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对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

监理对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

第一节、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合同结构是指合同的框架、主要部分和条款构成。

(二)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参与各类合同的谈判。参加前述建设合同在签定前的谈判和拟订合同初稿,提供建设单位决策。

(三)合同管理和检查。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对上述合同履行、监控、检查、管理的全过程。

(四)处理合同纠纷与索赔事宜。协助建设单位秉公处理建设工程各阶段中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法院解决合同的纠纷。

(五)合同的鉴证和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关系的处理。

二、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弄清合同中每一项内容,对合同中的词义表达不清楚的要及时提出,正确解释,明确合同各方的责、权、利,正确处理各方关系。

(二)要求各方认真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交合同管理的各种报表,提出分析意见。

(三)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及合同纠纷事宜。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与各方的合同顺利进行,避免索赔事件地发生,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尽量控制不必要的工程洽商。

2、收集完整的工程文件资料,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监理工程使用此资料和记录作为调解合同纠纷的依据。

(四)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执行合同的有关信息。

(五)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反映,及时与业主汇报沟通。

(六)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管理中的备案工作,是各种事件处理起来有据可依。

(七)做好合同纠纷的协调工作。

第二节、信息管理

一、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内容

(一)各类工作信息采用微机自动收集、整理及归档保存。

(二)定期整理各种监理报表。

(三)建立工程例会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录。

(四)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二、信息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一)项目监理部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软件进行信息处理,达到高速、准确地处理所需要的信息,方便地形成各种报告。

(二)项目监理部负责收集和反馈信息。收集真实、可靠、准确、有用的信息,并保持其完整性。及时分类,加工处理后,迅速反馈,通过信息,找出当前各项目标偏离事项;加以总结,提出纠偏意见,保证目标得以实现。

(三)项目监理部设信息资料管理员;所有监理人员收集的信息及时报信息管理员,集中管理、立卷归档。

(四)信息资料管理员负责收、发、保管日常工作中往来的函件、通知、报表、图纸文件,按月整理监理日志、气象资料、会议纪要及有关技术资料,在项目竣工形成监理资料汇编。

三、信息资料的管理与归档

(一)信息资料的基本内容

1、合同文件: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招标投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等。

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测量基础资料。

3、项目监理部编制的总控制计划等其他资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4、工程变更文件:设计交底记录、纪要;设计变更文件;工程变更记录。

5、监理月报。

6、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分部施工方案。

8、分包资质:分包单位资质资料;试验室等单位的资质资料。

9、进度控制:工程开工报审表(含必要的附件);季、月、周进度计划;停、复工资料。

10、质量控制:各类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施工试验

报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与认可;质量问题和事故报告及处理等资料。

11、投资控制:概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报审与核认;预付款报审与支付证书;月工程进度款报审与签认;工程变更费用报审与签认;工程款支付申请与支付证书;工程竣工结算等。

12、监理通知及回复。

13、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工程延期报告、审批等资料;费用索赔报告、审批等资料;合同争议和违约处理资料;合同变更资料等。

14、工程验收资料。

15、其他往来函件。

16、监理日志、日记。

17、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和竣工总结等)。

(二)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

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做好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2、监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监理合同约定,做好监理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凡要求立卷归档的资料,应按照规定及时归档。

3、监理资料档案应妥善保管。

(三)档案资料的移交和管理在监理服务期满后,对应由监理机构负责归档的工程资料档案逐项清点、整编、登记造册,向发包人移交。

第三节、监理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是考核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办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为使监理办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施工监理服务过程中,必定有大量的函件往来,这些函件大都与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有关,均应妥善进行保管。一切往来函件应分类编号、存档保存,以备解决工程延期、索赔、合同纠纷以及施工监理责任时使用,也是积累工作经验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监理文书分类

(一)行政档案;

(二)合同管理档案;

(三)工程进度监理档案;

(四)工程质量监理档案;

(五)工程费用监理档案;

三、监理文件的收发

(一)收文处理程序

(1)签收:文秘收到文件后先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签收;

(2)登记:按来文单位、文号和函件性质分类,并将文件标题、编号、份数填写清楚;

(3)送审:根据文件内容附文件会签单送领导审批、阅处;

(4)传递:文秘根据领导批示,将文件送交承办人处理;

(5)承办:承办人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及时办理,对需要多部门或多人办理的文件,由主办部门或主办专业工程师牵头办理,其他部门或其他专业工程师会签。

(二)发文处理程序

(1)监理办的正式文件,文稿先经主管监理工程师审阅签字后,附全必要资料,送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文秘根据领导批示对文件进行编号后打印;

(2)监理检测、试验及承包人申报材料按分工由承办专业工程师直接办理,需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也先由专业工程师审签后再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正式文件需加盖公章或领导签字后再行分发,同时文秘要将文稿原件和有关材料以及一份正本存档。

(4)正式行文要求在格式化、规范化,注意文风,主送、抄送、抄报单位要准确。

四、资料档案保管

(一)所有文件应按以上分类分别存档,并编写目录、索引,以便查阅,并按ISO9001管理规定编号,即HJ/MP-001(按分类编号)-001(分卷编号)-001(每个文件编号)。

(二)监理文件、资料档案应每半年归档整理一次,列出文件清单。一年进行一次立卷保存。立卷时按文件分类、按发文单位的文件序号排好,登记核实无误后,视文件薄厚分别立卷,一般小件50份,大件30份,特厚文件可单独成卷。

五、文档查阅

(一)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人员可直接查阅,其他监理人员需经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监理办以外的人员查阅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

(三)所有监理文件、资料档案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经同意不得外借,非监理工作需要不得复印。

六、信息反馈监理办远离公司机关,为使公司机关及时了解各派出监理组织的有关信息,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反馈一些重要监理活动信息。

1、信息反馈的主要内容

(1)监理月报,在上报业主的同时,报公司一份;

(2)向公司推荐1-2份编写较好地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向公司报告被监工程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4)向公司报告被监工程关键工程技术,技术难题及解决办法,消除重要工程隐患的方法;

(5)向公司报告工程事故及处理结果。

2、反馈的各种信息文件资料,要求清晰、齐全、通顺。

3、信息资料的传递方法,文字资料可采用邮寄的方法,也可采用电子信箱传递方法。

4、资料归档

(1)监理办每月组织检查接收监理人员抽检资料对已完工工序抽检资料及时归档,未完工程或已完而缺检测结果的资料暂由填写人保管。资料归档到监理办要按资料档案保管进行保管。

