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侵权法归责原则体系中的地位(一)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引言概述:《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份,其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原则。
本文将从准确定义、适合范围、具体要求、案例解析和未来展望五个方面详细探讨《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一、准确定义:1.1 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法律关系中,对侵权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责任进行公平分配的法律原则。
1.2 公平责任原则的作用:公平责任原则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平衡侵权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 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得到明确规定,为侵权责任法律关系的处理提供了指导原则。
二、适合范围:2.1 适合主体:公平责任原则适合于侵权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的侵权责任法律关系。
2.2 适合情形:公平责任原则适合于各类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侵权、刑事侵权等。
2.3 适合条件:公平责任原则适合于侵权责任法律关系中存在争议、不确定性的情形,旨在通过公平原则进行裁决。
三、具体要求:3.1 公平性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要求对侵权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责任进行公平分配,避免一方权益受损过大。
3.2 合理性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要求责任的分配应当合理合法,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3.3 效益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要求责任的分配应当考虑社会效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案例解析:4.1 《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案例: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公平责任原则如何裁决责任的承担。
4.2 《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在商业纠纷中的应用案例: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公平责任原则如何平衡双方的权益。
4.3 《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中的应用案例: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如何维护创新者的权益。
五、未来展望:5.1 加强公平责任原则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公平责任原则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侵权责任法的认识和理解。
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终结——《民法典》第1186条的解释论

“第 24 条既不应是关于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外的辅助性归责原则,也不应是具有兜底条款性质的规定。公平责任可适
用于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双方又没有过错的场合。
”⑥但也有学者认为公平责任原则其实是一种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主张将第 24 条定位为无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
甚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都尚处于探讨之中,这从 《民法通则》 第 106 条的规定就可一见端倪,
因为该条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起笼统规定,还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起进行规定。这就表明当时我国对于归责原则的理论研究尚不够深入,所以在立法上未能充分
展开。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平责任原则在立法上的突然出现,更是加剧了这种学说研究上的复杂
么行为人就不应承担责任,而只能是分担损失。从实践层面看,让无过错的当事人承担责任,他
们比较难于接受。
”
可见,立法机关在尝试弱化公平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的地位和属性,希而对行为人施加的赔偿
义务之“法律责任”的性质。然而 《侵权责任法》 第 24 条这种通过更换部分概念用语的立法努力
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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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修改可谓实质性改动,除了主体不再使用“当事人”的表述,更重要的是,将“分担民
事责任”改为“分担损失”
。对此,立法工作者解释了如此修改的两个层面的考量:
“从理论层面
看,无过错即无责任是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既然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那
律的尊重,以及对于民事主体各项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所以立法机关组织了不少围绕
《民法通则》 的宣讲和学术会议,例如佟柔教授等就曾专程前往香港召开关于 《民法通则》 的国际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标题: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引言概述:
《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其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分析其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
1.1 《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合〈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
1.3 《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条款
二、公平责任原则的内涵和特点
2.1 公平责任原则的内涵
2.2 公平责任原则的特点
2.3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范围
三、公平责任原则的作用和意义
3.1 保护侵权行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3.3 维护法律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四、公平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4.1 审判实践案例分析
4.2 公平责任原则与其他法律原则的关系
4.3 公平责任原则在不同类型侵权行为中的具体应用
五、加强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完善
5.1 完善《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5.2 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5.3 完善司法制度和机制,加强司法实践中的公平原则落实
结语:通过对《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公平原则,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重要法律依据和保障。
重新解释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内容提要:本文将借助法哲学一些思维模式,利用英美侵权行为法的一些成功经验,重新解释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文章共分五个部分,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与侵权法的原则,公平归责原则在归责原则体系中的地位,公平的法律含义,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适用,以及公平责任的理论基础。
80年代中末期到90年代早期,我国民法学界曾就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归责原则进行过理论争论,但是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1)在后来的侵权行为法或者民法的著作中,他们都坚持了自己原有的立场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2)从现有的文献上看,大多数著作都有一章的内容探讨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每一部著作都会专门讨论公平责任的问题,要么倡导支持它要么反对否定它。
但是,从立论和阐述上看,讨论尚流于问题的表面,远非达到深入细致研究的程度,公平责任所涉及的许多问题,比如公平归责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的关系,公平的法律含义,公平、平等、正义和衡平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平责任的理论基础等,还没有做出明确和有说服力的解释。
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就本文而言,我将借助于法哲学一些思维模式,利用英美侵权行为法的一些成功经验,重新解释公平责任原则,以就教于侵权行为法学的学者们。
一、“归责原则”的语义困境我国民法包括侵权行为法继受了大陆法系的传统,不管这种继受来自台湾还是来自日本还是来自德国,民事法学的理论结构都包含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有基本的概念,有基本原则,有历史的发展,有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奇怪的是,在侵权行为法学中,只有“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而没有“侵权行为法的原则”。
