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第二章申报和立项

第七条申请立项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四)已经批准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五)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

3.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1000万元。

(六)近三年内累计科技成果转化9项以上;

(七)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八)能保证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

(九)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十)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第八条中心申请材料:

(一)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申请书

(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依托单位相关证照

(四)依托单位及中心状况的证明材料

(五)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报依托单位所在市科技局审核。

第九条省科技厅按照“择优支持、布局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或委托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考察。

第十条可行性论证与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中心建设是否符合我省的产业政策和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三)依托单位是否具有中心立项的基本条件;

(四)中心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是否明确可行;

(五)中心的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运行机制是否有利于中心的发展;

(六)依托单位财务状况能否保证中心顺利运行。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1.4、国内外研究综述 1.4.1、国外研究综述 20世纪50年代以后,激励理论日益兴起,主要包括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及工作丰富化理论、佛隆的期望理论、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德鲁克的目标理论以及亚当斯的公平理论等。 伴随着理论研究的同时,西方的管理学家、心里学家对激励的实践应用也一直处于不停的探索当中,在期望的理论基础上认为金钱只有具有以下三种条件下才可以激励员工:第一,金钱数目本身具有诱惑性;第二,员工完成工作后能够得到期望的金钱;第三,员工进经过努力提高了工作绩效。 经过整理,对激励的实践应用研究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员工特质与激励关系的研究,研究表明,员工倾向于选择适合自己特质的工作和任务,目标倾向是反应员工个体差异的稳定变量,与激励方式显著相关。性格外向的人喜欢工作的丰富化,神经质的人对他人及工作环境比较敏感,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喜欢自由度比较大的工作。第二是关于工作本身特性与激励的研究。西方的学者认为,单调的工作使我们沮丧和萎靡不振,甚至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相反,丰富化的工作可以使我们心情舒畅,有利于我们工作效率的提高。 1.4.2、国内研究综述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激励机制得以强化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肖耀国、赵飞对激励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目前在理论界和实践中较为流行的几种激励理论,分析了激励理论在管理中的运用以及激励理论的最新发展。刘志博结合当前时代发展的趋势,对企业经营者供暖工作内容、特性、规律惊醒剖析,在理论上对企业经营者怎样进行正确的激励进行探讨,并强调建立科学、完善的经济体制是对企业经营者进行长期的有效激励的关键所在。 王云生通过不对称信息存在的条件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对企业行销人员的工资激励机制进行了探讨。张向前构建了中国知识型人才的激励模型:他认为,激励知识型人才,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法为教、自助激励和公平公正四大原则,并具体提出了激励知识型人才的具体十个措施。潘静在介绍了“激励”与“激励机制”的内涵及激励的几种基本模式的基础上,阐明了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从激励形式、观念、和措施等方面分析了民营企业在员工激励机制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激励观,构建良好企业文化和鼓励员工参与管理等先进方式来优化民营企业的激励机制。 通过上述国内外研究综述的分析发现,理论界对高新技术企业核心员工的激励机制方面研究较少,这也是本文的研究出发点。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不管是在哪个省份,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得到重点支持的对象,就比如在浙江省,企业成功申请认定后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好处。 但是,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申请之后,认定的条件也在逐渐加大。那么,我们面对这样的情况,想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综上所述,就是有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详细阐述,那些想要申请的企业,可以多参考下以上内容,确认企业是否满足条件。还有,就是这些内容只针对浙江省,其他省份会有所不同,大家要记住。 知萃知识产权成立于2015年,已服务商业客户数量超过1000家,商标注册成功案例过5000+件;商标交易数量超过1000+件。杭州知萃始终秉承“客户为主,专业高效”的信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在基于知识产权发展和延申,辅助企业开展科技项目申报,人才项目申报,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知萃知识产权现有20+材料撰写申报专家,50+专业知识产权顾问,7年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服务经验。与300家科技中小型企业提供长期深远服务。现已新四板挂牌上市!

