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3.23•【文号】•【施行日期】2023.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3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着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投资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接投资项目或者项目),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中央本级(包括中央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规定严格管理。
第三条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统筹兼顾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相关政策目标,争取获得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效益。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应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大方针政策,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第四条直接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
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
第五条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以及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统筹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批准;其余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后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项目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投资项目,包括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外资投资项目等。
第三章投资项目评估1. 投资项目需经过评估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回报评估等。
2. 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依据,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和回报进行评估。
第四章投资项目立项1. 投资项目立项需提供完整的项目计划、预算、资金来源、投资回报分析等。
2. 立项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始筹备阶段。
第五章投资项目筹备1. 投资项目筹备包括人员组织、流程管理、合同签订等。
2. 筹备期间需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并按计划进行。
第六章投资项目实施1. 投资项目实施包括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
2. 实施阶段需监督项目进展、控制项目成本、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测1. 投资项目监测包括项目进度监测、质量监督等。
2. 监测结果将用于项目决策和优化项目管理。
第八章投资项目验收1. 投资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2. 验收结果将用于项目结算和评估项目绩效。
第九章投资项目退出1. 投资项目退出包括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
2. 退出阶段需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项目顺利结束。
第十章投资项目管理责任1. 投资项目管理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2. 管理责任包括项目计划制定、执行监督、问题解决等。
第十一章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此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始执行。
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行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房地产公司进行的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
第三条定义国有房地产公司指由国家机关或国有控股企业全资或部分控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投资指国有房地产公司在项目投资决策、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投资行为。
投资效益依据项目预算、核算原则,按照市场行情、行业情况等实际情况计算,计算得出项目投资获得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投资前期管理第四条投资前期管理主体投资前期管理主体应为国有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室。
第五条投资前期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做出决策之前,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确定投资项目的类型和投资行业,制定对应的投资计划和目标;(二)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投资市场机会和情况,制定投资计划;(三)组织编制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概况、市场、技术、投资、效益等问题,以此为依据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四)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和论证,确定项目规模、功能、结构、布局等问题;(五)确定项目总投资额,编制投资预算、资金筹措方案和融资方案;(六)参与政府相关规划,与政府协商、签订投资合同;(七)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第三章投资实施管理第六条投资实施管理主体投资实施管理主体应当为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管理部门。
第七条投资实施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投资实施过程中,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完成项目准备工作,开工动员;(二)进行项目施工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等;(三)管理项目招商、销售工作,促进项目成果收益。
第四章投资后期管理第八条投资后期管理主体投资后期管理主体应当为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部门。
第九条投资后期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投资后期管理过程中,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进行项目验收工作,整理干系人名单、各方责任关系等相关资料;(二)收尾工作和关键问题处理,涉及到重要资产的处置、利益加快等问题;(三)对已完成项目进行收益评估,评估完成后进行资产登记等程序,依据公司要求进行处置。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项目投资运作的决策程序,加强项目投后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项目的安全与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参预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所有部门及人员。
相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投资管理的总体目标:1、提高经营管理效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投资项目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2、保证基金投资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等相关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1、健全性原则。
投资管理须覆盖基金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合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3 、成本效益原则。
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投资项目的基本要求原则上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2、稀缺资源优势或者特许准入资格等;3、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4、相关运营方(或者合作方)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规模;经营管理团队专业、高效、稳定;商业模式、技术创新等方面优势突出。
