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射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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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

一、生产技术科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对专职喷浆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业务技能,以取得喷浆速度快,喷射混凝土质量好,材料利用率高,回弹料浪费少的良好效果。

二、必须严把喷浆支护材料的进货质量关、巷道运输关和现场使用关

1.验收员必须按以下要求验收喷射混凝土支护材料:标号不低于3

2.5级的硅酸盐水泥,粒径5-8 mm的石子,粒径0.3-3mm的中粗(黄)砂,石子含泥量不超过3%,黄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黄砂含水量控制在5-8%范围内(均按重量计)。

2.为防止水泥变质失效,避免因砂石的大量存放影响质量标准化工作,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计算材料需求量,合理编制材料领用计划,水泥下井3天、砂石下井5天(雨季黄砂含水量大,时间放宽到7天)内必须使用完毕。超期使用罚材料员100元/次。考核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3.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水泥。造成水泥变质失效的,按原值的50%处罚使用单位。掘进单位使用变质失效水泥喷浆的,当旬的掘进巷道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并罚施工队长和材料员500元/人次;巷修单位使用变质失效水泥喷(注)浆的,罚队长和材料员500元/人次。其它单位造成水泥变质失效或使用变质失效的水泥,参照此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4.雨季黄砂含水量严重超标时,严禁下井,含水量不超标时方可使用,以防喷浆时发生堵塞喷浆管事故。

5.工程竣工后,多余的水泥和砂石必须及时转走,或移交其它施工单位使用,移交工作由调度室负责协调。造成材料丢失浪费和水泥变质失效的,按原值处罚队长和材料员。考核工作由调度室、生产技术科负责。

三、合理优化施工工艺,规范员工操作行为,确保巷道施工质量

1.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做到“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喷射混凝土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和施工安全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确保喷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设计要求。

2.巷道掘进时必须按照掘进质量标准化要求,保证巷道成型符合标准。

3.初喷前必须严格校核巷道尺寸,将欠挖处刷扩至设计断面。初(复)喷前,均必须用高压风水冲洗受喷面。

4.必须实行拉线喷浆。在巷道两帮墙基角处及拱基线处、两拱肩1/2处和拱顶处挂喷浆控制线。凡喷浆不拉线的,处罚当班班组长200元/次。考核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5.初喷厚度为30-50mm(以盖住锚网或背板为原则),复喷厚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6.采用锚(网)喷支护时,初喷必须紧跟迎头,为尽可能减少复喷距迎头的距离创造条件。采用架棚喷浆支护时,初喷必须紧跟迎头,复喷距迎头不得超过30m,巷道维修时必须及时喷浆。工程质量检查

时,必须打观测孔,喷浆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停止施工进行返工,并处罚队长和喷浆班组长200元/次。考核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7.必须切实做好喷层养护工作,喷层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7天内每班均匀洒水养护1次,7天后每天的喷浆班均匀洒水养护1次。否则每发现一次未洒水养护,处罚队长和班组长100元/次。

8.喷浆作业时,必须坚持实施潮式喷浆、风流净化和个人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控制职业危害。

四、认真作好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和试验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

1.喷射混凝土试块制作时要现场随机取样,不得弄虚作假,必须严格遵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进行制作,确保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数量和质量符合规定和要求。生产技术科不能积极主动完成混凝土试块制作的,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次。制作虚假混凝土试块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查处理。

2.生产技术科每月必须集中送验喷射混凝土试块强度1次,及时反馈试验结果,对试块强度明显偏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必须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并向施工单位和质量安全科通报,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补救措施,确保巷道质量合格。

3.喷射混凝土试块强度经试验不合格的,处罚喷浆队长500元/次。

五、细化成本管理,加大回弹料回收复用力度

1.喷浆作业时必须严格混凝土材料配比并搅拌均匀,要调整好水压和风压,保持最佳喷射角和喷射距离,按照先帮后顶、自下向上呈螺旋轨迹移动喷浆,以提高喷射效率,减少回弹量。

2.喷浆回弹料必须在井下充分利用,可以用于打水沟、浇灌台阶、铺电气设备平台和大巷铺底。凡出现回弹料在巷道堆积浪费的,处罚班组长200元/次。

3.喷浆前应对喷浆范围内的风筒、管线及电器设备进行有效保护,设备设施上的回弹料必须及时清理,否则处罚当班喷浆班组长200元/次。

巷道中腰线管理制度

一、巷道中腰线管理是煤矿测量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地测科是矿井巷道中腰线管理的主要职能科室,所有地质测量人员应认真负责,服务一线,做好矿井中腰线管理工作。

二、巷道中腰线的标定

1.巷道开口前,地测员根据技术科下发的设计图纸或卡片,经过验算和计算标定要素后,在井下现场标定开口位置和方向。

2.巷道掘进4—8m后,地测员重新再次标定中腰线。

3.随着巷道的掘进延伸,地测员应及时延伸中、腰线。

4.主要巷道中腰线应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标定。

5.所用的中、腰线点一般不少于4个,点间距离以大于30m为宜。

6.地测人员延伸中、腰线时,必须对前一组中、腰线点进行检查,

确保无误后方可延伸。

7.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掘进方向时,应遵守《煤矿测量规程》第206条、207条规定执行。

8.测量人员在工作面标定中、腰线时,掘进队组应积极配合,不得进行有碍测量人员标定的作业,以免损坏仪器,并确保标定工作准确无误。此项工作由跟班队长负责安排落实。

9.地测员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标定中、腰线,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需要变更设计时,技术科及时下发书面通知和设计图纸。

三、巷道中、腰线的使用与检查

1.掘进队组的队长、班长及质量验收员负责本工作面中、腰线点的使用和管理。

2.严禁各掘进队组擅自改动标定的中、腰线点,严禁在中、腰线点上吊挂其它物品否则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必须正确使用中、腰线,经常检查腰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若因不及时汇报而造成的差错由掘进队组负责;由于地测科不及时给予纠正而造成的差错由地测科负责。

4.使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方向时,应遵守激光指向仪使用管理办法。

5.各掘进队组人员都必须保护好中、腰线,严禁随意破坏中、腰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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