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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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前言】公路桥梁是我国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公路桥梁的运营和维护是保障安全畅通交通的重要保障,对于公路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来说,建立健全的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对于全面提高公路桥梁运营维护水平,保障交通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针对当前的形势,为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现制定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1.1 为规范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公路桥梁的运行状态监测和预警,本制度制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保养公路桥梁的单位和个人。

【二、桥梁养护管理组织】2.1 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共同负责。

2.2 公路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责任:2.2.1 完善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制定桥梁养护方案和计划,建立档案,落实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制;2.2.2 监测桥梁状态,及时发现桥梁出现的问题,并对其进行预警;2.2.3 负责桥梁维修和加固;2.2.4 负责对桥梁使用和养护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3 运营单位承担以下责任:2.3.1 对桥梁进行日常巡检和检修,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2.3.2 对桥梁的负荷、车速、车重等进行合理控制,减少桥梁的损耗;2.3.3 对使用和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路管理部门,协助公路管理部门开展维修和加固工作。

【三、桥梁养护管理流程】3.1 公路管理部门定期对桥梁进行检测和评估,确定桥梁的状态,制定桥梁养护计划。

3.2 运营单位对每座桥梁实施定期巡查和日常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3.3 公路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维修队伍对桥梁进行修缮和加固。

3.4 公路管理部门开展桥梁安全评估和监测工作,对桥梁的安全状态进行预警和维护。

【四、桥梁养护管理要求】4.1 在进行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4.2 桥梁养护工作应按照时间节点落实,确保养护计划的实施效果。

养护单位维护管理制度

养护单位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护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养护工作效率,确保养护工作质量,保障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护单位的所有养护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绿化带等。

第三条养护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养护工作,确保养护质量。

第四条养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加强养护队伍建设,提高养护人员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养护单位应设立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养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养护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养护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等工作;(三)监督养护施工过程,确保养护质量;(四)组织养护人员培训,提高养护人员业务水平;(五)负责养护设备的采购、维修、保养等工作;(六)定期对养护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养护部门应设立养护项目部,负责具体养护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养护项目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养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养护项目;(二)负责养护项目的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三)负责养护材料的采购、使用和保管;(四)负责养护人员的调配、培训和考核;(五)负责养护项目的验收和移交。

第三章养护工作流程第九条养护工作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项目申报:养护管理部门根据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提出养护项目申报;(二)项目审批:养护管理部门对养护项目进行审批,确定项目实施计划;(三)项目招标:养护管理部门组织养护项目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四)合同签订:养护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养护合同;(五)施工监理:养护管理部门对养护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六)验收移交:养护管理部门对养护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

第四章养护质量管理第十条养护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过程控制,持续改进;(三)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2024年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桥梁的维护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提高桥梁的使用寿命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与养护相结合的原则,优先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

第四条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采取细致、全面、及时的方法开展工作。

第五条养护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护管理机构第六条养护管理工作由设立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规定和标准;(二)组织开展公路桥梁的巡查、检测和评估工作;(三)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四)协调并监督养护施工单位的工作;(五)收集、汇总和分析养护数据,做好档案管理;(六)开展养护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七)监督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进行报告;(八)完成交通运输部门及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养护工作。

第三章桥梁养护工作流程第八条养护工作的流程包括巡查、检测、评估、计划、施工和验收等环节。

第九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一)定期开展桥梁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开展桥梁的结构检测工作;(三)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桥梁安全评估;(四)编制桥梁养护计划,确定具体养护方案;(五)组织养护施工单位进行养护工作;(六)完成养护工程后进行验收,并填报相关资料。

第四章养护标准和技术第十条养护标准和技术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

第十一条养护标准和技术包括以下内容:(一)养护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和使用;(二)养护工程的施工方法和要求;(三)养护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四)养护工作的巡查和检测要求;(五)养护档案的管理和保存;(六)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养护标准和技术的执行和监督由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养护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作制度

