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审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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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告发布合同的审核要点

关于广告发布合同的审核要点

关于广告发布合同的审核要点示例1:广告发布合同是广告主与媒体之间的法律协议,明确广告发布的相关细节和责任。

为了确保广告发布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以下是审核广告发布合同的要点。

1. 合同主体和身份验证:首先,确保广告发布合同中的各方主体的合法性和身份真实性。

核对广告主和媒体的公司注册信息、营业执照、id明等文件。

2. 广告内容约定:仔细审查广告发布合同中对广告内容的约定,包括广告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

确保广告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道德伦理要求。

对于特定行业的广告,如医疗、药品等,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广告内容的合规性。

3. 广告发布时间和地点:确认广告发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是否符合约定。

核对广告发布的媒体渠道、页面位置、时间段等信息,确保广告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布,并对广告投放的范围和时长进行审查。

4. 广告费用和结算方式:仔细审查广告发布合同中对费用的约定,包括广告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结算周期等。

核对广告费用计算的依据和费用分解明细,确保费用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 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检查广告发布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的约定。

明确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相关条款。

确保双方在合同纠纷发生时能够合理、有效地解决,可以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6. 法律合规性:确保广告发布合同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仔细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违反相关法律,特别是广告、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

有需要的话,可以请律师参与合同审核过程。

7. 完整性和一致性:最后,审查广告发布合同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确保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附加文件都齐全、符合要求,并且各项约定之间没有冲突或矛盾。

总之,审核广告发布合同时,应注重广告内容的合规性、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合同主体的真实性。

确保广告发布合同的有效性,并尽量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示例2:广告发布合同的审核是确保广告内容和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要一环。

广告审查管理制度

广告审查管理制度

广告审查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发布广告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它是保证广告合法、合规、公正、真实的重要管理制度。

该制度保证了广告在宣传信息的同时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不误导消费者,从而达到广告效果的最大化。

二、制度内容1. 审查机构及权责企业应当设立内部审查机构,负责审核广告文案是否合规,如有不合规需进行修改。

审查机构应定期进行培训,了解法律法规和市场变化,提升审查水平。

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人员专职或兼职,具体负责广告审查工作。

2. 审查程序广告审查程序分为两部分,即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查。

内部审查:由企业内部审查机构制定审查标准和流程,进行广告文案的初步审查和修改,并反馈修改意见给广告发布方。

外部审查:对于存在风险的广告,企业应当向广告审查机构提交广告内容,并缴纳相应审查费用。

广告审查机构将对广告进行细致审核,如发现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将及时退回及提出合理修改意见。

3. 审查内容广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广告真实性广告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误导消费者。

广告发布方在制作广告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和服务质量,并且实质内容和广告文案要相符合。

3.2 广告合规性广告发布方在制作广告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社会公德,并严格禁止在广告中散布迷信、非法信息以及涉及涉黄、暴力等内容。

特别是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广告例如医疗、保健品、食品药品等行业的广告要求特别严格。

3.3 广告诚信性广告发布方在制作广告时必须切实反映市场竞争关系,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不歪曲竞争对手的商品形象。

广告发布方应当优先考虑广告实际质量和内容,不能追求虚假广告成效,在广告发布过程中,要诚信对待消费者。

3.4 广告公平性广告发布方在制作广告时必须遵守公平原则,不得侵害被广告对手或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不实或过度夸张的手法排斥竞争对手,诋毁竞争对手的声誉。

广告行业内容审查标准

广告行业内容审查标准

广告行业内容审查标准在当代社会中,广告作为一种主要的商业传播方式,扮演着宣传、促销和营销的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广告在传递信息和引导消费者行为方面的巨大能力,必须借助一系列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和道德性。

本文将介绍广告行业内容审查的标准和规程。

一、真实性规范广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呈现它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功能、性能和质量。

不得进行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

广告主应能提供有关产品或服务的真实证据,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1.产品说明:广告应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全面、清晰的说明,包括品牌、规格、成分、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2.数据和统计:如广告使用数据和统计,应确保其来源可靠,并在广告中明确指出数据的来源和时间。

