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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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

高职《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

O l fr o teT a hn to si 1 n teReom fl e c igMeh d te l l nl E o o cL w Co re f eHih r c p t n l d c t n c n mi a u s s g e u ai a u ai ot h Oc o E o
Ju 2 0 n. 0 6
N O . et N o 7 4 S . .7
第4 ( 期 总第7 7期)
高 职 济 法 学 方 法 改 革 教
王 松
( 东北财经大学 , 宁大连 16 2 ) 辽 1 05

要: 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应用型人 才作为出发 点。《 经济法》 为高等职 业教 育的一门核 心 作
的兴趣 。

加 强针对性
例如 , 在给 国际贸易 ( 专升本 ) 的学生上《 经济 法》 课时 , 笔者通常会问学生:你们将来如果从事国 “
际贸易业务 , 首先遇到 的问题 是要和对 方签合 同 。 那 么, 一个合 同中应 当包 括哪些 内容 呢? 如果你担心 对 方将来无 法履行 , 那么采 取哪种 担保 方式更 有利 呢? 如果对 方真的违 约 了 ,那 么你 到 哪里去解 决这个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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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8月 06
山东行政 学院 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 学院学报
J un l f5 a d n d n tai r ct o ra h n o g A misr t n I ue& 5 a d n c n mi M n gme tP ro n s ̄ t o i o  ̄ h n o g E o o c a a e n es n e I t ue Jn
基础课 , 其教 学方法也应 当进行的改革创新, 加强针对性 、 突出侧 重性 、 增强 实用性 , 高教 学质量和 提

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探索

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探索

收 录 日期 : 2 0 1 2 年 1 1月 8日
为主,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发展 规律 , 而 等 。 以上 内容中, 有些属于经济法领域 , 而 不过分强调科学体系 自身的完备 。 课程应 有些属于民商法体系 。 因而 《 经济法》 课程
高职 院校经 济管理类 专业一般 都会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 目标 , 注重学生职业能 作为会计专业 的专业基础课 , 其 课程 的内
程。 随着高职院校培g r - 4  ̄ 式的改变, 济 期 以来, 高职司法会计专业 《 经济法》 课程 师考 试大纲 的要求 设置 《 经济法》 教学 内
法 课程改革也 迫在眉睫 。笔者针对该课 以“ 学科本位 ” 为课程教学 目标 。 教师课堂 容体系。 这要求授 课教 师要做针对性的调 程 的特 点及 在培 养专业人 才 中的地 位和 讲授 过分注重强调 学科的独立 性和重要 研 , 了解历 年来考试 的重 点和难点 , 对 教 作用, 提出 济法 课程教 学 目标和教学 性 , 把学科 凌驾于教育之 上, 凌 驾于人之 材和教学 内容进行重新整合 , 侧 重于考证 内容体 系的改革 、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上, 学科成 为中心 , 成为 目的, 学校教 育、 知识点的讲解 , 提高学生的应试 能力。在 以及课程 考核 方法 的改革 等方 面的探 索 课堂教学成为促进学科发展、 培 养学科后 教学 内容的设置上, 教师还 应加强应试 能
.-. _
同 职会计 专业 《 经 济法 课 程 改革探 索


口文 /张
( 安徽警 官职业学院

安徽 ・ 合肥 )
[ 提要] 经济法) ) 课 程是 高职 会计 教学 目标, 确立“ 以学生为 中心、 以就 业为 课程 。考虑到高职 学生 的实际 , 教师应主

经济法学科的交叉式教学改革

经济法学科的交叉式教学改革
税法 的指导等等 。 ( 二 )与政 治学关 系
必然是法 治精英登上历史舞 台的时代 ,而这个 时代 ,万万离
不开 法学教育 的可持续 发展和不断创新 。 ”2 1 世 纪我上 , 围绕特定利益 , 借助 于社会公共 权力来 规定和 实现特定权 利的学科 。其 中, 国家与社会 的关 系 ,政 府职能的变迁 、能力 的强弱 ,利益集 团,集权和分权级制度 变迁等是政治学 中的重大 问题 ,也是 经济法学构建 、展 开的政治学知识背景 ; 而政府 的更迭 、政 治利益集 团的对抗 和妥协 ,以及各种政治性 目标也会或 多或 少影响一 国的经济政策 、经济立法 、执法和司法 。政治学 中 国家与社会 的关 系 ,政府 职能的变迁 、能力的强弱 ,也是经 济法学构建 、展开 的知识背景 。 朱苏力教 授认 为 ,我 国的法学研究范式主要有三种 : 一 是政法法学 ,二是诠释法学 ,三是社 科法学。在未来 中国法 学中其主导作用 的更可 能是诠 释法学和社科法学 。社科法学 要求法学 和法律 的发展必 须不断从各 个学科汲 取新 的知识 。
经济 法学 科是一 门交叉 学科 。交叉 学科 是指 与两种 或 两种 以上 不 同领域 的知 识体 系有 密切 联系 ,并借 助它们 的 成果 而发 展起 来 的综合 性科 学 门类 。现代社 会 的 日益 复杂
社科法学研究 范式 ,体 现在 教学方面 ,笔者认 为 ,交叉 式教学正符 合该范 式要求 。交 叉式教学 是指在教 学活动 中, 运用 多学科知识 以及整合不 同学科 的理论 与方 法对 所教授学 科进行教学 与研究 。 针对经济法学科特点 ,我们组织 开展 了经 济法 学科 的交 叉式教学实践 与研究工作 。具体教学措施如下 :
法 、实践教学基地法 、 诊所式 教学法等实践 教学方法。但 是 ,

