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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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土地法学)》课程笔记

《法学概论(土地法学)》课程笔记

《法学概论(土地法学)》课程笔记第一章:土地法学概述一、土地法的概念和特征1. 土地法的定义:土地法是调整土地关系,规范土地利用、保护、管理等一系列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土地法的特征:a. 土地法具有地域性,不同地区的土地法律制度可能存在差异。

b. 土地法具有综合性,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如民法、行政法、环境保护法等。

c. 土地法具有长期性,土地法律关系往往持续时间较长。

d. 土地法具有政策性,土地法律制度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

二、土地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内容1. 研究对象:土地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法律现象,包括土地法律规范、土地法律关系、土地法律制度等。

2. 研究内容:a. 土地法学的基本理论,如土地法的概念、特征、原则等。

b. 土地法律关系,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c. 土地利用法律关系,如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

d. 土地分配法律关系,如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租赁等。

e. 土地保护法律关系,如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

f. 土地行政法律关系,如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土地规划等。

g. 土地法律责任,如土地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三、土地法的渊源1. 宪法:宪法是土地法的最高法律渊源,规定了土地国有制、集体所有制等基本制度。

2.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土地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3.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土地管理的行政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4.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土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5. 部门规章: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如《土地登记办法》等。

6. 国际条约: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中涉及土地管理的部分。

第二章:土地法学关系一、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土地法律关系是指在土地法调整下,土地权利主体之间因土地权益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法学习提纲

土地法学习提纲

土地法学习提纲第一章土地法学概述一、土地和土地法学的概念(一)土地(二)土地法学二、土地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一)土地法学主要理论的研究1.土地法本土资源的研究2.土地公有制学说的研究3.土地法的生态职能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4.现代物权制度理论的研究5.土地自然特性的研究(二)土地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的研究1.土地法律体系的研究2.土地法律关系的研究(三)土地产权制度的研究1.土地产权的基本理论2.土地产权的历史发展3.土地产权的界定(四)土地金融和市场交易的研究(五)土地地租、税、费的研究(六)土地管理制度和监察制度的研究三、土地法律关系(一)我国土地法律关系的特征1.国家对土地法律关系控制的垄断性2.土地法律关系的相对稳定性3.土地法律关系确立与变更的法定性(二)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1)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主体(2)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主体2.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1)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2)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客体(3)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3.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1)土地权利和义务(2)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3)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内容(4)土地征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1.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2.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3.土地规划利用和保护法律关系4.土地征收法律关系5.土地管理法律关系6.土地税收法律关系四、土地登记保护制度(一)土地登记的概念(二)土地登记的机构和一般程序(三)我国现行土地登记的类型(四)我国现行土地证书的种类(五)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制度(六)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七)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规定第二章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一、土地所有权概述(一)新中国地权制度的形成(二)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及其特征(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四)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五)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及限制二、国家土地所有权(一)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三)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与内容三、集体土地所有权(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及代表(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与限制四、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定(一)国有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确认(二)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确认第三章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概述(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规则(五)房屋基地使用权的按份享有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定义(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四)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五)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抵押(八)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九)国有企业改革中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十)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十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五)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六)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抵押(八)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九)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殊形式四、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定义(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四)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五)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六)租赁土地使用权出租(七)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五、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一)定义(二)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取得(三)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期限(四)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五)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的终止六、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一)定义(二)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三)城市建设中私房用地使用权的终止(四)私房翻建第四章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与登记(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二)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三、宅基地使用权(一)定义(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五)宅基地闲置的处置四、地役权第五章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一、土地征收、征用的概念(一)土地征收(二)土地征用二、土地征收的程序(一)土地征收程序的四个阶段(二)土地征收程序的具体步骤三、土地征收的补偿(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四、土地征收纠纷的处理五、我国现行征地制度的不足(一)我国的土地征收目的的不足(二)我国土地征收程序上的不足(三)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不足(四)法律救济制度的不足第六章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法律制度一、土地利用规划概述(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二)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三)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四)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理(五)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特性、目的和任务(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立法现状(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体系(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内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与修改(六)其他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第七章土地用途管制及相关土地制度一、土地用途管制(一)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二)土地用途管制的特点(三)土地用途管制的立法二、土地用途分区(一)土地用途分区的概念(二)土地用途分区的类型三、耕地保护(一)我国耕地保护的现状(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三)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四、土地整治(一)土地整治的内涵与类型(二)土地整理(三)土地复垦(四)土地开发五、建设用地管理(一)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管理的概念(二)国有建设用地管理(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第八章土地纠纷一、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一)什么是土地权属纠纷?(二)土地权属争议的内容(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原则(四)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方式二、土地侵权纠纷(一)什么是土地侵权纠纷?(二)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土地发包纠纷(二)合同履行纠纷(三)土地流转纠纷四、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一)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处理(二)关于村民资格的认定问题五、其他与土地权利相关的纠纷。

