了一夫一妻的制度,保护了家庭的稳定。

婚姻是自由结合的、平等的和忠诚的、互相扶持的和尽到义务的经济和法律的联合。

其关注的是婚姻自由、离婚等方面的问题。

二、家庭法
家庭法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定家庭中各自的权益和义务来保障家庭的和睦。

家庭法的关注点包含家庭财产保护、家庭暴力等方面的问题。

三、继承法
继承法也是婚姻家庭法的一部分,通过规定婚姻家庭成员的继承关系来保障家庭财产交代的顺利进行。

继承法的关注点包括继承顺序、继承权的限制等问题。

四、妇女儿童维护法
妇女儿童维护法也是婚姻家庭法的一部分,其旨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妇女和儿童的抚养等问题。

该法规定了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知情权、监护权和教育权等。

总的来说,自考“婚姻家庭法”的重点应当包含婚姻、家庭、继承和妇女儿童维护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这些法律规定,可以更好地了解保障家庭稳定的法律手段,为维护家庭的和谐作出贡献。

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含答案(2024年1月)

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含答案(2024年1月)

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含答案(2024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1.甲向乙借款1000元,约定1个月后偿还。

1个月后,乙要求甲返还借款,甲以种种借口拒不偿还。

乙遂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乙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为(C)。

A.支配权B.形成权C.请求权D.抗辩权2.下列权利中,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的是(C)。

A.教育权8.劳动权C.肖像权D.相邻权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属无效婚姻的是(D)。

A.与丙同居多年的甲与乙缔结的婚姻B.甲因受胁迫与乙缔结的婚姻C.甲因受欺诈与乙缔结的婚姻D.甲与其祖父的外孙女缔结的婚姻4.继承开始的原因限于(八)。

A.自然人死亡B.买卖C.分家析产D.夫妻离婚5.侵权责任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解决民事主体的(八)问题,是规范侵权责任成立与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民事权利与合法权益保护B.民事权利保护C.合法权益赔偿D.民事权利赔偿6.合伙经营不善,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D)。

A.负有限责任B.负无限责任C.与其无关D.负连带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错选的,该小题不得分)7.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

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是(ABCD)。

A.合同8.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8.甲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甲冒用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来交警部门将此情况通报给乙所在的单位,单位人员议论纷纷,指责乙的行为是素质不高的表现。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何种权利?(AB)A.姓名权B.荣誉权C.隐私权D.名誉权9.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包括(ABCD)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原则共五项基本原则。

A.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10婚姻自由原则C.一夫一妻原则D.男女平等原则10.转继承的特征包括(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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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律事务专科--婚姻与家庭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10分)
1.B
2.A
3.B
4.D
5.D
6.D
7.C
8.A
9.C 10.A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计10分)
11.结婚自由;离婚自由 12.22;20 13.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
14.1年;6个月 15.军人 16.感情确已破裂
三、名词解释(没小题5分,共计25分)
17.婚姻是男女双方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2分),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3分)。

18.亲属是由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2分)、具有权利义务内容且依存于一定组织形式的特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3分)。

19.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3分),因而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2分)。

20.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3分),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种连续继承形式(2分)。

21.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无偿赠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3分),并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2分)。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计24分)
22.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2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1分);禁止重婚(2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1分);禁止家庭暴力(1分);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1分)。

23.财产所有人死亡是引起继承发生的不可缺少的法律事实(2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存在归其生前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是继承的基本物质要件(2分);合法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继承的主体条件(1分);继承遗产与清偿死者生前债务相统一,是继承的基本要求(2分);仅限于财产继承,人格、身份、地位等非财产因素排除在外,是现代继承的鲜明属性(1分)。

24.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2分);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分);遗嘱内容必须合法(2分);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2分)。

五、论述题(每小题16分,共计16分)
25.婚姻自由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中国现代婚姻法一贯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它是指婚姻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决定和安排自己的婚姻问题,任何人不得强制和干涉。

(3分)
婚姻自由有两个特征: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

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在内,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2分)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自由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

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2分)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二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不可偏废任何一个。

(2分)结婚自由式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

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何时结婚,以什么方式结婚等,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分)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2分)
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涵,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

没有结婚自由,就没有离婚自由;而没有离婚自由,也不会有真正的结婚自由。

保障结婚自由,是为了使当事人能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结成共同生活的伴侣;保障离婚自由,则是为了使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3分)
六、案例分析题(共计15分)
26、1.甲乙二人死亡的具体时间不详,应推定甲先于乙死亡。

(3分)
2.甲死亡后,其四子继承其遗产。

乙死,其继承的份额应当有其妻一半,剩余的部分由
乙妻和乙子平分。

(3分)
3.乙先于甲死,乙的继承份额由乙子代位取得,乙妻无权继承。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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