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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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习题 (3)

建筑法规习题 (3)

第1章建设法律概论一、单选题1.《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监理制度”,该法条的规范作用具体是指法的( 指引)作用2.建设法律的调整方式的特点主要体现为( 行政强制性 )3.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

4.某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公司对厂房扩建工程实施监理,该监理合同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监理行为)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是主体、客体和内容,如果三要素发生变化则说明(法律关系变更)5.某海外工程,施工期间工地遭到恐怖分子袭击,致使多名工人受伤,项目处于停工状态,该恐怖袭击的性质在建设法律关系中属于(社会事件)。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是一种(事件)。

二、多选题1以下可以成为建设法律关系客体的有(50吨钢材、招标代理行为、预决算软件)。

2.以下现象属于法律事实的有(工地塌方、某工人受伤、工程师下令工程暂停)。

3.以下属于建设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的有(工程量的增加、设计变更、工期的顺延)。

四、思考题1.在建设活动中,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表现?答:(1)指引作用如《建筑法》规定,国家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2)评价作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是一种否定性评价(3)教育作用建设法律,通过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来教育违法者和其他建设活动主体(4)预测作用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5)强制作用由于有了《建筑法》的规定,建筑行为主体才明确了自己可以为,不得为和必须为的一定的建设行为,并以此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体现出建设法规对具体建设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会遇到哪些法律事实?答: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以下两类:(1)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a)自然现象:如台风,地震,水灾,火灾,暴雨等(b)社会现象:如战争,暴乱,政府禁令,恐怖活动等(2)行为。

行为指人的意识的活动(a)民事法律行为(b)行政行为(c)立法行为(d)司法行为3.为什么在建设法律体系中建设主管部门的规章占有很大的比重?答: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主要指建设部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23年机械员考试练习考试题库【3套练习题】模拟训练含答案(第2次)

2023年机械员考试练习考试题库【3套练习题】模拟训练含答案(第2次)

2023年机械员考试练习考试题库【3套练习题】模拟训练含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姓名: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第一套一.单选题(共20题)1.一根轴的直径为50:;,则表示该轴的公差为()。

A.+O.007B.50C.0.025D.-0.0182.参与建筑机械租赁结算,体现的机械员工作职责是()。

A.机械管理计划B.建筑机械前期准备C.建筑机械安全使用D.建筑机械成本核算3.下列哪项不是金属芯钢丝绳的特点()。

B.硬度大C.易弯曲D.耐重压4.下列哪项不属于常见的单静定梁()。

A.简支梁B.悬臂梁C.桥梁D.伸臂梁5.大型起重机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中,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工作的是()。

A.指挥组B.抢救组C.人员疏散组D.排障组6.下列不属于“四懂”的是()。

A.懂原理B.懂保养C.懂性能D.懂用途7.建筑机械故障零件修理法中,用于修理工作、被称为焊修的是()。

B.焊接C.压力加工D.胶接8.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享有()。

A.知情权B.拒绝权C.请求赔偿权D.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权利9.在国际单位制中,力的单位是()。

A.牛顿(N)B.千克(KG)C.千米(KM)D.千瓦(KW)10.下列哪项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群防群治制度C.安全生产检查制度D.安全交底制度11.下列不属于混凝土泵按机动性分类的是()泵。

A.臂架式C.筒式D.拖式12.吊篮的组成机构中,为悬吊平台上下运动提供动力是()。

A.悬挂机构B.悬吊平台C.提升机D.电气控制系统13.下列哪个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B.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C.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D.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14.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和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必具有的材料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01.2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施行日期】2015.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2015年1月22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住建部22号令

住建部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第八条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版 住建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版 住建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住建部令第22号发布日期:2015-1-22生效日期:2015-3-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2015年1月22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等级是什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等级标准由于三大类标准内容过多,且各分项在网上均能查阅,故此处只列举建筑施工总承包类的标准。

其他见参考文献[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一级资质标准1.1.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1.1.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1.2二级资质标准1.2.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深圳工程施工资质规定最新

深圳工程施工资质规定最新

深圳工程施工资质规定最新版本于2021年7月1日发布,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质分类和等级根据最新规定,深圳工程施工资质分为三个序列: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

其中,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二、企业资产1. 总承包资质和企业资产要求:(1)特级资质: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一级资质: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3)二级资质: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4)三级资质: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 专业承包资质和企业资产要求:(1)一级资质: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二级资质: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三级资质: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3. 施工劳务资质企业资产要求: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三、企业主要人员1. 总承包资质和企业主要人员要求:(1)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2. 专业承包资质和企业主要人员要求:(1)一级资质: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2)二级资质: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 施工劳务资质和企业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建筑企业的三个资质序列

建筑企业的三个资质序列

建筑企业的三个资质序列
建筑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资质,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了解建筑企业的各种资质序列,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企业资质序列的三个等级——初级资质、中级资质和高级资质。

初级资质是建筑企业发展的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资质序列之一。

获得初级资质需要企业在工商、税务等多个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同时,企业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和技术经验,并且必须有一定的建筑业绩。

初级资质是建筑企业展开业务的必要条件,它代表着企业具有一定的品质和实力。

中级资质则是建筑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

获得中级资质需要企业有更高的注册资本、技术力量和工程绩效,同时满足相关方面的要求。

中级资质的获得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公司业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和升级,还意味着公司已经具备了承接更为复杂工程项目的能力。

高级资质是建筑企业发展的顶峰,也是企业在行业中稳定发展的重要资质等级。

获得高级资质需要企业具备更高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同时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经验和优质的建筑业绩。

高级资质是建筑企业成为业界龙头企业的必要条件,能够带给企业更多的业务机会和更好的发展前景。

总的来说,建筑企业的三个资质序列,即初级资质、中级资质和高级资质,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通过逐步提升资质,企业可以扩大业务领域、提升业务水平和竞争力,从而在行业中稳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优秀企业。

建筑企业应该注重提高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与市场和客户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开拓市场,创新发展,从而实现更加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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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涉及企业的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
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一般分为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分别是:
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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