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管理岗位认定 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制度
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

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1. 职工岗位聘用政策1.1 招聘目的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院在招聘新员工时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选择适合的人才来满足医院的需求。
该制度涵盖了招聘程序、条件、程序和聘用程序等方面。
1.2 职位需求分析在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中,首先需要进行对每个职位的需求分析。
该分析过程包括对职位描述的详细梳理和职位要求的明确界定。
医院需要根据岗位的要求和职能,制定招聘计划,并明确每个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背景。
1.3 招聘计划编制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明确了招聘计划的编制流程。
招聘计划应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人力资源战略来制定。
招聘计划涉及到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和时限等因素。
1.4 招聘渠道选择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还明确了招聘渠道的选择。
医院可以通过内部招聘、外部招聘或者混合招聘的方式来获取适合的人才。
招聘渠道的选择应根据岗位的特点、招聘需求的紧急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考量。
1.5 招聘程序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规定了招聘的具体程序,包括求职者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以及背景调查等环节。
招聘程序的设计旨在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筛选出具有适合能力和潜力的求职者。
1.6 职工聘用条件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明确了职工聘用的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职业素质等方面。
医院在聘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条件进行评估和选择。
1.7 聘用决策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还涉及到聘用决策的流程。
经过招聘程序的各个环节,招聘委员会将根据求职者的综合评价和招聘计划的要求,做出聘用决策。
2. 岗位聘用合同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规定了岗位聘用合同的内容和签署流程。
岗位聘用合同是医院与职工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明确了雇佣关系、职责、权益、薪资、工作时间、试用期和解除合同等事宜。
3. 岗位聘用后工作要求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度对于新员工的入职前准备和入职后的工作要求也有明确规定。
医院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晋升、培训、离职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聘用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医院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由人事部门制定招聘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时间、地点等。
3. 筛选简历:人事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4. 考核与面试:对筛选出的候选人进行笔试、面试等考核,评估其综合素质。
5. 体检与背景调查:对考核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
6. 签订聘用合同:体检合格者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工作人员聘用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院事业。
3.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三章考核与晋升第六条医院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七条医院工作人员晋升条件:1. 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
3.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 通过年度考核,达到晋升条件。
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晋升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晋升申请。
2. 考核评定:人事部门对申请晋升的员工进行考核评定。
3. 院长审批:考核评定合格者,由院长审批晋升。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医院工作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项培训。
1. 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前需参加岗前培训,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医院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聘任管理制度一、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应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包括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全员聘用制和编制外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制。
三、本制度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
四、人员聘用范围包括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以劳动合同制方式聘用的编制外人员。
五、进入医院实习、进修的人员,不在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人员聘用范围之内。
六、医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或《内聘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事业单位聘任合同》、或《内聘人员聘用合同》一式3份,受聘人员、医院各执1份,1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七、事业单位编制内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两种。
1、在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的人员,按规定与医院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每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
2、在事业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人员,原则上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聘用关系的终止不做时间上的特殊约定。
(二)受聘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聘期内如聘用人员按规定退休,则聘期自动终止;聘期内如出现职务变更、岗位调整或工作调动等情况,则聘期相应调整,合同的相关内容按要求做相应变更。
八、因医院工作需要聘用的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医院签订《内聘人员聘用合同》。
(一)《内聘人员聘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在医院连续工作未满10年的人员,可与医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共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
医院全员聘任制度

医院全员聘任制度1、管理人员的聘任中层干部聘任上岗,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管理人员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竞聘演讲,民主测评,院长办公会通过,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聘任,每一聘任周期为二年。
管理人员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护士长43周岁以下。
管理人员聘任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具备大专学历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行政科室主任(科长)及医技科室主任必须具备中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护士长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人员。
2、科室工作人员的聘任科室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根据医院确定的编制、岗位,科室实行聘任制,科主任、护士长享有聘任权、奖金分配权、人员辞退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实行“双轨”聘任,医院根据各科室情况确定中、高级技术岗位职数,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评聘分开的双轨制。
已取得相应级别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根据岗位数额、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进行聘任,对申请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考核情况,采取一定竞聘方式,由院评聘委员会确定受聘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期限为二年,特殊情况酌情聘任。
聘任的人员按所聘任的职务兑现工资。
4、工勤人员的聘任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根据岗位数额、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进行聘任,评聘委员会根据考核组考核情况进行聘任。
5、新职工的聘任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不包括已从事临床工作),不再分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不包括已在岗位人员)不再分配从事医技或护理工作,坚持专业对口原则。
试用期内第一年不定科室,轮转结束后,根据本人表现及临床科室的需要,确定专业岗位;第二年在本专业科系内轮转,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胜任本职工作方可聘用,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留用。
6、实行末位淘汰制度聘期内按照中层干部、医疗(内、外科系)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等系列考评,排名靠后实行告诫、降聘、转岗、待聘处理。
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岗位聘用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岗位聘用条件第四条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5. 具备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岗位聘用程序第五条岗位聘用程序如下:1. 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岗位招聘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核;2. 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薪资待遇等;3.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信息要求报名,人力资源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4. 考核: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5. 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6. 公示: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 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岗位聘用待遇第六条岗位聘用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等。
第七条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岗位聘用管理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体检、合同签订等。
第九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岗位聘用工作,对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任。
第十条聘用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职工岗聘制度范本

