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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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发货人员管理规定(3篇)

仓库发货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仓库发货工作,提高发货效率,确保发货质量,保障公司产品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客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发货人员。

第三条仓库发货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规定,确保发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仓库发货人员的职责:1. 负责仓库内产品的收货、储存、盘点和发货工作;2. 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准确、及时地完成发货任务;3. 对发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行初步检查,确保发货产品质量符合要求;4. 负责发货过程中货物的安全,防止货物损坏、丢失;5. 及时向上级汇报发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6. 配合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仓库管理,保持仓库环境整洁、有序;7. 参与仓库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仓库发货人员的权限:1.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有权拒绝发货;2. 对发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有权暂停发货,并及时上报;3. 对仓库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4.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或上报。

第三章发货流程第六条发货前的准备工作:1. 接到发货通知后,发货人员应核对订单信息,确保订单准确无误;2. 根据订单要求,准备好相应的发货单据和货物;3. 对货物进行初步检查,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第七条发货操作流程:1. 根据发货单据,将货物从仓库中取出;2. 对货物进行再次检查,确保货物符合订单要求;3. 将货物装车,确保货物固定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4. 核对发货单据,确保货物与订单一致;5. 填写发货单据,签字确认;6. 将发货单据及相关文件交给收货人;7. 做好发货记录,包括发货时间、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等信息。

第八条发货后的工作:1. 将发货单据及相关文件归档;2. 对发货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3. 定期对发货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为仓库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九条发货人员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发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条发货前,对货物进行以下检查:1. 外观检查:检查货物表面是否有划痕、破损等;2. 包装检查: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封口是否严密;3. 重量检查:检查货物重量是否符合订单要求;4. 内部检查:检查货物内部是否有异物、破损等。

公司内部发货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发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发货管理,确保货物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相关部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发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办公用品等货物的发货。

第二章发货流程第三条发货申请1. 需求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或实际需求,填写《发货申请单》,明确发货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收货部门等信息。

2. 《发货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仓储部门。

第四条仓储部门接收申请1. 仓储部门收到《发货申请单》后,应及时核对库存,确认货物可发货。

2. 如库存不足,仓储部门应与需求部门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第五条货物准备1. 仓储部门根据《发货申请单》准备货物,确保货物质量符合要求。

2. 对易损、易腐、危险品等特殊物品,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第六条货物出库1. 仓储部门完成货物准备后,填写《货物出库单》,并签字确认。

2. 仓库保管员将货物搬运至指定区域,等待装车。

第七条货物装车1. 仓库保管员负责监督装车过程,确保货物摆放整齐、稳固。

2. 装车完毕后,填写《货物装车单》,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货物运输1. 驾驶员根据《货物装车单》和《发货申请单》信息,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2. 驾驶员在送达货物后,与收货部门核对货物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三章货物验收第九条收货部门在收到货物后,应立即进行验收。

1. 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

2. 对不合格或损坏的货物,应立即通知仓储部门处理。

第四章货物跟踪第十条仓储部门应建立货物跟踪制度,实时掌握货物状态。

1. 通过系统查询货物位置、运输进度等信息。

2.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提高发货效率、降低成本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货物损失或延误发货的个人或部门,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自提发货管理规定(3篇)

自提发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自提发货业务流程,提高物流效率,确保货物安全,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自提发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内自提、国际自提等。

第三条自提发货业务应遵循安全、快捷、准确、高效的原则,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协同完成自提发货工作。

第二章货物接收与验收第五条货物接收1. 接收货物时,应严格按照订单信息核对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

2. 对于包装破损、数量不符、规格不符等情况,应立即与发货部门或供应商联系,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货物验收1. 验收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货物质量。

2. 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货物情况,包括货物外观、包装、数量、规格等。

3.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应立即采取措施,如退货、换货等。

第三章自提发货流程第七条订单处理1. 客户下单后,订单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订单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 订单管理部门应将订单信息传递至发货部门。

第八条货物准备1. 发货部门根据订单信息,准备货物,包括核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等。

2. 发货部门应确保货物包装完好,符合运输要求。

第九条发货通知1. 发货部门完成货物准备后,应及时通知客户,告知货物准备情况及预计发货时间。

2. 客户确认货物准备无误后,发货部门方可安排发货。

第十条货物装车1. 装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2. 装车过程中,应按照货物规格、重量等因素合理分配货物位置,确保货物安全。

3. 装车完成后,应再次核对货物数量、规格等,确保无误。

第十一条货物交付1. 发货部门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应与客户确认货物交付情况。

2. 客户确认货物无误后,应在货物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货物跟踪与异常处理第十二条货物跟踪1. 发货部门应建立货物跟踪制度,实时掌握货物运输情况。

2. 对于客户查询货物信息,应及时予以回复。

第十三条异常处理1. 发货过程中如出现货物丢失、损坏、延误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客户,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公司发货的管理制度

公司发货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产品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发货活动,包括产品、原材料、配件等货物的出库、运输和交付。

第三条发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确保发货信息准确无误,避免错发、漏发。

2. 及时性:按照订单要求,确保货物按时发出。

3. 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4. 经济性: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运输成本。

