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存天理,灭人欲”及其当代价值
存理灭欲的主张及其现代启示

朱熹儒家德育思想得现代启示二、提出存理灭欲得主张及其现代启示“存理灭欲”就是朱熹修养论得核心。
其实,早在先秦时代,圣人先哲们就已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孔子有“克己复礼",《中庸》有“致中与”“尊德性"“道问学”,《大学》则有“明明德”。
而朱熹就是这样来解读“天理”得:“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就是理。
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朱熹认为世界得本原就就是理,宇宙之间也就一理而已,虽然带有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但在另一方面,它又蕴涵着事物得本质属性,即事物本身得规律性。
告诫我们行为处事要遵循事物本身得规律性,从这一点上来说还就是有积极意义得。
朱熹认为天理体现在人身上就就是“性”,人得本质就是仁、义、礼、智,孝、悌,这就是天命之性、但一般人由于气质被世俗得人欲蒙蔽,使得“完善”得天命之性被遮蔽起来,于就是要去除“人欲”。
人欲在朱熹得字典里就是个专门得概念,即专指不正当得“欲”:“人欲者,此心之疾疢,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辛丑延与奏札二》,《朱文公文集》卷十三)。
意思就是心之疾疢,就就是心理有毛病,循照这个原则,其心就私、就邪。
所以朱熹所讲得“灭人欲”,并不就是要灭掉人所有得欲望,而就是特指那些无节制得欲望与贪欲,或者可以理解为“私欲”、如今社会中存在得道德失范现象,很大程度归结在人们对欲望得追逐上。
这些欲望绝大部分表现为私欲,对金钱、名利,以及权力得过分追求。
在各类职业领域有些人为了争权夺势,满足自己日渐贪婪得欲望,不惜违背道德精神,甚至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在教育领域,师生过于专注自己私欲得现象也就是存在得,一些教师在学术与教学上三心二意,在教学与科研得同时,心系政务或频繁走穴,结果就是顾此失彼,教学与科研落下了,无形之中还连累了这些学校得教育质量。
如此氛围影响下,部分学生也变得功利现实、“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社会做贡献”,再或者纯粹为学术世界添砖加瓦得高尚目标束之高阁。
“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现代启示

“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现代启示朱熹是中国古代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也是宋明理学之集大成者,其理学思想集中体现在“存天理,灭人欲”的系统论述上。
过去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学术界对朱熹的“理欲观”持批评的成分较多,而对其合理因素持肯定的成分较少,现在看来这是有失公允的。
因此,我们有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重新作出客观的评价,以便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发扬光大。
一“理欲之辨”多年以来一直是中国哲学史上争论的热门话题。
南宋理学之集大成者朱熹主张“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进而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著名命题,并要求人们“革尽人欲,复尽天理”[1]。
他认为,“今天下之事莫不有理。
臣之事君便有忠之理,子之事父便有孝之理。
”[2]在这里,朱熹所说的“天理”的要义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三纲五常”,这在学术界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
但对朱熹的“人欲”之说在学术界却存在不同的看法,在此我们有必要进行讨论。
以前有学者认为朱熹的“灭人欲”就是消灭人的一切生活欲望,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在朱熹看来,所谓“天理”与“人欲”之别在于,“合道理的是天理,循情欲的是人欲”。
在这里,“合道理”就是指符合“礼”,“礼者,天理之节文也,为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
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
”[4]而“循情欲”则指按照个人欲望毫无节制地行事,这种过分的欲望就是人欲。
朱熹举例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1]这就是说,人要吃饭,这是合理的,是天理;而要求饭要吃得美味,这就是人欲了。
可见,朱熹对人们的基本生活欲望还是持肯定态度的。
此外,关于“天理”、“人欲”的含义,过去的解释多有片面之处。
就“天理”而言,以前一般人都认为是指三纲五常,即封建的伦理道德。
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不全面。
其实“天理”还有两种重要的含义:其一,“天理”包含有合乎规律的自然法则之义。
如朱熹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
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
存天理灭人欲哲学观点

存天理灭人欲哲学观点
"存天理,灭人欲" 是一个古老的哲学观点,它在中国传统文化
中有着深远的影响。
这个观点主要强调个人应当遵循天道和道德规范,抑制个人的私欲,以达到个人修养和社会和谐的境界。
从多个
角度来看,这个观点可以从道德、宗教、社会和个人成长等方面进
行分析。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个观点强调了个人应当遵循道德规范,
