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及危害
有偿不闻与有偿新闻

有偿不闻与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定义及其表现形式所谓有偿不闻,是指新闻从业人员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过程中或者是借舆论监督之名,接受或变相接受被监督方的贿赂而使舆论监督活动中止或改变的行为。
有偿不闻的实质是新闻敲诈。
有偿不闻分为三类:一是新闻从业人员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过程中,由于接受或变相接受了被监督方的贿赂,就对他们的问题不闻不问,不予报道。
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被动受偿。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繁峙矿难中记者受贿事件。
二是借舆论监督之名,索要赞助、强拉广告、推销报刊。
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主动出击。
三是借舆论监督之名进行敲诈勒索、敛钱聚财。
这已经属于违法犯罪的范畴。
这里面以聘用和假冒记者居多。
产生的根源1.局部新闻从业人员理想信念不坚决,缺乏社会责任感。
2,办报办刊理念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3.对采访活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
防范和治理有偿不闻是新闻战线的腐败行为,它严重腐蚀新闻队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有偿不闻从根本上进行治理。
1,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2.严格队伍管理,严肃宣传纪律,标准舆论监督行为。
3.加强行业自律和媒体他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有偿新闻定义:有偿新闻是新闻机构向要求刊播新闻者收取一定费用的新闻。
一些新闻机构为解决经费缺乏或赚钱,以及其他目的,按占用版面大小〔报纸〕、播出时间长短和录制费用〔播送、电视〕向要求刊播新闻者收费。
表现形式:1、接受劳务费等红包、有价证券、礼品,获取各类消费、好处,如餐饮、旅游、入学、住房和为亲友解决工作问题等,这是最为典型的有偿新闻行为;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赞助;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好处;4、媒体给采编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从而使有偿新闻堂而皇之地成为经营创收手段〔如有偿组版、联办节目〕;5、不同媒体、新闻单位〔包括记者编辑〕之间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背景而互相交换新闻;6、某些中介、公关公司以赢利为目的,非法运作〔实为经营〕新闻。
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基本概念新闻采编者将具有或不具新闻价值的信息,按照出资人某些宣传意图撰写的新闻。
有偿新闻,是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
有偿新闻还包括故意隐匿和扣押新闻的活动。
有偿新闻,其实质就是某些新闻从业人员将国家和社会赋予的新闻机构传播新闻的权利,作为个人和团体的私有商品非法出卖,权利和金钱进行了非法交易。
有偿分类有偿新闻按“有偿”形态可分为以下七类:1.接受劳务费、误餐费等形式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获取各类消费、好处,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公正采访和报道的礼品,如:餐饮、娱乐、为亲友解决工作问题等,这些无疑是最为典型的有偿新闻行为;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或赞助;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等好处;4.参加被采访单位、个人安排的在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5.利用发布新闻报道谋求外单位住房、房屋装修、制作家俱、旅游邀请、以及占用对方交通工具;6.向被采访单位提出为个人或亲友谋私利提供便利条件7、到被采访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付的票据只要搞“有偿新闻”,在正常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就会演变为一种特殊的“权钱交易”。
行贿索这种关系,同贿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危害性(一)是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一种腐败现象。
它背离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背离新闻工作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也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良好形象。
(二)是有损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有偿新闻为数不少的表现是对某些单位和某些人歌功颂德。
由于利益使然,有的人甚至不顾事实搞“假、大、空”,胡编乱写,因此有偿新闻极易变成失实新闻或虚假新闻。
其恶果是欺骗群众,愚弄受众,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新闻媒体信任度下降。
(三)是损害新闻单位的经济利益。
有偿新闻降低了社会各界对媒体的信任度,必然影响媒体的发行量、收听收视率,必然影响其广告收益,发展下去的结果是损害新闻单位的经济效益,影响新闻事业的发展。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新闻记者具有相当大的权利,曾被称为“无冕之王”。
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戏谑之言,如“一怕官,二怕记者”、“防火防盗防记者”等都道出了记者在社会地位上的特殊。
新闻记者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而同时记者也有相当大的责任。
在社会上记者的很多言辞文章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受众的引导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甚至可以说是引导着整个社会形势的发展。