基金投资管理的运作部门包括投资及项目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立项委员会和风控部;项目投资审批与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
投资与项目管理部是投资项目采集、筛选、立项、尽职调查以及投后管理的执行机构,其职责为:1、对项目信息进行初步的搜集、整理;2、对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根据公司的立项标准、要求以及相关流程提交立项申请;3、立项通过后,与项目方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并组织投资项目的审慎调查,撰写尽职调查报告;4、申报部门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与风控部编制的风险评价报告、基金管理部编制的基金投资方案,一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5、按照批准的投资方案,落实项目投资的前置条件和管理要求;6、根据投资合同或者协议以及投后管理办法要求,对已投资项目提供后续管理与跟踪服务;7 、定期编制项目投后管理报告,提交风控部审议,并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
一、综述
为了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将项目建设投资作为关键,对城市经济贡
献有重大作用。
针对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投资管理的发展需要,结合国家及
地方政策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
建立的投资管理制度应科学规范,
落实到投资项目的每一个环节,统筹协调多个环节,保证投资项目合理的
进行。
(二)加强项目管理。
加强项目的管理,把项目的建设过程做到规范、有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
(三)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
参照国家、地方政策及现行法律法
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把项目的实施和投资管理同步进行,把投资活动和管理活动有效的结合起来。
同时,应建立投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确保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四)加强投资者管理。
加强投资者的管理,对投资者要求高,落实
投资管理制度,把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落实投资者的责任。
(五)。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优化资源配置,防控投资风险,使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得到有条不紊的开展,实现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名词含义(一)投资项目是指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以投资拉动产业升级、调整资产结构、获取资本收益,在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开发等领域以PPP(BOT/BT)等模式实施的项目。
投资形式主要为PPP模式。
(二)PPP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政府购买服务”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投资项目管理机构与职能第三条投资项目管理机构市场投资管理科(以下简称投资科)为投资项目的管理机构。
主要负责:一、投资类项目开发管理工作;二、完成上级(集团)分配投资项目的开发配合任务;三、在建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投资行为监督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开发管理第四条投资类项目开发管理是指对公司自行开发的采用PPP (BOT/BT)等投资模式实施的项目的管理。
工作内容主要是项目前期介入、跟踪和筛选。
第五条投资项目的选择按投资领域划分,自行开发投资项目重点选择高速公路、收费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等传统业务的投资项目;以及城市综合开发运营、综合管廊、铁路、机场等新型业务的投资项目;并不断向城市综合体开发进军。
对现汇项目中延期支付项目、垫资类项目纳入投资项目的综合决策分析中。
按投资领域划分,自行开发投资项目选择投资条件好、政府诚信度高的地域,并优先在集团列明的重点城市、区域名录内的地区寻找投资项目。
第六条投资项目筛选原则严格遵循《投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投资原则,即:依法投资原则、战略性原则、收益性原则、审慎原则、程序决策原则。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

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篇一: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根据《公司条例》、《中央企业总部和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各种方式投资的项目,在公司投资决策、实施、管理和评价过程中应严格履行。
第三条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应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路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应该是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得出适宜方案。
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论证、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决策等环节,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投资方案的论证阶段应明确投资主体和投资比例,并有充分的市场、技术、环境、法律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做到科学决策。
第六条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要充分论证该项目从经济、技术、环境、社会等角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建设地点、投资总额、资金筹措方式、投资结构、市场前景、项目风险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决策应由公司各级管理层级按照职责分工、投资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核决策。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八条投资实施应做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支,合理运用资金,并要做好各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工作。
第十条如有必要,请通过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等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监控投资项目的风险,以便提早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提交项目各环节的情况报告,及时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实施投资管理应该是制订规划和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建立跨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第十三条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健性是投资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活动。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一、引言项目投资是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项目投资,确保投资能够实现预期目标,制定相应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原则、内容和执行机制。
二、制定原则1. 合法合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客观公正:制定办法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项目的申请、审批和管理过程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不正当的行为。