追求道德完善。
在儒家思想中,这个观点与“仁者爱人”、“诚心
诚意”等道德理念相呼应,强调了个人修养和道德自律的重要性。
在佛家思想中,这个观点与“无我”、“舍己为人”等观念相契合,强调了超越个人欲望,追求内心的平静与解脱。
从宗教的角度来看,这个观点在佛教、道教等宗教中都有所体现。
在佛教中,修行者要超脱生死轮回,就需要超越人世间的欲望,追求涅槃的境界。
在道教中,强调了顺应自然,追求心灵的宁静,
也需要抑制人世间的欲望。
这些都与“存天理,灭人欲”观点相契合。
从社会和个人成长的角度来看,这个观点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社会层面,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抑制自己的私欲,遵循道德规范,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
在个人成长层面,抑制个人欲望,追求内心的宁静与成长,有助于个人修养和精神境界的提升。
总的来说,"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哲学观点,强调了个人应当遵循天道和道德规范,抑制个人的私欲,以达到个人修养和社会和谐的境界。
它在道德、宗教、社会和个人成长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存天理灭人欲,是一种追求道德与正义的信念。
它强调的是人们应该尊重自然法则,追求公平与公正,而不是追求个人利益和欲望。
这种信念源于古代中国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对于如今的社会仍然有着深刻的意义。
在今天的社会中,人们往往被个人利益和欲望所驱使,忽略了道德与正义的重要性。
他们一心追求物质财富和地位,不惜采用不正当手段,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这种现象不仅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对个人的心灵造成了深刻的伤害。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存天理灭人欲的信念,追求道德与正义。
首先,我们需要尊重自然法则,保护环境生态,为后代子孙留下一片清新的蓝天和绿水。
其次,我们需要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法律底线,不谋取不义之财,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最后,我们需要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社会风气更加清正。
在实践中,我们也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我们应该以身作则,树立自己的榜样,鼓励他人跟随,形成一种风气,最终达到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的目标。
总之,存天理灭人欲的信念,是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必须坚持的重要信仰。
只有抛弃个人利益和欲望,追求道德与正义,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公正、美好。
- 1 -。
对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重新理解

对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重新理解长期以来,大众对“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的理解存在普遍的误读,因此对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进行了持续的批评和抵制。
文章通过分析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时代背景,发现这一命题实际上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由于其时代局限性,“存天理、灭人欲”带有浓重的保守和封建色彩;另一方面,朱熹提出这一命题的目的是在当时社会濒临失序的情况下重建社会秩序,具有超越其时代性的意义。
标签:理学;朱熹;天理;人欲作为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对儒家的基本命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重构,留下了庞大而系统的著作。
在朱熹众多的著作和命题中,“存天理、灭人欲” 最为人熟知,同时也为朱熹招致了最广泛的批评。
特别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存天理、灭人欲”被解释为一种泯灭人性的政治主张,进而被当作旧文化的代表而饱受抨击。
“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在特定历史情境下提出的命题,如果脱离其时代背景抽象地解释这一命题,必然无法呈现朱熹的本意,更无法客观地评价“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因此,也有学者认为“存天理、灭人欲”是被误解最深的儒家名句,其中蕴含的积极因素被严重忽视了。
事实上,“存天理、灭人欲”代表了朱熹对他所处的时代的深刻思考,在充分批判了其封建思想之后,这一命题具有超越其时代的现实意义。
一、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命题时代背景自秦代以后,我国古代社会一直面临重建礼乐生活的问题。
西周统治以礼乐为核心,以礼导民、治教合一,在统治制度上与思想教化上形成了以礼乐为导向的统一。
此后,经过春秋战国,制度层面与思想文化层面的礼乐已然全面崩坏。
秦汉时期为完善统治,废除分封、推行郡县制。
新的郡县制建立后,相应的思想教化未深入民间,导致治教分离。
官府以簿书、狱讼、兵食为治,礼乐沦为形式化的虚名,失去化民成俗的实质功能,由此导致了种种社会问题。
