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定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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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6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2016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2月29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7.0%- 3月1日至4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6.5%- 5月1日至8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6.0%- 9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5% 2017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7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4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6.0%- 5月1日至8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5%- 9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2018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8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6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7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4.5% 2019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9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6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4.0%- 7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3.5%2020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20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4月24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5%- 4月25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0%2021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21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6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0%- 7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1.5%2022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22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6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1.5%- 7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1.0%以上为近几年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存款准备金利率是指商业银行必须按照一定比例将存款留存为准备金的利率。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调控市场流动性,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根据历年的利率表可以看出,存款准备金利率逐年下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4.12.30•【文号】银发[2004]302号•【施行日期】2004.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银发[2004]30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加强和完善存款准备金管理,充分发挥存款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存款准备金管理工作。

货币信贷部门负责组织存款准备金管理、监督和处罚工作,会计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的会计科目审定工作,营业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的报表审查、资金收缴和日常考核工作。

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合作,做好存款准备金管理工作。

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要严格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的审查。

货币信贷部门要会同会计部门、营业部门等及时了解和掌握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的情况,认真分析其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获得的资金是否需要交存存款准备金,并将有关情况和意见上报总行。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管理(一)金融机构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审批权限金融机构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准和干预。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审批商业银行动用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分行(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审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以下简称所在地)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动用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审批权限不得再下放。

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批准动用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机构数超过所在地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机构总数50%的,或者批准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动用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金额超过所在地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实交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金额50%的,须报经总行批准。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6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75%;-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2.00%。

2017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5%;-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75%。

2018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00%;-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5%;-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2019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75%;-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00%;-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5%。

2020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50%;-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75%;-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00%。

2021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35%;-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50%;-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75%。

2022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25%;-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35%;-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50%。

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央行对商业银行存款的一种监管措施,用于控制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和信贷投放。

每年央行会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需要,调整存款准备金利率以达到调控经济、维护金融稳定的目的。

从2016年到2022年的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中,可以看出存款准备金利率逐年下降的趋势。

在2016年,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而到了2022年,这一利率已降至0.25%。

这反映了央行在近年来积极推动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

存款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对于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和信贷投放起到重要的影响。

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篇一:存款准备金政策与制度】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世界上美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渐演变成为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1998 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经国务院允许,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 年 3 月 21 日起,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有以下七项:将原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帐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帐户。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 13%下调到 8%。

准备金存款帐户超额部份的总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

法定准备金的交存分以下情况:1、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人民银行总行。

2、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其总行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行。

3、各城市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总行统一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行。

4、城市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现行体制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5、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统一存入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总行。

6、经批准,已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其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法人统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

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汇报

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汇报

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汇报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汇报一、概述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央行用来控制金融机构放贷规模的重要工具,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

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直接影响到金融体系的资金供给和货币政策的执行,因此备受市场关注。

本文将对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进行汇报,并对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进行深入分析。

二、历年调整情况1. 2015年:央行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15年,面对经济增长放缓和通货膨胀持续走低的局面,央行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6000亿元,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2017年:央行宣布再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2017年,央行再次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这一次的调整主要是为了缓解中小银行流动性压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

3. 2020年:央行宣布将普惠金融公司存款准备金率调整至8%2020年,央行宣布将普惠金融公司存款准备金率由原来的9%下调至8%,以支持普惠金融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三、分析与展望1. 背后原因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往往与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密切相关。

2015年和2017年的调整主要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流动性压力;而2020年的调整,则是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 影响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和资金供给,对货币政策的执行和宏观经济的稳定都有重要影响。

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不同,调整对于金融机构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3. 个人观点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是央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调整来影响金融机构的放贷规模,对于稳定宏观经济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更加审慎和灵活,兼顾各方利益,以达到更好的调控效果。

总结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的汇报显示,央行在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需要的情况下,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

这一举措对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都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需更加审慎和灵活。

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行执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规业务操作行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计财运营部是我行法定存款准备金业务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一般存款和财政存款统计、存款准备金计算、资金划拨及对账。

第二章存款准备金业务第三条我行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包括一般性存款以及财政性存款两部分。

一般性存款准备金按人民银行公布的比例缴存;财政性存款全额缴存。

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一般性存款准备金及财政性存款缴存于我行在人民银行本地区支行开立的一般存款准备金账户及财政性存款账户中。

财政性存款缴存资金的划拨在我行财政存款专户和准备金账户之间进行。

经中国人民银行本地区支行核定,我行一般存款的缴存围按科目分包括:2002存入保证金、2011单位活期存款、2012同业存放款项(其中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存款)、2017通知存款、2018单位定期存款、2020活期储蓄存款、2022银行卡存款、2025定期储蓄存款、2312代理承销证券款、2313代理兑付证券款(减:1311代理兑付证券)、2314代理业务负债(减:1311代理业务资产)。

财政存款的缴存围按科目分包括:2013地财政库款、2014待结算财政款项、2015代理财政预算外资金、2019国库定期存款、2023财政存款。

我行如有会计科目调整影响我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围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本地区支行。