土地法学

土地法学

土地法学一、名词解释:1.人地关系:(P5)是指人类社会和大自然的关系。

即人在保护土地资源和利用土地资源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2.土地法律关系:(P15)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要素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主体对土地的拥有、利用管理和保护活动过程中,根据土地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土地法律关系主体:(P17)是指土地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土地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4.国家土地所用权:(P32)是指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其所用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5.集体土地所用权:(P33)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其所用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6.土地征用法律关系:(P20)是国家建设使用集体土地时,在国家、农民集体和用地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复合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7.国有土地单向流入性:(P35)是指土地所用权移转的过程中,只可能是集体所有的土体转归国家所有,不可能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转归集体所有,国家土地所用权的客体只增不减。

8.土地使用权:(P45)土地所用权派生的一项相对独立的财产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依约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法定处分的权利。

9.土地征用法律制度:(P79)是指国家调整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土地征用原则:(P82)是指国家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集体土地征用的指导规则。

11.国家建设用地:(P100)是指国家基于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而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的国有土地。

1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P101)是指建设项目可行性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

13.划拨土地使用权:(P116)是指土地使用者无偿从国家获得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土地法学第一章课件

土地法学第一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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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n一、土地法的概念
n 土地法是指以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国策相统一 为基础,以《宪法》为依据,以法的统一性、继 承性、超前性等原则相综合,以推行国家土地政 策、统一管理全国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为目的, 在充分研究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条件 下,完善各种土地法律、法规,以调整纷纭复杂 的人地关系,保护士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安全、 有效的合理利用,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发展而形成 在其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体系中统率一切土地 法律规范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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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土地经济学
土地是自然赐予人类的资源、资产,既包括自 然资源,又包括人类劳动而形成的资产,其范 围为陆地(包括内陆水域)以上和以下的三维 空间范围的全部资源。
不论土地土地资源学,还是土地经济学,都认 为土地具有双重属性: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 产。
6
n 土地管理学
土地是指地球表面陆地和水面的总称。土地是 一个空间概念,它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 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 包含人类活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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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内土地法学的发展概况
n 《土地管理法》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后经1988、1998、2004三次修改
n 1991年人民日报社的《土地法的理论与实 践》
n 1989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土地法学 》
n 1992年科学普及出版社的《中国土地法学 》
n 1996年大地出版社出版的《土地法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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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法的特征
一般特征: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自身特征:兼有不同规范
n 1行政法规范和财产法规范。 n2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 n 3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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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法的调整对象

土地法学

土地法学

1、土地法学:它是以研究土地法的制定、解释、阐释、评价、应用于调整人地之间的法律关系的一门学科。

2、土地用益物权:是依法对一定的土地占有,并加以利用取得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出让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前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国家建设用地管理:是指国家调整建设用地关系,合理组织建设用地利用而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和工程的综合性措施。

5、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或者其他个人、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承包,依法和依合同约定取得的一定期限内使用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权利。

6、土地增值税:对转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7、土地行政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土地法律、法规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事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8、土地行政法律责任:即土地法中的行政责任,是指实施违反土地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者,依法接受行政制裁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9、土地行政复议:专指土地管理这一特定部门内,针对土地具体行政行为,或土地执法行为而产生的一种行政复议。

具体是指土地管理相对人,不服土地管理机关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土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土地管理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是否适当进行复查,并做出决定的一种活动。

10、土地行政诉讼:是指土地管理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不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活动。

1/土地法律责任原则: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相称原则责任自负原则2/土地法律责任种类:依照土地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分为土地行政违法行为/土地刑事违法行为/土地民事违法行为等。

《法学概论(土地法学)》大学笔记

《法学概论(土地法学)》大学笔记

《法学概论(土地法学)》大学笔记第一章:导论一、法学的基本概念1. 法学的定义:法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它系统地研究法律现象、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法律实践,旨在揭示法律的本质、功能、发展规律及其与社会的关系。

