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考核及转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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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办法(精选篇1)一、考核目的为了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销售分公司参照执行。

三、考核依据1、依据员工的岗位标准(岗位说明书),考核由岗位员工的职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管理。

2、依据被考核员工考核期内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组织纪律等三方面、十个考核要素综合评分,由本部门协同行政部共同实施。

3、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

四、考核分值1、实行百分制,其中岗位标准考核(I)60分;综合考核(II)40分;辅助考勤及奖惩(III)追加分。

2、考核结果由行政部负责评审确认。

五、绩效考评周期1、定期季度考核(3、6、9、12月份的30日前为考核完毕日期);2、综合全年四个季度考核结果汇总产生年度考评成绩。

六、考核评分标准I.岗位考核评分标准见后页。

II.综合考核评分标准(一)完成工作计划情况(包括例会研究决定事项和总经理交办工作)1、工作质量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部门工作计划和办公例会研究决定事项和总经理指派的临时任务;(1)每有1项应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扣3分(属于下属负责的工作负监管跟进不力责任扣1分)。

(2)每有1项工作任务没按计划进度完成扣2分(属于下属的工作扣1分)。

(3)工作质量不高,酌情分三档(1、2、3)扣分。

(4)每出现一次失职和工作差错,视造成公司损失大小和对其它部门工作的影响程度分三档(5、10、20)扣分;若没有造成损失只扣2分。

2、工作态度(1)要求办事程序清楚;作风民主正派,内部团结合作,人际关系和谐正常;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及时和经常关心、帮助(指导)同事(下属)工作。

(2)考核时,征询其他相关员工意见,根据员工意见酌情扣0-5分。

员工手册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及转正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试用期及转正员工的各项规定、权利和义务,确保员工在公司期间能够顺利度过试用期,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第二章试用期第四条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根据岗位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4. 服从公司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擅自离职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岗;3. 拖欠公司工资或违反劳动纪律;4.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转正第八条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转正。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予以转正: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2. 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参与公司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4. 个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第十条转正后,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的具体实施,对试用期及转正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监督小组有权对试用期及转正员工提出批评、建议和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试用期员工考核及转正管理制度

试用期员工考核及转正管理制度

试用期员工考核及转正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及转正管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新入职试用期的员工。

3、权责转正评估由行政人事部协助用人部门共同完成;遵循用人部门管理,行政人事部监督的原则。

4、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员工在试用期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最短时间为1个月。

5、试用期间管理5.1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2试用期员工可以依《考勤管理制度》请事假,累计请事假3天以上者,转正时按实际请假天数累计顺延转正期限。

5.3试用期间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应提前3天通知部门经理,并在“钉钉—离职审批流程”中提交,试用期员工上班不足3天要求辞职的,不予核发薪资。

5.4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当月累计旷工达3天(不含3天)以上者,予以辞退,扣除当月薪资。

5.5试用期的考核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及试用期考核结果,对试用期员工可做如下安排:提前转正、转正、试用期不合格。

5.5.1考核由试用期员工的部门经理负责,对试用期员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内容分成杰出、良好、合格、需要改进、不合格五个标准。

5.5.2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5.5.3根据考核结果,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

5.5.4试用期内考核等级为“需要改进”及以下等级或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不得转正。

5.5.5经考核,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部门经理有权向上级建议终止与该员工的试用,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由部门经理负责向该员工传达解聘通知,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5.6试用期基本工资核算:按照《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以转正工资的80%计发或按照双方约定计发。

6、转正6.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在“钉钉-员工转正审批”中提交申请,新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6.2部门经理或直属上级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的评分并写出意见。

试用期员工及转正考核规定

试用期员工及转正考核规定

员工试用期考核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进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快试用期员工成长速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第二章员工试用规定第三条试用起止时间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办公室确定转正之日止。

2、试用期限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对于明显不胜任岗位、与面试时所陈述的经验不相符或提供虚假资信的新员工,公司可随时解聘。

3、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3个月。

第四条福利待遇1、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工资标准按入职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执行,核算日期从到岗之日起计算。

2、差旅费、伙食补助、生日、传统节假日、五险一金、防暑物资等福利按正式员工待遇。

3、试用期员工不发放工作服、工作牌及劳保用品,转正后即可享受。

4、新员工入职后,工作未满7天(离职)不计发工资。

第五条休假1、试用期内员工累积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病假、丧假与正式员工一致。

3、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婚假.第三章入职管理第六条办理入职手续1、入职时,员工须提供以下个人资质证明材料1.1 入职人员须准备以下材料:1.1.1 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1.1。

2 个人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1.1.3 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1。

1。

4 驾驶员须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1.1。

5 公司认为必需的其它材料。

2.2 须提供担保的岗位(财务人员、司机)应提供担保人以下材料:2.2.1《员工入职担保协议书》;2.2.2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2.3担保人户口复印件。