第二章发货流程第四条发货申请1. 销售部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应及时填写《发货申请单》,包括订单号、产品名称、数量、收货人信息等。

2. 《发货申请单》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备采购部门。

第五条订单审核1. 采购部门根据《发货申请单》核对库存,确认产品可发货。

2. 若库存不足,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安排生产或采购。

第六条货物准备1. 生产部门或采购部门根据订单要求,准备所需货物。

2. 质检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标准。

第七条发货安排1. 销售部门根据订单要求,选择合适的物流公司进行运输。

2. 物流公司接到订单后,及时安排车辆和人员。

1. 销售部门与物流公司确认发货时间,并通知客户。

2. 物流公司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办理签收手续。

第三章货物跟踪第九条货物跟踪1. 销售部门负责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确保货物按时送达。

2.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物流公司沟通,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第四章货物交付第十条货物交付1. 物流公司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后,通知销售部门。

2. 销售部门与客户确认货物数量、质量,并办理签收手续。

第五章货物退换货第十一条货物退换货1. 如客户收到货物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

2. 销售部门核实问题后,安排物流公司进行退换货。

3. 退换货过程中,销售部门应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六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二条责任1. 销售部门负责订单处理、货物跟踪和客户沟通。

2. 采购部门负责货物采购和库存管理。

发货管理规范

发货管理规范

发货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发货管理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者缺的一环,它直接影响着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形象。

为了确保发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发货效率,减少错误率,企业应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发货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发货管理规范。

一、定单处理1.1 定单确认:在收到定单后,及时确认定单内容,包括商品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并与客户核对确认,确保定单准确无误。

1.2 库存管理: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有足够的库存满足定单需求,并避免因库存不足导致的延误发货情况的发生。

1.3 定单优先级: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和定单紧急程度,合理划分优先级,确保高优先级定单能够及时发货,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包装标识2.1 包装规范:根据商品的特性和运输方式,制定相应的包装规范,确保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

2.2 标识清晰:在包装上标注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以及收货方的地址、联系人等信息,确保包装标识清晰易读。

2.3 防伪措施:对于高价值商品或者易受伪劣产品冒充的商品,可以采取一些防伪措施,如贴封条、加密标识等,确保产品的正品性。

三、运输选择3.1 运输方式:根据货物的性质、数量和客户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快递、物流、空运等,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

3.2 运输合作火伴:选择可靠的运输公司或者物流供应商合作,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准时地运输到客户手中。

3.3 运输跟踪:对于重要定单,及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确保能够及时解决运输中的问题,并及时通知客户货物的最新状态。

四、发货流程4.1 发货准备:在发货前,对货物进行验货、清点,确保发货的商品数量和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4.2 发货通知:在货物发出前,及时通知客户发货的时间和方式,并提供相应的物流信息,方便客户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

4.3 发货记录:对每一次发货进行记录,包括发货时间、发货人员、运输方式等信息,以备后续查询和追溯。

五、售后服务5.1 售后跟踪:在货物送达后,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货物的情况,解答客户的疑问,确保客户对货物满意。

工厂发货时间管理制度

工厂发货时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工厂发货流程,提高发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发货业务,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成品销售、出口业务等。

三、发货时间规定1.发货时间:(1)国内订单:原则上,订单确认后,生产周期为5个工作日,发货周期为2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2)国外订单:根据订单性质和运输方式,发货时间如下:-海运订单:订单确认后,生产周期为7个工作日,发货周期为5个工作日。

-空运订单:订单确认后,生产周期为3个工作日,发货周期为2个工作日。

-快递订单:订单确认后,生产周期为1个工作日,发货周期为1个工作日。

2.特殊情况:(1)生产周期:如遇生产高峰期、原材料短缺、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生产周期可适当延长,但需提前通知客户。

(2)发货周期:如遇物流公司运输延误、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发货周期可适当延长,但需及时与客户沟通,取得客户理解。

四、发货流程1.订单审核:销售部门在接到订单后,应及时进行订单审核,确保订单信息准确无误。

2.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订单信息,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

3.生产过程监控: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需对生产进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生产质量。

4.成品检验:成品检验部门对生产出的成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5.备货:备货部门根据发货时间,提前将成品备货至仓库。

6.物流安排:物流部门根据发货时间,安排物流运输。

7.发货:物流部门在发货前,需核对发货单据,确保发货准确无误。

8.客户反馈:销售部门在发货后,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并收集客户反馈意见。

五、责任与考核1.销售部门:(1)负责订单审核、跟踪及客户沟通。

(2)确保订单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向生产部门传递订单信息。

(3)对发货时间进行监控,确保发货进度。

2.生产部门:(1)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2)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3)及时向销售部门反馈生产进度。

3.成品检验部门:(1)负责成品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先打款后发货管理规定(3篇)

先打款后发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业务流程,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业务,包括线上和线下销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先打款后发货”是指客户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需先将货款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收到货款后,方进行商品或服务的发货。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货款支付第五条客户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六条公司应提供多种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第七条客户在支付货款时,应确保支付金额准确无误,并备注订单编号。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货款接收和处理流程,确保货款及时到账。

