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小学特殊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小学特殊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绿色通道”是确保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
为确保每年考取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申请对象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新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新生入学报到,无法一次性交清学杂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一)父母年老体弱或家处边远山区,家庭经济来源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二)父母双方下岗且就业能力弱,父母一方下岗或父母双方收入很低,无其它经济来源;
(三)孤儿、单亲家庭;
(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学生;
(五)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
(六)正在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资金还未到位。
第三条办理程序
(一)咨询。
新生入学报到时,迎新咨询处负责老师接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有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咨询。
(二)登记。
新生凭《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在学校报到处登记,领取《益阳医专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
(三)手续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益阳医专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于报到时办理相关手续。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帮助残疾儿童,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保障其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特拟订学校“三残”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一、转变观念和认识。
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无或施舍。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残疾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
因此,社会、家庭要转变观念与认识,在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问题上应一视同仁,学校更不应该有先后、多寡、厚薄之别。
二、加强法制宣传与管理。
从《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无一不渗透着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具体要求,学校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对学龄儿童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员的权利。
学校要与党委政府、村两委会加强联系,作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动员工作,保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要向社会加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重视这部分孩子的入学问题。
三、加强师资培训。
继续抓好随班就读,加强师资培训,增强教师对残疾儿童的关爱意识。
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三类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类儿童、少年。
教师在关心、爱护所有学生的同时,要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赋予更多的爱心,要让这类儿童、少年对教师产生亲近感。
四、制定有效措施。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以保证“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因特殊原因(如丧失学习能力等)未能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办理缓入学或免入学的手段。
(2)根据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家长的申请,学校可放宽(推迟)其入学年龄。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家长)必须依法按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不实的理由不让孩子上学。
(4)学校教务处要负责这部分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插班、学籍管理等系列工作,要让学生家长无后顾之忧。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措施

德胜完小2013-2014学年度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总结在教育“面向每一个儿童”的观念指导下,残疾儿童的学习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二十一世纪的一代新人,学校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特别是面向那些残疾学生,并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和谐的发展。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我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它既有利于普通儿童少年理解、帮助残疾儿童少年,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环境中受到应有的发展,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互相渗透,共同提高。
使特殊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发展,为今后自立、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打下基础。
教师是搞好随班就读的主要力量。
我校的“随班就读”工作,就是让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班中与同龄儿童一起接受义务教育,并提供必要的个别帮助。
担任“随班就读”工作的老师,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对这些学生付出了更多的爱心。
制定个别化教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多启发多鼓励,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领导高度重视,配备了专门的老师,积极、稳妥地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并将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逐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规范。
学校尽可能地提供适合于他们发展的教育环境,让特殊学生愉快地接受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教育,学到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劳动技能,为他们今后能真正自立、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德胜完小2014年 7月10日德胜完小2014-2015学年度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总结残疾人在社会上是一个弱视群体,他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语言交流、行走都需要他人的帮助,他们渴望别人的关爱、更多人的理解。
对于在学校上学的残疾儿童更是应该受到关心、关爱,残疾儿童都是家庭条件不好,没有什么经济来源。
在学生及家长的心中的感触是非常的大,使每一位家长更加增强了对生活的信心,感到了社会对他们这些弱视群体的关爱,学生更是对以后的生活、学习充满了信心,对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起着积极的作用。
长春明德小学入学条件2022

长春明德小学入学条件2022凡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具有城区、开发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开发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城区、开发区小学。
招生录取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城区、开发区必须依法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进行录取。
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录取按学区分割方案非政府实行,即为推行统筹安排入学(进:即为入校放假;学:即为自学期间)。
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开发区并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长大之日起,即为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定居,且户籍从未搬迁,视作合乎“两个一致”。
民办学校民办学校面向城区、开发区录取。
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各民办学校实际情况核准录取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民办学校录取推行网上报名者,报名者人数未少于录取计划的,全员登记注册投档;报名者人数少于录取计划的,推行电脑随机投档。
被民办学校投档的,无法出席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
公办、民办校投档分三阶段第一阶段:录取申报公办学校且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申报民办学校且通过注册及电脑随机录取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阶段:由各城区、开发区按照“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对申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和第一阶段不合乎“两个一致”未被公办学校投档的适龄儿童少年展开投档。
不合乎“两个一致”的,由各城区、开发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住址、融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录取实际精心安排入学。
第三阶段:录取通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
残疾学生入学实施方案

残疾学生入学实施方案为了促进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生活质量,学校需要制定一套残疾学生入学实施方案,以确保他们在学校接受公平的教育和关爱。
残疾学生入学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招生政策。
学校应当明确残疾学生的招生政策,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数量、招生程序等。
在招生政策中应体现对残疾学生的包容和关爱,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获得入学的机会。
二、教育资源。
学校应当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包括无障碍的校园环境、辅助设施设备、特殊教育教师等。
确保残疾学生能够在学校获得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资源支持。
三、个性化教育。
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学生,学校应当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充分考虑他们的特殊需求和个性差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教学和服务。
四、心理关爱。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心理关爱体系,为残疾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克服困难,促进他们的心理健康和成长。
五、家校合作。
学校应当积极与残疾学生的家长合作,加强家校沟通和协作,共同关注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努力。
六、社会融合。
学校应当积极促进残疾学生与正常学生的融合交流,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和课程,促进他们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
七、评估和跟踪。
学校应当建立残疾学生的评估和跟踪机制,定期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总之,残疾学生入学实施方案是学校为了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而制定的重要举措,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为残疾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只有这样,残疾学生才能真正融入学校大家庭,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残联保证三残儿童入学措施

