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式样)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法信汇编版)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施行日期】2017.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公布*“法信”平台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第五条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设施。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
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三)加工设备。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种子生产人员
X名
加工贮藏人员
X名
种子检验人员
X名
科研育种人员
X名
检验仪器
X台
检验室面积
X平方米
加工成套设备
X吨/小时
加工厂房面积
X平方米
仓库面积
X平方米
办公场所面积
X平方米
科研室面积
X平方米
种子生产基地
X亩
申
请
事
项
经营作物
范围
如:马铃薯种薯、包装水稻种子、蔬菜种子、玉米种子等
生产经营
方式
零售、批发
生产经营
区域
惠东县
作物名称
品种名称
品种审定(登记)编号
植物新品种权号
生产地点
加工包装
地点
玉米
甜糯2000
粤审玉XX号
XXX
XXLeabharlann XX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日
审核机关: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生产经营种子的作物种类和品种较多的,能够另行附页。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受理机关二份。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 )农种申字( )第号
申请单位名称
惠东县XXX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6789
注册地址
惠东县XX镇XX路
通讯地址
惠东县XX镇XX路
法定代表人
张三
身份证号
441323XXXXXXXXXXX
联 系 人
李四
联系电话
13XXXXXXXX
邮政编码
5163XX
电子邮箱
基
本
情
申请单位名称惠东县x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56789123456789注册地址惠东县xx镇xx通讯地址惠东县xx镇xx法定代表人张三身份证号441323xxxxxxxxxxx李四联系电话13xxxxxxxx邮政编码5163xx电子邮箱xxx163com平方米加工成套设备吨小时加工厂房面积平方米仓库面积平方米办公场所面积平方米科研室面积平方米种子生产基地经营作物范围如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股室审查情况有误的, 退回股室重审; 2.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 许可决定。
工
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1份及照片
作
1份;
细
7.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1份。
则
审查 方式
网上预审、书面审核
书面审核
书面碍,故意拖
延办理时间;
2.未严格按照《办事指南》的 1.人为制造办事障碍,故意拖延办理时间;
附 件
顺昌县农业局农药经营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实施部门
顺昌县农业 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审查环节
受理
审核
审批
审查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
顺昌县农业局法规
局领导
责任人
高辉英
赖静雯
毛达著
审查 通过网上预审、书面核验对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 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 对提交的材料及股室
内容 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要件审查
性
意见进行研究、核准
审查 标准
《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
“农药经营许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农药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的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审查。
不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的,将不予许可: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营业
备注
-6-
廉政 风险
规定对审批事项的形式内容进 行审查; 3.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申
2.未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审批事项进行审查; 3.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申请人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
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一、许可证概述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是指由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允许持证单位或个人从事种子经营活动的法定证照。
种子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合法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对于保证种子质量、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
二、申请条件1. 经营主体资质要求申请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具备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或设施; - 具备从事种子经营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2. 申请人员要求申请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 具备相应的农业科学、种子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 具备与种子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经验; - 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请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经营场所情况等;•经营主体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等;•种子经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 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种子管理部门或相关农业主管部门。
3.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
审核内容包括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条件等。
4. 培训考核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员需要参加经营许可证培训,并通过考核。
5. 发放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颁发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给申请人。
四、注意事项1. 守法经营持证单位或个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 加强管理持证单位或个人应建立健全种子库存管理、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确保种子质量和出库记录的真实有效。
3. 定期报告持证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和种子质量检测等情况。
4. 防范风险持证单位或个人应关注种子市场的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市场风险。
农资经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农资经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第五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设施。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
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杆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三)加工设备。
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
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四)人员。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要求

附件1:申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验室和仪器设备要求注:依据GB/T3543.1~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按照种子企业检验设施应与生产、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要求,并根据种子检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附件2:申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仓储加工设施要求申领主要杂交玉米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500平方米以上标准仓库,仓库前不少于500平方米水泥晒场,有专用种子加工厂房并安装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
加工设备单机应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分级机、包衣机、自动计量包装秤等。
申请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200平方米以上标准仓库,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功能配套的种子加工单机。
常规粮食作物种子加工设备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包衣机、自动计量包装秤。
棉花种子加工设备包括脱绒机、烘干机、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包衣机、计量包装秤的成套设备和加工车间。
瓜菜、花卉种子加工设备包括瓜菜、花卉种子清选机、包衣机、自动计量包装秤。
附件3:书面审查材料目录1、2009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表;2、注册资金证明(提供银行、或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底至2010年初该企业资产证明)3、生产、检验、贮藏、加工技术人员情况(人员名单、技术资格证明、技术人员为本企业正式员工的有效证明)4、检验设备设施(说明、检验仪器和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5、加工设备设施(说明、加工设备和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6、仓储、晒场设施设备(说明、设备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7、经营场所(说明、照片及产权证明)8、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9、主要生产品种介绍;生产授权品种的要出具品种权人同意生产的书面证明;育繁推销一体化企业要提供育种条件说明及出具品种权证书或品种权转让合同附件4: 2009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表企业负责人:检查人员(签名):相关证件:(公章、签名)(两人以上)年月日(马铃薯基础种薯)企业负责人:检查人员两人以上(签名):(公章、签名)相关证件:年月日附件7:整改通知书:依据种子法律法规和农业部《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甘肃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及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开展清理种子企业检查工作中,发现你单位资质不符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请于20日内按照以下整改内容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于年月日前,将整改情况及复核申请上报我单位。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4.2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2019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第五条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设施。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
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三)加工设备。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要求

附件 1:申报类型目检验室检验仪器设备检验室检验仪器设备具体要求检验室按检验项目分设,检验制度健全,水、电、控温设施齐全,面积 45 平方米以上。
仪器能满足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四项主要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主要仪器包括:种子扦样器、钟鼎式分样器、横格式分样器、0.1g 天平、 0.01 g 天平、 0.001 g 天平、光照种子培养箱、 0-250℃电热鼓风干燥箱、快速水分测定仪、小型粉碎机、电泳设备、台式高速离心机、酸度计、手持放大镜、 100 倍以上望远镜、高压灭菌锅、冰箱及各种玻璃器皿等。
检验制度健全,水、电、控温设施齐全,面积 30 平方米以上。
仪器能满足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四项主要检验项目检验要求,主要仪器包括:种子扦样器、钟鼎式分样器、 0.1g 天平、0.001 g 天平、光照种子培养箱、0-250℃电热鼓风干燥箱、小型粉碎机、电泳设备及各种玻璃器皿等。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杂交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项---------------精品文档---------------证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注:依据 GB/T3543.1~7-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按照种子企业检验设施应与生产、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要求,并根据种子检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申领主要杂交玉米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 500 平方米以上标准仓库,仓库前不少于 500 平方米水泥晒场,有专用种子加工厂房并安装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
加工设备单机应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分级机、包衣机、自动计量包装秤等。
申请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 200 平方米以上标准仓库,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功能配套的种子加工单机。
常规粮食作物种子加工设备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包衣机、自动计量包装秤。
棉花种子加工设备包括脱绒机、烘干机、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仅供参考学习第 2 页包衣机、计量包装秤的成套设备和加工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