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作制度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 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及北京市路政局《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北京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 认真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的各项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第三条管理单位、养护承包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 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 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四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 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 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第二章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 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 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三章本《制度》涉及桥梁日常养护、桥梁工程管理、桥梁检测技术、技术档案管理、管理责任划分、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因而本《制度》与部颁《养护规范》以及工程设计、《施工规范》, 《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第四章桥梁养护工程师设置及职责第六条要求养护承包单位设置专职桥梁工程师(三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负责所辖区域内桥梁的日常检查、巡视, 并填写桥梁日常、经常检查记录表;对技术状况为三、四、五类的桥梁, 根据桥梁的病害发展程度, 制定适宜的观测频率, 落实责任人, 进行全天候观测, 保证桥梁无险;对需要大修、改建的桥梁提出建议。

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 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3篇)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3篇)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桥梁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保障交通畅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养护部门(1)负责桥梁养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2)负责桥梁日常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并记录桥梁存在的问题;(3)按照养护计划和桥梁状况,组织开展桥梁的维修和加固工作;(4)制定桥梁的养护维修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5)负责桥梁养护材料的采购和使用;(6)做好养护工作的记录和报表,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

2. 桥梁使用单位(1)积极配合养护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2)保持桥梁的清洁和整洁;(3)按照养护部门的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进行桥梁的维修和加固工作;(4)提供充足的养护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存放和使用。

四、养护计划1. 养护部门根据桥梁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并报上级审批;2. 计划内容包括桥梁的巡查、检测、维修和加固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时间和责任人等要明确。

五、巡查和检测1. 养护部门按照养护计划,定期进行桥梁的巡查和检测;2. 巡查和检测内容包括桥梁的结构、病害、设备、照明等方面;3. 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时,及时记录并通知上级,并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

六、维修和加固1. 养护部门按照养护计划和维修计划,组织开展桥梁的维修和加固工作;2. 维修工作要遵循相关的规范和标准,采用适当的工艺和材料;3. 维修工作要安全、高效、质量可靠。

七、养护材料1. 养护部门负责桥梁养护材料的采购和使用;2. 采购过程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3. 物料使用要按照规定进行,防止浪费和滥用。

八、工作记录和报表1. 养护部门要做好养护工作的记录和报表,包括巡查和检测记录、维修和加固记录等;2. 报表要及时准确,反映工作实际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

九、监督和评估1. 上级部门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指导养护部门加强工作;2. 养护部门要配合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3. 养护工作评估结果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4篇)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4篇)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普通公路桥梁养护工作的管理,提高桥梁使用寿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桥梁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保养为主、维修为辅、合理布局、分类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桥梁养护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桥梁养护工作应科学合理,注重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养护作业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桥梁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护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七条养护工作的责任单位:1. 桥梁养护单位:负责桥梁养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桥梁管理单位:负责对桥梁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养护工作的职责和权限:1. 桥梁养护单位的职责:(1)制定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

(2)组织实施桥梁养护工作。

(3)组织桥梁养护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4)负责桥梁养护材料的采购和管理。

(5)负责桥梁养护作业记录的保管和归档。

2. 桥梁管理单位的职责:(1)负责桥梁的日常巡查和查验。

(2)负责桥梁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负责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4)协助桥梁养护单位组织养护作业。

第九条养护工作的权限:1. 桥梁养护单位依法享有桥梁养护的权益。

2. 桥梁管理单位依法享有桥梁管理的权益。

第三章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第十条养护计划应根据桥梁的使用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制定,包括养护目标、养护内容、养护周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养护方案应根据养护计划制定,详细描述养护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等。

第十二条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养护作业管理第十三条养护作业应按照养护方案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桥梁保护层的修补和养护。

2. 桥梁桩基础的维修和加固。

3. 桥墩和桥面的清洁和维护。

4. 桥梁防水和防腐。

5. 桥梁设备和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四条养护作业应遵守以下原则:1. 技术规范:养护作业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养护质量。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4篇)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4篇)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桥梁养护管理机构建立:确定桥梁养护管理的权责分工,设立桥梁养护管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2. 桥梁养护计划制定:根据桥梁养护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桥梁养护计划,确定养护内容、养护周期和养护资源安排。

3. 桥梁养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桥梁养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桥梁养护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形成完整的档案。

4. 桥梁巡检和监测制度:建立定期巡检桥梁状况的制度,包括桥梁外观、结构安全、病害情况等方面的检查,还应建立桥梁结构的监测系统,对桥梁进行长期的结构监测和评估。

5. 桥梁养护质量控制和验收:建立桥梁养护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养护工作的合格评定、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确保养护工作符合规范和要求。