残联保证三残儿童入学措施
背景
据残联数据,我国残疾人口数量较大,人均受教育程度低。
尤其是残疾儿童,他们除了面临身心障碍,还要面对入学的难题。
据统计,目前我国残疾儿童入学率为50%左右,这意味着仍有大量残疾儿童无法获得基本教育。
残联保证三残儿童入学措施
为了保证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基本的教育,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了以下“三残儿童入学措施”:
措施一:免试入学
残疾儿童在学校报名时,可以通过残联的认证后直接免试入学,这是为了减少残疾儿童在入学考试中因为身体原因而受到的优势影响,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措施二:课程个性化
残疾儿童的身体或智力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他们需要不同的学习方式和帮助。
因此,在学生进入学校后,教师应当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课程和学习计划,帮助他们获得学习的成果。
措施三:校园无障碍
保证校园无障碍是残疾儿童入学的基本条件,这包括了校园内有无障碍通行设施、公共场所是否配备残疾人专用设施等等。
此外,校园内应当配备一定的骨干辅助教师和护理人员,随时为残疾儿童提供必需的帮助。
总结
以上“三残儿童入学措施”是残疾人联合会为了保障残疾儿童权益所提出的基本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改善残疾儿童的入学条件,减小他们在教育方面的较大差距,帮助他们在人生中有更多选择和更好的发展。
残疾儿童入学方案

残疾儿童入学方案引言残疾儿童教育是一个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觉醒,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残疾儿童也有受教育的权利和需求。
为了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制定出相应的残疾儿童入学方案至关重要。
目标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残疾儿童入学方案,以保障残疾儿童的入学权益,并为他们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方案1.无障碍设施建设:学校需要着重关注残疾儿童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这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通道、坡道、无障碍厕所、电梯等。
这些设施能够有效地提升残疾儿童的入学体验,使他们能够更加自主和便利地进出学校。
2.教育资源调配:为了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学校应当合理调配相应的教育资源。
这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教育教师、辅助工具、辅导员等。
通过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能够帮助残疾儿童充分发展其潜能和能力。
3.个性化教育方案: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学校应当根据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
通过针对性的教学和辅导,能够更好地满足残疾儿童的学习需求,提升他们的学习成果。
4.社会融合教育:学校应当积极推广社会融合教育,促进残疾儿童与其他正常儿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这有助于打破对残疾儿童的偏见和歧视,提升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尊心。
5.家长参与:学校应当鼓励残疾儿童的家长积极参与他们的教育过程。
与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沟通能够更好地了解残疾儿童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和改善。
6.评估与跟踪:学校应当建立残疾儿童的评估与跟踪机制,定期对残疾儿童的学习和发展进行评估和记录。
通过评估与跟踪,能够及时发现残疾儿童的问题和困难,并采取相应的教育干预措施。
实施和监督为了有效实施残疾儿童入学方案,需要以下的实施和监督机制:1.政府支持:政府应当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推动残疾儿童入学方案的实施。
通过政府的支持和监督,能够保障残疾儿童的入学权益。
2.教育部门监督:教育部门应当建立残疾儿童入学方案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各学校的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学校关爱三残儿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学校三残儿童(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等)的合法权益,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注三残儿童的特殊需求,营造和谐、平等、关爱、互助的教育环境,使三残儿童在学校得到全面发展。
三、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关爱三残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关爱三残儿童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各年级、班级设立关爱三残儿童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具体实施关爱三残儿童工作。
四、关爱措施1.教育关爱(1)加强三残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三残儿童的综合素质。
(3)关注三残儿童的学习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辅导,确保其学业进步。
2.生活关爱(1)为三残儿童提供适宜的生活设施,确保其生活自理。
(2)关心三残儿童的生活,解决其生活困难。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三残儿童的心理健康。
3.安全关爱(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三残儿童的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三残儿童在校安全。
(3)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家庭关爱(1)加强与三残儿童家庭的沟通,了解其家庭状况。
(2)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3)动员社会力量,为三残儿童家庭提供帮助。
五、责任追究1.学校关爱三残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关爱三残儿童工作的开展。
2.各年级、班级关爱三残儿童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关爱三残儿童工作。
3.对违反本制度,不履行关爱三残儿童职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关爱三残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关爱三残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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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而教育则是残疾人通往享有平等人权社会的必由之路,因此,为了帮助残疾儿童这群弱势群体,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我校根据《三残儿童入学保障制度》制定了如下计划:
一、转变观念和认识。
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无或施舍。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残疾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
因此,社会、家庭要转变观念与认识,在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问题上应一视同仁,学校更不应该有先后、多寡、厚薄之别。
二、加强法制宣传与管理。
从《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无一不渗透着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具体要求,学校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对学龄儿童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员的权利。
三、加强师资培训。
继续抓好随班就读,加强师资培训,增强教师对残疾儿童的关爱意识,不歧视残疾儿童,并寻找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教学的有效方法。
四、制定有效措施。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以保证“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