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正式版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范本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装卸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装卸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并持有相关的岗位资格证。
第四条相关术语解释1. 民用爆炸物品:指用于民用目的的能够产生爆炸效应或引发爆炸物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燃烧性气体等。
2. 装卸作业:指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搬运、装载、卸载、储运等操作。
第二章装卸场所管理第五条装卸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场地平整,无明显的障碍物和危险品堆放。
2. 装卸场地应当设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和指示标识。
3. 应当设置相应数量和规格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材。
4. 应当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装卸作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装卸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并记录巡查和维护情况。
第七条在装卸场所进行工作的装卸人员,必须佩戴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经常检查和更新。
第八条装卸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明火隔离措施,并设置防火墙和消防设施。
第三章装卸作业管理第九条装卸作业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
第十条装卸作业必须由具备针对性培训的人员进行,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进行装卸作业。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装载和卸载次序进行,防止爆炸物品的混装和错装。
第十二条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操作的稳定,防止装卸过程中出现摔落、碰撞等现象。
第十三条装卸作业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防静电装备,以避免静电引起的火灾或爆炸。
第十四条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货物的堆放稳定和防滑措施,以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装卸作业必须进行相应的消防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灭火器、防火幕等。
第四章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在进行装卸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装卸场所和装卸设备的安全运行。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5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一、购买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2、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填写《____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申请表》,持单位卡到公安局办证窗口开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
3、在购买完成后,自成交之日起(即民用爆炸物品入库)____日内,应将购买的品种、数量持单位卡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4、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帐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5、严格按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如实将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二、装卸管理制度1、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熟悉安全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装卸人员应遵守仓库的管理制度,不准穿带有铁钉的或带高跟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
严禁老弱病残人员从事装卸作业,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听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2、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气候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交待,并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4、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充许搬运一件,如采用专用手推车转运时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5、应在距仓库门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
仓库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6、严禁在同一装卸点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破器材。
互为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装入同一车厢内,对于装卸同类爆破器材也应逐车装卸,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和运输的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合规进行。
全部公司员工、合作伙伴及相关从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购买管理1.公司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需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委托专人负责采购工作。
2.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要求供应购买计划、供应商评估报告、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3.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其信誉度、安全管理本领及产品质量,并优先选择具备爆炸物品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供应商。
4.购买合同应明确规定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规格、质量标准、交付方式及验收标准等,同时合同应标明供应商对于物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带来的责任。
三、装卸管理1.爆炸物品的装卸应有专人进行,并必需持有相关证书或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装卸工作地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禁止在密闭或易燃、易爆环境下进行装卸。
3.在装卸过程中,应使用专业装卸工具,并保持装卸现场乾净有序。
4.针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装卸,应依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执行,必需时要采取必需的防火措施。
四、运输管理1.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需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具备合法许可证,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关证件和经验。
2.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技术检查,并保持车辆清洁、乾净。
3.在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车辆外部的监控和保护,防止爆炸物品遭到恶意破坏或偷窃。
4.依据爆炸物品的性质和数量,应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和固定。