唐末五代,本就脆弱的社会意识形态也走到了崩溃的边缘。
为了彰显政权合法性及文化合理性,重建礼乐成为宋代最为紧迫的现实需要。
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

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实用版)目录一、程朱理学的背景和定义二、存天理灭人欲的含义三、存天理灭人欲的实践和影响四、如何看待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正文一、程朱理学的背景和定义程朱理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起源于北宋时期,由程颢、程颐兄弟创立,后由朱熹发扬光大。
程朱理学主张以“理”为宇宙万物的本源,认为天地万物皆由理而生,人类的行为也应符合这个理。
在宋明理学中,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并列为两大主要流派。
二、存天理灭人欲的含义存天理灭人欲是程朱理学的核心观点之一。
这里的“天理”指的是宇宙间的规律和道德准则,而“人欲”则是指人的私欲和欲望。
程朱理学认为,人应该遵循宇宙间的规律和道德准则,克制自己的私欲和欲望,以达到道德的完善和人生的最高境界。
三、存天理灭人欲的实践和影响存天理灭人欲的实践在程朱理学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一观点强调人应该克制自己的欲望,追求道德的完善,这对当时的社会风气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程朱理学的影响下,宋代的社会风气逐渐变得严谨、自律,人们的道德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然而,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这一观点过于强调道德准则,忽视了人的正常需求和欲望,导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过于拘谨,甚至丧失了自我。
四、如何看待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总的来说,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在程朱理学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强调人应该遵循道德准则,克制自己的私欲和欲望,这对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然而,这一观点也存在一定的弊端,过于强调道德准则,忽视了人的正常需求和欲望,导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过于拘谨,甚至丧失了自我。
“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现代启示

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现代启示人们常说:“存天理,灭人欲”,意思是指要尊重天理,约束自己的欲望。
这种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之一。
而在现代社会中,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代启示。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这种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
文化传承存天理-灭人欲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这种思想通过祖先的口传心授,代代相传,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
现代社会虽然追求新潮、潮流和潮流,但是文化传承依然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根本。
因此,在现代社会中继承、弘扬和传播存天理-灭人欲思想至关重要。
良好的行为规范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强调要禁止自己的欲望,注重自律和自我约束。
在现代社会中,这种思想对人们的行为规范具有很大的意义。
如果人们能够按照这种思想,力求在自我约束中生活,那么社会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很好的提高。
此外,通过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引导,可以使我们的社会更加民主、和谐、文明。
软实力的塑造中国古代文化中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作为一种智慧宝庫,对其他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种思想体现了人性的高度和境界,代表了中华民族的精神。
因此,在跨文化交流活动中,这种思想具有无法替代的文化软实力。
借鉴这种思想,消除我们的人性弱点,提高我们自己的人格素质,从而让更多的人了解并接受中华民族的文化。
生态文明建设现代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不足。
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中强调了人类应该尊重自然规律,让我们知道人和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为了环保显得多一点忍耐和牺牲,并适应自然环境的要求,那么这种环保意识将深深地根植于我们的内心。
最终,这种思想将推动生态文明的建设,使我们能够在更好的环境中生活。
能力提升存天理-灭人欲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一部分,与之相应,它可以对我们的精神和思维产生深远的影响。
具体来说,这种思想通过倡导清心寡欲和忍辱于人之道,提高了我们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力。