(2)工程照片拍摄和归档:每项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拍摄影像资料归档并编写说明,分类按项目归档保管。

第四节、监理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法

一、重视内业资料规范化

(一)在当前安全管理工作中,内业资料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注意和重视,因此,我们作为监理部,理应认真抓好这项工作,不能只重视“外业”,而轻视了“内业”。

因为生产现场的管理是动态的,而资料管理相对则是静态的,每次上级来检查,首先要看你的资料管理情况,资料做得好不好,全不全,规范不规范,直接反映到你单位管理工作的状况,特别是在公司实行《安全绩效考核》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是否合格和达标中就显得特别重要。而日常工作中,我们大家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把工作都做好了,而却不重视或者忽视了文字记录这一块,导致事到临头手忙脚乱。特

别是我们的领导们,平日总是以生产为主,以工作忙为理由,对资料管理不闻不问不关心,一切都推给培训员或资料员,当上级检查时就说不清道不明。

(二)规范化管理资料、信息的内容为了及时的收集、处理、贮存、传输和使用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工程信息、资料,及时为发包人和其他参建单位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以提高工程建设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必须做好监理工作的信息管理。工程建设中与监理工作直接相关的信息源主要包括发包人、设计单位、各施工承包人、监理单位及各种工地会议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委托设计合同及供图协议。与各施工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

2、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说明、技术要求、设计修改等。

3、施工单位的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工艺试验成果、质量检测试验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资料、测量成果报告以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费用、安全的各类报告、报表、简报、支付及索赔申请、竣工报告、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4、监理单位为开展监理工作编发的“规定”、“办法”、“细则”,对施工承包单位发出的各项“指令”、“通知”、“文函”、“批复”、“签证”;发包人单位发出的各类报告、报表、季报、月报、周报;对设计单位发出的有关文函。

5、会议及各类工地会议通知、记录、纪要及其他单位发来的文函。

二、资料管理的措施

(一)根据工程的特点借助于计算机进行数据、报表、文件等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存贮、传输和运用,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的辅助管理。

(二)文字书面材料的收发和归档由信息管理组统一归口负责,合同管理组、施工监理组根据分工、各负其责。

(三)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

1、传输信息的发、收都按统一格式做好详细记录。

2、凡需要存储的工程信息,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编码登记。

3、凡有保密要求的工程信息,必须按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借阅、回收及销毁。

(四)工程监理月报工程监理部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向发包人编报工程监理月报。

(五)监理档案资料管理

1、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建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布的关于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发包人要求和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包括合同文本文件、发包人指示文件、施工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文件等必须归档的档案资料的分类建档和管理。在监理服务期满后,对应由监理部归档的工程档案逐项清点、鉴定、整编、登记造册,并向发包人移交。

三、电子文档的管理

电子文档注意存放格式采用PDF格式就不能被修改,归档可采用网络操作,当然也可以限定权限进行是否可修改的限制。

(一)归档内容,对收集的资料要认真鉴别,查看数字是否属实、手续是否完备、说明是否清楚。

(二)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分类装订。应填制封面、编排目录。立卷归档一式两份,一份及时移交文书档案管理,一份留作自用。同时做好工作中形成的文稿、音像、统计数据等电子文档的整理备份工作。

(三)资料保管。存放统计档案的橱柜应为金属橱柜,装具要统一规范。对于需移交的统计档案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于自管的统计档案要建立详细目录底账,以备查询。变动时应及时移交统计档案和相关资料,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涉及保密的统计数据和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人提供。

(四)目标要求。

1、齐全完整。归档资料必须齐全完整、表种配套、数字清晰、手续完备。

2、标准规范。分类准确、编目合理、装订美观、标题确切、档号齐全、检索方便。

3、归档及时。

4、完整准确。归档资料要完整准确。

5、安全保密。归档资料必须做到不损毁、不丢失、不泄密。

第五节、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组织协调的工作目标

(一)组织协调是监理活动中最日常的工作。建设中的任何一部分工程,与其外部条件及环境之间,与其他部分工程之间,工程内部各要素之间,也都存在众多且复杂的结合部和可能的干扰点,而任何一个环节的延误都可能导致整个工程的延误。因此,综合平衡和现场协调工作显得极为重要,这是一项复杂、艰难的系统工程,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往往超过管理中的其它业务。协调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各单位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密切

配合,顺利完成工程的预定目标。

1、为了保证本项目按预定的计划顺利实施,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拟做好以下几个主要阶段的综合协调工作:施工准备阶段协调目标和主要控制点

(1)施工准备阶段协调目标

按业主的开工期限,协调开工准备工作,争取按承包合同要求开工,保证及时下达开工令。

(2)施工准备阶段协调主要控制点

1)定期与业主沟通,获得关于项目实施的计划、指令和决定;

2)协调设计图纸供应计划、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安排、配合现场施工及变更事项;

3)协调和落实业主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进场计划及接收、保管;

4)协调施工总包、分包、专业承包商的进场及移交;

5)协调专业承包商的深化详图供应计划及爆破施工方案的报批;

6)协调总包与专业承包商、分包商之间的配合作业条件和施工顺序;

7)协调业主与有关独立检测机构的工作计划安排;

8)协调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平面布置和管理等;

9)协调和组织现场场地移交和控制测量点;

10)协调和组织开工条件审查;

11)协调信息传递程序。

(3)施工阶段协调控制点

1)定期与业主沟通,获得关于项目实施的计划,指令和决定;

2)协调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及其实施状态;

3)协调总进度计划与专业工程进度计划及其实施状态;

4)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协调;

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组织协调;

6)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组织协调;

7)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组织协调;

8)单项工程、专项工程和中间验收组织协调;

9)分部分项工程预验收组织协调;

10)质量事故处理协调;

11)开工,停工,复工协调;

12)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协调;

13)安全事故处理协调;

14)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协调;

15)工期和费用索赔和签证协调;

16)工程变更和管理协调;

17)合同争议的协调;

(4)保修阶段协调目标

1)协调保修责任单位,保证质量缺陷得到及时处理,并保证质量;

2)保修阶段协调主要控制点;保修期限及保修期延长协调;保修期质量缺陷管理协调;保修责任解除的协调。

二、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一)组织协调工作程序组织协调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施工单位间的关系协调、施工单位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等之间的协调。具体协调工作程序如下:

