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2009)解析及计量支付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支付细目的工程量,按m2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27
-b
砍树挖根
km
1.计量:
砍伐树木及挖除树根的计量不论胸径大小,按主线长度以km为单位进行计量;有互通立交的,按每个互通立交增计主线里程2km进行计量;有接线的,按征地面积折算成主线km进行计量。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
(3)河道施工垃圾的清理及水源爱护(含跨过重要河流的桥面径流收集设施)。
(4)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分的工程质量监督费。
2.支付:
102-2-a项费用每1/3工期支付总额的20%;交工证书签发和相关环保单位验收认可之后,支付总额的40%。上述工作必须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后放可计量。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爱护部门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施工环保费包含合同专用条款所涉及的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及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102-2-a项中,以总额计量。包括:
公路工程第100章计量方法

公路工程第100章计量方法
很多从事公路工程计量的人员,对公路工程第100章如何计量并不十分清楚,随意性很大,实际上是对计量依据不清楚。
下面是公路工程第100章的几个计量依据:
1.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对计量的项目的金额会列
得很清楚,不在此范围的不予计量(除非有相关的补充合同文
件或会议纪要)。
2.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条款:专用条款会对有的细目如何计量
有明确的规定,就按规定进行计量。
3.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该文件实际上就是招
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部分,但招标文件一般列得不完整或不列。
其对各个细目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承包人驻地建设的计量:驻
地建设分3次等额计量,最高计量为90%,余下的10%等竣工
验收全再予计量支付。
4.指挥部(业主)的项目管理制度:有的项目业主会对计量方法
专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计量须按管理制度进行,但其原则
是该管理制度要得到施工、监理各方的认可,在没认可之前还
是只得按前面3条办。
5.特殊情况计量:前面讲的驻地建设分3次等额计量,最高计量
为90%,余下的10%等竣工验收全再予计量支付,但实际施工
时预计可能只有一到两次计量,那么可以适当提高每次的计量
比例,只要不超过90%即可。
公路工程量清单内费用结算

自然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 按项支付
自然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
➢ 单纯按自然单位计价支付项目, 在计算时将实际数量和报价单 中的单价相乘所得乘积即为支 付金额。
暂列金额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 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変 更的零散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 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计日工
计日工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合 同条款的有关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 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 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工程量清单内费用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有明确立项的支付项目。
包括清单内括各章、各节、各细目应支付的费用项目及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包含的计日工、暂列金额费用项目。
物理单位计量支付项目
支付条件
费用支付方法
物理单位计量支付项目
支条件
费用支付方法
如果项目是分多次完成, 则应在计量单上列出设计 数量、上期累计完成数量 和本期完成数量并附上计 算公式和简图。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我国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纪八十年头末就起先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
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
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和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样、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削减工程经济纠纷,有效限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供应基础条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依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安排,原有的《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方法》将更名为《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马路工程定额站的托付,依据《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方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马路建设实际状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需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马路建设特点,满意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须要。
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仔细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阅历,分析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方法,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看法和建议,并请全国造价专家进行评审和帮助修改,经过多次修改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了《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报交通厅审核通过,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的计量支付及注意事项