基于“对分课堂”的《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

基于“对分课堂”的《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

基于“对分课堂”的《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经济法是一门非常重要的法律课程,它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适用,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经济思维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的经济法课堂教学方式往往存在着教师主导、学生被动的情况,学生缺乏主动性和参与度,课堂效果不理想。

为了提高经济法课堂的实效性和教学效果,有必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适合经济法教学的新模式。

本文将从“对分课堂”教学模式出发,探讨基于“对分课堂”的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

一、“对分课堂”教学模式的概念及特点“对分课堂”是一种积极互动的教学方式,它将课堂的教学内容分成短小的“对话块”,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与同学进行短暂的小组讨论和交流,以达到学习和交流的目的。

这种教学方式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是一种具有很好教学效果的教学模式。

“对分课堂”教学方式的主要特点包括:1. 教师以学生为中心,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

2. 学生通过小组讨论和交流,共同学习和解决问题。

3. 教学内容分为多个小模块,有利于学生的集中注意和深度思考。

4. 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1. 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传统的经济法课堂内容往往过于枯燥和抽象,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

为了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可以根据“对分课堂”的特点,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

将经济法的内容分为多个小模块,每个模块都围绕一个具体的案例或问题展开讨论,引导学生通过小组讨论和交流,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法,从而达到深度思考和学习的目的。

2. 提倡学生参与,增强互动性在传统的经济法课堂教学中,学生往往是被动的接受者,缺乏主动性和参与度。

基于“对分课堂”的教学理念,可以提倡学生参与,增强课堂的互动性。

在课堂上,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都负责讨论和解决一个问题,然后再将每个小组的成果进行汇报和展示,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增加课堂的互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深刻思考 。 大学道德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道德人 ,道德人即是具
础问题, 一切道德准则和规范都毫无疑问地被植根于信仰的 土壤中。” 儒家的修身正是为了寻求这样一个超验的道德信仰 〔 最 高的善) 。 这是一种形而上的追求。 对道德终极价值的追问过 程, 也就是道德知识的获得的过程, 因为在这一过程里, 社会
必然性 的知识 。
在传统社会中, 首先是君子个人(社会上层的个人: 皇帝、 大臣、 各级官员、 学者等有地位的人) 自 我修养, 树立了道德榜 样, 成为社会的道德模范, 对他人产生了道德感染力和道德幅 射力。这样, 人们就会模仿道德的行为, 觉杜绝不道德的 而自 行为, 社会就会有序, 安定。 今日 的社会, 是一个流动、 陌生、 剧变、 竞争、 价值多元、 以财 富和地位为追求目 标的社会, 人们的内心充满着赤裸裸的欲望。
的主要 内容 。 关键词: 教 学改革
一、经济法》 《 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调研分析和对多年教学实践的总结, 我们认为传统
的《 经济法》 课程在教学大纲制定、 教材与配套教学参考资料 建设、 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 成绩考核等方面, 均存在较多不合 理、 不规范、 不科学的弊端, 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不利
只有把儒家修身的目的不仅理解为治国平天下,而且理 解为向天寻求道德终极价值和道德信仰, 我们才可能理解儒家 在不能实现“ 达而兼济天下” 的治国理想时, 还可以获得“ 穷则 独善其身” 的内心幸福。理解其内能安己与外能安人的统一。 以德治天下(社会治理) 的理想, 在今天的社会难以发挥 它的作用, 因为传统社会与今 日 社会大不相同。 传统的社会, 是一个流动性不大、 每个人都有 自己相对稳 定的位置的农业社会, 人与人的交往变化不大。熟人关系中, 最容易产生相互影响 ,道德的模范作用也最容易被传播和被 接受。再者, 传统的社会, 是一个等级严明的宗法社会 , 上级 ( 皇帝 、 各级官吏、 社会上有地位的学者等社会上层、 精英) 的 道德模范作用无疑会具有巨大的威射力或感染力。因为下级 对上级是一种崇拜 、 敬畏和服从的心理 , 这种权威崇拜心理容

