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董事会和监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和监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和监事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完善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织、职权、职责、权益保护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织和管理。

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董事会管理第三条董事会的构成和任期1.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包含3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

2.董事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出三届。

第四条董事会的职权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点投资、融资和重组事项;–审议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表、内部掌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选聘和解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条董事会的运作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2.董事会会议须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会议记录和决议须保管并备案;3.董事会决议应当由董事过半数以上的出席和同意才略作出。

第三章监事会管理第六条监事会的构成和任期1.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包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外部独立监事。

2.监事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出三届。

第七条监事会的职权1.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机构,行使下列职权:–监督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公司财务情形的审计和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掌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八条监事会的运作1.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监事长召集;2.监事会会议须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会议记录和决议须保管并备案;3.监事会决议应当由监事过半数以上的出席和同意才略作出。

第四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和权益保护第九条董事和监事的职责1.董事和监事应当依法、诚信、勤勉、尽责履行职责;2.董事和监事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监事会管理制度(5篇)

监事会管理制度(5篇)

监事会管理制度监事会是公司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行为,确保公司的利益充分保护,并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

监事会管理制度是规范监事会职责和权力运行的一系列制度。

本文将就监事会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一些监事会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一)监督公司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监事会应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确保决策的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的利益。

监事会还应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风险得到适当的控制。

(二)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应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事会还应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资产得到妥善保护。

(三)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

监事会应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分离、协调和平衡,确保公司的决策过程公正、透明和可控。

(四)监督公司的行为合规。

监事会应对公司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监事会还应对公司的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监督,及时警示和回应潜在的合规风险。

(五)监督公司的社会责任。

监事会应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护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提高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二、监事会的组成和任职条件(一)监事会一般由三名以上董事和股东代表组成,其中外部独立监事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以上。

(二)监事会成员应具备高度的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并能独立地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监事会成员应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监事会的运作机制(一)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会成员应超过半数以上,会议的决议应经过多数成员的一致通过。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企业治理中,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是核心决策机构,对于确保公司的有效运营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使这些机构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其运转顺畅、透明和合规。

本文将就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的要点进行探讨。

二、董事会管理制度1. 董事会组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应兼具专业性和多样性,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董事的选拔和任职程序应透明公正,避免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出现。

2.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还应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合规。

3.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议事应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确保所有董事的发言权和投票权能够得到平等保障。

董事会议事记录应详实准确,以备后续审计和追责之需。

三、监事会管理制度1.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的组成应兼具独立性和专业性,能够独立监督和评估董事会的工作,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内部控制体系提供独立意见。

监事的任期和任期限制应予以明确规定,以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2. 监事会职责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监事会还应对公司的合规风险进行评估和把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 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议事应遵循独立决策、客观公正的原则,监事的意见和决定应着眼于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监事会议事记录应详实完整,以备后续追责和法律程序之需。

四、股东会管理制度1. 股东会组成股东会是公司股东的最高决策机构,应由所有股东按比例代表出席。

公司应确保股东会的信息公开和投票程序的公正性,避免一些股东通过掌控会议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股东会职责股东会主要负责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公司章程的修订、财务报告的批准等。

股东会还应监督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并对公司的经营和治理进行评价和指导。

董事会与监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与监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与监事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提高公司整治水平,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和工作。

2.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机构。

第三条基本职责1.董事会的基本职责是订立公司发展战略和决策重点事项。

2.监事会的基本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保护股东利益。

第四条组织结构1.董事会由一名董事长、若干名董事构成。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由一名监事长、若干名监事构成。

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五条董事会的职责1.订立公司发展战略,审核并决议重点投资和业务拓展计划。

2.审核并决议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发展计划、财务预算等紧要管理制度。

3.审议并决议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报告、股东大会决议等紧要文件。

4.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他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的权力1.任命和解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审核并决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3.决议公司的发行股份、债务融资等重点事项。

4.对公司掌控的子公司的重点决策予以引导和监督。

5.依据需要成立或解散公司的特地委员会,订立工作规定。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年度至少召开4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2.董事会会议需提前7天通知,附上会议议程和相关文件。

3.董事会会议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多数通过。

第三章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八条监事会的职责1.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保护股东利益。