3. 风险可控:办法应设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对各类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4. 长期稳定:办法应具备长期适用性,避免频繁修改,以保持稳定的投资环境和预期收益。
三、内容1.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是项目投资的第一步,申报流程应简化和规范。
办法应明确项目申报的要求和程序,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投资规模、预期收益等。
同时还应规定项目评估和筛选的标准和方法,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是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划的重要环节。
办法应明确项目审批的权限和程序,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审批。
同时还应规定项目审批的时限,避免过长的审批时间导致项目延误。
3. 资金管理项目投资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办法应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同时还应规定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资金风险和浪费。
4.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
办法应明确监督检查的机构和职责,确保对项目投资的全程监督和检查。
同时还应设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对投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执行机制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执行应明确责任主体和配套措施。
责任主体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投资企业和社会监督机构。
办法应规定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主体能够履行相应职责。
同时还应建立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投资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化。
五、结论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规范和促进投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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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本公司持续有效协调发展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本公司和所属单位为未来获得收益,以现金或资本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获得权益的经济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规划与计划,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统计、后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投资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一)统一管理。
将各级、各类、各种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主要指集团公司对项目的直接投资,公司折旧、科技项目的资本性支出等,全资子公司投资、非产权连接单位统一纳入本公司投资管理,所有项目按投资计划管理程序组织实施。
投资以项目为载体,按项目编制规划、下达计划、签订合同、组织实施,结(决)算、统计、监督考核和后评价。
(二)总量控制。
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框架投资总量、本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年度规划,安排所属单位的投资总量及项目构成,用年度总量控制业务结构总量,用批复概算控制项目投资。
(三)权责明晰。
工程建设单位是投资控制的主体,机关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与权限加强本专业项目的论证和方案的优化,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积极控制投资。
(四)突出效益。
强化方案论证与优化,加强经济评价,按照效益标准优选项目,下达计划。
(五)跟踪检查。
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严格控制设计联络与变更及经济签证,杜绝擅自增加、调整工作量的情况。
对重点项目要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检查。
(六)考核到位。
把所属单位年度投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所属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及时通报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超投资情况严肃处理。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本公司重大投资决策。
负责审定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和重大项目的立项。
第五条公司规划计划部是本公司投资管理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编制本公司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参数、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二)组织编制本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规划,负责上报本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需集团公司审批和备案的投资项目;(三)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和分批计划;(四)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审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本公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组织集团公司审批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预审查,负责项目的决算;(五)组织投资统计、项目后评价工作;(六)配合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掌握年度决算中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完成年终决算投资类报表的编报工作;(七)组织所属土地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查和建设项目选址、建设报件审批等工作;(八)具有对本公司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的职能。
第六条本公司有关部门负责投资管理相关工作,其中:(一)公司勘探部负责组织编制勘探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勘探项目方案、配套项目方案;(二)公司评价部负责组织编制评价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组织审查评价项目方案、新区工程方案、评价其他项目,组织评价计划的实施;(三)公司开发部负责组织编制开发规划、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编制与审查工程方案、工程方案和设计、开发专项配套工程方案;(四)公司财务部参与审核框架投资计划、分批计划,界定资本化和费用化支出;负责提出折旧资金用于资本化项目的投资总额度,负责投资项目的财务核算、资金拨付;(五)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环保专项规划、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提出安全环保评价建议计划,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立项审查,对年度安全环保隐患治理和污染物减排投资安排提出初审意见,按权限组织对安全环保项目进行立项、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六)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负责编制非安装设备专项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按权限组织对非安装设备的项目进行审查、审批,组织投资项目计划的实施及资产验收和转资管理,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七)公司技术发展部负责提出科技项目资本性支出的额度和构成,组织编制科技专项规划和年度科技投资建议计划,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科技项目、本公司级新技术推广项目审批;(八)公司质量节能部负责组织编制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