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研究报告

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研究报告 段姗、宁建荣、叶灵杰 浙江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近年来,浙江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稳步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在集聚整合创新资源,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支撑企业技术进步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总体上还存在规模不够大、实力不够强、高层次人才缺乏等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企业技术创新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需要。设立企业研究院或中央研究院,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战略选择,也是企业研发规模扩大、研发能力增强的一种象征。推动我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也是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的有效途径。本研究在分析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具有浙江特色的企业研究院建设之路,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一、企业研究院的内涵、地位和作用 企业研究院是由企业自主设立的、具备较高研发层次和水平的新兴研发机构,主要负责前瞻性技术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是企业研发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之一。企业研究院肩负着三个主要角色,即企业创新战略的智囊团、研究成果的诞生地、核心技术的孵化器。同时承担着三大使命,一是帮助企业制订长远的技术创新战略,二是把握技术趋势和市场发展动向、大胆创新,三是吸引一流的人才、创造新的知识。 企业研究院是企业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机构升级、内涵扩大、功能增强的外在表现。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竞争目标的升级和范围扩

大,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容、范围、目标都将发生重大变化,企业需要通过创新组织,不断整合集聚研发力量,扩大研发机构规模,深化研究开发内容,完善研究服务功能,提升研究机构作用和地位。企业研究院作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组织者和核心载体,承担着制订企业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把握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动向,吸引一流创新人才,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创造新价值的重任,是企业“创新决策的智囊团”、“核心技术的孕育者”、“引智育才的承载体”,支撑和引领企业的发展和转型,增强企业运营效益和发展潜力。 同时,企业研究院也是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纵观欧美国家,从英特尔的CPU芯片到微软的操作系统,从IBM的超级计算机到朗讯的通信技术,从三星的电子产品到苹果的iPhone、iPad,主宰当今信息产业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几乎全部来自企业研究机构。英特尔研究中心、微软研究院、IBM研究中心、贝尔实验室、三星电子中央研究院,这些世界知名的企业研究院在为企业提供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成为国家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象征,尤其在日本、韩国等后发国家快速进入世界经济强国行列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国外企业研究院建设及发展经验借鉴 建立企业研究院已经成为国外大型企业的一种趋势。很多世界知名企业都组建了研究院、实验室或类似的机构来完成其核心技术的积累和未来产品的预研工作。与政府或大学的研究机构不同的是,企业的研究机构在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同时,还必须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着想,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服务。国外著名企业研究院的定位、职能、资金来源、建设经验等,都会对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起到的重要指导作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XXXXXXXX公司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研发项目管理,规范研发项目费用核算,合理安排研发费用开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 三、研发项目和研发费用的管理 1.研发项目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研发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知识产权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2.研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就研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及成果对总经理负责。 3.公司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费用核算和开支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4.申请使用和报销研发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项目组应在研发项目批准预算范围内控制使用研发经费。 5.研发项目(全部或部分)需与第三方合作或委托开发的,必须经过技术评审,签订技术委托或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协作完成的研发成果纳入公司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6.因研发需要购买器材和购置仪器设备,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审批程序办理。购买的物资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和出库领用登记;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物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 公司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计算口径核算研发费用。包括: 1. 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 2. 研发项目的直接消耗。(如消耗材料、专用商品软件、单位价值10万以下的研发测试关键仪器设备费等) 3. 研发项目的直接费用。(如调研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委外研发费、培训费、维修费、新产品设计费等) 4. 研发项目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 研发成果的论证费。(测试、鉴定、评审、验收费) 6. 研发项目发生的其他支出。 五、研发费用的核算体系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 财务部在会计计算机核算系统内设置“研发费用”一级会计科目,根据费用类别、本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置次级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公司研发费用按实际成本核算。研发费用核算纳入会计核算一本帐