5.货车在运输爆炸物品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定,严禁超速行驶、疲乏驾驶和违反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安全管理和培训1.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订立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本领。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模版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及运输管理规范如下:一、购买管理制度1.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需遵循许可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2.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填写《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申请表》,并持单位证明文件至公安机关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
3. 购买完成后,自成交之日起(即民用爆炸物品入库)____日内,需将所购品种及数量持单位证明文件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4. 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交易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严禁使用现金或实物交易。
5. 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如实将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品种、数量、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二、装卸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应掌握所装卸物品的性能,熟悉安全规定,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及气候状况,向作业人员布置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对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 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需确保充足照明。
遇有恶劣天气,如雷雨、强风、冰雹时应暂停作业。
4. 人工搬运时每人每次仅限搬运一件物品;使用专用手推车搬运时,每次仅限转运五件,并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
5. 装卸作业应在距离仓库门至少2.5米处进行,严禁车辆紧邻库门装卸货物。
6. 严禁在同一装卸点同时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破器材。
互为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装入同一车厢内,同类爆破器材的装卸也应逐车进行,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
必须遵循“卸货优先、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安排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
当装卸点有车辆正在作业时,待装卸车辆应停放在距装卸点30米外或在防护土堤的保护范围内。
7. 搬运过程中发现爆破器材箱体破裂、松开或箱盖脱落,不得装运,应小心卸下并单独放置以便及时更换包装。
8. 装车时,爆破器材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装载量,不得倒置或侧放包装箱。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4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装卸和运输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高效、顺畅的运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购买、装卸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所有单位和人员。
二、购买管理1.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执照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2.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要求,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和使用数量。
3.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准确的登记,包括购买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详细信息。
4.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委托具备相应经验和资质的单位进行,购买的数量必须与购买单位(或个人)的实际需求相符,并且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案。
5.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安全和定期检查。
三、装卸管理1.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具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
2.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持有相应的证书,具备实际操作经验,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工具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保持良好的状态,严禁使用有明显损坏或不合格的工具。
4.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乱丢乱放、乱摆乱堆,确保物品的整齐有序和安全稳固。
5.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注意防止撞击、摩擦、静电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危险因素,严禁在装卸过程中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
四、运输管理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消防设备、灭火器、防爆装置等,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驾驶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持有相应的证书,具备实际驾驶经验,并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超速行驶,严禁在禁止通行的区域停留和越过路线行驶。
4.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贴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使用灯光和声响等警示措施,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能够及时发现和避让。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5篇)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1.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应在白天进行,且有专人在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
2.装卸人员必须清楚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常识,装卸现场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禁止民用爆炸物品与其它货物混装,禁止雷管与炸药等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混装。
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5.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炸物品。
6.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其它爆炸物品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
7.分层装载民用爆炸物品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上一层。
8.装卸作业时,机动车辆应在库房门口2.5m外停放;车辆靠近装卸站台时应设置防撞缓冲装置;机动车辆在熄火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9.雨雪天气进行装卸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确保安全。
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装卸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的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并促进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
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装卸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装卸人员管理第五条装卸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意识。