对年度节能投资安排提出初审意见,按权限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立项、初步设计审查、审批;(九)公司审计部、纪委监察部分别负责对投资项目决策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十)公司勘探分公司负责组织勘探计划的实施;(十一)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按权限组织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十二)公司价格定额中心负责编制工程等价格和计价依据,编制年度工程建设项目物资计划价格目录并及时发布物资价格信息;(十三)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重大项目估算投资及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的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十四)公司基建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组织、队伍录用、协调、管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十五)公司新能源办公室负责新能源项目的专项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按权限组织对新能源项目进行立项、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十六)本公司其他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十七)本公司所属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规划、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在投资总量控制的额度内,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对项目的立项及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的自审工作。
负责本单位投资计划的实施。
其规划计划部门为本单位规划计划工作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投资项目分类与管理权限第七条根据项目的特点,将本公司投资项目分为工程服务类项目、工程建设类项目、非安装设备类项目。
(一)工程服务类项目1.勘探项目,主要有勘探项目、勘勘探工程技术攻关、勘探科研项目等;2.评价项目,主要有评价项目、评价科研、评价工程技术攻关项目等;3.新能源的勘探评价项目。
(二)工程建设类项目1.地面工程,主要有各种站、库等项目;2.调整改造项目,后勤辅助工程项目、储运项目;3.安全环保、节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项目;4.服务区建设项目、楼堂馆所项目;5.新能源项目;6.社会通用产品的装备制造项目、与业务相关的装备制造项目、水、电、信、化工等技改项目。
(三)非安装设备类项目各业务板块的非安装设备。
第八条对项目的立项及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进行分级管理,按投资项目性质、规模和管理权限,将项目划分为一、二、三、四类项目。
第九条一类项目主要是指需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审批的项目,包括:(一)工程服务类项目1.新申请勘查登记的勘探项目;2.年产20万吨以上的新开发开发项目;3.工程开发现场试验项目。
(二)工程建设类项目1.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现有生活基地配套建设项目;2.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新建系统配套项目、储运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节能减排项目;3.办公、科研、培训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医院、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等服务区公共用房项目,生产基地搬迁项目;4.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服务项目、与业务相关的装备制造、生产保障等板块项目;5.新能源开发新项目;6.社会通用产品的装备制造项目。
(三)非安装设备类项目1.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单台(套)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单台(套)服务区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2.设备购置和更新项目;3.小汽车购置。
第十条二类项目由公司规划计划部或相关部门组织审查,主管领导审批。
包括:(一)工程服务类项目1.勘探项目;2.评价项目;3.产能工程项目中的工程;4.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工程建设类项目1.产能工程项目中的地面工程;2.新建系统配套项目、后勤辅助项目;3.投资300万元以上的老改造项目、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保治理项目、节能减排项目、储运项目、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4.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服务项目、与业务相关的装备制造项目、生产保障板块等项目。
第十一条三类项目由相关部门组织审查,主管领导审批。
包括:(一)工程服务类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下的信息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建设类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安全环保项目、节能项目。
(三)非安装设备类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下单台(套)非安装设备项目。
第十二条四类项目由所属单位审批,报公司规划计划部备案。
包括:投资300万元以下的老改造项目、储运项目、重点实验室。
第十三条由服务区服务事业部审批的项目:(一)工程建设类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现有生活基地水电暖等系统配套建设项目。
(二)非安装设备类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下单台(套)服务区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
第四章投资项目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第十四条安排投资项目和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应当以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包括滚动规划)为依据。
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应当确定投资方向和结构,明确重大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益预期。
第十五条本公司提前两年开始编制下一周期的年度规划,前一年6月份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完成,以正式文件批复。
列入年度规划项目需按投资计划管理程序进一步论证。
第十六条未列入本公司年度投资规划的项目,不得组织立项审批。
第五章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应当编制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对一类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类、三类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四类项目、工艺较简单的小型项目可直接编写项目建议书。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按程序委托在本公司备案的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下一环节的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按本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准入审查手续,纳入本公司合格供方名录管理。
如因项目需要确须录用名录外的勘察设计单位,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设计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后录用。
对于选用名录内的所属设计单位直接委托,不需报本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内容及深度应达到集团公司和行业规定的标准,项目的安评、环评等也必须同时开展。
第二十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进行审批(详见附件)。
(一)本公司年度框架计划内项目的立项审批1.一类项目工程服务类项目中,新申请勘查登记的勘探项目由公司勘探部组织审查;年产20万吨以上的新开发项目由公司开发部组织审查;工程建设类项目由公司规划计划部组织审查;非安装设备类项目由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