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梭的自由或平等
卢梭自然论

卢梭自然论
摘要:
1.卢梭的自然论思想概述
2.卢梭自然论的主要内容
3.卢梭自然论的影响和启示
正文:
卢梭是18 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后世。
其中,他的自然论思想是其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卢梭的自然论思想强调自然状态的优越性,认为人类应该回归自然,摒弃社会和文化的束缚。
他主张,人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平等和善良的,而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却使人类丧失了这些品质。
他将这种丧失归咎于社会和文化,主张通过回归自然,恢复人的自由和平等。
卢梭的自然论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最好的状态,人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和平等的。
他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没有人类的社会和文化,只有自然法,即自然界生物间的共存法则。
人在这种状态下是自由和平等的,没有压迫和剥削。
其次,卢梭强调,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是社会和文化使人变得邪恶。
他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是善良的,是社会和文化的影响使人变得贪婪、自私和邪恶。
最后,卢梭认为,回归自然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方法。
他主张,要解决社会的不公和邪恶,就要回归自然,摒弃社会和文化的束缚,恢复人的自由和
平等。
卢梭的自然论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的思想启示人们,应该重视自然状态的价值,认识到社会和文化的束缚,追求自由和平等。
同时,他的思想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过于理想化地看待自然状态,忽视了社会和文化的积极作用。
卢梭自由观的理论渊源

卢梭自由观的理论渊源卢梭的自由观认为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為了维护人类的平等自由,人类间可以通过契约来达到平等和自由。
追溯其理论的源头,卢梭的很多思想皆来源于霍布斯和洛克的话语理论之中,但是卢梭以其独特的视域之角,将他们的契约等理论进行优化和创新,最终从“公意”的完美方案上来保护和捍卫人们的平等和自由。
标签:卢梭;自由观;理论渊源卢梭的自由观认为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为了恢复天赋的自由,可以用暴力来挣脱各种束缚,然而暴力毕竟是永无止境的,所以为了维护人类的平等自由,人类间可以通过契约来达到平等和自由。
追溯其理论源头,卢梭很多思想皆来源于霍布斯和洛克。
卢梭以其独特的视域之角,在他们理论基础上,将契约理论进行优化和创新,从“公意”角度来保护和捍卫人们的平等和自由。
一、霍布斯的自由主义霍布斯在理论方面最大的挑战者和赞美者是卢梭,他们在自由观方面有着诸多相似。
卢梭在理论形成过程中,对霍布斯进行批判,也吸收了其一些观点。
笔者就二人的自由理论做一些尝试性的探寻。
霍布斯认为自由是绝对而普遍的,同时也认为自由是人人都拥有的天赋的权利,这样的权利无关于人的身份和背景。
卢梭对霍布斯的人拥有天赋的自然权利这一思想加以继承和发扬,因而认为人人拥有属于自我的自由,这样的自由与生俱来,不可剥夺。
虽然卢梭本人对霍布斯的批判是很苛刻和尖锐,尤其是有很多的批判将霍布斯的理论进行了本质性的颠覆,但是卢梭在很多方面还是对霍布斯的理论进行了继承和创新。
首先就是二者都是站在人性的角度来探讨自由的问题,二者都把人性确立为自由的首要的原则。
其次是卢梭和霍布斯一样,对社会秩序非常的看重,霍布斯认为强权不能产生秩序,真正的好的秩序是在约定的基础上产生而来,这也是后来的社会契约的想法的源头。
霍布斯批判力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对人性认识上的浅薄性,并且认为人的自然属性并非是对友谊的寻求,而是在于对荣誉的追求。
霍布斯认为人人都具有理性。
自由、平等、博爱——读卢梭《爱弥儿》

自由、平等、博爱——读卢梭《爱弥儿》“正确的教育是我们的幸福,而错误的教育是我们的痛苦和泪水,也是我们对社会和民族犯下的罪过!”在本书中,卢梭通过其虚构的小说主人公爱弥儿从出生到成人的教育历程,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自然教育理论”。
他的教育是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基础上的。
开篇他便讲到“凡是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
”人们破坏自然之态,随意改变、扭曲其天性,颠倒一切。
但是,卢梭又指出,“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这样的裁剪,人类的处境可能会更糟一些。
”我们可以把他说的裁剪看作是教育,即使人生下来便是善的,但并不代表他天生就是一个有用的社会人,一个幸福的人。
因此,教育是必要的,一直到现在,教育仍然是人类社会不可忽视的。
但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
卢梭按照儿童年龄划分四个阶段,分五卷来描述爱弥儿不同时期的教育。
在第一卷中,他着重论述对两岁以前的婴儿如何进行体育教育,使儿童能自然发展,给孩子多些真正的自由。
他认为,只有一门学科是必须要教给孩子的,即“做人的天职”,“生活,这就是我要教给他的技能。
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一个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做到做人的本分。
”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培育人,让学生学会做人。