2.监督公司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3.监督公司财务情形和会计制度的合规性。

4.提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判和建议。

第九条监事会的权力1.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情形进行审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监督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解聘提出看法,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

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

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精品文档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大学网规定,制定本规则,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事的义务监事和监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监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1 / 34精品文档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恶劣影响时;(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六)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监事会会议的提案、通知第五条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2 / 34精品文档第六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文(3篇)

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文(3篇)

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报告。

第二条监事会的设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监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第四条监事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监事组成,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监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会议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六条监事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管理制度,保持独立性和保密性,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七条监事会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财务、经营和内部控制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

第八条监事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报告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第九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提出建议。

第十条监事会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审议结果。

第十一条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审核,确保公司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十二条监事会成员应当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监事会成员应当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

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

第十五条监事会成员发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给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十六条监事会成员应当接受监事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监事会的运行和决策第十七条监事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监事会文件的准备和保存。

第十八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会议决议由监事会主席签署,并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监事会主席对监事会的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任期与监事任期相同。

第二十条监事会会议应当保持记录,记录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由监事会主席签署。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1. 引言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建立并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权力以及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董事会管理制度2.1 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数量根据公司规模和需要进行确定。

董事会必须包含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

2.2 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要事项。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股东权益,并监督管理层的行为。

2.3 董事会的权力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待遇;监督管理层的运营情况,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问题;决定公司的财务政策和投资计划;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制度。

2.4 董事会的运作方式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策公司相关事项。

会议可以是实体会议或者远程会议,但必须达到法定人数才能进行决策。

董事会的决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程序审查。

3. 监事会管理制度3.1 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的数量根据公司规模和需要进行确定。

监事会必须包含独立监事。

3.2 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管理层依法运作;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准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公司经营风险。

3.3 监事会的权力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和行为;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对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

3.4 监事会的运作方式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公司的监督事项,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程序审查。

4.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协作董事会和监事会应保持紧密的协作关系,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发展。

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

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

监事会董事会管理制度一、引言监事会和董事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管理层及业务运作进行监督,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健康发展;而董事会则负责公司的决策和战略制定。

为了确保监事会和董事会之间的有效协作和管理,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二、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对公司业务运作及决策进行审查;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和绩效考核进行监督等。

监事会的权限范围应涵盖对公司各方面的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公司合规经营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计划;审议并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项目;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等。

董事会应该由能够代表公司利益、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董事组成,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监事会和董事会的互动与协作为了保持监事会和董事会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1.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监事会和董事会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公司的重大事务和问题,并共同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2. 相互提供信息和报告:监事会和董事会之间应保持及时、准确的信息沟通,共享公司的关键数据和报告,以便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的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

3. 相互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和董事会应相互支持和配合,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合力推动公司的发展。

4. 独立决策和审查:监事会和董事会在决策和审查问题时应独立进行,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和看法,并在不干预对方工作的前提下,共同促进公司的良好运作。

五、监事会和董事会成员的选任与任期监事会和董事会的成员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选任,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在选任过程中,应强调独立性和多元化,以保证监事会和董事会能够代表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同时,为了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和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应设置明确的周期,并定期进行重新选举和调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的义务监事和监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监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召开临时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恶劣影响时;(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六)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监事会会议的提案、通知第五条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监事的;(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二日,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会议通知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提前二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会议通知的容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会议通知的变更监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一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容及相关材料。

不足一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监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监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三章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召开第十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十一条会议召开方式监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

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或递交至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十二条出席会议监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二)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三)委托人的授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委托其他监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受托监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第十三条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委托和受托出席监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名监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监事的委托,监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监事委托的监事代为出席。

第十四条会议的召开监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有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股东报告。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会议审议程序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决议、记录、执行、档案管理第十六条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既可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但若有任何一名监事要求采取投票表决方式时,应当采取投票表决方式。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七条会议录音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八条会议记录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容:(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四)会议出席情况;(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第十九条监事签字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必要时,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容。

第二十条决议的执行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会议档案的保存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档案应永久保存。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监事会资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09-08-20 22:32:55| 分类: 36企业上市 | 标签:财务管理专家全面财务管理王组场企业上市企业管理 |字号大中小订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围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向股东说明原因。

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六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