1、以实现总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为目标,做好各合同项目间的进度协调,注意各标的进度衔接,控制不必要的进度提前,并尽力避免关键路线上关键工作的施工干扰,以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依据,控制协调好各合同项目的施工布置,控制好各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道路使用。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在保证关键基础上施工的同时,协调好水、电的供应与分配。

2、做好合同项目间的质量协调,即统一施工标准、统一质量评定标准,严格各工序间的检查验收。

3、在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单位之间关系协调中,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督促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正处理变更与索赔调解双方的合同纠纷。

4、在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中,以设计合同为依据,督促设计单位按供图协议要求及时供图,并协调图纸与施工要求之间的矛盾;组织好设计交底,协调设计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的及时处理,组织好设计变更的调查。

在协调工作中,由总监出面组织和协调矛盾双方的直接协商,组织和主持定期与不定期的工地各类协调会议,通过协商,使用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如一时难以达成协议,则必须从工程的总体利益和总体目标考虑,由发包人与监理共同裁定相关方执行。

(二)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1、协调工程参建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

2、协助业主处理好合同签订;

3、协助业主做好设计变更、新增和减少工程量的计量支付;

4、协调处理好工程验收中的有关事宜;

5、协助业主向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各项报批手续;

6、根据合同约定,协调或处理本工程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或制造商之间有关的纠纷事宜。

(三)组织协调措施

1、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每周一次,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单位主要有:现场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工地代表等。会议议题主要有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向业主汇报上次例会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一周来的工程施工详细进度、质量控制及存在的问题,下周工作计划;

(2)监理单位汇报监理情况、工地存在问题与建议。

(3)业主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通报有关信息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

(4)对下一周的工作进行安排。

(5)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工地关系。

2、及时召开各种专题会议,如图纸会审会、设计交底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核会、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会、具体事项协调会、技术问题论证会等。

3、对参建各方提出的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计量支付、安全等问题,迅速组织有关方进行研究分析,妥善处理。

4、及时签发工作联系单、变更或新增项目的数量及单价确认单、有关通知、指令、警告等文书。

(四)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

1、总监理工程师首先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激励项目监理机构成员。

2、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要根据每个人的专长进行安排,做到人尽其才,人员的搭配应注意能力互补和性格互补,人员配置应尽可能少而精。

3、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对项目监理机构内的每一个岗位,都应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同时明确岗位职

权。

4、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要发扬民主作风,实事求是评价,以免人员无功自傲或有功受屈,使每个人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对工作充满信心和希望。

5、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一旦出现矛盾就应进行调解,及时沟通,使人员始终处于团结、和谐、热情高涨的工作气氛之中。

(五)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是由若干部门组成的工作体系。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如果每个子系统都从建设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则整个系统就会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否则,整个系统便处于无序的紊乱状态,导致功能失调,效率下降。

2、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职能划分,并相应设置配套的组织机构。

3、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

4、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其中有主办、牵头和协作、配合之分

5、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如采用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发会义纪要、工作流程图或信息传递卡等方式来沟通信息,这样可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需要。

6、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总监理工程师应采用民主的作风,注意从心理学、行为科学的角度激励各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采用公开的信息政策,让大家了解建设工程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或危机;经常性地指导工作,和成员一起商讨遇到的问题,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鼓励大家同舟共济。

(六)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1、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中有人员需求、试验设备需求、材料需求等。

2、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建设工程监理开始时,要做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提出合理的监理资源配置,要注意抓住期限上的及时性、规格上的明确性、数量上的准备性、质量上的规定性。

3、对监理人员的平衡。要抓住调度环节,注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

4、监理力量的安排必须考虑到工程进展情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

(七)与项目承包、分包、独立分包人的协调

1、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造价的控制是通过承包单位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

做好与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3、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以寻找对目标控制可能的干拢。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4、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度问题

5、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

6、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1)与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监理工程师应既公正、又通情达理,并且科学公正。

(2)进度问题的协调,由于影响进度的因素错综复杂,因而进度问题的协调工作十分复杂。

(3)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对没有出厂证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使用;对工序交接实行报验签证;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验收签字,也不予计算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在建设工程过程中,设计变更或工程内容的增减是经常出现的,有些是合同签订时无法预料和明确规定的,对于这种变更,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研究,合理计算价格,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

(4)对承包单位违约行为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某些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是一件很慎重而又难免的事情。监理工程师除了立即制止外,可能还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某个工程师不称职。掌握足够的证据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正式向承包商发出警告。

(6)合同争议的协调。监理工程师应首先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协商不成才由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只有当对方严重违约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不能得到补偿时才采用仲裁或诉讼手段。

(7)处理好人际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一种十分特殊的位置。监理工程师必须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以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增进与各方面人员的友谊与合作,以利于工程的进展。

(八)与供货单位之间的协调首先要以监理合同为依据,分清是否是委托监理范围

之内的验货,若是应由建设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监理责权,监理单位按正常监理工作执行,进行过程监督检查。

(九)加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由于本工程情况特殊,加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对实现建设目标尤为重要。

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建设单位的意图,对于未能参加项目决策过程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否则可能对监理目标及完成任务有不完整的理解,会给他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2、对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主动帮助建设单位处理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的一致。

3、尊重建设单位。尽管有预定的目标,但建设工程实施必须执行建设单位的指令,使业主满意。尽量避免发生误解,以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十)做好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1、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

2、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以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若监理单位掌握比原设计更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时,可向设计单位推荐。

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设计单位申报表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传递,要按设计单位(经业主同意)至监理单位至承包商之间的程序进行。

4、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都是受业主委托进行工作的,两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所以监理单位主要是和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工作,协调要靠业主的支持。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三、组织协调的工作要点总监在工作委任中要职责分明,对每个岗位都要订立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制,还应通过职能清理,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同时也要以权利一致的原则明确岗位职责和分配标准,使每一个人均能在组织内找到自己的位置,既无心里不平衡又无失落感。评价一个人的效绩应实事求是,夸大和缩小都不利于团结,更不能将成绩归于某个人,以免无功自傲或有功受屈。在矛盾调解上要适可而止,恰如其分。要掌握大局,注意方法。一般的矛盾都是工作矛盾,也是监理组织内部机制运行中呈现问题的显现。为此除作为协调工作外,更要考虑监理机

构中的深层问题,通过改革、调整使监理工作更趋完善。

(一)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处理关系基本目标是:要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的信任、满意和支持。方法是靠我们丰富的实践经验,踏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在协调方面我们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严格履行合同,注意尊重建设单位意见,同时,对于不同意见,多加解释,使建设单位理解;建设单位、设计、施工意见不统一,多协调多沟通,帮助建设单位做出正确决策。对于合同外项目,只要对工程建设有利,只要建设单位有这种需要,监理就应努力做好,达到建设单位满意。