2. 法学的内涵:a. 研究对象:法律现象、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行为、法律意识等。

b. 研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法、历史法、比较法、实证法等。

c. 研究目的:认识法律、解释法律、完善法律、指导法律实践。

3. 法学的特点:a. 理论性:法学研究具有抽象和理论化的特点,追求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

b. 实践性:法学研究紧密联系法律实践,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

c. 综合性:法学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领域,是一门综合性学科。

d. 规范性:法学研究侧重于法律规范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二、法学的分类与体系1. 法学的分类:a. 理论法学: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范畴、方法论等,如法哲学、法理学。

b. 应用法学:研究具体法律部门的理论与实践,如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c. 历史法学: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法律思想的演变,如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d. 比较法学:研究不同国家、地区法律制度的异同及其原因,如比较宪法学、比较民法学。

2. 法学的体系:a. 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

b. 法律制度体系:涵盖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守法制度等。

c. 法律思想体系:包括自然法学、法实证主义、法社会学、法哲学等不同法学流派。

三、土地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任务1. 研究对象:a. 土地法律现象:土地权属、土地利用、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现象。

b. 土地法律规范: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与土地相关的法律规范。

c. 土地法律制度: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等。

2. 研究任务:a. 揭示土地法律的本质和规律:探讨土地法律现象背后的本质特征和普遍规律。

第五章 土地法学

第五章  土地法学

资 源 环 境 学 院 土 地 科 学 管 理 专 业
资 源 环 境 学 院 土 地 科 学 管 理 专 业
土地科学导论
第一节 土地法学简介 确定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有两大依据: 确定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有两大依据: 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 一是土地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一是土地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土地法的调整范围 决定了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 决定了土地法学的研究范围; 二是土地法法学的目的, 二是土地法法学的目的,土地法学所追求的目标就 是使土地法律制度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是使土地法律制度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土地法学主要是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主要是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土地法学主要是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土地立法问题 (2)土地执行问题 土地法律制度基本内容问题, (3)土地法律制度基本内容问题,这是土地法 学最核心的内容
资 源 环 境 学 院 土 地 科 学 管 理 专 业
土地科学导论
第二节 土地法学的理论和体系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春秋各国诸侯,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 春秋各国诸侯 , 多年富 民强兵之策,商鞅提出的“废井田,开阡佰” 民强兵之策,商鞅提出的“废井田,开阡佰”, 鲁国实行“初税亩”制度,乃至战国, 鲁国实行“初税亩”制度,乃至战国,土地私有 成为社会法定财产关系。土地买卖由此产生。 成为社会法定财产关系。土地买卖由此产生。但 兼并之风使得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 兼并之风使得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弊端日益暴露。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弊端日益暴露。 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6月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土地所有制,1956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 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 土地所有制,1956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将农 民土地所有制又改为农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农民 集体所有制,新中国的土地制度由经确立。 集体所有制,新中国的土地制度由经确立。

土地法学

土地法学

一、名词解释1、基本农田: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2、土地征用: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合法补偿为条件,依法定程序强制使用他人土地,待特定公共事业目的完成时,仍将土地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政行为。

3、土地法律关系:土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要素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主体对土地的拥有、利用管理和保护活动过程中,根据土地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4、土地承包经营:是指农户、其他经营组织或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法约定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进行农业生产的行为。

5、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者通过市场的招标、拍卖、协议方式与土地所有者或者其代表签订出让合同,交付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使用土地的一种取得方式。

6、土地开发:是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化科学技术和经济手段,来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程度所进行的活动。

7、土地划拨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8、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为此支付租金的行为。