第三章发货流程第九条客户支付货款后,销售部门应立即进行订单审核,确认货款已到账。

第十条销售部门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应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至仓储部门。

第十一条仓储部门在收到订单信息后,应按照订单要求准备商品或服务,并确保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仓储部门在商品或服务准备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物流部门进行发货。

第十三条物流部门在接到发货通知后,应立即安排物流车辆,确保商品或服务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客户手中。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客户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第十五条客户在支付货款后,如遇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客户服务部门。

第十六条客户服务部门应耐心解答客户的问题,并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部门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对先打款后发货政策的满意度。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销售部门的货款到账情况、发货流程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销售业绩考核制度,将先打款后发货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发货管理规定

发货管理规定

第一条交运期限控制1.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物料管理应于一日前办妥“成品交运单”,并于一日内交运;1计划产品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时的交货日期;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的日期;2.直接外销订制品缴库后,配合结关日期交运;第二条发货注意事项1.物料管理科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及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2.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交运;3物料管理科接获“订制货通知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4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物料管理科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5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6订制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交运;紧急时可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7“成品交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交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交运情况,若已交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第三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1.物料管理科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2.物料管理科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3.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第四条内销及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1.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订制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由业务部门开立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交客户,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于下月二日前汇送会计部门;2.“订货通知单”上注明有预收款的,于开立“成品交运单”时,应于“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交运的,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运时为原则,但“订货制通知单”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3.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章,第一、二联经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会计核对入账,第三、四、五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始得放行;经客户签收后第三联送交运客户,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物料管理科,把第四联送回业务依实际需要寄交指运客户,第五联承运商持回,据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物料管理科自存;第五条客户自运1.客户要求自运时,物料管理科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2.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交运单”上签认,依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第六条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1.物料管理科应于结关前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或货柜场以减少额外费用如特验费、监视费等;2.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外销订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码头或货柜场的报关行签收后,第四联免送客户,仍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联经报关行签收后由承运人持回,据此申请费用;3.外销发票正联送业务部门收存,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则于下个月二日前汇总送会计部门;4.成品需于厂内装柜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1物料管理科应于接到业务部门领柜通知后,即联络货柜入厂装运;2装柜时应依客户要求的装柜方式作业,装毕后货柜应以封条加封;第七条成品交运单的更正“成品交运单”因交运内容更改或填单错误需更正时,依下列规定办理:1.“内销交运单”的更正:1尚未交运:开单人员应于原单错误处更正,并加盖更正章,如果难以更正,则将原单各联加盖“本单作废”字样,重开“成品交运单”办理交运;作废的“成品交运单”第一联留仓运科,其余各联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核对存档,另开错误的发票则加盖“作废”章,存于原发票本;2已交运:开单人员应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内销”第一、二、三联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送会计,第三联依实际需要转送交运客户,第四联寄指送客户,第五、六联存于仓运科;3如发票已送客户,因错误而需重开者,应将新开发票连同“交运更正单”第四联送业务部门转交客户,并需督促客户取回原开发票;2.“外销成品交运单”的更正:1尚未交运:比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办理;2已交运:经办人员应立即至交运的码头或货柜场办理“装箱单”等报关文件的更正,并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其流程与发票的更正比照第一款的规定办理;3“交运更正单”不得作为出厂凭证;第八条“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的审核及追责1.审核: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者,应即附有关单据送业务部门转客户补签:1未盖“收货章”;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非公司名称全衔;3其他用途章如公文专用章充当“收货章”;2.追责:物料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运的签收回联尚未收回的,应立即追责,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于月底前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科核对存查;第九条运费审核1.物料管理科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回会计科整理付款;2.物料管理科审核运费时,应检视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等日期,是否有逾期送达或违反合同规定,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3.若“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第十六条的签收异常者,除依规定办理外,其运费亦应暂缓支付;第十条成品领用与发票逾月反应1.物料管理科收到领用部门开立的“成品领用单”经审核无误后,依其请领数量发货;2.业务部每月初时把上月已出货未开立发票的客户,订货制单、品名规格、数量、交运地点及原因与对策填立于“发票逾月未开立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业务部存,一份送会计科据以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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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门店发货
2.2.1由连管部经理根据各门店的销售需求,开具调拨单,内勤专员根据调拨单,确准无误配发所需货物与数量。

2.2.2连管部经理根据各门店每日的销售,制作日报表,于次月3日前提交**部审核,由**部5日前提交总经理。

2.2.3各门店每月月底由连管部经理组织盘点,并制作收发存报表,于次月3日前提交**部审核,由**部5日前提交总经理。

3、处罚规定
3.1发货时,由内勤部统一安排调度司机与车辆,如有不服从分配,给予100元/例,视情节严重,上报总经理。

3.2发货、移库过程中,有发生装、卸、搬作业时,营销中心所有在场人员(男士更应发扬男士优先的人格魁力),须停下手中的工作,参与作业。

如有不参与者,给予100元/例,视情节严重,扣除工龄补贴一年。

3.3未经内勤部批准,不能私自使用车辆,如有违者,给予100元/例。

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执行。

拟文部门:内勤部拟文人:XXX 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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