(二)监理与设计关系在监理过程中,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我方一般只能通过建设单位与设计方进行沟通。对设计方做到尊重支持,并监督施工方按图纸施工。对于设计的变更,则按设计审核的权限及时与设计方协调处理,参予会签。

(三)监理与承包方的关系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理,做到既严格管理,又热情帮助,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以保证工程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监理与质监站等上级主管部门关系监理单位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在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方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政府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质量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为了处理好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站的关系,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根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法规、规定和办法,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义务,落实岗位人员职责,做好监理工作,以优良的服务接受考验,赢得尊重。

四、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

(一)会议协调法

1、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作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2、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作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3、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前,履约各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联合主持召开,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须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

(二)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研究施工中出现的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的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将会议讨论的问题和决定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供与会者确认和落实。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

2、参加人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也可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还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3、会议的主要议题如下:

(1)对上次会议存在问题的解决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工程进展情况;

(3)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预测;

(4)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设备情况;

(5)施工质量、加工订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

(6)有关技术问题;

(7)索赔工程款支付;

(8)业主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违约罚款要求。

4、会议纪录(或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由监理工程师形成纪要,经与会各方认可,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会议纪要内容如下:

(1)会议地点及时间;

(2)出席者姓名、职务及他们代表的单位;

(3)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主要内容;

(4)决定事项;

(5)诸事项分别由何人何时执行。

5、专业性监理会议:除定期召开工地监理例会以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均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

(三)交谈协调法

1、可采用“交谈”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

2、它是寻求协作和帮助的最好方法。在寻求别人帮助和协作时,往往要及时了解对方的反应和意见,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另外,相对于书面寻求协作,人们更难于拒

绝面对面的请求。因此,采用交谈方式请求协作和帮助比采用书面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要大。

3、它是正确及时地发布工程指令的有效方法。监理工程师一般都采用交谈方式先发布口头指令,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对方及时地执行指令,另一方面可以和对方进行交流,了解对方是否正确理解了指令。随后,再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四)书面协调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五)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邀请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方面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干预,会对工程师产生不利影响。

(六)情况介绍法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监理工程师应重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你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你想得到的协助等。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五、组织协调的工作措施

(一)组织协调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措施

1、组织协调的组织措施

(1)根据本项目特点,建立直线职能式监理组织架构,确保监理机构权限明确、职责明确,并设立专门的信息资料部,及时掌握工程建设动态。

(2)我公司将选派曾担任完成多个同等规模、类似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很强协调

能力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的总监,全面负责协调工作。

(3)项目开展后建立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协调制度,由建设各方介绍汇报上周各自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于会协商处理的事项等,总监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2、组织协调的技术措施利用软件,对工程进度、组织协调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比和动态监控,及时准确的找出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协调处理措施。并通过计算机对协调处理事项入库存档。

3、组织协调的经济措施按照约定条款和有关规定,对违约方或纠纷当事人责任方进行经济处罚,以确保协调工作的有效性。

4、组织协调的合同措施

(1)协助业主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预防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减少协调工作量。

(2)在实施监控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以组成合同有关文件顺序进行解释,以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和证据进行协调处理。

(3)监理工程师对当事人违背合同文件有关明示条款有权进行否决,对此类问题无协商余地。

(4)对当事人违背合同文件可引申的隐示条款应否决,对此类问题征询合同文件精神进行解释,如有争议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5)对责任方应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二)加强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有关系统之间的协调措施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很多单位,它们均各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典型的开放系统,都有各自的目标和任务,要使每个单位都从整体利益出发,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只处理好监理单位与各单位的关系协调还远远不够,还应处理好各有关单位间的关系协调,特别是建设单位与其近外层单位的协调,这样才能使整个工程建设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

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关系的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负有共同履约的责任,工作往来频繁,由于其各自利益不同,对一些具体问题产生意见分歧是正常的。鉴于二者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体、协调二者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监理单位在不同的建设阶段,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工作内容也不尽相同,如在招标阶段,重点是合同洽谈和签订的协调;施工阶段,重点是包括解决进度、质量、签证、索赔、合同争议等的协调;

验收阶段,重点是理解合同和验收标准及最终结算方式的协调。无论在哪一个阶段,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必须处于公正的第三者,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处理各种矛盾,否则将直接影响“四控、两管”,使工程建设监理目标不能如期实现。

2、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监理单位主要是从业务上进行具体协调处理,按有关法规处理涉及设计方面的事宜,通过向建设单位建议,与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多沟通,创造良好的业务关系。

3、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关系的协调在本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其关系建立在建设单位与二者均有合同关系上,且受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设计单位必须参与施工的全过程,如进行设计交底,重点阶段验收,设计变更洽商,质量事故处理等。这就使二者成为较紧密的业务关系,由于设计与承包单位均可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由于二者的利益不同,分歧自然很多,如承包单位倾向于最易施工的设计方案,但设计则要求功能要好,安全度要高,较少考虑施工难易度,每一次合理的承包单位的洽商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其中均有总监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还要尊重设计的意见,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要求施工,协调二者在验收认识上的分歧,从而使二者共同顺利履行合同。

4、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供货单位关系的协调监理单位在协调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供货单位的关系时,亦应区别对待。一种是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和指定供货的,一种是承包单位自行发包和招标供货的。对前者,监理法规中,尚未完全明确监理的控制深度,总承包单位的责、权、利尚不清晰,协调难度最大,监理单位应建议建设单位,就直接分包和指定供货与承包单位签订配合协议,明确各自责、权、利,监理介入的深度和报酬,使协调工作内容清楚有法可依。对后者按现行法规,监理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分包单位和供货单位有确认权和清场权,但在无原则问题时,应以分包合同,供货合同为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好它们与承包单位的关系,避免承包单位以大欺小,导致工程建设因分包单位,或供货单位的不合作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总体预期目标。

(三)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协调措施1、组织监理预验收,督促问题的整改,为竣工验收打下好的基础。