医院职工岗聘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职工岗聘工作,加强人才管理,提高医院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益,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章聘用原则1. 干部管理与聘用原则本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具备优秀才能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干部。
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在选拔任用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和形式进行公开考试、面试等,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岗位管理与聘用原则本院重视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员工能力要求,在岗位聘用中按照合同制原则进行,通过公开招聘、选拔等方式,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职工岗聘流程1. 招聘计划制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人员配置要求,由各部门提出招聘计划,并经过医院领导审批确认。
2. 招聘公告发布医院将招聘信息进行公示,包括招聘岗位、岗位要求、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工资待遇等内容,并发布招聘公告,向社会公开招聘。
3. 收集简历各岗位负责人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收集应聘人员简历,对申请者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 面试选拔经过初步筛选后,医院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采用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面试结果进行综合打分,确定拟聘人选。
5. 聘用报批拟聘人选经过面试选拔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资质、品质合格,然后将聘用报批至医院领导层审批。
6. 聘用合同签订经医院领导层审批通过后,对成功通过面试选拔的人员进行聘用合同签订,明确职责、权益和义务。
第四章职工岗聘管理1. 工作评价与监督医院将对职工岗聘工作进行定期评价与监督,对于工作出色、履职尽责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表现欠佳、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纠正和改进措施。
2. 岗位需求变动处理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和工作调整情况,对岗位需求进行变动处理,包括岗位调整、调岗、降岗、撤岗等,同时进行相应的职工岗聘工作。
3. 职工福利和待遇医院根据岗位级别和工作表现,为聘用人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和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社会保险等,并按规定及时发放。
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岗位聘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岗位聘用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第三条在职人员须与医院以书面形式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岗位聘用合同书,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岗位聘用合同书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岗位聘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纪律。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岗位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岗位纪律、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等。
岗位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单位应当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受聘人员续聘、调整岗位的依据第七条受聘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八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二)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五)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九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医院人员岗位聘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岗位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检验师、技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人员岗位聘任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聘任程序第四条岗位需求发布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岗位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2. 人力资源部对岗位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第五条报名与资格审查1.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
2. 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第六条面试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2. 面试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考核合格者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第七条签订聘用合同1. 人力资源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聘用合同应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期限、薪酬待遇等内容。
三、岗位聘任管理第八条岗位聘任期限1. 医院人员岗位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医院发展需要,可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
第九条岗位调整1. 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对岗位进行动态调整。
2. 人员岗位调整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岗位与人员能力相匹配。
第十条岗位解聘1. 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2)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3)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4)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2. 人力资源部对解聘人员进行解聘手续办理,并报院领导审批。
四、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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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管理岗位认定医院职工岗位聘用制
度
一、全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落聘待岗制、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浮动制”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科主任、护士长聘用制度:
㈠各科主任、护士长于每年12月初写出个人本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在医院组织的全体科主任、护士长会议上做汇报,并将个人述职报告上交院办公室。
㈡医院每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职工中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通过民主测评打分、征求职工意见建议、考试等方式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并公示。
㈢院长每3年根据每年科主任、护士长的考核结果和平时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工作成效等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职务实行全院范围竞聘上岗制(详见医院“中层干部及后备人才竞聘上岗制度”)。
三、职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对全院职工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长和各科主任、护士长根据考核等次和平时的工作表现、技术水平、工作成绩等每两年进行聘用一次。
无科室聘用的人员待岗,自行在院内外联系接收单位。
四、重点岗位人员聘用制度:
药械科、总务科、财务科等有关岗位的人员医院每年底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
药械科主任、库房保管、各药房小组长原则上每两年轮岗一次。
五、各科主任、护士长及全院职工的岗位聘用工作具体由院办公室牵头,医务科、护理部协作组织有关人员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