但这只是教育对于社会的意义,教育的另一个意义应该使其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是的,教育是需要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但假如生活在社会的人都不会感到幸福,那这样的社会又有什么意义呢!“热情可以弥补才能的不足”,没错,才能不多没关系,热情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它能使你获得更多的才能,帮助你成为幸福的人。
在此,他也为老师提出了一些要求,“一个好老师最为根本的品质就是,他绝不是一个可以被雇佣的人,有些职业是如何的高尚,以致一个人如果是为了金钱而从事这些职业的话,那么表明他们不配从事这些职业。
论卢梭的平等思想

论卢梭的平等思想作者:陈晨刘坤来源:《学理论·上》2013年第11期摘要:卢梭是论人类不平等起源和探索人类平等路径的重要探索者,他的平等思想不仅对当时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平等发展有一定启示。
卢梭所追求的平等以及他思想中所蕴含的从不平等中寻找公平的道路形成了人民主权学说和社会契约论。
为突破思想的瓶颈,我们就要学习像卢梭这样的伟大思想家的思想。
关键词:平等思想;社会契约;人民主权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1-0075-02让·雅克·卢梭,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中最激进的思想家,是法国革命思想的奠基人,其思想中心内容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实现人类平等的路径问题。
卢梭的平等思想不仅对当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平等发展也有一定的启示。
基于《论人类不平等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对卢梭的平等思想进行探讨。
“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
”[1]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就是平等。
平等分为两大类:一是“数量上的相等”,即“你所得的相同事物在数目和容量上与他人所得的相等”;另一类是“比值上的相等”,即“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2]。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催发新的平等主义的诞生。
“平等本身就是商品生产关系的反映”[3]。
从卢梭的著作中看出,卢梭认为平等分为自然或生理上的平等以及精神或政治的平等两类,存在于不同的时期。
但是他认为最纯正的平等在于“自然状态”,在分析人类不平等起源时,他认为当时很多人都在不断地讲人类的贪婪、需要、欲望、压迫和傲慢,其实是在把从社会中出现的一些观念传输到自然状态中;论述的是野蛮人,描绘的却是文明人的姿态。
“研究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们,都认为有追溯到自然状态的必要,但没有一个人曾经追溯到这种状态。
浅谈卢梭的公意理论

浅谈卢梭的公意理论作者:刘红杰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1年第02期摘要:让·雅克·卢梭是历史上一个颇受争议的人物,“公意”是卢梭政治学说的核心内容, 却也是产生种种歧义的关键所在。
如何看待卢梭的公意学说,直接影响到我们对其政治哲学思想的把握。
本文力求通过分析公意的概念、特征,从而进一步了解卢梭公意思想的内容、自身的局限性和历史意义。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卢梭;公意中图分类号:B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05-0250-01公意思想是卢梭的政治思想中一个模糊而有分歧的概念。
“公意”的提出是为了解决自由与权威之间的矛盾问题。
公意体现出了共同体成员的普遍利益 ,具有平等性和独立性。
同时,卢梭的公意思想也具有很强的理想化色彩 ,包含着诸多矛盾之处。
一、公意的概念“公意”是卢梭政治哲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它是以自由和平等为前提和归宿,通过全体公民大会的讨论和投票得以产生,法律是公意的体现形式,而政府作为是为了臣民和主权体的相互沟通而设立在他们之间的,负责实施法律、保障社会和政治自由的一个中间体,进而是公意的执行者。
卢梭认为,公意(the general will)是主权者共同体的公共意志。
而这种公共意志是使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享有人身、财产和自由的权利。
在卢梭看来,当自然状态侵害人类生存的力量无法由每个个人抵御的时候,这种原始状态便无法维系了,那么就需要“找到一种结合形式,它用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捍卫和保护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每个人虽与众人结合,却只服从他自己,并且和从前一样自由。
”这便是社会。
公意作为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而产生的主权者共同体的公共意志,是全体人民自由意志的升华,是主权者意志的真正体现,它着眼于公共利益,代表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幸福。
二、公意的特征(一)公意不可能错误,公意是永远正确的公意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附,“公意是永远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它按照社会契约的目的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
浅析卢梭的自由思想

◆法学研究
2016・10
(中)纷实际上只会更多”。
管子身为硕儒,其法律思想秉持“法”、“德”兼顾之理念,调和“刑”、“礼”之抵牾。
其“视法家之局促狭小,不彻底,气象迥不侔矣”。
不刊之论,言犹在耳。
注释
:
孙中山.民报发刊词(1905年11月26日).转自秦孝仪主编.国父全集(第二册).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89.256-257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15,11,12,189
.《管子・牧民》
.马作武.先秦法律思想史.北京:中华书局.2015.264,267,269
.《管子・任法》
.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37.转自马作武.先秦法律思想史.北京:中华书局.2015.256
.《管子・小称》
.《管子・小问》
.《商君书・画策》
.钱穆.政学私言.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31
.《管子・立政》
.《管子・大匡》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32
.。
卢梭的语录人们在自由中生而平等

卢梭的语录人们在自由中生而平等卢梭的语录:人们在自由中生而平等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自由和平等一直被视为最基本的人权原则之一。
许多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都对自由和平等的含义进行了探索和解释。
其中,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作品《社会契约论》提供了深入思考的观点和引人玩味的语录,他强调了人们在自由中生而平等的重要性。
本文将通过解读卢梭的语录,来探讨人们在自由中的平等地位。
自由是人类的一种天赋权利,是个体能够自由发展、自主决策的状态。
而平等是指每个人在社会中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机会,不受歧视和压迫。
卢梭认为,自由和平等是彼此紧密联系的,不能单独存在。
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写道:“人们的自由诞生着平等,平等增强着自由”。
在这个语录中,卢梭强调了自由和平等相互促进的关系。
只有在自由的前提下,人们才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
没有自由,个体就无法表达自己的主张和意愿;没有平等,一些个体可能会被社会中的特权阶层所压迫和剥夺权利。
对于卢梭来说,自由和平等是通过社会契约建立起来的。
在他的理论中,社会契约是指个体在社会中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由,以换取整体社会的保障和平等。
通过这种契约,个体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与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实现社会组织和运作的平衡。
卢梭主张的社会契约理论与当时的专制制度形成鲜明对比。
他批判了君主专制和特权阶层的不平等现象,并提出了建立一个基于人民主权和公共福利的社会秩序和组织方式。
在卢梭看来,只有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人们才能够在自由中平等地参与社会事务和决策。
卢梭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民主主义和人权思想。
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中,他的观点被广泛引用和传播。
人们开始认识到自由和平等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而非某些特权阶层的特权。
自由和平等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石,也是现代社会正义和平等的基础。
然而,实现人们在自由中生而平等的目标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难题。
在当今世界,贫富差距、种族歧视、性别不平等等问题依然存在,阻碍了人们平等发展和享有自由权利。
卢梭的哲学自由与平等的辩证关系

卢梭的哲学自由与平等的辩证关系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也是社会契约论的重要代表。
他的哲学思想主张自由和平等的辩证关系,对现代政治、教育和社会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卢梭哲学中自由与平等的辩证关系,并探索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一、卢梭的自由观卢梭对自由的理解与他的社会契约论密不可分。
他认为,个体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通过社会契约保障每个人的正当权益和自由。
卢梭主张个体的自由是来自于合法的社会约束和个人的自我约束。
他反对绝对的权力和专制主义,主张民主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卢梭强调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这是社会契约的基础。
他坚信人性的本善,主张人们在社会中享有平等资源和机会,并能通过参与公共事务来实现和发展自我。
在卢梭看来,真正的自由是在自我约束的基础上实现的,并通过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来实践。
卢梭的自由观在一定程度上与现代公民社会的自由主义观点有所不同。
卢梭更加强调公共利益和个体责任的平衡,而不是单纯强调个体的自由权利。
他主张个人的自由应当受到社会和公共利益的限制,以保障整个社会的持续和稳定。
二、卢梭的平等观卢梭的平等观是基于人与人之间天生的平等而展开的。
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是平等的,没有等级和差别。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财产和权力的不平等逐渐出现,导致社会的不公正。
卢梭强调人们在社会契约中互相妥协和平等地对待彼此,以建立一个更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秩序。
他主张社会应当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基本福利,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保护。