2、积极配合竣工验收: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

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施工单位一份。

监理对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

监理对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 第一节、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合同结构是指合同的框架、主要部分和条款构成。 (二)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参与各类合同的谈判。参加前述建设合同在签定前的谈判和拟订合同初稿,提供建设单位决策。 (三)合同管理和检查。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对上述合同履行、监控、检查、管理的全过程。 (四)处理合同纠纷与索赔事宜。协助建设单位秉公处理建设工程各阶段中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法院解决合同的纠纷。 (五)合同的鉴证和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关系的处理。 二、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弄清合同中每一项内容,对合同中的词义表达不清楚的要及时提出,正确解释,明确合同各方的责、权、利,正确处理各方关系。 (二)要求各方认真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交合同管理的各种报表,提出分析意见。 (三)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及合同纠纷事宜。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与各方的合同顺利进行,避免索赔事件地发生,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尽量控制不必要的工程洽商。 2、收集完整的工程文件资料,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监理工程使用此资料和记录作为调解合同纠纷的依据。 (四)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执行合同的有关信息。 (五)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反映,及时与业主汇报沟通。 (六)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管理中的备案工作,是各种事件处理起来有据可依。 (七)做好合同纠纷的协调工作。 第二节、信息管理

合同管理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合同管理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一、合同管理目标 监理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合同执行中的纠纷;减少项目运行的风险。 二、合同管理的任务 根据业主与承包人所签订的施工合同,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督促和纠正合同双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提前向合同双方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三、合同管理的方法 熟悉掌握合同文件内容,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将有关内容分解到“三大目标”控制中去。 a.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协助建设单位主持协调合同条款的变更; b.主持协商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本身提出的变更,按审批权限的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工程变更处理程序见图5; c.主持协商索赔处理; d.工程延期管理; e.审查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f.处理合同双方的违约、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 g.按合同规定检查承建单位的保险的落实; 四、工程变更处理的措施 a.在授权范围内发出工程变更令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力争做到工程数量的改变应保持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少。 b.监理工程师就发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超过授权范围时,协助总监或总监代表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确定变更费用。 五、工程延期处理的措施 (1)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向业主申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a. 工程延期必须符合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条款。 b. 延期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作延期意向。 c. 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交有关证明。 d. 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报告。 (2)延期评估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第十章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1、组织协调的原则 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原则进行组织协调。坚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组织协调。 一个项目的建设,需要多个领域的诸多专业施工队伍和不同部门来共同完成,由于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人员素质不一,使得本身难度较大的协调组织工作更加难上加“乱”。工程项目本身是一个大系统,只要一个环节不通,都会造成整个项目的运转不正常,故组织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是以站在中间立场的第三者身份来组织并开展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如何组织协调好各方关系,使得工程项目建设能顺利实施,是我们监理人员的共同使命,也是对监理人员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 为了实现本工程监理目标,在做好项目合同内的织协调外,还要做好项目中许多非合同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既要为投资、质量、进度三大目标实现创造好的条件,还要创造良好的内部人际、组织关系及与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良好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外条件。 2、组织协调的内容 (1)前期工作阶段 1)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2)协助委托人选择符合本工程项目特点的承包人; 3)协助委托人进行开工前期准备,创造开工条件。 (2)施工阶段 1)在施工准备期间,督促承包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备案等有关工程报建手续。 2)协助并组织设计单位、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3)督促总承包人加强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并在工序交接、相互配合、设备使用、人员安排、施工质量、进度控制、场地使用、成品保护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目标完成。 4)按照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时与设计、检测、质量监督等单位联络,使之参与工程有关部位的现场验收与检测并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5)以顺利推进工程建设为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各专业单位之间的接洽与协调。 3、验收阶段 (1)在中间验收的分部、单元工程完成后,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施工资料,经监理人员审查认可后,通知委托人组织设计、勘察、质监等单位进行中间验收。 (2)单位工程验收:监理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审查工作后,协助委托人按单位工程验收备案制度规定的程序,向质量监督部门申报资料;经质量监督部门书面同意后,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验收会议。 4、保修阶段 (1)继续履行保修期的监理职责,保持与委托人的联系和沟通并定期回访。对于委托人提出的质量问题,首先研究、分清质量问题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措施并监督执行,必要时,通知设计、质量监督等单位到场鉴定及研究处理意见。 (2)合同保修期满后,协助委托人组织承包人(必要时通知设计、检测等单位)进行现场查验。满足合同要求后,办理最终结算手续并终止合同。 5、组织协调的工作目标 (1)前期工作阶段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一、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审查,并就施工图独立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建设单位处理施工技术上或方案上的复杂性问题;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水、电、气、通信等综合管线部门进场施工; 4、协助组织各专业工程验收与移交,并协助组织最终的整体竣工验收。 二、与业主的协调 监理实践证明,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和与业主协调的好坏有很大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建设单位的意图。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否则可能对监理目标及完成任务有不完整的理解。 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特别是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主动帮助建设单位处理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自己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 3、尊重建设单位,执行建设单位的指令,使建设单位满意。对于原则性问题,有不同意时可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发生误解,以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三、与承包商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做好与承包商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及时汇报,排除对目标控制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2、协调应注意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 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3.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关系的协调。要做到公平、公正、通情达理并理解别人,要做到意见明确,答复及时。要注重事先控制,指示应在他们工作之前发出。 3.2进度问题的协调。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共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并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第一节监理工作目标 我单位对本合同段监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置工作高度重视,把建立高效的监理组织机构作为项目监理工作成功的基本条件,如若我单位中标,拟派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类似本标段工程监理经验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组成专业配套齐全、年龄结构合理的监理团队。 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监理人员配备本着综合素质高、专业性强、技术配套的原则,其人员资质、职能、年龄搭配合理,充分体现监理机构的系统优化。同时,充分发挥我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高水平的展开,为业主积极提供优质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一、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一)为保证工程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及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单位通过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规模、工程项目性质、工程特点及建设工期等工程要素的认真研究,并综合考虑组织机构形式的选择应有利于项目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各种建设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档案沟通的原则,确定采用直线职能式的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形成现场监理机构框图。 (二)本项目监理的组织实施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二、组织机构人员配置 总监理办公室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主持全面工作,直接对监理单位负责,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所授予的权限(力),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负全面责任,负责项目监理重大事项的协调及监理人员的管理和奖惩,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报告监理工作。 第二节监理任务 一、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对监理单位负责,我单位如若中标,将严格按照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所授予的权限,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履行其合同规定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二)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三)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四)组织全面实施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 引言 监理合同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的合同。而信息管理则是监理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有效的信息管理措施和方法,可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本文将介绍监理合同的基本内容,以及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2. 监理合同的基本内容 监理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 建筑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 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位置、建设单位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是确定监理合同适用范围和责任的基础。 2.2 监理的职责和义务 具体规定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监督工程进度,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监督安全生产,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等。 2.3 验收和结算 监理合同通常要规定相关的验收和结算问题,包括: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的提供方式和要求; •工程结算的方法和程序等。 2.4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监理合同还要明确双方在违约和争议解决方面的责任和约定,以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3. 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科学有效的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下面将介绍信息管理的一些常用措施和方法。 3.1 建立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收集、传递、存储和使用的流程和规范。例如,规定监理日志的记录方式和要求,规定信息报送的时间和方式等。

