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下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核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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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

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申报历史文化街区应当具备条件是( )A.历史上曾经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B.历史文化街区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C.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用地面积宜达到保护区内建筑总用地60%以上D.构成历史风貌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上是历史存留原物【答案】 A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中不包括( )A.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且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B.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C.确定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D.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答案】 A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依法管理原则。

(2010年真题)A.因地制宜B.合理利用C.分步实行D.切实可行4、根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下列关于三条控制线实施管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因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的,须报国务院审批B.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报同级政府审批C.地方各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三条控制线划定和管理工作负总责D.详细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答案】 B5、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关于规划条件叙述中,不正确是()。

(2017年真题)A.未规定规划条件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B.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C.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D.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规划条件通报上级土地主管部门【答案】 D6、行政法基本原则是()A.合法性原则B.行政法治原则C.合理性原则D.应急性原则7、可以成为一定法律关系客体有( )和精神财富。

A.物质、行为B.物质、思想C.财物、行为D.财物、思想【答案】 C8、指出在以下几组历史文化名城中,均含世界文化遗产的一组是()。

技能认证城乡规划基础知识考试(习题卷14)

技能认证城乡规划基础知识考试(习题卷14)

技能认证城乡规划基础知识考试(习题卷14)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74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下列关于详细规划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A)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B)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C)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学科的依据D)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对所在地快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2.[单选题]下列哪项不是城市用地竖向规划的基本工作内容?( )A)确定城市干路的控制纵坡度B)确定城市建设用地的控制高程C)平整土地、改造地形D)分析地面坡向、分水岭、汇水沟、地面排水走向3.[单选题]城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 )级。

A)五B)四C)三D)二4.[单选题]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范围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 )。

A)罚款B)责令停职检查C)取消执法资格D)行政处分5.[单选题]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不被禁止的活动是( )。

A)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B)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C)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D)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6.[单选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从工程建设特点来考虑,主要能采取的保护环境的措施是替代方案、生产技术改革、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和加强管理几个方面,其中( )的最终目的是使选择的方案具有环境损失最小、费用最少、生态功能最大的特性。

A)替代方案B)生产技术改革C)环境保护工程措施7.[单选题]我国首座佛寺是( )。

A)洛阳白马寺B)北魏洛阳永宁寺C)徐州的浮屠祠D)山西五台山佛光寺8.[单选题]下列行政处罚种类中,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行使的是( )。

A)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B)强制拆除C)查封施工现场D)行政拘留9.[单选题]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 ),或者虽未超过( )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施支配作用。

02-宝鸡市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报告-091202

02-宝鸡市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报告-091202
5.3.1 综合增长率法 ..........................................................................29 5.3.2 区域平衡法 ......................................................................................................30 5.4 综合预测结果...............................................................................................................31
1.1 范围界定.........................................................................................................................1 1.1.1 宝鸡市域 ............................................................................................................1 1.1.2 宝鸡中心城区 ....................................................................................................1
2.3 宝鸡市人口发展趋势...................................................................................................18 2.3.1 已迎来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2020 年前后进入户籍人口自然负增长 ......18 2.3.2 市域的净流入人口将逐步增加.......................................................................19 2.3.3 人口机械增长和内部流动加大,重点集中在城镇密集区...........................20

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综合提升练习题包含答案

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综合提升练习题包含答案

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综合提升练习题包含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下列属于司法机关监督是( )。

A.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诉讼等手段,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进行审判、检察活动B.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进行一种不具有法律效力,却有重要意义监督C.行政检察机关对特定范围内行政行为监督D.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日常行政监督【答案】 A2.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

A.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C.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D.法律规范、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答案】 A3. 以下有关临时管线使用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A.临时管线的埋设,必须首先申请临时用地,然后进行临时建设,管线埋设后,必须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B.临时管线的埋设、不得影响,更不能破坏原有的地下管线和地面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C.临时管线的架设,必须符合管线架设技术要求,如影响城镇观瞻和环境卫生,在主体建筑竣工验收前必须拆除干净,不能留下后遗症D.临时管线的架设,必须符合规划的高度要求,不能影响城镇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和安全【答案】 C4. 以下有关《民法典》说法,不正确是()。

A.本法中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B.物权受到侵害,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解决C.因物权归属、内容发生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D.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答案】 B5.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除了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以外,还应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的方式,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分类保护和管理。

A.控制—整治—更新建设B.控制—整治—更新利用C.控制—建设—更新利用D.建设—整治—更新利用【答案】 B6. 国务院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其中在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城乡规划时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主号。

城市规划重点[五篇范文]

城市规划重点[五篇范文]

城市规划重点[五篇范文]第一篇:城市规划重点城市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城市化的类型和测度:类型1)向心型城市化与离心型城市化2)外延型城市化与飞地型城市化3)景观型城市化与职能型城市化4)积极型城市化与消极型城市化5)自上而下型城市化与自下而上型城市化测度:(一)单一指标方法。

人口指标:一是: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征城市化二是:用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用地指标:城市建成区用地占区域总面积的比重。