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制度样本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 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充分发挥大家的潜能, 科学、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总则、日常管理制度、课题管理制度、技术秘密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的划分及职责 1.1产品市场开发研究室: 具体职能如下 1) 国内外相关产品市场调研与分析 2) 综合产品信息分析与研究 3) 课题( 项目) 可行性研究和咨询论证 4) 行业( 产品应用) 发展水平与趋势调研与分析, 对产品市场应用情况数据进行处理和统计分析 5) 经过市场调查、分析, 挖掘潜在的产品应用领域 6) 收集来自产品应用单位的信息, 提出新产品开发意见和建议 7) 负责编制新产品的研发方案 8) 负责新产品开发的标准化制定 1.2 产品研发行政事务研究室: 1) 负责研发人事管理制度

2) 对新产品试验进度安排及组织协调 3) 协助包装、标签、编码、送样等具体事项 4) 负责日常办公、试验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5) 负责新产品的注册报批相关事项, 应用研究工作的组织联络、督促协调、质量监督、进度追踪等 1.3专利信息研究室: 负责本公司的专利工作。包括专利信息、专利说明书起草、申报等事项。 1) 产品行业政策法规咨询 2) 新产品咨询与评估 3) 文献收集、检索与资料翻译 4) 研发中心局域网的各种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等 5) 提出专利工作思路、专利文书的撰写及专利申报工作 6) 专利商标申报 7) 专利、商标权的维持和转让事务 8) 专利战略制定与组织实施 9) 专利、商标侵权监视与诉讼 10) 专利数据资料的管理与维护 11) 图书资料和期刊管理与维护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精)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 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实基矗尤其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日益成为推动技术进步的动力和经济增长的核心。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资金密集等特点,有很强的辐射能力,因此,它的发展不仅能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附加价值,促进整个国民经济高效益地运转,而且能够带动社会各个领域的进步。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高新技术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目前,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30家,其中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4家。为及时把握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了解企业近几年的发展态势与走向,为进一步扶持、壮大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参考,我们于年初对全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对策和建议。 一、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从XX年我市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以来,全市共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33家,由于复审不合格、企业转制等原因,现存30家。其中,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4家。1、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概况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涵盖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生物工程与制药、节能与环保、现代农业等7大领域。从各个领域的企业数量上看,先进制造、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分占前三位,分别为9家、7家和5家(见图1)。从企业性质看,民营企业已逐渐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主体,共有28家,其余2家为国有企业。从地域分布看,市直企业15家、兴隆台区属企业11家、双台子区1家、盘山县2家、大洼县3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盘锦经济开发区的成立,原兴隆台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均视为市直企业)。从企业规模看,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已走过初创时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XX 年产值超千万元的21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10家,超亿元的4家。 2、科技人员及技术研发情况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情况表54563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情况表 200年季表号:KJ5-101表 制表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批准机关:浙江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浙统制表字[2001]31号有效截止时间:2003年11月底前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签章) 企业法人代码: 邮政编码:所在地代码: 联系电话:传真:

填表人(签章)联系电话:上报时间:

填表说明 一、调查目的:调查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季度活动情况。 二、调查范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报送期限:季报。 四、填报要求: 1. 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企业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机构公章。 2. 必须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没有企业法人代码的企业应先办理企业法人代码本。 3. 要按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分类标准、编号代码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 报、拒报、退报。 4. 字迹工整,用钢笔填写,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5. 填报时,一律取整数。如果数字取整后为零,须填“0”;如果某项指标值没有,填“ 五、主要指标说明: 从业人员数:指在报告期末,在企业中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 研究与开发人员:指报告期末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三类科学技术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从事科技行政管理、科技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高新技术产品:指属于下列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 (--)电子与信息(四)光机电一体化70&运载火箭 101.电子计算机401.先进制造技术设备704、应用卫星 102.计算机外部设备402.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705、探测火箭及其发射装置 103.信息处理设备403.机电基础件706、其它航空航天产品 104.计算机网络产品404.仪器仪表(八)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105.计算机软件产品405.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801、能源、矿产资源的勘探106.微电子、电子元器件406.医疗器械802、固体地球观测设备107.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407.其它光机电一体化技术803、大气海洋观测实验仪器 108.广播电视设备(五)新能源、局效节 能 804、空间环境要素探测设备 109.通信设备501.新能源805、大型工程、海底设施基础110.其它电子信息技术502.高效节能稳定性勘探监测设备 ( 一)生物、医药技术( 六)环境保护80 6 i 、其它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201.农林牧渔6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九)核应用技术 202.医药卫生602.水污染防治设备901、核辐射产品 203.轻工食品603.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902、同位素及应用产品 204.其它生物技术产品604.噪声振动、电磁辐射903、核材料 ( 三)新材料和放射性污染防治设备904、核物理、核化学实验仪器及 设备