6. 桥梁应急管理和维修:建立桥梁应急管理和维修制度,对桥梁病害和紧急情况进行应对和维修,确保桥梁安全和畅通。

7. 桥梁养护费用管理:建立桥梁养护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养护费用的预算、拨付和使用,并做好养护经费的监督和审核。

8. 桥梁养护人员培训和技术提升:建立桥梁养护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保证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以上是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路桥梁养护工作的管理,保证公路桥梁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普通公路桥梁养护工作,包括常规养护、应急抢修和大中修等。

第三条养护单位负责对辖区内的公路桥梁养护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按照本工作制度进行。

第二章养护方针和目标第四条养护方针:预防为主,维修为辅,不断改进,确保桥梁安全。

第五条养护目标:保证桥梁的正常通行功能,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提高桥梁的安全性和承载能力。

第三章养护工作组织第六条养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养护工作机构,配备养护工作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模版(3篇)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模版(3篇)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桥梁养护工作,根据____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结合我省公路桥梁养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切实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技术措施,对所辖公路桥梁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桥梁的完好和安全运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省道公路及____省交通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厅公路局)所辖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构造物的养护工作。

其余公路桥梁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路桥梁养护实行省厅公路局、市公路局、县(区)公路局(以下简称县公路局)或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三级负责制度。

省厅公路局、市公路局、县公路局或管理处养护管理部门应分别设桥梁养护工程师,在各级养护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有关桥梁养护工作。

第五条县公路局或管理处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一)____实施桥梁的经常检查工作。

协助上级做好桥梁定期检查及特殊检查工作。

(二)提出向市公路局建议的桥梁养护工程计划方案。

____实施列入计划的桥梁小修保养等工作。

(三)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方案,指挥超重车辆通过,并详细观测检查桥梁主要受力部件变化情况,同时做好现场记录并及时录入数据库。

(四)负责辖区桥梁数据库维护及其他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公路局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一)____实施桥梁的定期检查及特殊检查工作。

(二)审核县公路局或管理处提出的桥梁养护工程计划方案,监督、检查县公路局或管理处的桥梁小修保养等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

(三)根据桥梁检查结果及县公路局(管理处)上报的建议方案提出桥梁养护工程计划项目及设计方案。

按规定____实施列入计划的有关桥梁养护工程。

(四)____编制超重车辆过桥方案并报市公路局领导审定。

负责____车辆过桥时的现场检测工作。

(五)负责辖区桥梁数据库维护及其他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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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及北京市路政局《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北京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的各项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管理单位、养护承包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五条本《制度》涉及桥梁日常养护、桥梁工程管理、桥梁检测技术、技术档案管理、管理责任划分、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因而本《制度》与部颁《养护规范》以及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第二章桥梁养护工程师设置及职责第六条要求养护承包单位设置专职桥梁工程师(三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负责所辖区域内桥梁的日常检查、巡视,并填写桥梁日常、经常检查记录表;对技术状况为三、四、五类的桥梁,根据桥梁的病害发展程度,制定适宜的观测频率,落实责任人,进行全天候观测,保证桥梁无险;对需要大修、改建的桥梁提出建议。

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

第七条养护部职能:1、制定桥梁年度计划;审议、批复桥梁小修施工方案;按规定负责复核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桥梁的评定工作。

考核桥梁的养护质量,分析桥梁病害原因,及时提出养护、维修、改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指导承包商对辖区内的桥梁(涵洞、隧道)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提出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要求。

2、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与管理,桥梁工程师及技术人员要相对稳定,监督指导承包商桥梁养护工作情况;加强桥梁检查巡视工作,对承包商的桥梁检查记录认真审核并抽查验证其真实性。

3、负责安排桥梁定期检查;提出桥梁特检申请报告;提出桥梁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组织桥梁大中修工程的实施,并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4、审核承包商上报的桥梁(涵洞)的养护工作计划和统计报表。

5、参与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

6、协助实施辖区内桥梁的特殊检查工作和上级领导的工作检查。

7、负责辖区内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

定期对桥梁技术状况作出综合评价与分析。

8、协助组织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9、积极参与桥梁养护的科技成果工作会议,推广新科技、新成果。