3.2 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监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施工现场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日志等。同时,监理人员应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3 信息的存储和归档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存储和归档系统,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编号和存储,方便以后查询和使用。同时,要注意信息的保密和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3.4 信息的利用和分析 监理单位应充分利用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对信息的有效利用,监理人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 3.5 信息的报告和通知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和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和通知。报告和通知应准确、全面地反映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决策依据。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措施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措施 一、组织措施 1、开工前成立由承包单位、监理方、项目承担单位三方施工协调领导小组,邀请项目承担单位现场工程师担任组长,监理部”为协调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工程施工协调例会制度,每周固定一个时间由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确定工程管理方法、工程进度安排和各单位的关系协调。 3、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以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职责、协调关系与联系方法。 4、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公正立场,沟通各方关系,维护各方正当利益。 二、技术措施 1、在组织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时,及时将相关单位联系表” 变化的情况反映到有关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请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参建各方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2)确定协商联络的方式和渠道; (3)确定工地协调会议制度,工作流程; (4)开工准备工作检查。 3、负责协调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所代表的单位;会议议题;会议决议

及明确的执行者和完成日期;与会人员签字。 4、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记入个人监理日记,并及时处理。如果问题比较复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采用何种形式便于问题的解决。 5、施工过程中处理协调问题的原则: (1)涉及进度问题:要确保网络图中关键线路上施工如期进行,满足节点形象进度,进度偏差要采取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时纠偏。 (2)涉及质量进度矛盾:坚持结构质量第一,确保使用功能质量和外观质量,不得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赶进度。 (3)交叉施工中的矛盾,要坚持安全第一,减少相互干扰,要有利于成品保护。 (4)涉及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及索赔处理要坚持证据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5)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每周的工程例会,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妥善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 (6)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特殊情况,可组织现场协调会或专题工作例会解决有关矛盾。 三、经济措施 1、总监理工程师在协调过程中凡涉及工程项目进度、投资改变, 应在监理月报”中向项目承担单位报告。 2、在协调例会或专题工作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否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1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1.1.1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1、合同管理主要是落实合同目标的实现,达到预期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是监理人员为了达到合同目标的实现,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行为实施管理的过程。其内容包括签订前、签订时、履行中、纠纷时的各项管理。 2、签订前:做好市场调查及充分掌握国家规定等准备工作,最后结合项目情况作出决策。 3、签订中:合同签订表示双方已经充分理解、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合同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行为,做到合法、公平、有效。 4、履行中:监理工程师按工程变更基本程序对工程变更、洽商的管理。工程变更、洽商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程序办理变更工程手续。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按有关程序对工程延期进行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争议的调解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根据事实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 发生纠纷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从整体利益出发,把握全局目标,以利问题解决。所以在合同管理中各方对合同的执行、目标分析、动态管理、实施计划及监督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1.2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 1、工程暂停及复工 在建设单位要求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在工程暂停处理达到可以继续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承包单位可继续施工; 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种问题。 2、工程延期 项目监理部对合同规定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给予受理;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前段时间按合同约定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申请和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及《工程延期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延期申请; 监理工程师根据评估延期的原则,审查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表》; 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调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中对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处理。 3、合同争议的调解 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予以调解; 项目监理部收到争议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与双方协商后做出决定;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示对项目监理部做出的决定提出异议,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双方必须认真执行; 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决定时,按合同约定办理;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 第一节合同管理 一、总承包合同管理 (一)项目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依法履约、诚实信用、全面履行、协调合作、维护权益和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 (二)熟悉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 (三)依据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对项目合同变更调整进行管理。 (四)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解决。 (五)依据业主相关规定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会同企业负责组织对总承包合同的履行,并对分包合同实施监督和控制,加强责任风险的预测和控制,确保合同约定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六)明确合同管理和岗位职责,按确定的合同目标进行项目分解,签定责任目标书。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 (七)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物资供应、资金使用、承包结算方式、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办法等进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合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八)建立合同台帐和统计制度。对合同进行分类、登记、整理、归档。对往来文件、各类报表妥善保存。 (九)参与或组织检查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和协调、解决重大未尽事宜。认真总结和纠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提供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及时反馈信息。 (十二)合同管理实行保密制度。未经有关方面同意,不得对外交流。 (十三)合同收尾:进行竣工验收,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结算手续,进行竣工结算,清理各种债权债务,进行保修期履约。 (十四)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受场地限制,加之施工工序较多,各工种之间的交叉干扰不可避免,怎样减少干扰,顺利的推进工程施工按计划如期完成,就需要监理方预见到下一步工作的干扰,积极地组织各方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工序和工序之间、工种和工种之间、单位和单位之间的施工矛盾,达到积极配合提高功效的目的。 一、组织协调的内容 1.1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运用合同文件,法律、法规、设计文件等资料和数据,根据施工阶段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规划的计划,通过动态控制,协调建设与施工,设计与施工,监理与设计、施工单位的关系,采用帮、监结合的方法,从监督施工单位内部质量运行机制入手,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控制,利用计量和支付手段,实现本工程达到优质、按期、不突破投资的预期目标; 1.2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多提合理化建议与施工单位共同挖潜降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地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力求达到造价降低、工期提前的目标; 1.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技术标准,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数据、事实为根据,以理服人,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整理好各种信息,认真记录监理日志,为协调工作提供基本数据;

1.4严格执行组织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为主要方法,配合工程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其他形式来组织、协调与本工程有关单位的关系,以求目标实现; 1.5各类工程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各类工程会议,包括勘察设计交底会、图纸会审会、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查会、工地例会、现场协调会、安全生产例会、文明施工例会等,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二、组织协调的方法和原则 监理单位受委托人委托,负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实施控制,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势必会出现大量的协调事务,作好工作协调是监理职责之一。 由监理进行的协调主要是工程内部关系协调,包括委托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各方面的多方或双方工作协调。 协调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 协调的原则是有利于加强质量,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控制投资,有利于参建各方的团结; 协调的前提是客观、公正、合理,要求监理本身对事项有正确的认识和判断。 2.1协调配合的主要方法保持信息畅通,以书面文件为依据,平时加强对有关报告、通知、备忘录、会议记要等文件的报送和收取,对各类资料、各种信息登录储存完备; 协调的主要形式是协调会议。