这种思想能够让思维变得更为敏锐、更有条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挑战和变化。
存天理灭人欲的意思

探讨存天理灭人欲的意义与现代价值
存天理灭人欲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概念,意为要消灭个人的私欲,回归天道,追求道德的完善。
这一理念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社会,存天理灭人欲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存天理灭人欲强调了个人自我修养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人们面临的诱惑和压力越来越多,很容易迷失自我,追求虚荣和浮华。
存天理灭人欲提醒人们要回归自己的内心,追求内心的平静和自我修养的提高,而不是被外部的诱惑所左右。
存天理灭人欲也强调了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由于种种原因,人们的社会责任感逐渐减弱,很多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忽视了对社会的贡献。
存天理灭人欲提醒人们要关注社会大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存天理灭人欲也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环境污染和破坏越来越严重,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存天理灭人欲提醒人们要尊重自然、保护环境,遵循天道,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综上所述,存天理灭人欲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它提醒人们要回归自我、关注社会和保护环境,追求个人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通过加强自我修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遵守环保法规等方式来践行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略论“存天理,灭人欲”及其当代价值
摘要:关于理欲之辩的命题,中国古代很早就提出来了,天理和人欲是我国古代哲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对对立概念,长期以来都是学者们所热衷讨论的对象。
理欲之辩在宋明理学中讨论的最为热烈,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内涵,挖掘其对我们当代社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朱熹存天理灭人欲
天理与人欲的问题是宋明理学讨论的主要问题,也是朱熹理学思想讨论的主要问题。
朱熹曾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
”朱熹认为学者进德修业的目标是通过不断存理灭欲的精神修炼,达到”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的精神境界。
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命题所表达的是他对于理想精神境界的追求,朱熹的这一命题在历史上固有其消极作用,但在当今社会仍然保有其借鉴意义。
一、天理、人欲的概念
1、天理
在宋明时期的理欲之辨中,”理”就是代指”天理”。
相对应的,”欲”也就特指”人欲”。
关于对它们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的界定,是朱熹理欲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也关系到对他思想正确与否的判断和后人对他的评价。
朱熹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就是天理论。
朱熹把它当作是宇宙的根源和自然界运行的规律。
在道德伦理方面,在与人欲相对应时,朱
熹所谓的”天理”是道德本质、社会伦理规范和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
他推崇仁义礼智四德和人伦五常,并将他们全部纳入到天理的范畴中,朱熹认为仁义礼三者都是天理的一种存在状态,都体现着天理。
朱熹说:”盖天理者,此心之本然。
”所以,在朱熹眼中,天理是”真”,是”善”。
人之所以会产生人欲,是因为心受了外物私欲的干扰。
人只要偱天理而行、依天理而作,就能够保持心的这种本然之态,成为圣贤,到达圣人境界。
2、人欲
“人欲”在理学范畴系统中,一直是以天理的对立者面目出现的,纵观理学家对其含义的概括,朱熹的观点基本上是比较清晰的,但他的解释并不是一以贯之的,本文主要是从天理和人欲相对立的角度出发来归纳朱熹的观点。
第一,在内容上,人欲是违背礼义规范的欲望以及对天理的处置不当处。
朱熹以为人欲是天理的对立面,“人欲云者,正天理之反耳”而且人的心只有两个归途,或归于天理,或归于人欲,”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
”
第二,从性质上讲,人欲是”恶”,是人”本然之心”受到干扰。
人的”本然之心”受到干扰的因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外来因素,为”嗜欲所迷”。
二是内在因素,人心有了毛病,朱熹说:”人欲者,此心之疾疢。
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
……私而邪者,劳而日拙,其效至于治乱安危,有大相绝者,而某端特在夫一念之间。
”如此,
就使心中本有的全善天理不当。
总的看来,朱熹关于人欲的界定,基本上是根据天理的对立面而来的,所以如果说天理的倾向点是整体利益,是和”公”联系在一起的话,那么人欲则重点指向个体利益,一己私利,常常和”私”相连,朱熹经常把它称之为”私欲”或者说”人欲之私。