10、按时上报各种报表,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桥梁养护工作方法第八条承包商:桥梁养护技术人员按照本《桥梁养护工作制度》要求,每月对所辖区内的桥梁根据其病害的发展程度制定的观测频率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桥梁日常检查表》、《经常检查表》。

同时向养护部书面报告本月桥梁经常检查情况。

内容:1、所查桥梁总数,三四五类重点桥梁座数,一般损坏桥梁座数;2、主要病害类型、程度、损坏部位、数量;3、养护意见。

4、汛期之前,对管养范围内三、四、五类重点桥梁进行汛期前桥梁安全检查,上报汛期前桥梁安全检查报告。

对于严重水毁隐患及时制定加固维修方案,上报养护部。

5、每年九月初根据要求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并将装订成册的《定期检查表》、定期检查报告于九月底上报养护科。

完成桥梁管理系统更新。

6、桥梁养护技术人员根据全年桥梁养护、检查情况,编制下年度《桥梁小修保养计划》。

于九月底上报养护部。

第九条养护部:年底制定下年度桥梁养护工作计划,内容包括:1、桥梁日常维护计划(内要要求:旱季重点为桥面系完好情况、上部结构、安全设施、标志等。

汛期前后重点为桥面系完好情况,下部结构、基础、防护设施等。

汛期加强巡视、排险)。

2、中小修工程计划。

3.、桥梁定期检查计划。

4、审议批复小修工程方案。

协助制定大中修危桥改造工程方案和设计。

5、汛期之前做好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检查防汛物资的准备,加强汛期巡视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组织承包商进行汛期前桥梁安全检查,对于严重水毁隐患及时制定加固维修方案,汛期前督促完成全部该类加固工程。

6、每年九月初组织承包商进行定期检查,并要求承包商将装订成册的《定期检表》、定期检查报告于九月底上报养护部。

7、根据《桥梁定期检查表》、定期检查报告,完成公司本年度桥梁定期检查报告,制定下年度定期检查计划及桥梁大中小修计划。

第四章桥梁检查第十条桥梁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第十一条桥梁日常检查:由养护技术人员负责,检查方式以直接目测为主,配合简单工具测量,根据桥梁病害程度制定相应的观测频率,进行观测。

对桥梁的观测、巡视,要求有详细的观测记录,包括:检查具体时间、人员(按检查人员、记录人员的顺序签名)、观测频率、病害位置、程度、病害位置的照片、负责人的签字认可。

检查时间精确到“时”;病害程度要求有详细程度修饰语,如轻微、严重、特别严重等,有病害实际长度或面积。

病害照片要求有具体的时间显示。

为了便于观测对桥梁的病害位置应进行标记。

第十二条桥梁经常性检查:桥梁经常检查记录以桥梁日常检查月末最后一次检查记录为准,重点三、四、五类桥梁记录以具体观测次数为准。

建立自检抽查制度。

日常检查、经常检查的项目和内容:1、桥面是否平整,有无损坏、堵死;2、桥面泄水孔是否损坏,堵死;3、桥面是否清洁、有无杂物堆积,杂草蔓延;4、栏杆扶手是否断裂、撞坏、锈蚀;变形;5、伸缩缝是否堵塞、损坏、失效;6、护坡、翼墙有无开裂、坍塌、沉陷;7、交通信号、标志、照明是否完好;8、上部结构:⑴梁式结构:主梁支点、跨中、变截面出有无开裂,最大裂缝值;梁底表面有无空间、蜂窝、麻面、剥落、露筋;有无局部渗水;横隔板是否开裂,焊缝是否断裂;钢结构锈蚀,变形。

⑵圬工拱桥:主拱圈是否开立、渗水、砂浆松动、脱落、变形、拱脚是否开裂;腹拱是否变形、错位;立墙、立柱有无开裂、脱落;侧墙有无鼓肚,外倾等。

⑶双曲拱桥:拱脚有无压裂;拱肋1/4处,3/4处,顶部是否开裂、破损、露筋、锈蚀;拱坡是否开裂;坡间砂浆是否脱落,松散;横隔联系是否开裂、破损等。

9、支座、位移是否正常;橡胶支座是否老化、变形,钢板滑动制作是否锈蚀、干涩;各种支座固定端是否松动、剪断、开裂等;10、下部结构:墩身是否开裂,局部外鼓,表面风化,剥落,空洞,露筋;是否有变形、倾斜、沉降、冲刷、冲撞损坏情况等;桥台:是否开裂、破损;台背填土是否有裂缝、挤压、受冲刷等情况;11、其他病害。