2、办理入职手续时,到各部门办理物资及工作交接手续,如个人资质证明材料缺少须在入职后一周内到位,否则不得借支及签订《劳动合同》,且将影响工资发放的时间.第七条办公室准备工作1、由办公室在新员工报到前一天准备好入职时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员工入职担保协议书》、相关管理制度及阅读确认书。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及转正考核制度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及转正考核制度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及转正考核制度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及转正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规范公司新员工入职及试用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新员工试用期培训流程及要求,提高试用期员工转正合格率;明确新员工试用期考核流程及标准,有效鉴别新员工的适用性,降低公司人力成本。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员工入职及试用期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完善新员工入职报到流程,让新员工在短时间内融入公司的工作氛围。

2. 建立新员工试用期辅导员制度,帮助新员工迅速融入团队,进入工作角色,增强新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 建立完善的新员工培训及考核制度,培训与考核相结合,提高新员工的工作效率。

4. 明确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并及时沟通与指导。

第二章新员工入职管理第1页共6页 -一、新员工入职前的准备1、人事行政部按照人员招聘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做好录用通知的发送、入职报到时间的确认、办公物品准备等,以及通知用人部门新员工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

2、用人部门协助人事行政部做好新员工办公位置的安排(包括办公桌椅、电脑等)及确定新员工试用期辅导员。

二、入职指引1. 人事行政部:新员工入职当天办妥相关入职手续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如下指引:人事行政部代表公司对新员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新员工简单介绍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架构、人事行政规章制度等内容;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需求,并解答新员工提出的问题;人事行政部负责将新员工带到所属部门,并介绍给所属部门全体员工;新员工入职当天下班前,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跟进新员工当天工作及其他情况,并及时反馈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2、部门负责人向新员工介绍部门组织架构、各岗位职责,以及新员工试用期主要工作内容、考核目标及标准等;将新员工介绍给新员工试用期间辅导员认识;与新员工沟通,及时解答新员工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新员工试用期辅导一、试用期在岗辅导员辅导1、辅导员基本条件公司正式员工,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现岗位专业人士或熟悉新员工岗位的工作职责与工作方法等;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性和沟通能力。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xx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工作提供明确指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总部、区域公司及各地方xx公司C级及以上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职责1、各级行政人事部负责新员工入职引导、实施公司级培训、组织入职培训与考试、跟进试用期员工考核进程并出具考核意见,组织转正答辩/面谈。

2、用人单位负责新员工工作安排、指定带教人、培训指导、考核评价、转正答辩/面谈评价。

第二章试用期期限及工资发放标准第四条试用期期限1、公司所有员工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或以上)。

2、符合提前转正条件的,经员工直接上级提议,员工可申请提前转正,但实际试用期不低于3个月。

3、员工离职后重新入司,若属于试用期离职或离职间隔时间超过6个月或任职岗位发生变动,需按新员工标准重新约定试用期;若间隔时间不超过6个月或任职岗位未发生变动,则不再另设置试用期。

第五条工资发放标准1、D/M级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派驻协议约定等级薪酬的100%发放。

2、S/P/C级员工月度工资按转正后岗位对应工资标准的90%发放。

校园招聘的员工试用期期间按100%发放。

3、试用期员工的其它相关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及劳动合同/派驻协议执行。

4、转正后,按劳动合同/派驻协议约定薪酬发放。

第三章试用期间的考核第六条试用期考核分类1、所有员工均需参与入职考试、月度PPI考核。

2、社会招聘S级及以上试用期员工需参与360°测评及转正答辩。

3、校园招聘员工需参与360°测评及相关专项考核,员工员工试用期考核参照公司发布的相关培养方案执行。

第七条试用期考核内容一、入职考试1、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入职培训”,员工应在入职一个月内完成“入职考试”。

“入职考试”主要考核新进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相关制度流程、公司及部门基本信息的认识和掌握程度等。

考核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

试用期员工考核及转正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考核及转正管理办法
3、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4、试用期的考核
A、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B、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C、人力资源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5、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审批。
6、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部、总经理批准(表附后)。
B、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考核结果95分以上按期转正相对号俸晋升2级;
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1级;
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70-74分延长试用一个月;65-69分延长试用二个月;60-64分延长试用三个月)
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转正时间自年月日起
转正工资批示:元/月
签字:
审批
签字:
备注
填写说明:
1、公司普通员工转正,由班组长推荐、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核准。
2、公司办公室、主管级以上人员转正,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人力资源审核,总经理核准。
审核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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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方案

新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方案

新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方案一、总则㈠目的为加强公司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增强新员工的的归属感,规范新员工转正考核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建立完善的员工甄选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特制订本方案。