3.成果承诺:广告不得作出未经科学验证的成果承诺,如权威报告、实验或调查许可。

任何关于产品功效、效果或效用的声明都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道德性规范广告应秉持道德标准,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包括贬低竞争对手、误导消费者或利用社会现象等。

1.竞争规范:广告主应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抹黑竞争对手、散布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干扰市场竞争。

2.伦理准则:广告不得侮辱、歧视或诋毁任何个人或群体的形象,包括但不限于种族、性别、信仰、身体特征等。

3.社会责任:广告应帮助建立积极的社会价值观,不得宣扬和鼓励违法、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暴力、色情、赌博等。

三、合法性规范广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虚假宣传:广告不得发布虚假、夸大的宣传内容,不得散布不实信息或误导消费者。

2.版权保护:广告不得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3.广告法规定: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合法性、社会责任等方面。

四、敏感内容规范广告在涉及敏感内容时应保持审慎,并遵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底线。

1.宗教、政治:广告不得宣传特定宗教或政治观点,不得煽动宗教或政治冲突。

广告审查须知(1)

广告审查须知(1)

审查广告类别须知符合CCTV\卫视上播要求广告类别:第一类:汽车及交通类广告审查需提供材料:一级文档:《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副本的企业类型为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级文档:国产车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国家发改委公告》、《新产品技术参数》进口车提供《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海关进出口证明》三级文档:《商标注册证》第二类:食品类广告审查需提供材料:一级文档:《营业执照副本》《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许可证》二级文档:经国家规定或认可的省辖市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报告》。

-------此文件为原件,可复印件盖检验局红章换取原件。

三级文档:《商标注册证》第三类:休闲及娱乐类广告(旅游、城市形象)城市形象类广告审查需提供材料:一级文档:《组织机构代码证》二级文档:无三级文档:城市所在上级部门允许该城市在中央台进行宣传的证明文件。

-------次文件为原件。

《委托书》-------委托我公司进行审查广告的证明文件。

旅游类广告审查需提供材料:一级文档:《组织机构代码证》二级文档:无三级文档:国务院或商务部对该活动的批复文件。

《委托书》活动说明。

第四类:家用电器类广告审查需提供材料:一级文档:《营业执照副本》二级文档:《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经国家规定或认可的省辖市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报告》。

-------此文件为原件,可复印件盖检验局红章换取原件。

三级文档:《商标注册证》第五类:家居用品类广告审查需提供材料:一级文档:《营业执照副本》二级文档:《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经国家规定或认可的省辖市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报告》。

-------此文件为原件,可复印件盖检验局红章换取原件。

三级文档:《商标注册证》备注:门类广告需提供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查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

广告登记、审查、存档制度

广告登记、审查、存档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管理制度1,公司对外承接广告业务时,应依据广告法规的有关要求,由客户提供资料,广告审查员清点好资料送初审。

2、初审人员,依据广告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核实,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条文。

3、符合广告法规要求后,要和客户签订书面合同,广告制作内容要保证真实有效。

4、广告制作内容转制作部制作时,制作前打样交客户确认,完成后交售后部门。

5、售后部门根据制作完成单,制作收费单据、出厂登记、然后归档。

6、交送货部门,依次送货,并拍照确认送货到客户地址。

二、广告业务内容审核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员在审查广告内容时,除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查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对一下内容进行审核:1、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规的要求和真实;2、广告内容是否存在对公众或消费者有欺诈、误导行为:3、广告业务登记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4、广告客户提供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及真实,有证明文件应查验原件或查询合法性。

5、如有关广告内容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还应查验相关审批或备案文件。

三、广告客户及内容档案管理制度1、根据广告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广告业务应建立详细的档案材料分类编号管理。

2、广告业务归档资料应符合: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

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

3、公司所有广告业务的档案资料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档案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材料安全、不缺失。

4、如需要须调阅(或借阅)归档后的广告业务档案资料,应履行登记、批准手续。

广告客户初审资料送检登记表广告客户签订合同登记表广告客户产品出厂登记表。

广告审核标准

广告审核标准

广告审核标准在进行广告审核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以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公正性。

广告审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法规标准。

在进行广告审核时,首先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涉及国家禁止广告的领域。

二、道德标准。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含有低俗、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侮辱,不得利用不当手段进行竞争,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三、真实性标准。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含有虚假宣传,不得夸大产品性能或者效果,不得伪造用户评价或者证明材料,不得利用图片、文字等手段进行欺骗性宣传。