未持证人员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工作。
第六条装卸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并取得合格的培训考核证书方可上岗。
第七条装卸人员应在装卸前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该工种的工作。
第八条装卸人员应遵守装卸作业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
第九条装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协调和配合。
民爆公司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
第二章储存管理第三条建立健全民爆物品仓库,确保仓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第四条仓库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五条民爆物品分类存放,雷管、炸药等危险品应分开存放,并设置隔离带。
第六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 库房建筑结构符合国家规定;2. 库房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3. 库房内设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4. 库房内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七条储存民爆物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摆放,不得堆放过高,堆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八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库房应定期进行清理,确保库房内物品整齐、清洁。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使用民爆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条使用民爆物品前,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备,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使用民爆物品过程中,应设置警戒区域,并配备专人负责警戒。
第十三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将民爆物品按规定存放。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四条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运输资质。
第十五条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2. 运输途中不得超速、超载;3. 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4. 不得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
第五章销毁管理第十六条民爆物品达到报废期限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销毁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七条销毁民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并确保销毁过程安全、环保。
第十八条销毁民爆物品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将销毁情况记录在案。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爆炸物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5篇)

爆炸物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一、运输、装卸人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导电物品上岗作业。
二、地面运输:(一)运输炸药电管的车辆,车况必须完好,并应挂有“危险物品”字样的标志,车速不得超过40km/n,两车距离不少于____米,若遇特殊情况需在夜间行驶,必须要有红色信号灯。
(二)严禁使用自卸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运输工具运输炸药电管。
并做到“防火、防盗、防静电”。
严禁炸药、电管同车装运和搭乘其它人员及物品,做到专车专运。
严禁吸烟、用火、使用手提电话。
严禁将车辆行驶和停放在人口密集和建筑物多的地方。
三、井下运输:(一)装载炸药、电管入井的车厢应为封闭的专用车厢,车厢外四周要印有“危险品”标志,车厢内应铺软垫。
要有专人护送,直达装卸地点,禁止中途停留。
(二)使用绞车运送炸药、电管入井时,搬运、押运人员应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上下车场把钩工、信号工应作好安全准备,其绞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使用机车运送炸药、电管时,其机车速度不得超过2m/s。
机车运送炸药、电管的车箱之间应用三个空车隔开;严禁将炸药、电管装在同一车箱内。
严禁无关人员乘坐;搬运、押运人员和跟车员均应坐尾车。
(三)人力向采掘工作面运送炸药、电管时,应小心谨慎,将炸药、电管装入坚实的非金属(绝缘和防静电)空箱内,炸药、电管必须装在专用的电管、炸药箱内并上锁。
严禁违规运输和在不安全地点及人多处逗留。
(四)严禁在运送炸药、电管途中将炸药、电管转交他人运送,若炸药、电管量大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并有公安机关发放火工品作业许可证的人员协助运送。
四、装卸:(一)运输队在接到公司物资供应处装卸炸药、电管____后,应立即通知搬运人员作好装卸炸药、电管专用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
(二)装卸人员待配送车辆到位时,按供方发货单上的品种、数量,严格清点无误后并双方签字,交接货完毕后,立即将炸药、电管转装到专用车箱内,加锁送到井下炸药库入库验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正式版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购买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2、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申请表》,持单位卡到公安局办证窗口开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
3、在购买完成后,自成交之日起(即民用爆炸物品入库)3日内,应将购买的品种、数量持单位卡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4、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帐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5、严格按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如实将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二、装卸管理制度1、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熟悉安全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装卸人员应遵守仓库的管理制度,不准穿带有铁钉的或带高跟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
严禁老弱病残人员从事装卸作业,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听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2、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气候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交待,并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4、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充许搬运一件,如采用专用手推车转运时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5、应在距仓库门不小于2.5 m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
仓库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6、严禁在同一装卸点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破器材。
互为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装入同一车厢内,对于装卸同类爆破器材也应逐车装卸,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
必须按照“卸货优先、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安排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
当装卸点有车辆正在作业时,待装卸的车辆应停放在距装卸点30m 外或在防护土堤的保护范围内。
7、如搬运时发现爆破器材的箱体破裂、松开或箱盖脱落不得装运,小心卸下后单独放置以便及时更换包装,对于由于受压而略有变形的纸箱可考虑在装卸时摆放在箱堆的上部。