以英美法观之,这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他们的侵权行为法是以法官个案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在英国的普通法的历史上,也没有一个国王试图或者能够制定一部体系完整逻辑严密的侵权行为法以及民法。
(3)英美侵权行为法是没有共同原则的,很少有侵权行为法的著作或者教材列单章探讨法律原则的问题,在大多数侵权法教授看来,这是一个实践理性的世界,而不是纯粹理性的世界,而法律原则之类属于纯粹理性的范畴,不是实证法律所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的体系及适用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的体系及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的体系及适用试论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上的归责原则体系及适用法学0801 王哲 40882021 摘要: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公平责任原则。
但是公平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始终贯串整个侵权责任法。
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要求有过错的人承担责任,体现了行为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正义观。
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加害人承担责任,体现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它们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服务的。
并且,在决定具体的责任时,都要以公平原则为依据,合理的认定责任范围。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公平原则在讨论问题之前,一定要把相关的概念搞清楚。
所谓归责原则就是法律确认和追究侵权责任的依据。
而我国目前关于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在学术界还有很大的争议,各种学说很多。
在理论上,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到底是由几个归责原则构成的, 有不同的主张。
归纳起来, 主要有五种:( 1 )一元论。
认为我国侵权法只有一个归责原则, 就是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不是归责原则。
(张佩霖: 《也论侵权损害的归责原则》, 《政法论坛》1990 年第2 期)( 2 )二元论。
认为我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有两个, 一个是过错责任原则, 另一个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米键: 《现代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探索》, 《法学研究》1985 年第5 期)( 3 )三元论A。
认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 这曾经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的通说, 现在的司法实践大多还是坚持这个意见。
(刘淑珍: 《试论侵权损害的归责原则》, 《法学研究》1984 年第4 期)( 4 )三元论B。
认为我国的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王利明: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 年版, 第30 页)( 5 )三元论C。
论公平责任不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之一

论公平责任不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之一作者:吴剑飞金梦禹来源:《好日子(下旬)》2017年第11期摘要:若将公平责任定性为《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这会导致案件审判不公,也会导致公平责任归责原则和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相互混淆。
若将公平责任定性为《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会影响法律的安定性。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公平责任;过错责任1 本文认为公平责任不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之一理由如下:(1)公平责任会导致《侵权责任法》归责体系混乱若将公平责任定性为《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官会把原本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按公平责任处理,这会导致案件审判不公,也会导致公平责任归责原则和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相互混淆。
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中的核心,通过主观过错来确定责任归属。
可是在司法实践中,主观过错的确定是一个棘手问题,行为人往往强调自己根本无过错,受损害人则死死盯住行为人主观过错不放,双方僵持不下,又没有有力证据去证明,此时,为给双方一个均可接受的裁判结果并尽快结案,法官很可能将陷入这样一种思维:与其下苦工把时间都浪费在过错认定上,倒不如选择适用一个择中的公平责任,各抽几鞭,责任由当事人双方承担,从而省时省力。
这种情况的危害性很大,不顾及法律尊严只为息事宁人,以求尽快结案。
其次当公平责任的定位不适当的提高后,个别司法人员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以公平责任作为掩饰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的手段,帮助行为人逃避法律责难,进行令人发指的以权谋私。
“补偿总比赔偿付的少”,很明显这种利用非法手段侵犯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行为与法律的公正理念是不相符的。
所以将公平责任定性为归责原则就可能会出现上文提到的“省时省力”现象,会影响很多案件的认定与审判。
(2)公平责任作为归责原则会降低法律的安定性若将公平责任定性为《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会影响法律的安定性。
法律意义上的安定性指一部法律在运行时可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明确指导,人们在作出行为时可以预见到行为的后果。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引言概述:《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典中重要的一部份,其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行为中,责任的承担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在保护被侵权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一、公平责任原则的内涵1.1 公平责任原则的基本概念1.2 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1.3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范围二、公平责任原则的意义与价值2.1 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2.2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2.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3.1 侵权行为责任的公平承担3.2 伤害赔偿责任的公平确定3.3 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公平平衡四、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条件4.1 侵权行为的主体条件4.2 侵权行为的客观条件4.3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条件五、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限制5.1 公平责任原则的限制条件5.2 公平责任原则的合理限度5.3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例外情况正文内容:一、公平责任原则的内涵1.1 公平责任原则的基本概念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行为中,责任的承担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它要求侵权行为的责任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被侵权人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以实现侵权责任的公平与合理。
1.2 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明确的依据,主要包括《侵权责任法》第一条、第二条等相关规定,以及《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1.3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合范围公平责任原则适合于各类侵权行为,包括人身侵权、财产侵权等。
在侵权行为中,公平责任原则起到平衡各方利益、保护被侵权人权益的作用。
二、公平责任原则的意义与价值2.1 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平责任原则保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2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公平责任原则不仅仅是为了保护个人权益,更重要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典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
一、公平责任原则的概述1.1 公平责任原则的定义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法律关系中,法律应当根据事实和情况,公平地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和方式,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1.2 公平责任原则的作用公平责任原则在侵权责任法中起到平衡权利和义务、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秩序等作用,是侵权责任法的重要基础。