四、公正性标准。

广告内容应当公正客观,不得歧视任何特定群体,不得进行不当比较,不得扭曲事实,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损害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

五、审美标准。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审美观念,不得含有丑陋、恶心、恐怖等不良形象,不得对人体进行不当展示,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六、技术标准。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技术要求,不得含有闪烁、频闪、刺眼等影响用户体验的元素,不得影响网页加载速度,不得影响网页正常浏览。

七、文化标准。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文化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文化传统,不得污染社会风气,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

综上所述,广告审核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体系,需要在法律法规、道德、真实性、公正性、审美、技术和文化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核,才能保证广告内容的合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广告审查标准

广告审查标准

广告审查标准
首先,广告内容应当合法合规。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广告不得含有淫秽、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其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可靠。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负有真实性和可靠性的
责任,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同时,广告内容中的数据、案例、证明材料等应当具有可查证性,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再次,广告内容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

广告不仅仅是为了推广产品或服务,更
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在广告内容中,不宜出现歧视、侮辱、挑衅等负面情绪,应当积极向上,体现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

此外,广告内容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广告不得采用欺骗性手段,不得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

广告应当清晰明了,不得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用语,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能够明确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价格等信息。

最后,广告内容应当符合行业自律规范。

各行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明确
行业内广告宣传的规范和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广告内容进行监督和处罚。

同时,广告主、广告代理机构、媒体等各方应当共同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共同维护广告行业的良好秩序。

总之,广告审查标准是保障广告内容合法、真实、有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依据,
只有严格遵循广告审查标准,才能有效规范广告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方能够共同遵守广告审查标准,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广告环境。

广告公司审查管理制度范本

广告公司审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广告审查工作,包括广告业务承接、广告内容审查、广告发布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二)真实性原则: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含有虚假信息。

(三)公正性原则:广告审查过程公正、公平,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广告业务承接第四条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一)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确保其合法、真实。

(二)审查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三)审查广告内容是否真实,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第五条对于不符合审查要求的广告业务,公司有权拒绝承接。

第三章广告内容审查第六条广告内容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广告客户主体资格审查:核实广告客户的真实身份,确保其合法、真实。

(二)广告内容合法性审查:审查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三)广告内容真实性审查:审查广告内容是否真实,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四)广告内容健康性审查:审查广告内容是否健康、文明,不得含有低俗、恶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第七条广告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查标准,对广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广告发布第八条广告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广告发布。

第九条广告发布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广告发布前,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二)广告发布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广告法规定,不得擅自修改广告内容。

(三)广告发布后,应密切关注广告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条广告审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一)警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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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审查须知为规范我台广告经营,保障广告节目安全播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台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广告审核规定: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电视广告内容应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符合宣传舆论导向,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三、严格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电视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四、在我台各频道、栏目播出的广告,必须通过广告内容的审查,不得直接发布未审查合格的广告片。

五、各广告公司媒介员在审查广告带前须逐项认真填写《中央电视台广告审查表》,确保填写内容与广告片的一致性。

六、广告片审查时间,即广告审查合格至签订广告播出版本合同之间的时间,为2个工作日。

七、承包栏目中播出的广告需要由相应承包公司前来送审,其它公司不可直接送审。

八、广告内容审查前,客户须提供以下有关文件,并保证其合法、有效。

(一)商品和服务类广告:1.企业的营业执照;2.注册商标证明;3.如广告内容涉及企业产品,企业须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所必备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4.如广告内容涉及企业产品质量,企业须提供质检部门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所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如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等;5.确认广告内容涉及企业产品认证,如中国名牌、免检产品、驰名商标、专利产品等均须提供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特殊产品广告,如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机构、烟草企业等,须提供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出具的审批文件。

(二)特殊商品和服务类广告1.药品广告审查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7号》文件执行。

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应提供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广告审查表》,京外制药企业须提供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药品广告审查表》原件,广告内容中须标明省级广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文号和忠告语以及使用禁忌等,广告内容须与广告批准文件中的广告脚本描述须完全一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2.医疗机构广告审查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令第16号》文件执行。