监理与合同管理的协同与配合

监理与合同管理的协同与配合 在工程领域,监理和合同管理是两个相互依存又密切相关的领域。它们之间的 协同与配合至关重要,决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时间和成本。本文将就监理与合同管理的协同与配合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并探讨其对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及影响。 1. 引言 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和合同管理是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监理是指对工程施 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合格评定和服务性指导,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合同管理是指通过制定、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确保项目按照约定的范围、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执行。监理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将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果和效益。 2. 合同管理对监理的影响 合同管理过程中,包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等环节。这些环节对监理工作 产生着深远的影响。首先,合同的签订应明确约定监理的职责和权限,为监理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和权力,使其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其次,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也对监理的评定和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其在质量监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进度和工期,也需要监理进行监督和调度,确保项目的及时完工。 3. 监理对合同管理的辅助作用 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对合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 作用。首先,监理通过对施工进度和工期的监督,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有助于合同管理者进行进度和费用的控制和调整。其次,监理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和监督,为合同管理者提供了评估施工质量合格性的依据。此外,监理还能够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交付和验收提供技术支持,为合同管理者提供有力的依据。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导言 监理合同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合同形式之一,它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信息管理是监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有效的信息管理措施和方法,可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本文将重点讨论监理合同的要素,以及在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方法。 一、监理合同的要素 1.当事人:监理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监理机构,业主是工程建设的委托方,监理机构是负责监督和控制工程建设质量的第三方机构。 2.合同价格:监理合同中需要明确监理工作的报酬和支付方式,一般根据工程建设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 3.监理任务和职责:监理合同需要明确监理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包括工程质量的监督、施工进度的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等。 4.合同期限:监理合同需要规定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一般与工程建设的周期相对应。

二、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监理合同执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为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监理机构可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包括文件管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等,可以帮助监理人员更加便捷地查找和处理信息。 2. 信息分类和归档 监理信息包括施工图纸、合同文本、工程变更通知书等,监理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将这些信息进行分类和归档,以方便信息的检索和使用。例如,可以按照工程部位、工程阶段或者工程专业进行分类。 3. 信息交流和沟通 监理工作需要与业主、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等多个方面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监理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者会议等方式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此外,也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在线协作平台,以便多方共享和处理信息。

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信息管理方案

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信息管理方案 工程监理:监理合同及监理信息管理方案 第一节: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是工程监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合同是监理工作的基础,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合同内容,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管理,并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馈合同执行情况。 第二节:信息管理的内容 信息管理是指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的过程。信息管理的内容包括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反馈工程施工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节:工程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原则 工程合同及信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应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方利益均衡。 2.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3.合理性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应当合理有效,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应当诚实守信,确保各方信任。 第四节: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基本程序 4.1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并报告业主和施工单位,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制定合理的工程延期方案,并监督工程延期的执行情况。 4.2合同争议调解基本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协调业主和施工单位,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合同争议调解。 4.3违约处理基本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行为。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并报告业主和施工单位,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制定合理的违约处理方案,并监督违约处理的执行情况。 4.4费用索赔管理基本程序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一、组织协调的目标 组织协调是监理活动中最日常的工作。由于本项目的规模大,施工项目多,一项工程要分许多个标,各承包商、各单位之间相互关系错综复杂,建设中的任何一部分工程,与其外部条件及环境之间,与其他部分工程之间,工程内部各要素之间,也都存在众多且复杂的结合部和可能的干扰点,而任何一个环节的延误都可能导致整个工程的延误。因此,综合平衡和现场协调工作显得极为重要,这是一项复杂、艰难的系统工程,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往往超过管理中的其它业务。为此,我公司将委派一名长期从事市政建设工作、与相关的政府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和沟通的同志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本工程按期、优质完成。 二、组织协调的内容 1、内部协调 项目监理部每周一次工地内部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会议由总监主持,主要协调监理过程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与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协调 通过业主的纽带作用,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如市建委或质监站等对工程项目关于工期、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指令或计划。 3、与业主的协调 以顾客(业主)为关注焦点,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宗旨,落实业主对工程项目关于工期、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指令,与业主保持良好沟通,加强监理机构与业主代表等部门的联系。监理过程中的主要决定和意见事先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征得业主的同意。 4、单位工程内部协调 项目监理部积极参与监理合同段内单位工程、工序矛盾的协调工作,避免出现工序混乱而造成的窝工。 5、三大监理目标的协调 由于该工程工期紧,工程内容分散,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抓

住关键和主要矛盾,处理好三大监控目标的关系。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1、现场协调法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或跟踪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权限范围采取现场及时协调处理,对较复杂的协调问题及时报告总监、业主协调处理。 监理部邀请建设单位领导人、驻工地授权代表、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防护、环保卫生等情况的检查活动,以使他们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促进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 2、召集协调法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多方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调处理,必要时请业主出面共同参与处理。邀请他们参加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结会、评比会以及监理单位的一些活动,使他们对监理工作给与足够的支持和配合。 邀请设计工程师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的研讨会,质量问题的处理会,工程验收会等。 3、会议协调法 建立定期(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制度,听取建设各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处理的事项,通过会议程序给与及时的协商处理,并通过会议及时转达协调指令和计划,对一些复杂的问题安排专项会议进行研究协调解决。 4、调解和谈判协调法 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一些纠纷问题,监理工程师认真全面的进行调查了解和充分的沟通,然后召集纠纷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监理工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中,始终站在公正的立场,以保护当事人合法合理的利益和谈判结果有利于业主为原则,采取灵活机动的协调方法,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及时解决争端,避免把问题扩大。对调解不成的依据合同等有关规定通过谈判解决。 5、下达监理指令和召见承办单位协调法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下达协调处理指令,要求施工承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一)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合同管理按施工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实施管理,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施工承包单位违约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保险和保函等。 2、合同管理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原则是:公正、独立、自主。 3、合同管理方法及措施 (1)合同订立前和订立中的合同管理 按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或业主要求,监理工程师积极参与工程招标全过程。协助业主确定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结构,协助业主起草合同以及参与合同谈判。 (2)工程变更 1)规定 (1)业主认为需要提出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2)施工承包单位请求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业主批准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3)设计人认为有必要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经业主批准同意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2)变更程序