(二)综合指标法。

当代中国的城市化的基本特征:1)城市化进程的波动性较大;2)城市化动力机制由一元转变为多元3)城市规模体系动态变动加速;4)城市化水平省际差异显著;城市化进程的表现特征:①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②产业结构中,农业、工业及其他行业的比重彼此消长,不断变化;③城市化水平与人均GDP 的增长成正比;④城市化水平高,不仅是建立在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也是农业现代化的结果。

《周礼•考工记》城市特点:城市形制规划,平面呈方形,旁三门,左祖右社,但市在宫南。

中轴对称的布局,突出了宫殿的位置,方格道路网,宽度超过了实际需求,实行坊里制,严格管理市民,坊里规模大,各阶层严格分开,反映城市居民生活方面的建设布局,如府邸、民居、商业市肆等注重因地制宜,具有自发形成的特点,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

希波丹姆模式:以方格网的道路系统为骨架,以城市广场为中心。

霍华德提出:田园城市理论、卫星城市理论。

有机疏散理论——伊利尔•沙里宁。

广亩城市——赖特。

功能主义理论——田园城市的概念:是为健康、生活以及产业而设计的城市,它的规模能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但不应超过这一程度;四周要有永久性农业地带围绕,城市的土地归公众所有,由一委员会受托掌管。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1980年12月16日)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和许多城镇正在积极开展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为了使这一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城市规划的质量,以指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现将国家城市建设总局拟订,并经1980年10月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试行。

在试行中有什么意见,望随时告诉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略)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推动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

规划文件的具体编制,由各城市城市规划部门所属规划设计机构负责;没有城市规划设计力量的中、小城市和镇、县城、由省、市、自治区所属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协助编制,也可委托有关设计机构协助编制。

工矿区规划,由工业主管部门规定,具体编制工作可委托有关设计机构完成。

第三条为了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所依据,城市人民政府应先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历史情况、资源条件、现状特点、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区域规划,原则规定城市的性质、发展方向和规模、城市总体布局和各项建设发展的原则要求,并附城市总体布局示意图。

第四条城市规划按其内容和深度的不同,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设计阶段。

无锡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人民政府第8号令

无锡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人民政府第8号令

无锡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正文:---------------------------------------------------------------------------------------------------------------------------------------------------- 无锡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无锡市人民政府第8号令1992年5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无锡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中心城规划区、规划控制区和近郊规划区。

中心城规划区和规划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近郊规划区的具体范围为马山区,郊区在中心城规划区以外的部分,太湖风景名胜保护区的梅梁湖景区、蠡湖景区、锡惠景区、马山景区,水源保护区等。

江阴市、宜兴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

第四条无锡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具体负责并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三)参与各县(市)属于国家和省、市批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四)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的资质审查,并对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察与测绘实行统一管理;(五)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

第五条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无锡市规划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主管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崇安、北塘、南长、郊区、马山五个区规划管理部门业务上受市规划局领导,根据授权,分管各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新版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新版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临第一、第二、第三绕城高速公路退界 (1)第二部分卫星城及区域中心城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1.1“三线” (2)1.2 用地比例 (2)1.3 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控制 (2)1.4 建设用地停车 (4)第二章建筑形态管理 (5)2.1城市形态 (5)2.2建筑面宽 (5)2.3建筑高度 (5)2.4建筑间距 (6)2.5建筑屋顶 (7)2.6建筑退界要求 (7)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定 (8)3.1城市中心 (8)3.2 公园绿地 (8)3.3 湖泊水系 (9)3.4 环城公园 (9)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定 (9)4.1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10)4.2 社区服务中心 (10)4.3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公服设施配置 (11)第五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2)5.1 总体要求 (12)5.2 公共交通 (12)5.3 慢行交通 (13)第六章地下空间规定 (13)6.1 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3)6.2 地下综合管廊 (13)第七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定 (14)7.1 给水 (14)7.2 排水 (14)7.3 再生水 (15)7.4 能源 (15)7.5 防灾减灾 (16)第三部分小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7)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17)1.1“三线” (17)1.2用地比例 (17)1.3 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控制 (17)1.4建设用地停车 (18)第二章建筑形态管理 (19)2.1建筑面宽 (19)2.2建筑高度 (19)2.3建筑间距 (19)2.4建筑屋顶 (20)2.5 建筑退界 (20)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定 (22)3.1城市中心 (22)3.2 公园绿地 (22)3.3 湖泊水系 (22)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定 (23)4.1公共服务中心 (23)4.2 社区服务中心 (23)4.3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公服设施配置 (24)第五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定 (24)5.1 总体要求 (24)5.2 公共交通 (25)5.3 慢行交通 (25)第六章地下空间规定 (26)6.1 推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6)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定 (26)7.1 给水 (26)7.2 排水 (26)7.3 再生水 (27)7.4 能源 (27)7.5 防灾减灾 (28)第四部分特色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9)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9)1.1生态保护红线 (29)1.2 城镇发展边界 (29)1.3用地分类与标准 (29)1.4 空间布局 (30)1.5建筑容量规划控制 (30)第二章建筑形态及风貌 (30)2.1建筑高度 (30)2.2建筑界面 (31)2.3建筑间距 (31)2.4建筑退界 (31)2.5建筑风格与细部 (32)第三章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32)3.1绿地体系 (32)3.2 节点及标志物 (32)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 (32)4.1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32)4.2其他设施 (34)4.3 旅游设施配置 (34)第五章功能复合与更新 (34)5.1功能复合 (34)5.2功能更新 (34)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定 (34)6.1镇域道路 (34)6.2城镇道路 (35)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定 (35)7.1 给水 (35)7.2 排水 (35)7.3 电力 (36)7.4 环卫 (36)7.5 综合防灾 (36)第五部分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7)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37)1.1 用地选址 (37)1.2 用地标准 (37)1.3建筑布局及风貌 (38)1.4 建筑退界 (38)第二章公共服务设施 (39)2.1 布局原则 (39)2.2公共配套设施指标 (39)2.3 其他设施 (39)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 (39)3.1 基本原则 (39)3.2 道路工程 (39)3.3 给水 (40)3.4 排水 (40)3.5 电力 (40)3.6 燃料 (40)3.7 综合防灾 (40)第六部分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管理规定 (41)6.1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41)6.2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 (42)6.3 小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42)6.4 川西林盘传统聚落保护与改造 (42)第七部分附则 (43)附表 (44)附表1:成都市域城镇体系 (44)附表2:成都市特色镇名单 (44)附表3: 建筑间距图示 (45)附表4: 城乡用地分类及代码 (46)附表5: 镇建设用地分类及代码 (46)附录名词解释 (48)第一部分总则1、目的为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市域城镇及村庄在空间、形态、生态和管理等方面的转型升级,提升城乡规划建设质量,特制定本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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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下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核定工作规则》的函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的有关要求,市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下设市城市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核定工作已经进行了两年。