10、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行为。

二、简答:1、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末获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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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采取“照价征税”、 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所有
“涨价归公”的办法迫 ✓ 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法
使地主出卖土地
✓ 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法,
❖ 《中华民国土地法》:
《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
1946.9.29
5.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法
❖ 初期阶段(1949--1966年) 《土地改革法》、《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农
国家固有特性决定了土地法的基本特点。
1.奴隶社会的土地法 ❖ 西周和春秋前、中期:
实行土地的国家公有制 原始公有制——井田制 ❖ 西周后期,土地私有制开始在生产中出现
2.封建社或所有权的前提下, 承认和维护封建地主的土地私有制
❖ 标志: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不论公田、
土地法学
范宗余 13699997462
为什么要掌握土地法律制度与政策?
教学目的
《土地法学》是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基础课之 一,课程以土地政策与法规为主线,是研究调整 人地关系的相关法律规范与政策的一门学科。课 程既注重讲授我国土地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 本制度等核心内容,又密切联系当前我国土地管 理实践,来阐明我国土地政策法规建设中的一系 列主要问题。
两个条例规范建设用地:《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1986年3月,国发7号文件(成立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
土地立法原则,使现有与应有统一 ➢ 特点四:明确土地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第三节 土地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1.土地法学研究的对象:
人地关系
➢ 2、研究方法
➢ 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
❖调查实证研究方法 ❖历史研究的方法 ❖侧重学理的研究方法
分析比较的方法 综合研究论证的方法 运用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
第三节 土地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第二节 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
1. 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 是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土地在开发、
利用、保护、改造过程中,一切对土地的作 为或不作为都牢固地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以保证土地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有效的保护 和利用,以实现社会经济和土地的可持续的 发展。
第二节 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
2.土地法学的研究特点: ➢ 特点一:防患于未然 ➢ 特点二:在于最大限度地促进人类幸福 ➢ 特点三:从事物现状分析其自身矛盾确立
➢ 2、研究方法 ➢ 土地法学研究的特有方法
❖协调人、地、环境相互关系的研究方法 ❖以土地的价值取向作为进行判别的研究方
法 ❖以超前意识研究土地法学的方法
第四节 土地法学的研究的主要内容
1、土地法学的主要理论的研究 ❖土地法本土资源的研究 ❖土地公有制学说的研究 ❖土地法的生态职能与可持续发展的研 究 ❖现代物权制度理论的研究 ❖土地自然特性的研究
第一节、土地法学的概念
1.土地的概念
土地——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由气候、地貌、 岩石、土壤、植被、水文和人类活动等自然、人 文要素共同作用所形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
不同学科对土地的理解
法学上的土地概念
土地概念为涉物法律概念。一般认为土地是指地 球陆地表层,即:一国领土范围内的陆地、内陆水域、 滩涂、岛屿等。 对土地资源制定特殊的法律制度加以保护;土地法 属于国内法,应为国家领土范围内;从资源和资产属性 对土地进行保护。 土地法中所要讨论的土地应是指地球表层国家能够 控制,人们能够利用的具有财产性质的陆地部分。
考试方式
平时成绩 30% 考试成绩 70%
本课程基本内容框架
土地法与土地政策基本理论 土地产权法律制度与政策的基本内容 土地利用管理法律制度与政策的基本内容 土地法实施规则
第一章 土地法学概述
本章 主要内容 土地法学的相关概念 土地法的研究目的 土地法的调整对象 土地法学的研究的主要内容 土地法学本土资源及教学要求
第一节、土地法学的概念
3、土地法学的概念 土地法学是以土地法(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
范)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属于法学的范畴。
❖ 在法学体系中,土地法为部门法。 原因: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土地关系
❖ 加强土地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 土地法有其独特研究对象 ✓ 土地法是一种固有法,与国家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 化思维紧密相连
第一节、土地法学的概念
2、土地法的概念
土地法——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含3层含义:
土地的规划、管理、保护、 利用、监督过程所发生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强制性、规范性
➢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社会、经济、环 境各个方面
➢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各种法律、法规、规 章、具体技术规则。
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等 ❖ 停滞阶段(1966—1978年) ❖ 发展和完善阶段(1978年一1998—今)
特点: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基础上,逐步建立土 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合法流转制度等,土地管理制 度逐步完善科学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确立现行的土地公有制
教学目的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学生能够掌握土地政策法规 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土地产权、 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 土地立法与政策制定的原理、原则,理解其适用 范围,了解不同发展时期土地政策法规产生的特 殊背景与特定土地政策的作用;并能够灵活运用 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实 际问题。
私田,一律按土地数目纳税。
从法律上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 •秦朝统一—《田律》
❖ 历代土地私有制的主要形式:
•唐代—均田制 •宋朝—永佃制
•太平天国—平分土地
《天朝田亩制度》
3.民国时期的土地法
❖ 孙中山:“耕者有其田”
‘‘平均地权” 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

“土地国有”
✓ 《井冈山土地法》:1928.12
第四节 土地法学的研究的主要内容
➢ 2、土地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的研究 ❖土地法律体系的研究 ❖土地法律关系的研究
➢ 3、土地地权和产权制度的研究 ➢ 4、土地金融和市场交易的研究 ➢ 5、土地租、税、费的研究 ➢ 6、土地管理制度与监察制度的研究 ➢ 7、依法治国与土地法律制度改革创新的研究
第五节 土地法学的本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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