第四条存款准备金实行按旬缴存,准备金缴存工作需在每旬后五日(含第五日)完成,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完成。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实行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每旬考核由每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我行按存入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按每日考核由每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每日营业终了时,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上旬末该余额之比,可以低于人民币法定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财政存款准备金专用账户不得随意变动。

最新2019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最新2019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

企业包括:国家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

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

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行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帐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第四条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应当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ppt讲解 22页PPT文档

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ppt讲解 22页PPT文档
(3)宽松的货币政策。9 月、10 月、11 月连续四次下调 基准利率,三次下调存款 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的下降, 贷款基准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场货币供应量,扩大 投资与消费。
(4)2019 年 10 月 27 日还实施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7 折优惠; 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 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 房。
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 批准从2019年4月25日起对 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存款准 备金率制度 。2019-2019 年存款准备金上调,2019 年存款准备金率四次下调, 2019年时隔一年半之后再 次上调,年内上调六次。
二、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
从2019年9月到2009年央行存款准备金率做了四次 调整:
2019年9月至2009年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率
小组分工
• PPT演讲:廖新广
• ppt制作: 田小晓、景霄
• 资料查找:陈彬彬、叶兴利、王盼盼、

胡亭、
• 资料整理:夏海群、孟婷、


• 一、存款准备金率的背景
• 二、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
• 三、所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
• 四、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的影响
一、2019年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的背景
(1)、11月全国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9%,其中:出 口下降2.2%;进口下降17.9%。 (2)、12月全国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11.1%,其中: 出口下降2.8%;进口下降21.3%。
中国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化
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 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 建立起来的,存款准备金 率经历了多次调整。
-0.5
(中小金融机构)16.00% 14.00%
-2
2019年12月5日
(大型金融机构)17.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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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管理,保证及时、足额上缴法定存款准备金,进一步明确丹东银行相关部门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良性运营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存款准备金的管理职责、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要求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达到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的目的。

4 职责与权限
4.1 计划财务部
4.1.1 负责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信息的传递与执行。

4.1.2 根据规定的时间要求,负责作好分析工作,及时将填报的旬报表和月报表报送至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科。

4.1.3 负责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的界定和上缴管理工作。

4.2 清算中心
4.2.1 负责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上缴,准备金账户对账工作。

4.2.2 负责按照规定在人民银行开立相应的存款账户。

4.2.3根据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将填报的报表盖章后报送至人民银行会计结算中心。

4.3 计划财务部和清算中心对填制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负共同责任。

5政策
控制风险、控制比例、准备充足。

6 流程图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流程描述
8.1 接收通知
8.1.1 通知调整
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调整,并通知各银行。

8.1.2 接收通知
本行由计划财务部接收通知并准确、及时传递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信息。

8.2 填制
8.2.1 每旬末打印日报表
清算中心根据人民银行的通知,每旬末打印日报表。

8.2.2 月末打印月报表
清算中心根据日报表,月末打印月报表。

8.2.3 填制一般存款余额表
清算中心根据日报表、月报表填制一般存款余额表。

8.2.4 加盖私章
清算中心一般存款余额表填制好后,加盖私章,送到清算中心。

8.2.5 加盖公章
清算中心接到资料审核通过后加盖财务章。

8.3 报送
8.3.1 报送
按照人民银行要求本行报送的报表分为两类,即旬报表和月报表,清算中心于旬后5日内将旬报表上报人民银行会计结算中心,次月5日内将月报表一并上报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科和会计结算中心。

报送人民银行资料有调整时,以人民银行最新
要求报送的资料和时间要求为准。

8.3.2 上缴
清算中心及时做好资金划转和账户的核对工作。

8.3.2.1 缴存范围
a)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范围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会计科目范围,按照比例足额缴存人民银行;
b) 人民银行如对缴存范围有新的要求时,以新的规定和要求为准。

8.3.2.2 缴存时间
按旬上划。

每旬初5日内根据存款余额与上期存款余额对比后的差额确定退、缴金额。

人民银行如对缴存时间有新的要求时,以新的规定和要求为准。

8.3.2.3 缴存方式
1)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
上缴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以旬为频度进行调整。

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时,如果调整日为旬末当日,按照当日的存款缴存范围,比照新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档次上缴法定存款准备金;如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日不为旬末时,以上旬末当日的存款缴存范围余额为基数进行调整。

2) 会计账务处理
本行授权清算中心进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a) 缴存: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
b) 支取: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
8.3.3 接收
人民银行将本行报送的报表接收并做相关审查,整理并归档。

8.4 资料归档
计划财务部、清算中心办理存款准备金后的档案资料,应作为重要资料进行保管,定期装订、留存。

9 检查与监督
9.1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本管理规定的可操作性、适宜性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对文件进行更改,确保文件适用,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9.2 审计部对该文件的执行情况,相关登记簿登记的完整性等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整改。

9.3 合规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对该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督促整改。

10 支持性文件
10.1外部合规文件
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0.1.2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10.2 内部合规文件
10.2.1 财务管理规定
11支持性记录

12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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