浙江省金融研究院 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

浙江省金融研究院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进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和开放的元年,也是总结提升我省“十二五”金融发展、前瞻性谋划“十三五”金融发展战略的关键一年。金融研究院将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继续坚持“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于我国区域金融产业和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提升“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中国第一流金融研究平台和政策智库”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集中力量开展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和咨询、推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引进、强化对理事单位的专业化特色服务,以及夯实研究院发展的保障条件等方面再创佳绩,力争有新的突破。 一、开展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和金融热点追踪,紧密对接政府金融政策咨询需求 2014年,金融研究院要继续围绕国家和地方金融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需求,积极开展和承接具有战略意义、示范意义和政策影响的区域金融重大课题研究,进一步提升服务区域金融和产业发展的能力,扩大研究成果的政策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

1、力争承担与金融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2014年,研究院将积极做好承担“浙江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的准备组织工作,包含“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阶段性总结和“十三五”金融业发展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院要以院学术委员会为依托,设立专门的经费支持,设置前瞻性的研究项目,组织研究团队开展相关预研工作。同时,在研究院理事会的直接指导下,加强调研工作的力度,通过定期与各级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沟通,积极走访在金融创新方面走在我省前列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赴温州、丽水、义乌、台州等重点区域展开深度调研,对我省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和进展进行深入了解,在此基础上谋划浙江金融未来几年直至2020年的发展战略。此外,研究院在积极推进已承担重大项目研究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研究院高层次专家的学术影响力,以高层次专家为核心,进一步凝练高水平的研究团队,针对国内外金融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我省金融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推进与国家层面的“一行三会”合作开展重点项目攻关研究,力争在各级政府出台具体金改政策的过程中当好参谋,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研究院将继续努力,积极与各级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沟通,争取承担更多的重大战略性项目。 2、全力做好与地方金融发展相关工作的课题研究。2014年,研究院将在“2013年度AFR区域金融发展重点课题”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4年度AFR区域金融发展重点课题”招标及后续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和我省金融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6%、4%、3%的三档最低标准,集团技术中心做好年度研发费用预算,集团财务部做好研发费用单独建账管理工作,使之能准确归集出项目研发经费。 二、建账程序 1、根据年度研发费用预算,财务部应逐月分解研发费用做好单独建账工作 2、“研发费用”科目按照八大类费用项目核算: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2—

研发中心管理办法

XXXX 公司研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研发中心组织结构与责权 第一节研发中心组织结构 一、技术研发中心组织结构图 图1-1技术研发中心组织结构图 二、研发中心岗位分布图 图1-2研发中心岗位分布图 在图1-1中,技改项目部一般是根据技术更新改造的实际需要而临时成立的组织,主要在技术总监的领导下,由技术部经理或其授权人担任技改项目经理。 研发中心 技改项目部 软件研发中心 研发调研部 技术总监 软件研发经理 技改项目经理 技术部经理 研发调研主管 网页设计工程师 软件测试工程师 高级研发工程师 调研专员 技改项目主管 SEO 工程师 软件研发工程师 数据库工程师