”
二、天理与人欲的关系
“存天理、灭人欲”是理学家提出的伦理道德观,这一命题涉及怎样处理天理和人欲关系的问题。
朱熹曾经说过:”天理人欲,不容并立。
”但朱熹所反对的是只顾一己之私而违背社会公利的不正常不自然的人欲。
人欲所反映的是人作为自然与社会存在物所普遍具有的一种内在的需要,这种内在需要的满足总是与特定的物质对象相联系,表现为主体所追求的一定的利益,因为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人们难免会有利益上的对立和冲突。
如果只顾自己需要的满足而不顾他人和社会公共的利益,原本无所谓公私善恶的感性需要就带有了私的性质,而对于私欲,朱熹要求以礼节之。
在朱熹看来,天理是一个具有最大的普遍性的概念,它不能是经验世界中的具体事物,而是超越于具体时空的。
但是,由于朱熹对于理的认识夸大了规律法则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相对独立性和不随现象变动而改变的相对静止的特点,因而使天理成为一个既不依赖于客观世界和人的感性存在,也不依赖于人的主观精神世界而存在的纯客观的自在之物。
天理和人欲之间并不只是对立的关系,还有统一性。
依照朱熹的性情论,性即理,情出于形气,朱熹曾说:”无是气,则是理亦无挂搭处”“若气不结聚时,理亦无所附着。
”因此,天理亦需出自形气的物质欲望来顿放,这其实承认了天理就在人欲中。
物质需要的满足受制于外在的条件,因此人欲本身总是流转于天理与私欲之间,而当人心全是人欲或全是私欲做主,天理就完全没有了落实到人心的可能。
三、”存天理,灭人欲”的当代价值
第一,朱熹所宣扬的”凡符合天理的就是公,凡属于人欲的就是私”的理欲观,对当前国情下如何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及公与私的矛盾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根本一致的,但是,个人利益要在服从社会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
因此,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正确处理公与私的矛盾,即正确处理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二,朱熹所宣扬的”欲要合理,不能徇情欲”的理欲观,对于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培养人们自律互助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保持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的良好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意义。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人对”理”的精神生活的追求,只听任人的物质欲望恶性膨胀,那么,人的生活就会倒退到一般动物的生存状态,人类社会就会物欲横流,并将遭受灭顶之灾。
因此,人要想得到更好的发展,顺利地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得与社会、集体、
他人保持和谐的关系,就必须遵守社会的法律规章制度和伦理道德法则,克制自己过高地、达不到的物质欲望,规范自己地行为,这对于保持人和自然的和谐、人与人和谐这样一个良好生态环境是十分有益的。
第三、朱熹所宣扬的”汲汲与正心诚意以立其本”的理欲观,对于反腐倡廉,遏制党内的腐败现象,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具有十分积极的警示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领导干部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产,损害人民的利益,生活作风腐化,其根本原因就是私欲的恶性膨胀。
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使他们正确对待眼前的物质利益,用道德原则和理性精神去遏制对物质欲望的过分追求,经受住物质利益的诱惑,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合理解决了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它是保证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
朱熹特别强调个体道德修养的能动性,他认为人只要认识到人的最高需要是道德需要,最大价值是道德价值,那么,人们就可以不需要借助外力而自觉、自主、自动地进入一种最愉快的境地从而使人健康和谐地发展,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多面体,必须使各种矛盾因素处于相对的平衡与和谐状态,才可以让自己获得更有利的发展。
在市场经济逐步推进,利益变动与固有日频、
竞争愈烈的变动的现实情况下,寻找上述层面的平衡与和谐尤有极其可贵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朱熹.朱子语类[m].长沙:岳麓书社,1997.
[2] 朱熹.四书集注[m].长沙:岳麓书社,1985.
[3]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3.
[4] 朱熹.(宋)吕祖谦编定.陈永革评近思录[m] .南京:凤凰出版社,2001.
[5] 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6]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7]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年.
[8] 张岱年.新时代的义利理欲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
[9] 王育济.天理与人欲[m].济南:齐鲁书社,1992 年.
[10]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