公路工程中计量支付工作的重要性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建筑市场的一些相关制度、法规越来越完善健全,特别是在我国对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就对公路的建设质量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为了应对公路工程项目的规模过大带来的管理问题,建筑方已经开始把项目进行细化,公路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作为公路项目过程的中心环节对公路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最有力的控制,因此,公路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越来越受到工程人员的重视。
与此同时由于公路项目的细化导致不同的施工方,监理方以及建设设计方等参与其中,涉及到工程质量进度以及费用等多方面的问题,计量支付所起的另一个主要作用就是文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等多重作用。
计量支付工作概述计量支付的基本概念我们所说的计量支付实际上是由计量和支付两部分内容组成。
工程计量就是指的对施工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质量满足合格标准的工作,采用双方合同所规定的工程计量方式及方法,准确的确认施工方的工作量。
它包含三个基本标准1是一定的时间;2是质量合格;3是采用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
计量支付的另一部分,支付就是指的根据上面已经计量好的工作量确认,按照之前双方签署的合同内所规定的应付价格和支付方式,付钱给相关施工人员。
支付工作的进行一定是在计量工作完成的基础之上的。
而且,由于计量支付工作的重要性所在,计量支付工作的进行一定要做到准确真实,及时并且满足法律规定。
公路工程计量工作的依据和原则准确合理的公路工程计量工作的主要依据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计量工作的进行必须依据准确无误的工程量的清单和说明。
这是计量工作进行的主要依据,如果没有清单计量工作就会无从下手,没法有效地进行,要是没有相关的说明,那么工程量的一些细节问题就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自行判断,这不仅会耽误计量工作的进度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计量工作的准确性。
其次,要依据双方之前签署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图纸。
这个图纸是经过各级的单位及监理认真审核和评阅的,务必保证合同图纸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009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02-4 经监理人验收后,支付监理人确认的实际金额的9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剩余的10%。
103.05
临时工程与设施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支付。如果由业主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业主扣回。
102.14
工程管理
1.计量
(1)102.08小节以总额计量。
(2)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合同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可按上述(1)款进行。改路挖方线外工程的工作量计入203-2项内。
2.支付
(1)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2)砍伐树木仅计胸径(即离地面1.3m高处的直径)大于100mm的树木,以棵计量。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挖除树根以棵计量,包括挖除、移运、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
(3)挖除旧路面应按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分别以平方米计量;拆除原有公路结构物应分别按结构物的类型,以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的范围和量测方法量测,以立方米计量。
1.计量
(1)临时道路、电信设施及供水与排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
第五章 2009年版公路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
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
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全国造价专家进行评审和帮助修改,经过多次修改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报交通厅审核通过,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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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第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计)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第102.13小节所发生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扣回。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参考组价方案一:
按100章至700章合计不含工程一切险与第三方责任险,安全生产费的0.3%~0.45%计
(4)工程管理软件按第102.01-4条要求安装运行,工程管理软件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入工程总价内。其费用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2.支付
102-1子目在监理人验收后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子目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清单第100章总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工作)内容
组价方案及注意事项(参考使用)
计量与支付
101-1
保险费
1.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工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102-3子目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
102-4子目经监理人验收后,支付监理人确认的实际金额的90%;交工验收证书验收后签发之后,支付剩余的10%。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施工场地砂石化
2.控制扬尘
3.降低噪声
4.施工水土保持
5.施工供水、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施工环保有关的设施及作业
参考组价方案一:
按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700章合计的0.5%计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施工安全设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参考组价方案一:
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
临时占地
总额
承包人征用的红外线非永久性用地,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
2.仓库与料场用地;
3.预制场、拌和场用地;
4.借土场用地;
5.弃土场用地;
6.工地试验室用地;
7.临时道路、桥梁用地;
8.临时堆料场、机械设备停放场等用地
参考组价方案一:
逐项估算临时占地费
1,临时占地水田(临时占地水田数量*单价*时间)
参考组价方案二:
按100章至700章合计不含工程一切险与第三方责任险的0.3%~0.45%计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总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参考组价方案一:
按100万元(国内公路项目一般都采用100万标准)的0.3%计
注意事项;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总额
1.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修建的临时道路、桥梁、码头及与与此相关的安全设施的修建养护;
2.原有道路的养护、交通维护;
3.拆除清理
参考组价方案一:
7-1-1-2,7-1-1-5,7-1-1-7,7-1-2-111111,7-1-2-2
参考组价方案二:
若临时道路工程量比较大,可按
低等级公路套取定额组价
1-1-12-18,1-1-9-8,1-1-18-32,
参考组价方案二:
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计
102-4
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
总额
安装,操作人员培训,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
参加组价方案一:
按业主规定以总额计算,一般根据工程大小取值5万~200万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录像等资料
参考组价方案一:
按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700章合计的0.2%计{({100章至700章合计}-F2)*0.2%}
参考组价方案二:
按公路等级划分取经验值,一般竣工文件为6套每套价格为:农村公路—500~1000元/套;四级公路—2000元/套;三级公路-3000元/套;二级公路-5000元/套;一级公路-10000/套;高速公路-18000/套;高速公路(桥隧比高)-30000元/套;高速公路(特大桥梁隧道)-60000元/套
2-2-1-5,4-1-3-3,4-7-4-1,4-7-5-3,4-8-4-6,7-1-1-8,4-2-2-10
1.计量
(1)临时道路、电信设施及供水与排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
(2)临时占用地经监理人批准,以总额计量。
(3)临时供电设施的修建及拆除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后以总额计量;临时供电设施的维修以月为单位计量。
(4)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要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及与此有2.支付
临时工程完工后,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价中余下的20%,待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后支付。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