记者如果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纯粹为了贪图扬名立万、谋取私利,那么这个社会将暗无天日。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的潜规则之说。
在记者行业也不乏这样的规则。
现在社会上闹得比较热的就是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
所谓有偿新闻,就是凡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包括金钱、礼品、招工招干、入学旅游、娱乐、餐饮等)并撰写出稿件或制作出节目公开发表或播出,不论其稿件或节目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均可视为有偿新闻行为。
而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
凡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任意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
但是无论是虚假新闻,还是有偿新闻,他们的出现都对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严重地损毁了媒体在公众中的形象,导致传媒新闻职业道德的滑坡。
在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中,社会上有很多的看法。
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一部分是虚假报道,一部分是真实报道,即新闻本身就极具有新闻价值,只是由于记者拿了“红包”使之变成了有偿新闻,这种有偿新闻并非虚假报道。
另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都是虚假报道。
虽然极少数新闻具有新闻价值,但由于记者将“红包”拿在手中致使其“手下留情”,玷污了新闻的真实性。
在2005年的一次对从业两年以上的新闻工作者社会调查中,一共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在对结果进行抽样分析发现:1.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好处的记者占94.3%;2.因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美化过新闻的记者占81.2%;3.因为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片面报道新闻的记者占73.6%;4.对批评性新闻,因获取“红包”而不进行报道的记者占24.3%;5.拒绝红包而进行批评报道的记者占19.5%。
新闻队伍抵制“四大公害”的探讨

新闻队伍抵制“四大公害”的探讨新闻宣传责任重大,队伍素质直接关系着新闻宣传的效果。
当前群众对新闻队伍建设、新闻队伍的风貌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
突出表现在新闻工作中存在一定数量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
本文将这四种现象归结为新闻工作的“四大公害”。
一、“四大公害”的表现形式,及其对新闻工作的危害性新闻宣传工作中存在的诸如“四大公害”的现象,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损害新闻和者的崇高信誉,损害着党的新闻工作的公信力。
有偿新闻的表现形式:“有偿新闻”也叫“软广告”,指某些企业单位或经营者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
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自己做宣传,而给予记者或编辑以物质利益的行为。
主要达成方式为:一是由新闻单位和协议单位共同商定,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版面、节目等载体。
按协议单位要求,开办播出特定的内容,协议单位付给新闻单位一定的资金或实物证券等;二是新闻工作者个人接受宴请、现金、实物馈赠等为单位(部门)、企业或个人做宣传;三是新闻工作者向采访对象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索要财物或其他利益。
虚假报道的表现形式有:不经过深入细致的采访调查,仅靠收集资料或道听途说来撰写新闻,或者凭空臆想,肆意夸大,造成报道与事实不符,改变事实原貌,或者标题标新立异,内容文不对题等。
低俗之风表现在:媒体为了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炒作明星绯闻私生活等秘闻,描写淫秽色情和暴力内容,宣扬腐朽堕落的生活方式,内容无聊,格调庸俗等。
不良广告的表现形式包括: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有意夸大产品的功效或服务,欺骗消费者,用语粗俗,内容设计不雅,污染视听。
“四大公害”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腐败现象、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它背离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背离新闻工作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降低了社会各界对媒体的信任度,影响新闻事业的发展,不利于新闻队伍建设。
二、新闻工作“四大公害”产生的原因分析我国新闻界对“四大公害”的危害性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对“四大公害”现象进行整治。
有偿新闻的名词解释

有偿新闻的名词解释
嘿,咱今儿个就来说说这有偿新闻!有偿新闻啊,就像是社会新闻界的一颗“毒瘤”!你想想看,本来新闻应该是客观、公正、真实地给大家传递信息的吧,可有偿新闻呢,却完全变了味!
比如说,有个记者收了别人的钱,就专门去报道对那个人有利的消息,把不好的一面全都藏起来。
这就好比一场比赛,裁判收了一方的好处,然后就故意偏袒那一方,这比赛还能公平吗?这新闻还有啥可信度啊!
再看看那些为了钱而编造虚假新闻的,那简直就是在愚弄大众啊!这不就跟一个骗子跟你说假话,骗你的钱一样吗?大家都满心期待地想从新闻里了解真实的世界,结果却被这些有偿新闻给糊弄了,这能不让人气愤吗?
还有啊,有偿新闻会破坏整个新闻行业的生态!本来那些真正有才华、有职业道德的记者,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和认可,可有偿新闻一搞,大家都不知道该相信谁了!这就好像在一个果园里,本来应该是结满了香甜的果子,可突然来了一群害虫,把果子都给糟蹋了,这多让人痛心啊!