1.3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各种侵权责任关系,包括民事侵权、刑事侵权等,具有普遍适用性。
二、公平责任原则在民事侵权责任中的体现2.1 公平责任原则的平衡权利和义务在民事侵权责任中,公平责任原则要求法律平衡侵权行为人和受害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侵权责任关系中得到公平对待。
2.2 公平责任原则的保护弱势群体公平责任原则在民事侵权责任中还要求法律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侵权责任关系中能够获得公平的赔偿和补偿。
2.3 公平责任原则的维护社会秩序公平责任原则还要求法律在处理民事侵权责任关系时,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确保侵权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
三、公平责任原则在刑事侵权责任中的体现3.1 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适用在刑事侵权责任中,公平责任原则要求法律公平地适用于犯罪行为人和受害人,确保犯罪行为人受到公正的惩罚,受害人获得公平的赔偿。
3.2 公平责任原则的保护受害人权益公平责任原则还要求法律在处理刑事侵权责任关系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犯罪行为中受到公平的对待和赔偿。
3.3 公平责任原则的维护社会正义公平责任原则在刑事侵权责任中还要求法律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确保犯罪行为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维护社会秩序。
四、公平责任原则的司法适用4.1 司法实践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审慎处理侵权责任案件,确保双方在侵权责任关系中得到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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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侵权法归责原则体系中的地位(一)
引言
在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历史中,公平责任原则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
相对于过错责任原则和危险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①公平责任原则是否为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概述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和标准。
这种依据和标准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即法律应以行为人的过错,还是应以已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抑或以公平考虑等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而使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准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与侵权损害赔偿原则是不同的。
侵权损害赔偿原则是指在处理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确定赔偿范围时所依据的准则。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一是二者的作用不同。
归责原则是从过错等因素出发,来解决责任归属问题;而赔偿原则则是在责任的归属确定以后,解决赔偿责任的范围问题。
二是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归责原则适用于所有侵权责任归属的确定,而赔偿原则仅适用于损害赔偿这一种责任的范围确定。
区分这两个概念在实践中是不无意义的。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到底有那些?这是一个有很大争议的问题。
一元论观点认为侵权行为法只有一个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
③二元论认为:“在相当的历史时期内,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将是二元制,即过失责任原则与无过失责任原则并存。
”而公平责任“多是赔偿标准问题而不是责任依据问题。
所以,它能否作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还大有探讨余地”。
④三元论的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同时存在三个归责原则:一般侵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行为能力的人致人损害而监护人不能赔偿的特别案件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⑤三元论的另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侵权法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⑥三元论的第三种观点认为侵权法的归则原则包括过失责任原则,不问过失责任原则和推定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不是一种独立的归则原则。
⑦
笔者认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根据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界定,即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责任归属的依据和标准,所以依据什么或以什么为标准就应称为什么责任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看其主观有无过错,有过错则行为人就要承担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
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要让其承担侵权责任,这时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是因为其从事行业的危险性。
正是由于其从事的行为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即使其履行了谨慎注意的义务,也可能给他人造成意外的损害,如果这时仍以过错作为其承担责任的依据,显然难为社会所接受。
又由于这种责任对行为人来说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法律通过条文明确规定在一些情况下,不以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作为其承担责任的依据,而是以其所从事行业的危险性作为其承担责任的依据。
学界通说将这种归责原则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笔者认为不妥,而应称为危险责任原则,这样更直观明了,通俗易懂。
而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实属逻辑上的混乱,所以下文都将其称为危险责任原则。
另外在有些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但行为人和受害人主观上都无过错,也不属于法律明文规定适用危险责任的情况,这时如果让受害人自己承担全部损失,也有违公平、人道的观念,所以让行为人分担部分损失,从而实现了社会正义。
这种基于公平观念的考虑而让行为人承担部分侵权责任,就称为公平责任原则。
三元论的后两种观点认为过错推定原则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笔者不敢苟同。
过错推定与过错责任原则都是以行为人主观
上有过错作为归责的依据,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只是举证责任上实行倒置,但这只是法律为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而创造的一种法技术,所以过错推定原则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范畴。
综上笔者认为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构成了完整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
二、公平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归责体系中独立的归责原则
上文从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内涵的角度对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已作了初步论证,下面将从我国立法实践和客观需要角度进一步论述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
(一)公平责任原则作为独立归责原则的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其中公平原则作为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确认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基础,公平责任原则是公平原则在民事责任领域的具体体现。
2、《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该条确立了公平责任原则在归责原则体系中的地位,同时规定了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一般原则,即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况下,同时又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危险责任原则情况下,可以该条作为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依据。
3、《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这两条是对公平责任原适用的具体规定。
当然在上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主观有过错,也可能主观无过错,有过错承担责任自不待言,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显然是基于公平责任原则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