第二节研发中心职责与权力 一、研发中心职责 研发中心的具体职责如图1-3所示。 图1-3研发中心职责 二、研发中心权力 为更有效地实现上述职能,研发中心被赋予下列权力,具体如图1-4 所 示 。 职责1 建立并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信息管理制度 职责3 职责4 组织编制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职责5 按计划开展新产品设计、试验和研究、测试工作,负责产品的试验、鉴定工作,参与产品的认证和质量监督活动 职责6 根据设计要求编制先进、合理的产品方案、文件,对产品图样、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职责7 根据产品方案、文件,提供生产设备的参数,申请购置生产设备 职责8 职责9 组织编制部门管理制度 职责10 组织技术员参与产品服务,解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组织对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和控制,建立产品技术档案、文件档案 职责2 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上级关于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上级发布的各种技术标准 负责完成权限范围内技术谈判工作,以及对所引进技术的消化和转化工作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科学技术局立足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4月下旬以来,组织开展了全市科技工作大调研活动,全面掌握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查找不足,剖析原因,提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现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 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17家(见附件),占枣庄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41.5%,其中,今年新发展1家(滕州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产值过亿元的有12家、过5亿元的有1家、过10亿元的有2家。目前,市科技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技工作大调研活动,分别由局长、副局长带队组成三个调研组,深入到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近120家企业,开展调研,宣传科技政策,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在调研中发现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育扶持。今年以来,已组织6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分别是: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滕州沃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大明消毒剂有限公司、山东风轮轮胎有限公司、山东安丽恒温有限公司、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 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发展情况 按原统计口径统计,滕州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企业167家,其中机械制造产业42家、电子信息产业19家、精细化工产业47家、新材料产业27家、资源与环境产业17家、生物医药产业3家、其它12家。按照今年省下发的新的统计口径,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统计主要包括以“四新一海”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山东省高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确定的十大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我市属于新口径的企业大约120余家.因省科技厅修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统计口径,暂无今年1-4月份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数据。 三、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申请专利180件,其中发明专利38件;授权专利115件。我市每个高新技术企业均拥有3项以上专利技术,多数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立足营造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良好氛围,4月26日在龙泉文化广场举办了“山东省暨枣庄市‘4.26’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广场活动和中国(枣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滕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揭牌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材料发明审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情况表》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情况表》 填表注意事项 现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情况表》是由浙江省科技厅制表,浙江省统计局批准的统计调查表,调查对象为浙江省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反映企业季度情况。调查指标除企业名称与通信地址等以外,主要包括:企业人员、高新产品、收入情况、工业产值、利税情况、出口创汇、研发投入等个方面的个指标。 目前,《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情况表》(以下简称“季报”)主要存在少部分企业未填报季报、少数企业报送季报不及时、少部分企业填报指标不完全、少数报表的总分关系不对、少数报表出现不合理的负数、少数报表有公式而无数字等问题。 为提高《季报》填报质量,现对《季报》填报工作提出要求与注意事项,供各地科技局和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参考。 一、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应自觉主动填报《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情况表》。《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号)文件规定:“省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季报制度。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之前,企业将其生产、经营的情况报所在地的市科技行政部门,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报开发区管委会,经上述部门核实汇总后,报省科技行政部门。”所以,及时正确填报《季报》是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应尽的义务,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应自觉填报。 二、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至迟应在季后日前报出《季报》。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情况需提供省政府作经济形势分析用,省科技厅规定各市科技局应于日前上报各市企业《季报》,因此各企业也须于日前将《季报》报送当地科技局。如有少数企业迟报,则会直接影响一县、一市甚至全省的统计工作进程与数据真实性。本统计不会对外披露具体企业的数据,所以各企业不必存在数据被披露的顾虑。 三、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应重视对高新技术产品数据和技术性收入的填报。《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以上。这既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的标准,也是观察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的重要指标,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不应怕麻烦,应填好《季报》中的有关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性收入指标的数据。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应是指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其产品类型如下(请用如下类型代替调查表填表说明中类型):