咱可不能任由有偿新闻这么泛滥下去啊!这是对我们知情权的严重侵犯!我们要坚决抵制这种不良现象,让新闻回归到它原本应该有的样子,那就是真实、客观、公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新闻中获得
真正有价值的信息,才能更好地了解这个世界啊!所以啊,大家一定要认清有偿新闻的真面目,别被它给骗了!。
防范有偿新闻管理制度

防范有偿新闻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闻传播渠道的多样化和新闻生产的商业化,有偿新闻现象日益严重,成为影响新闻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的一大隐患。
有偿新闻不仅会损害新闻媒体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还会让新闻报道受到误导和篡改。
为了遏制有偿新闻的蔓延,各级政府和新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有偿新闻的防范。
一、对有偿新闻的定义和危害有偿新闻是指媒体或记者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接受他人或组织付费或非法利益,发布内容或报道特定言论,对于有偿新闻的报道对象进行有偿报道,以谋求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偿新闻可能会导致以下危害:1. 破坏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新闻内容失去公信力;2. 影响舆论导向和社会稳定,有偿新闻往往会对社会事件和热点问题进行曲解和篡改,误导公众;3. 损害新闻媒体的独立性和独立报道原则,新闻机构可能会受到特定利益集团的操纵和控制。
二、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为了防范有偿新闻的蔓延,各级政府和新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有偿新闻的监督和管理。
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监管。
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有关有偿新闻的法规和规定,对有偿新闻的相关行为进行明确规范,加强对违法有偿新闻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新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有偿新闻的禁止规定和处理办法,加强对记者和编辑的管理和监督。
3. 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
新闻从业者应当加强自律,不得接受他人提供的有偿报道任务,保持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行业协会应当加大对有偿新闻行为的监督和惩戒力度。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新闻素养。
政府和新闻机构应当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有关有偿新闻的危害和防范知识,提高公众对新闻报道的辨别能力和审美水平。
三、加强对有偿新闻的监督和处罚为了有效防范有偿新闻的发生,各级政府和新闻机构应当加强对有偿新闻的监督和处罚。
1. 建立举报机制,加强监督。
政府和新闻机构应当建立有关有偿新闻的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的举报,对有偿新闻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论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问题是困扰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痼疾,从上世纪80年代到今天,30年的时间里,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以及新闻出版总署等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法规予以治理,但是由于成因与情况复杂,也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与科学分析,所以,虽然制定的条文很详细、很具体,要求很严格,然而实施中却往往治标不治本,流于形式。
而且新闻单位也是雷声大、雨点小,“风头”一过,有偿新闻就改头换面、变本加厉地卷土重来。
在中国现实社会中,公众对新闻工作者的形象信誉评价越来越低,很大程度是因为有偿新闻。
某些企业敢公然“防火防盗防记者”,也反映出有偿新闻之泛滥成灾。
必须认识到,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中,有偿新闻不是一个单纯的职业道德问题,而是涉及新闻传播事业很多方面的深层次结构的弊端,是体制问题。
要消除新闻界普遍存在的有偿新闻现象,就必须找到根子、铲除病因,而不是大而化之、原则性地讲一番大道理。
事实上,在新闻传播事业领域的业内人士,由于专业关系,道理谁都会讲,表面文章谁都会做,有权有势在手让人口服很容易,让人心服很难。
依我拙见,要有效地禁止有偿新闻,必须理性认识其成因,理顺利益关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法不责众不等于没有犯法在反对行业不正之风时,场面上冠冕堂皇的话往往会用“大多数是好的”与“个别例外”来定性定调,而在现实中,较起真来的话,极少人能做到绝对没沾有偿新闻的边。
客观而坦诚地面对现实,不讳疾忌医,才谈得到认真改正错误。
当然,以往鞭挞有偿新闻,最初的定调与最后的官方结论都是“少数害群之马玷污了新闻工作者的崇高形象”,而这样粉饰太平之后,下一次却又更加严厉地打击有偿新闻,用事实证明了自相矛盾。
同时,这也是一种心照不宣的事实:不管是正式在编还是打工、编外的从业人员,无论有意无意,都难以完全摆脱有偿新闻的阴影。
早在1993年,我应《消费时报》宫玉国先生之约,撰写了一篇以揭露有偿新闻为主题的长篇大特写,结果未能发表,理由是审稿签发的领导直截了当地不打自招:“这不是在写我吗!”如果真的有哪位新闻从业人员确实一尘不染、没有任何有偿新闻之嫌,那很可能是因为职责分工没有采写与编辑权,也就是没有搞有偿新闻的机会。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第一篇: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新闻记者具有相当大的权利,曾被称为“无冕之王”。