装卸时如发现产品药剂撒出,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在单位安全员的指导下,将撒药的的箱包移至安全地带,并对撒有药剂的地点进行处理和清扫后,方能恢复作业。
8、装车时,爆破器材装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的装载量,不得倒置或侧放包装箱。
普通汽车(己采取了防盗、防火措施的车辆)装载雷管时,箱堆高度要低于车厢边帮的1/3,炸药纸箱高度不宜超过五个箱高且超出边帮的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高度的三分之一,车厢内不应留有空隙,应采取防止箱体移动产生碰撞的措施。
检查无误后盖好蓬布,并将其捆绑牢固,再关锁好后车门;专用运输车装载爆破器材时,考虑到运输安全,不超载,纸箱的承受强度等方面的因素,箱垛高度不应超过1.5m,最好每垛不超过五箱。
载货完毕后使用专用捆绑带和挂钩将箱子固定,关锁好车门。
中途部分卸货后,应立即调整包装件的位置、高度并重新加以固定防止包装件在车箱内的坠落和位移。
设有雷管防爆罐(箱)的民爆器材专用运输车,在运载炸药时可以同车装载少量雷管,但装载的雷管必须置于密闭的防爆罐(箱)内,其装载的量不允许超过车辆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严禁为了增加雷管的装载量而自行改装、增加或取消防爆罐(箱)。
9、爆破器材装、卸完成后,库管员应和押运员应共同清点发出或收到货物的数量,按规定履行提货或接货手续。
三、运输管理制度1、运输各类爆破器材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运发[1999]1382号)、《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88)的有关规定。
2、运输爆破器材应采用合符《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科工爆[2001]156号)规定的专用车辆,车况应达到一级标准。
车辆不得自行改装,不得使用翻新轮胎。
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符合以下规定:①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一级车况的规定,并经过年审。
②车箱护栏经加固,车内有固定包装箱的措施,设有密闭的可关锁的、可报警的车门。
装载雷管的车厢内应铺设软垫。
③汽车的排气装置已调整到驾驶室的下侧并加装防火罩,配备有不少于5kg的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两具。
④车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危险品”标志牌和夜间运输的警示标志。
3、运送爆破器材的汽车驾驶员应具有5万公里或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和运管部门核发的“危险物品准驾证”,年审合格,熟悉交通安全的法规和运输爆破器材的安全规定,并经爆破器材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爆破器材的运送工作。
4、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配备随车押运员,押运员应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特性,掌握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规定,经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由单位保卫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爆破器材的押运工作。
押运员负责运送途中的警卫工作,并保管车箱锁的钥匙。
5、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会同安全员对车辆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轮胎、排气管、灯光、喇叭、灭火器、危险品标志、车箱、后车门、防滑链(必要时)以及需要配备的其它器材进行例检,经检查确认合格(或完备),填写检查记录后,方能允许出车装载爆破器材。
出车后驾驶员还应对车辆的上述部位作行车后的检查,并详细填写出车记录。
6、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除加强平时维护保养外,还应建立强制性的定期保养制度,按时参加交管部门的年检,使车辆处于完好状况。
未通过年检的车辆不得运送爆破器材。
7、车辆出车前应保证油箱的装量到允许的最大量,严禁用其他方式携带燃料或其它易燃物。
在加油站加油前应确保关闭发动机、油路系统无漏油、发动机外壳不得有废油。
8、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应保持清洁,无油污、无水珠、无金属器(件)突出、无杂物。
如发现车厢内有撒漏的药剂,应先用水湿润并撒上锯末,然后用柔软的扫帚将撒漏物收集后在安全地点进行处理,并用水将车厢冲洗干净。
如货厢有酸、碱类或其它的杂物的残余物也应冲洗清扫干净后,方能装载爆破器材。
9、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品运输证”上路,应注意绕开城区或人口稠密区行驶,如实难于绕行,应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按其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行车时应控制车速,高速路面车速不超过80km/h,一般路面不超过40km/h。
遇不利气候,人员车辆稠密区、路面条件差,车速更应酌情降低。
进入仓库区、生产区的车辆车速不得超过15km/h。
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准装货出入库,运输途中遇风沙大雾天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遇雷暴天气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区,并距人口稠密区边缘不少于250m,距高大树林(木)不少于200m,除押运员留守外,其它人员应撤至200m外。
两辆以上的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前后车应保持50m的距离,上下坡时车距不小于100m,与其它同向行驶的车辆至少要保持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每行驶160~180km应停车一次检查车辆,驾驶员主要检查车辆状况。
如车胎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油路、制动、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押运员主要检查货物情况。
如车箱密闭情况、有无被盗痕迹,门锁是否正常,货物堆码有无位移、箱堆固定措施是否有效。
公路上停车时要按规定在距车尾一定距离处设警示标志。
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猛然启动和急刹车。
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应拉紧手闸,关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8%的路段。
风沙大雾天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遇雷暴天气时,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旷地区,并距人口稠密区边缘不少于250m,距高大树林(木)不少于200m,除押运员留守外,其它人员应撤至200m外。
两辆以上的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前后车应保持50m的距离,上下坡时车距不小于100m,与其它同向行驶的车辆至少要保持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每行驶160~180km应停车一次检查车辆,驾驶员主要检查车辆状况。
如车胎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油路、制动、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押运员主要检查货物情况。
如车箱密闭情况、有无被盗痕迹,门锁是否正常,货物堆码有无位移、箱堆固定措施是否有效。
公路上停车时要按规定在距车尾一定距离处设警示标志。
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猛然启动和急刹车。
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应拉紧手闸,关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8%的路段。
10、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口骤密区、城区、集镇、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放。
当车辆经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或即将通过时,车辆应停放在停车线以外或至少距铁路路基5m以外,严禁抢道行驶。
11、运送途中因食宿原因停车,应选择较安全和偏僻地点停车。
停车地点应远离高压线、无线发射台和居民稠密区,就餐地点无法观察到车辆时,应轮换就餐。
夜间住宿时押运员应担任车辆守卫工作,不允许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放时无人监护。
12、当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停放在较为安全的地带,放好警戒,劝离无关人员后方可开始维修,维修中严禁动火。
车辆维修后如无法恢复正常状态,则应立即求援,不得带病行驶。
13、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禁止搭乘其它无关人员。
驾乘人员不得在车内吸烟,途中停车吸烟应距车辆15m以外。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搭载其它物品。
14、在运送爆破器材过程中,押运员不能脱岗,如途中发生安全或被盗问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