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 申请材料(样本)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样本) 申 请 材 料 企业名称: 企业研究院名称: 联系人:电话: 地址:邮编: 申报时间:

目录 一、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申请书…………………………………(页码) 二、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 () (一)依托单位概况…………………………………………… () 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行业地位、人数、科技人员数量、学历职称结构、已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科研用房、科研设备、知识产权、上一年度销售额、税收、利润、研发费用等情况(与申报条件相对应) (二)研究院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三)研究院建设目标………………………………………… () 主要包括科技人员、科研场地、科研设施和科研成果等 (四)组织机构与管理运行…………………………………… () 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与运行机制 (五)研究院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 (六)依托单位意见…………………………………………… () 1.申报意见 2.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无税务违法行为的承诺;真实性及后续投入的承诺。 三、依托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 配表、现金流量表,包括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审核)……………… () 四、证明材料…………………………………………………………()(一)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

(二)已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三)发明专利、其它知识产权 (四)荣誉情况(负责或参与起草行业、国家标准制定,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方面奖项) (五)企业研究院管理运行的规范性文件 注:申报材料为word或PDF格式,其中第三点到第四点需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高新技术企业XXX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研发项目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研发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为保证研发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研发中心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项目调研结束,技术部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项目审查 第七条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立项报告书》由公司研发中心完成审查。 第八条研发中心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总监,研发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

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科技局日期:2009-05-18 【字体:大中小】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 穗科函字〔2009〕243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和市经贸委。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级工程中心)在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作用,并参照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建市级工程中心应符合广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涉及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三条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负责指导市级工程中心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性质、目的、任务 第四条市级工程中心是指依托本市行业中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并能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条组建市级工程中心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动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提高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细则

附件1 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总目录。目录标题加注页码。 (二)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印章。 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关财务数据应当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的纳税申报表。 2.“知识产权汇总表”部分。知识产权证书按照其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相关密切程度进行排序。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3.“人力资源情况表”部分。对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统计方法按《工作指引》规定统计。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4.“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部分。按项目进行填写,一个项目一份,内容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自行立项组织进行研发的项目,并按项目研发时间进行排序。每个项目须填写技术领域,并在“核心技术及创新点”栏中填上

该项目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 5.“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部分,应按上年度申请认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项数进行填写,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填写一张表格;多个系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按系列产品填写,每个系列产品填写一张表格;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填写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并在“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栏里填上该产品(服务)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填报的关键技术应是对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指标和产品竞争力起主要作用的核心技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企业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应有关联,并在“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及其对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支持作用”栏里逐一简要说明并标示相关知识产权名称及编号。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五)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材料上传排列顺序应当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知识产权汇总表”一致。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知识产权名称并加注编号,并提供专利缴费证明或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交费信息查询页面打印件。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有主持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请提供相应的标准并标注具体标准名称和编号。 2.科研项目相关说明材料。材料上传排列顺序必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项目编号顺序一致。每个项目上传一个文件,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研发项目名称并加注项目编号。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包括:前三年各级政府部门立项安排的科技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文件复印件(可简化封页和项目页);企业自行安排的研发项目,提交相关立项计划和依据;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研究的项目,提交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协议。 3.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企业应当在“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列表”,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科技成果名称在列表中请按重要度填写。相关说明材料上传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传材料顺序必须和“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一致并标注成果名称和序号。转化方式为自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 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4]11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26 【实施日期】2014.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4〕1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进一步支持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规范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和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中发挥更大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是突破产业技术瓶颈、攻克核心关键技术、补强创新链短板、促进产业链垂直整合的重要创新力量。支持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和经济强省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手段,是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工作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合力推进、全程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在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框架内建立省支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负责审议确定做强的产业链、协调落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总体规划及支持政策、研究技术瓶颈主攻方向、实施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等相关工作。 (一)省科技厅将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纳入科研基础条件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建立督导与服务机制,牵头做好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事中、事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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