(1)意向通知 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通知,内容主要包括: a.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 b.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 c.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中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 d.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他认为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 (2)资料收集 监理工程师宜指定专人受理变更,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变更意向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3)费用评估 监理一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a.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及费率或拟修改合同文件引起的费用。 b.审核变更工程数量或拟修改的合同文件。 以上评估结果就报业主审批。

工程监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工程监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第一节、组织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同业主、施工单位三方工作配合协调,当好业主的参谋,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分歧。 第二节、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 协调工程各方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顺利进展,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第三节、组织协调工作的方法 ①建立工程例会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协调处理工程进展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合同执行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及时同业主交换意见,协调立场; ②督促总承包单位协调好其与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③现场监理人员要深入一线,及时调查掌握有关各方在合作中所出现的问题。 第四节、组织协调工作措施(技术、组织、合同、经济措施) 4.1技术措施 ①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专家分析讨论影响三大控制的技术方案,形成书面文件,进行工程协调; ②以施工验收规范特别是强制性标准为依据,进行工程协调并纠正。 ③对于“五新”的内容,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现场试验追踪讨论会,达成共识,形成书面技术措施意见。

4.2组织措施 ①项目总监或总监授权的总监代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②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③审核并签发对外所发的函件、建议/报告。 4.3合同措施 ①总监/总代委托合同管理专岗;建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认真研究项目的各项合同; ②总监/总代主持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索赔事宜; ③审核并签发依据合同处理经济纠纷的监理意见。 4.4经济措施 ①制定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 ②对有关现场各方违反工作公约、制度的严格处罚; ③总体执行奖罚平衡的原则,有奖、有罚。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措施

组织协调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的协调工作,主要是指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各个施工阶段以及在各个专业之间出现各种矛盾时,还有当工程项目与边环境以及与工程外部相关单位出现矛盾时,主持或协助业主进行各种各样的协调工作,以保障工程能按照合同规定顺利竣工。施工阶段的组织协调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主要任务是在施工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协调,解决矛盾,达到相到配合,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目标。同时应协调进行工程建设与外部关系的协调(一般为非合同关系的合同外协调),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 第一节工程协调的目标和容 一、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目标: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采用相应的组织形式、手段和法,对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进行疏导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予以排除,以便理顺各种关系,使监理的全过程处于良好、顺畅的运行状态,其目的是排除障碍,解决矛盾,处理争端,实现所监理的项目质量好、投资省、工期短,确保监理总目标的实现。 二、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容:监理项目的组织协调,主要是协调参建各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或人员的人际关系,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供求关系、协作关系、法律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关系。需要协调的关系涉及面广,层次多,关系繁杂;协调起来最棘手,困难多扯皮多,不确定因素多,而且在监理运行过程中,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表现,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协调来解决。 第二节工程协调的要求和措施 由于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协调工作容贯穿于各个阶段,各个层次和各个系统,且有的无章可循,这就使监理工程师在协调的法上要因人、因地、因条件等不同因素采用不同的协调法。一般常用的措施有下列几种: 一、召开会议 召开会议是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协调最常用的重要法。凡涉及协调工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第一节、监理组织协调内容 我们公司认为本工程主要采用的协调工作形式分为阶段协调(纵向管理关系)、专业协调(横向管理关系)及其他协调辅助三大类。其中,阶段协调与专业协调既有自身特点又有很多交叉的地方,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公司将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特点采取合适有效的协调方法、措施,发挥核心协调作用,在各单位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为项目的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保驾护航。根据我司以往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应认真按照“积极主动、公平公正、制度完善、科学管理”十六字方针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协调的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工作阶段: 以满足业主要求、顺利开工为目标,及时协助和业主开展对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设计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1)协助业主向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各种报建报批手续,包括向规划、人防、消防、环保、防雷、市政、外水电和当地城管、环境监理、余泥排放所、派出所等职能机构的报批,办理开工前报建手续,为合法开工提供必要条件。 2)协助业主处理各种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纠纷事宜。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由业主、工程监理、总包单位及当地政府组

成的“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高效预防和及 时解决各种纠纷,尤其重点协助执法部门、业主、总包单位处理好与邻近居民的协调关系。 3)协助业主及时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工作;协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审批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与业主和材料供应监理会商确认,为开工和三大主材(钢筋、水泥、预拌砼)订货做好充分准备。 4)全面组织协调好总包单位的临设搭建、临水临电敷设、交通组织等的平面布置工作,督促总包单位协调其内部各分包单位的关系、做好施工平面布置和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 5)协助业主组织对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等阶段的设计图纸审查,并派出资深专业专家参与技术、经济等指标的审核。 6)在施工准备期间,协助业主与总包单位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三通一平”、施工报建、施工图的完善等,使双方在施工前就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合作基础。 2、施工阶段: 以满足既定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为出发点,协助业主协调场外相关单位(如材料供应、设计、检测、质监站等单位)的配合工作,并重点协调总包单位开展管理工作。 1)督促总包单位负起应有的总包责任,加强对其自身下属各职能部门、各班组及辖下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特别是在安全文明施工、工序交接、施工平面布置与管理、施工质量和施工资料控制、产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第一节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造价按施工承包合同总价进行控制。根据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助业主做好造价控制,并建立造价控制目标。造价控制目标分合同内造价控制目标和合同外造价控制目标。合同内造价控制目标以承包合同价为基础,进行工程量分析,形成目标系统;合同外造价控制目标应分析合同内容可能增加的造价以形成目标系统,使整个项目的造价控制在工程概算范围之内。 第二节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一、本工程施工合同及其有关变更、协议文件。 二、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标价。 五、市场价格信息。 六、《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七、国家及河北省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和规定。 第三节工程投资控制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办法。 二、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

三、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四、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坚持合理、公正原则。 五、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采取协商的办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协商并做出处理决定。若仍有争议,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六、对工程量和工程款的审核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限。 第四节工程投资控制的内容 一、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事前控制的目的,是对工程进行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施工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 (一)熟悉设计图纸,了解设计要求,了解标书有关内容,分析合同价款的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造价控制重点; (二)积极与设计配合,在设计方案、施工工艺、建筑材料上,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价格信息,在施工阶段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工作; (三)对新工艺、新材料、非标设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询价工作,认真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工艺标准及规范,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补充定额和定额组价,以确保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利益得到保障; (四)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订防范性对策,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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