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戏谑之言,如“一怕官,二怕记者”、“防火防盗防记者” 等都道出了记者在社会地位上的特殊。
新闻记者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而同时记者也有相当大的责任。
在社会上记者的很多言辞文章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受众的引导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甚至可以说是引导着整个社会形势的发展。
记者如果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纯粹为了贪图扬名立万、谋取私利,那么这个社会将暗无天日。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的潜规则之说。
在记者行业也不乏这样的规则。
现在社会上闹得比较热的就是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
所谓有偿新闻,就是凡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包括金钱、礼品、招工招干、入学旅游、娱乐、餐饮等)并撰写出稿件或制作出节目公开发表或播出,不论其稿件或节目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均可视为有偿新闻行为。
而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
凡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任意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
但是无论是虚假新闻,还是有偿新闻,他们的出现都对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严重地损毁了媒体在公众中的形象,导致传媒新闻职业道德的滑坡。
在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中,社会上有很多的看法。
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一部分是虚假报道,一部分是真实报道,即新闻本身就极具有新闻价值,只是由于记者拿了“红包”使之变成了有偿新闻,这种有偿新闻并非虚假报道。
另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都是虚假报道。
虽然极少数新闻具有新闻价值,但由于记者将“红包”拿在手中致使其“手下留情”,玷污了新闻的真实性。
在2005年的一次对从业两年以上的新闻工作者社会调查中,一共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在对结果进行抽样分析发现:1.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好处的记者占94.3%;2.因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美化过新闻的记者占81.2%;3.因为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片面报道新闻的记者占73.6%;4.对批评性新闻,因获取“红包”而不进行报道的记者占24.3%;5.拒绝红包而进行批评报道的记者占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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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及危害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新闻界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和“有偿新闻”盛行,这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新闻界自身地广泛关注。
其中“有偿新闻”的蔓延最为广泛,影响也最为恶劣。
【关键词】“有偿新闻”;表现形式;动因与条件;根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新闻界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和“有偿新闻”盛行,这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新闻界自身地广泛关注。
其中“有偿新闻”的蔓延最为广泛,影响也最为恶劣。
“有偿新闻”是任何健康社会都应加以杜绝的丑恶现象。
它在我国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滥用“市场导向”,混淆报纸与“新闻”的界限,社会不正之风及管理制度的混乱等等。
对此的治理也应是全面的、综合的。
一、有偿新闻表现形式
有偿新闻是指一些企业、单位或者是个人为了给自己做宣传而想方设法在一些电视、网络媒体上上镜头;报纸、杂志上面占版面,看似是新闻报道,实际上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广告,用来提高自己企业或单位的知名度,因而给予媒体从业人员以物质报酬的一种违法行为。
概括的来说“有偿新闻”就是一种“权”与“钱”的交易,是一种腐败行为。
2003年9月15日,中国最大的官方新闻通讯社——新华社披露了在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发生的特大金矿爆炸事故中,前去采访的新华社山西分社、《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等媒体的11名记者收取涉案非法矿主现金、金元宝等财物的严重经济违纪行为。
实际上,“有偿新闻”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主体不仅有新闻机构还包括新闻记者和其他新闻从业人员,不但依照版面、播出时间和录制费用收费,还有其他表现和手法。