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应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批准文件,广告内容须与批准文件完全一致,并在广告片中标明批准文号。

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令24号》文件执行。

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审批的《医疗器械广告证明》原件,广告内容中须标明批准文号及忠告语。

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出现下列内容: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②与其它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作比较的;③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4.农药广告审查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30号》文件执行。

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农药广告证明》文件,广告内容中应标明农药登记证号、广告批准文号及忠告语等,罐装杀虫剂广告内容中还须标明“请勿向人体或食物喷射”的字样。

农药广告中不得出现下列内容:①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②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③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5.兽药广告审查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29号》文件执行。

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农牧行政管理机审查批准的《兽药广告证明》文件,广告内容中须标明广告批准文号。

6.食品广告审查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2号》文件执行。

食品广告分为四大类: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资源食品广告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

(1)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保健食品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还须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广告内容中应标明其批准文号与保健食品标识。

(2)新资源食品广告是指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使用习惯或者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由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生产的食品。

新资源食品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准文件》,或者《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中应标明批准文号。

(3)特殊营养食品是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

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许生产的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中应标明批准文号。

(4)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①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②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③利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

7.化妆品广告严禁宣传治疗效果和使用医疗术语,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卫生许可证。

8.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发、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中须标明批准文号。

9. 酒类广告的广告主需提供卫生许可证,白酒广告还须提供酒类检测报告。

酒类广告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1)鼓动、倡导、引诱人们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的饮酒;(2)使用医疗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3)饮酒的动作、画面、镜头,以及不科学的明示和暗示;(4)使用未成年人的形象。

10.技术转让,融资、加盟等招商广告片,须从始至终标明“投资需谨慎”或者“投资有风险”的字样,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向我台交纳50万元信用保证金,在广告播出结束后一年之内如没有引起争议,信用保证金予以退还。

11.学校、学院招生的广告主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教育部门批准的法人登记证,跨省招生广告主还须提供国家教委批准同意刊播的广告证明。

12.报纸、书刊出版发行广告须提供新闻出版署核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或《期刊出版许可证》,广告内容中须标明国家统一刊号。

图书出版发行广告除一般广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还须提供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成立出版社的证明文件,广告内容中须标明书刊号。

(各类广告发布须提交的证明文件等均以广告内容为审查标准。

)九、严禁在商业广告中出现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天安门、党旗、军旗。

2、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形象、题词,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军队番号、军事装备及军人形象,人民币等。

3、我台节目主持人,播音员的形象。

4、使用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称谓或字幕。

5、使用以影星,歌星,影后,影帝,红星等称谓。

6、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7、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8、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9、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10、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11、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12、贬低同类产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十、如需使用中国地图,地图所示国家领土必须完整无误。

十一、不得有损害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十二、广告语言文字应严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4号》文件内容执行,广告语言文字使用应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广告语言文字表述清晰、准确、完整,避免误导消费者。

1、广告用语用字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应以中文解说为主。

广告中如因特殊需要配合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时,应采用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为辅的形式,不得在同一广告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广告中的外国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思,与中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意思为准。

对于广告中出现的外文字幕或外语配音,需出示权威部门认可的中文翻译文本。

2、不得使用错别字、繁体字(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注册的除外),以及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十三、在广告中如需使用他人形象、名义,应严格遵守版权、肖像权法的规定。

广告主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十四、禁止播放以珍稀保护动物为原料的产品广告。

例如:大熊猫、老虎等。

十五、广告内容中涉及赠送礼品等促销活动内容的,应标明礼品的品种、数量及活动期限。

十六、不允许以流动字幕形式播出广告。

十七、广告主不得以小于所购买广告时长的多条广告版本累加的形式播出。

例如:不允许以同一个5秒广告形式重播三遍充顶一个15秒广告。

十八、对广告带技术指标要求:(1)声音指标:电平范围在-20dB至-30dB之间;(2)画面指标:无带伤、拉毛、脏镜头、晃动画面、吃字、吞字、加帧等;(3)广告带时长与磁带入点、出点须准确无误。

十九、广告公司媒介员签订播出版本后,未经我部业务员许可不得擅自更换广告播出版本。

中央电视台广告部2006年8月23日*以上规定均以广告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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