㈡适用范围公司招聘的新员工;销售体系新员工依据销售人员有关制度执行。

㈢职责分工1.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员工的入职培训、基本素质转正考核;2.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及业务技能转正考核等。

二、试用期期限新员工原则上签订3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约定3个月试用期;三、试用期待遇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的80%。

四、试用期管理㈠试用期员工日常管理试用期员工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

㈡试用期员工离职管理1.试用期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提出辞职,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

2.公司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⑴有具体的事实依据证明不符合转正定岗资格要求的;⑵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健康状况不能适应工作岗位,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⑶有具体的事实依据证明试用期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⑷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⑸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㈢入职培训⑴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介绍、业务介绍等新员工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更好的认识公司,消除陌生感。

⑵新员工上岗时,其直接上级应及时清晰讲解岗位工作及考核要求,务必使员工明确要求;⑶新员工上岗后,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员工对新员工工作进行随时指导和帮助;⑷新员工试用期间,部门负责人应考察并关注该员工工作状态,帮助新员工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环境。

五、转正考核㈠试用期人员转正要求1. 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符合拟定岗位要求;2.通过行政人事中心组织的转正考核、面谈以及用人部门组织的业务评估;3. 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得到部门同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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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修订记录表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转正程序,保证转正考核流程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3制定依据
《集团治理准则》、《集团人事管理准则》。

4管理职责
4.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负责审核试用期员工出勤状况及所在部门主管评价意见是否客观公正;负责监督试用期或转正实施情况。

4.2各部门负责评估试用员工试用期间绩效状况、评价转正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负责指导员工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5正文
5.1 试用期
5.1.1试用期时间要求:
5.1.1.1除总裁特批的员工外,新员工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多于6个月。

集团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2-3个月。

5.1.1.2简单工种(如:驾驶员、清洁工、保安等)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减试用期。

5.1.2试用期工资标准:
员工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其所应聘岗位工资的80%发放,或者根据应聘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5.1.3试用期间调动后的管理要求:
5.1.3.1试用期间的调动管理:试用期内的员工如为集团内所属子公司调入或发生在公司内部调动的情况,根据其调动后的岗位情况,重新确定试用期。

5.1.3.2若调动后的岗位性质及工作内容相似的,则试用期按原约定期限。

5.1.3.3若调动后的岗位性质及工作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但其累计试用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5.1.3不符合录用条件:
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或员工存在下列事实或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提前通知员工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5.1.3.1伪造学历、各类资质证明(证书)的,或者隐瞒违法犯罪个人经历的;
5.1.3.2隐瞒病史或受伤(事故)经历的;
5.1.3.3患有传染性、精神性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5.1.3.4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的;
5.1.3.5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1.3.6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工作目标或工作要求的;
5.1.3.7拒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的;
5.1.3.8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5.2转正
5.2.1转正条件
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5.2.1.1无早退、旷工现象,试用期内累计迟到不得超过4次;
5.2.1.2经部门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其工作能力达到岗位要求;
5.2.1.3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或本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司培训并考核合格;
5.2.1.4通过规定的新员工转正审核程序。

5.2.2提前转正
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5.2.2.1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5.2.2.2经部门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在其岗位职责要求范围内能够独立开展试用岗位的相关工作,并且取得两项以上显著工作成果;
5.2.2.3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或本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司培训;
5.2.2.4通过规定的新员工转正审核程序。

5.2.3延期转正
5.2.3.1在正常转正期满,经评价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正常转正条件时,可延长试用期。

5.2.3.2因工作岗位有特殊要求需要延长试用期的,可以延迟转正,但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2.2转正审核
5.2.2.1正常转正流程:
5.2.2.1.1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部门通知试用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或由试用员工主动到人事部门申请转正,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5.2.2.1.2试用员工所属部门主管如实考评员工岗位工作技能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相关领导批准,集团本部及各单位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转正,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5.2.2.2延期转正流程:
5.2.2.2.1在转正审批过程中,任何一级领导提出延期转正要求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经理助理及以上员工、各部门负责经理助理以下员工的跟踪、了解延期原因,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其本人,说明延期转正原因。

5.2.2.2.2延期转正的延长时间原则为1个月,所属部门领导可视员工工作表现情况在延期转正期间要求其本人再次提出转正申请。

5.2.2.2.3若第二次转正申请未获准通过,则解除劳动关系。

5.2.2.2.4员工在试用期及转正时的相关材料存入其人事档案,档案材料包括:试用期入司培训考试成绩、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及个人工作总结等。

5.2.3转正工资标准
试用员工从完成转正审批流程获得最终批准签字之日起,执行转正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若没有约定转正岗位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与用人部门沟通确定工资标准。

5.3本办法的修改、解释权归集团人事行政中心。

5.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6记录
附件1:【员工转正申请考核表】
员工转正申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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