卢梭不仅关注政治上的平等,也关注经济上的平等。
他主张废除私有财产制度,提倡共产主义的经济秩序,以实现更广泛的平等。
尽管卢梭的这种观点在现实中难以实现,但他的理念为后来的社会改革思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启示。
三、自由与平等的辩证关系卢梭的哲学思想中自由与平等的辩证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他认为真正的自由只能建立在社会的平等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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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梭的自由观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政二班刘自鹏222009*********摘要:卢梭一生中主要探讨的问题是自由。
他认为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但是现实社会中人却受奴役而不能享有自由,人只有深刻的认识到了自由的本质,才能成为自由的主人,同时人要成为国家主人,获得社会平等地位,也要认清什么事自由,不仅仅是自然自由,认清社会自由就意味着社会解放;人成为自己的主人,获得道德自由,实现人自身的解放。
关键字:启蒙运动自由观卢梭18世纪的法国,还处于封建时期,但是资本主义工商业有着一定的发展,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涌现出了一批解放人类思想的著作和启蒙思想家。
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封建等级十分森严的国家,天主教是其主要的宗教。
然而在这个处于封建后期的国家,正在酝酿着一场思想风暴,正将人们的思想从牢笼中解放出来,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法国的伏尔泰和卢梭等一些出色的思想家,他们的理论抨击了落后的封建制度,轰轰烈烈的掀起了一场思想大解放运动,动摇了封建制度的根基,是新兴资产阶级的发言人,从此欧洲开始了一场启蒙运动,形成了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朵奇葩。
在这场启蒙运动中,卢梭的自由观影响较为深远,其再继承了孟德斯鸠的某些观点,又有了一些创新。
孟德斯鸠和卢梭同为法国18 世纪启蒙运动的卓越的思想家, 资产阶级的主要代表。
两人都关心自由, 并为实现自由提出了相应的制度性的主张。
但二人自由观并不不同。
孟德斯鸠的自由观主要体现在政体方面,孟德斯鸠认为, 在政制中发现政治自由并非十分困难, 因此, 从他关于政制的分析中, 我们将看到自由是怎样产生的。
他把政体分成三种类型: 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其中, 共和政体性质是人民全体或某些家族握有最高权力; 君主政体是君主握有最高权力, 但他依据既成的法律行使这一权力; 专制政体是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治国。
孟德斯鸠坚决反对专制政体, 他认为, 君主政体相对于专制政体来说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国家比较长久, 政制比较巩固, 进行统治的人们, 比较安全。
孟德斯鸠认为, 古代民主政治缺乏个人观念, 近代民主政治强化个人观念。
对孟德斯鸠来说,古代民主政治与近代君主政治之间的对比, 既是不同政体之间的对比, 又是不同价值目标的对比, 他试图通过这种对比来向人们表明, 平等让位于自由, 自由取代平等而成为近代民主政治的价值目标, 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使然。
①自由也是卢梭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孟德斯鸠研究进路不同的是, 卢梭以自然自由和平等为其逻辑起点; 并且与孟德斯鸠强调政治自由不同的是, 卢梭在平等问题上的建树更为突出。
卢梭认为, 自由与平等是一切立法体系两大主要目标, 而平等是自由的前提。
对照一下《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这两本书中关于自由的见解, 可以看到卢梭在该问题上的思想发展过程: 从赞美野蛮人的“自然的自由”, 向经历了社会不自由之后的更高的“社会的自由”的转化。
这个否定之否定过程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如下三段式: 自然的自由———普遍的奴役和不自由———社会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
自由演进的三段式是与平等演进的三段式(即自然状态的平等———社会不平等———社会平等)相对应的, 真正的社会自由只有在社会平等的前提下才能实现。
⑵正因为平等是自由的前提,卢梭把很大的精力投入到对平等理论的研究中。
罗素指出: “自由是卢梭思想的名义目标, 但实际上他所重视的、他甚至牺牲自由以力求的是平等。
”⑶卢梭也特别注意用法律来帮助实现自由。
他认为, 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后, 丧失的只是他的自然的自由, 而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道德的自由等。
“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 而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 才是自由。
”⑷由此可见, 卢梭所希望的自由, 不仅仅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还是公民相对于法律本身的自由, 即法律必须反映每个公民共享的公意, 否则法律就变成了王权、上帝或社会中的“特殊利益”的产物, 公民在服从法律时就不会像服从自己一样自由了。
后者是卢梭的自由观高于孟德斯鸠的自由观之所在。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⑸〕这是卢梭对其所处社会时代人的生存状况作出的概括性论断。