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接受和索要钱物。
这也就是常说的“红包新闻”,你给红包我发新闻,不给红包不发新闻;红包多报道多,红包少报道少。
新闻报道不是依据事件本身的“新闻点”,而取决了是否出钱和出钱多少。
2、利用兼职名义获取报酬。
记者兼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顾问、策划顾问等,帮助企事业“制造新闻事件”并负责报道宣传,从中领取“工资”。
3、利用新闻拉赞助、广告,增发行量。
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不分。
以新闻开路、打基础,以赞助、广告和发行量为目的,新闻报道沦为经营获利的工具。
4、广告和新闻不分。
这是“有偿新闻”最普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即新闻广告或广告新闻,也就是常说的“软闻”。
看似一篇新闻,其实是宣传广告。
二、有偿新闻产生原因
“有偿新闻”有上述种种弊端,为何现在如此盛行?“有偿新闻”产生和盛行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将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来剖析,以探求“有偿新闻”产生和蔓延的主要原因。
外因:
1、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地深入,拜金主义对我国新闻媒介产生巨大冲击。
整个社会在价值标准上存在“以赚钱论英雄”的错误认识。
对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产生巨大影响。
2、舆论环境不健全,舆论监督体制不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在意识形态领域逐渐放开,但速度过于缓慢和力度不够。
因此,新闻媒介把注意力集中在正面报道中,既不受主管部门批评又利于自身经济效益,但却发生过火现象,导致“有偿新闻”。
内因:
1、传媒市场竞争激烈,媒介机构在社会责任和行业利益的权衡上不够稳妥。
由于我国现在对媒介机构实行“事业性单位,企业化管理”,把媒介机构推向市场自负盈亏,特别是都市报,生存发展完全依靠自己。
迫于生存和发展压力,一些媒介机构就在社会责任和行业利益上出现权衡错误,导致“有偿新闻”的蔓延。
2、记者自身素质不高,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不强,新闻专业化不够。
在金钱的诱惑下,职业道德的约束往往显得乏力,这也是“有偿新闻”蔓延的一个原因。
总之,媒体从业人员自我约束力的不强、职业道德的沦丧、对金
钱的错误态度以及新闻行业内部的不规范操作、一种行业内明目张胆存在的潜规则都导致有偿新闻的出现
三、有偿新闻带来的危害
“有偿新闻”违反新闻事业基本规律和新闻职业道德,降低大众对传媒的公信度,不利于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极大。
1、“有偿新闻”容易滋生“虚假新闻、不良广告”和助长“低俗之风”
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新闻媒介收取了他人钱物,在新闻报道方面当然要按照出钱者的意图来处理。
对于表扬稿件,新闻媒介往往采取“趋利避害”的方式,把报道对象好的一面加以夸大和过分赞扬,不好的一面则采取“冷处理”,少报或者干脆不报,“虚美又隐恶”,按照金钱多少肆意“过滤性新闻”。
有些甚至直接“炮制新闻”,实质上是对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践踏,是一种虚假新闻。
新闻媒介还往往通过“宣传策划”的方式进行“有偿新闻”报道。
新闻记者指导或者参与策划企事业单位举办某些活动,人为“制造”新闻事件,然后进行报道,从中收取“好处费”。
这实质上也是虚假新闻。
“有偿新闻”常常是以新闻广告的形式出现。
报道时按照出钱者的要求,对产品的某些性能和功效故意放大,甚至凭空捏造,助长不良广告的蔓延。
在一些妇科医院和美容保健的新闻报道中,由于
收取了财物,往往通过夸张、渲染和低俗描写的手法进行大肆报道,极尽媚俗低劣之能事。
2、“有偿新闻”削弱公众对传媒的信任,更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由于“有偿新闻”根据根据出钱的多少决定新闻的报与不报,甚至不惜以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为代价获取金钱利益,不能真正正确表达人民的意见和疾苦,媒体报道和公众现实生活的真切感受严重脱节,导致公众对大众传媒失去信任。
四、有偿新闻抵制对策
“有偿新闻”危害极大,破坏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必须予以坚决地制止和纠正。
找到了“有偿新闻”产生和盛行的原因,那么就需要对症下药,即治标又治本,从根本上铲除“有偿新闻”滋生的土壤。
新闻事业从根本上说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有偿新闻”的产生,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够合理以及经济程度不高有直接关系。
只有大力发展经济,不断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才能切断“有偿新闻”的根。
同时,进一步优化利益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如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消费能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减轻人们在这些方面对未来不确定风险的担心,构建和谐经济发展体系。
以法律形式制裁“有偿新闻”行为,使其“不敢为”;可以引进红黄牌制度,对于进行“有偿新闻”的记者或媒介机构采取黄牌警
告,若其屡犯,则红牌罚出。
杜绝“有偿新闻”,说根到底必须从新闻工作者入手,解决人的问题。
只有不断加强新闻理想教育和新闻职业教育,把新闻职业道德使其内化,使其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人格,自觉抵制金钱的利诱。
同时,广泛推行新闻专业主义,新闻从业者必须接受系统的新闻学教育,对新闻职业必须有深刻的理解和正确的认识,这是杜绝“有偿新闻”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