12、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应如实进行记录,及时要求养护人员进行清洁、保养和小修,当存在三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时,应以文字报告的形式向养护部进行汇报,并根据其病害程度制定相应的观测频率,责任到人。

第十三条桥梁定期检查:桥梁定期检查是由养护部统一下达、安排定期检查的范围和工作计划,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

桥梁定期检查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为主,对桥梁各部分构件进行检查,检查时依照桥梁管理系统的评分标准,对各构件进行技术评分,最后填写外业数据评分表格。

定期检查的时间根据桥梁不同情况规定为:新建桥梁竣工接养一年后;桥梁定期检查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方式进行。

其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三年一次,特殊结构桥梁应每年一次。

在三类以上的桥梁,须安排定期检查,检查频率应根据严重程度由桥梁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定期检查的项目和内容:1、桥面铺装:是否有坑槽、开裂、车辙、松散、沉陷、桥头跳车等;2、人行道、栏杆:人行道有无开裂、断裂、缺损,栏杆有无松动、变形;3、伸缩缝:是否破损,结构脱落、淤塞、填料凸凹,跳车,漏水等;4、排水设施(防水层):桥面横坡、纵坡是否顺适,有无积水,泄水管有无损坏、堵塞、泄水能力情况;防水层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渗水现象。

5、上部结构:⑴梁式结构:主梁支点、跨中、变截面出有无开裂,最大裂缝值;梁底表面有无空间、蜂窝、麻面、剥落、露筋;有无局部渗水;横隔板是否开裂,焊缝是否断裂;钢结构锈蚀,变形。

⑵圬工拱桥:主拱圈是否开立、渗水、砂浆松动、脱落、变形、拱脚是否开裂;腹拱是否变形、错位;立墙、立柱有无开裂、脱落;侧墙有无鼓肚,外倾等。

⑶双曲拱桥:拱脚有无压裂;拱肋1/4处,3/4处,顶部是否开裂、破损、露筋、锈蚀;拱坡是否开裂;坡间砂浆是否脱落,松散;横隔联系是否开裂、破损等。

6、支座、位移是否正常;橡胶支座是否老化、变形,钢板滑动制作是否锈蚀、干涩;各种支座固定端是否松动、剪断、开裂等;7、墩身是否开裂,局部外鼓,表面风化,剥落,空洞,露筋;是否有变形、倾斜、沉降、冲刷、冲撞损坏情况等;8、桥台:是否开裂、破损;台背填土是否有裂缝、挤压、受冲刷等情况;9、翼墙:是否开裂,有无前倾、变形等。

第十四条桥梁特殊检查:桥梁特殊检查由养护部在年养护计划中统一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

特殊检查一般在下列情况下:1、在地震、洪水、滑坡、超重车行驶、行船式重大沉浮物撞击之后。

2、决定对单一的桥梁进行改造、加固之前。

3、桥梁定期检查难以判明的损坏原因、程度和整座桥的技术状况时。

4、桥梁的技术状况在四类。

特殊检查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以查清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

特殊检查需要仪器、设备等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分析桥梁病害的确切原因和程度,因此,须由专业公路桥梁检测中心完成桥梁特殊检查的内容项目和方法,视桥梁的技术状况而定。

特殊检查完成一个月内,负责承担特殊检查的单位须提供特检报告,内容包括:1、概述检查的一般情况,包括桥梁的基本情况,检查时的组织、时间、背景、工作过程等。

2、梁技术状况的描述,包括现场调查、检测方法,记录以及实验室试验过程、方法、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类别等。

3、细阐述检查部位损失原因和程度,以及改造、加固方法,并对结构部件和总体提出改造的建议方案。

特殊检查的全部技术资料应放在档案室备档。

第十五条依据检查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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