他一方面原则上肯定了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禀赋和权利,是人的本性;另一方面又指出现实中的人生活在不自由状态之中,饱受种种奴役。
人处在原则与事实的矛盾之中,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不能主宰自己。
要获得自由,人必须与套在人身上的种种枷锁、不平等相区分、做斗争。
简言之,人在社会生活中服从经自己同意的法律,道德生活中听从良心的呼唤,卢梭称这样的人为公民,他认为只有公民才配享有自由。
卢梭把自由分为三种:天然的、社会的和道德的自由。
天然状态下,自然人(原人) 服从自然法则:自爱和怜悯。
自然的自由体现为感性的任意性,沉醉于大自然里的自我没有做主人的欲求和意识,原人所拥有的自由并不等于自主,更谈不上自我认识,他们的自由特指基于没有私人占有制下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平等状态。
社会状态下,人自身的理性得到发展和不断完善,人们面对现实生活中种种政治、经济乃至精神的不平等,强烈要求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废除因受骗上当而被迫签订的社会契约,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社会契约。
“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护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像以往一样自由。
”⑹这种结合形式就是社会契约,它以法律的形式出现。
卢梭所说的社会自由实际上等同于社会平等,社会自由的实现需要消除种种不平等现象,社会自由由法律提供保障。
社会自由使人成为国家的主人,却远未使人成为自己的主人卢梭把人自己立法而建立的道德律称为良心。
他认为良心是一切善行、正义、美德的根本来源,而欲念是一切恶行的根源。
人只有与本性里的恶欲相区分,运用理性去认识善,听从良心的指导去行善,才能肩负自己对人类所负的道德责任。
从此,人成了自己行为的主人,要为行为后果、价值和影响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卢梭将自由分为三种,天然自由着意于说明自由是天赋人权,生而有之,不可剥夺。
天然的自由作为一面镜子,鉴别出社会现实中种种不平等和道德败坏现象,社会自由的实现实际上是一个克服人性堕落、扬弃社会异化的动态历史过程,道德自由的实现则是这一历史过程的自觉化,亦即是人性本身的完善化过程。
人具有自由意志,他有权选择是否从善,即使上帝也无权阻止他作恶,但上帝没有义务替他承担行为后果,自由意志自身具有因果性,这种因果性意味着规律,意志之所以是自由的,是因为他服从道德律。
“在我们的灵魂深处生来就有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尽管我们有自己的准则,但我们在判断我们和他人的行为是好或是坏的时候,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所以我把这个原则称为良心。
”⑦良心即道德律,是人本性具有而又时时被遮蔽着的自然情感,卢梭把它称为“内在光明”、“圣洁本能”、“天国永不消逝的声音”卢梭的自由思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对西方社会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从理论上来说,天然自由肯定了人的自由权利不可侵犯的神圣性,社会自由阐明了民主法制社会的基本精神,道德自由启迪人们的心灵,教育人们走向完善,卢梭的自由观极大地解放了人民的思想,冲溃了封建王朝“君权神授”、“贵族世袭”的理论基础,揭露了政权和神权相勾结共同压迫人民的罪恶行径。
从实践上来说,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很大程度上受到他的思想的引导《, 人权法案》和《独立宣言》中闪烁着他的自由思想的光辉。
但是,卢梭的自由思想中有许多不成熟和空洞的地方。
天然自由纯粹是理论的虚构;社会自由中人民当家作主却又缺乏可操作性,法律仅指根本宪法而不涉及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权力属民难以保证“, 公意”和“主权”等概念扑朔迷离,成为民主主义者和集权主义者都可利用的双刃剑;道德自由将道德律建立在良心这种个人情感之上,使道德失去了普遍必然性和客观有效性,良心有可能变为不纯动机替自己开脱责任的借口。
这些消极因素是我们必须正视和批判的。
卢梭自由思想的方法论基础是人性论,这种方法在近代为不少资产阶级思想家所运用。
它的特点是去追溯一个尚未开化的自然状态,自然人拥有自然权利,遵循自然法则。
这种方法企图将自由、平等等权利归结于人的本性,反抗君权和神权,以恢复人性的尊严和实现人权。
这种方法本质上是反科学和历史唯心主义的,一个脱离社会关系的人是不存在的,人的本性只能在具体的社会历史生活中形成,并通过复杂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他把文明进步与人性堕落的矛盾归结于人的私欲膨胀,这是把问题简单化了。
但是他对人性进行的深入探讨却给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他关于人性本自由,自由即自主,自由即服从规律,特别是自由即自相区分的观点无不向我们启示了这样一条真理:自由是要通过斗争才能获得的权利。
参考文献:【1】参见曾裕华: 《自由优于平等: 孟德斯鸠政治哲学的价值取向》, 载《贵州社会科学》2005 年3 月。
【2】参见刘小英、刘峰: 《略论法国大革命前自由、平等概念的发展》, 载《学习与探索》1999 年第4 期。
【3】[英]罗素著, 何兆武、李约瑟译: 《西方哲学史》( 下) ,商务印书馆1997 年版, 第237 页。
【4】法]卢梭著, 李常山译、东林校: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 第26 页【5】卢梭《: 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 年版,第8页【6】卢梭《: 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 年版,第23页【7】卢梭:《爱弥儿》,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4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