经济法课改计划

经济法课改计划

《经济法实务》课程教改计划一、课堂导入方式的改革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导入新课是讲授新课的第一环节。

一堂优质课,常常一开始就能扣住学生的心弦,而开头第一句话往往是最难的,好像音乐里定调一样,往往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找到它,讲课也是如此,需要老师去探究,去精心设计,才能产生强大的吸引力,深深打动学生的心。

新学期主要采用下面两种导课方式:一是承上启下,即教师通过知识间的逻辑关系,找准新旧知识的联接点,以旧引新,温故知新;二是质疑导入式,即教师通过提出问题,造成悬念,使学生带着疑问听课,所学知识印象深刻。

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问”是探索知识的初步,“疑”是发现问题的前提。

一个好的精心设疑,能激励学生学习的催化剂。

二、提问方式的改革教师的提问要能围绕重点精心设计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

1、问题的提出要有针对性。

正如射箭打靶要瞄准,设置问题的目标也要对准中心点。

设计课堂提问要根据教学目标,扣住重点,抓住难点。

这样也就抓准了方向,重点解决了教学的任务也基本落实了,扣住重点引导点拨,可谓事半功倍,难点主要是指学生学习过程中不易攻克而教学上又必须落实的地方。

它是教学过程中的拦路虎,也是教师解疑的一个靶心。

抓难点,体现了教师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思想,它要求教师从学生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教师针对重点、难点,设计问题,犹如写文章之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比较干脆利落。

2、问题的提出要有启发性。

学生对每篇课文的学习,不是一开始就感兴趣的,因此要针以学生的心理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调动他们思考的积极性。

课堂上设计一些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使他们思维活跃,思路开阔,能根据自己的知识辐射开去。

3、问题的提出要有曲折性。

课堂的提问如果只是一味地直来直去,学生就会觉得索然无味,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思维的发展。

假如把问题换成“曲问”“活问”的方式提出,就能迫使、学生开动脑筋。

所谓的“曲问” ,就是变提问的角度,让思路“拐一个弯” ,从问题的侧翼或者反面,寻找思维的切入口,朱熹说过“读书无疑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此方是长进。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改探讨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改探讨

2012年第12期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No.12,2012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288期)Total No .288收稿日期:2012—09—22作者简介:吴颂华(1976—),女,江苏江阴人,江阴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研究方向:公司治理。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改探讨吴颂华(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江阴214405)摘要: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课时少,内容复杂,教学效果与预期相差甚远。

本文主要探讨了目前高职高专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关键词:高职高专;经济法教改;实用性;适用性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2)12—0085—02一、《经济法》课程简介与一般课程相比,经济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经济法的内容广泛而丰富,因而教材内容也涉及极广,几乎覆盖了所有经济管理工作的全部业务范围;二是经济法更新速度快,因而教材的内容也在不断地补充和修改;三是经济法理论抽象性强,法律条文枯燥难懂,学生理解难度较大。

由于我院学生没有学过法律基础,从这种实际情况出发,我们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的有三个:一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让学生理解相关法律;三是让学生能运用相关法律来分析现实案例。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一)教材的滞后性目前,高职高专可采用的教材内容基本由下列章节构成:经济法概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等。

但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却一直没有编入教材,因此从这一点来看目前的教材基本存在滞后性。

(二)教材实用性较差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情绪化较强,对于枯燥的内容学习效率较低。

但目前,高职高专的教材在编写内容和体例上均沿用严格的经济法范围来设计章节内容,偏重理论内容,相应的案例分析较少,实践性不强。

试论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与措施

试论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与措施

收稿日期22作者简介柳茂(32),女,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法学学士,主要从事工程项目法律方面的研究●职业技术教育●试论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与措施柳 茂(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四川德阳618000)摘 要: 经济法作为高职院校法律类、经济类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对于培养大学生较强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的分析,揭示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革的主要思路及有效措施,以促进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最优化。

关键词: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中图分类号: G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22187(2010)0520079202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它是构成其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学的教学体系中,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课程,涉及面非常宽,大多数教材既包括企业法律制度,又包括合同法律制度,还包括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等等,因此经济法在高职院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但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中却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经济法教学的效果,而且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所以找到这些问题,探寻解决办法,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就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一、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现状及主要问题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和培养目标来看,目前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教材编写缺乏实践性,选用不具适用性当前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但内容不一,良莠不齐。

这些教材在编写内容和体例上均沿用严格的经济法范围来设计章节内容,理论内容较多,实践性不强。

有一些教材虽然增加了案例、课后练习题甚至案例分析,但很多案例的挑选比较随意,缺乏综合性,不能将相关知识点串联起来。

同时,在教材的选用上,部分教师往往又会犯随意性与雷同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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