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部门职能分工和国务院对部委的工作要求,在总结前一时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起草了《市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下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与用地规模核定工作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共同遵守。

附件:《市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下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与用地规模核定工作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市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下设市城市
总体规划的人口与用地规模核定工作规则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
[1996]1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精神,做好对市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审批中人口与用地规模的核定工作,特制定本规则,以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一规模核定的依据
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建设部制定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㈢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㈣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五年发展计划。

㈤各省(自治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各省(自治区)对人口、用地的有关政策规定。

㈥各省(自治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设市城市人口统计、分析成果。

㈧城市所处区位及当地经济、社会和自然资源、人文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发展条件。

二、规模核定的要点
㈠人口规模。

报请核定的城市人口规模是指建成区内实际居住人口之和,由三部分构成:A.非农业人口;B.农业人口;C.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各项人口统计必须实事求是。

现状城市人口与现状建成区、规划城市人口与规划建成区要相互对应,即人口统计范围应与地域范围一致。

城市人口综合增长要与当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相适应,其中自然增长率必须在国家和省(自治区)规定的控制指标之内。

国家统计口径所指市区非农业人口可在上报材料中单独列出,加注说明。

㈡用地规模。

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的核定要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的原则。

用地指标要在符合国家标准前提下,根据城市存量土地情况、当地实际耕地资源现状及未来城市建设所占用地的性质(如耕地、荒弃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按照“近期适度从紧,远期略有改善,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合理确定。

耕地要求做到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总量动态平衡。

三、核定工作的程序一时限
㈠前期工作。

有关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结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做到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人口)发展规划相符合,与所在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㈡上报要求。

省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上报城市总体规划前,应特别就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进行预审并提出预审意见,同时征求同级计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

上报规划材料应包括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论证报告、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可不含专业规划部分)、主要图纸(1-2张)(各三份)和按要求填写好的《城市规模核定一览表》(见附件)一份,同时附上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

㈢意见反馈及会商。

建设部收到各地上级的请求核定规模的文件后,应立即将有关资料分送至国家计委地区经济司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规划司。

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部可对规模核定提出初审意见并约定日期邀请国家计委有关司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规划司进行会商并予以纪要。

请国家计委和国土资源部对各城市规模核定的反馈意见通过行文的方式复函,为缩短办文周期,也可采用表格上由部门分栏签署意见加盖司章的方式将意见返回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管理中心)。

城乡规划司(管理中心)据此起草规模核定的复文,报建设部领导签发。

在核定工作中,对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城市,建设部可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实地调查。

具体组织工作由建设部负责。

(四)审批时限。

规模核定的审查周期一般确定为七周。

建设部接文后提出规模初审意见、拟文分送等工作时间为一周半(十天);国家计委和国土资源部审核反馈意见时间为四周,其中包括:建设部与国
土资源部会商时间为一周,相关准备后续工作时间为三周;建设部起草、审批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核定的批复文件及打印周期为一周半(十天)。

为提高行文效率,请相关部委能简化程序,及时回文。

如不能及时回文又不予以正当原因说明的,将被认为是同意初意见。

建设部将照此并按会商纪要行文,向省下达规模核定批复意见。

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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