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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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的知识重点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的知识重点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第1章合同概述1.合同的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致的协议。

(P3)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协议;(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一个当时热吗不可能形成合同;(3)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P4-P5)3.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又称为缔约,是当事人为了建立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

(P17)4.合同成立的要件:(1)必须存在双方活多方合同当事人;(2)必须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3)合同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P17-18)5.要约的概念:要约是一种订约行为,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P18)6.要约的构成要件:(1)是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内容必须确定、完整和具体;(3)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同事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的拘束;(4)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5)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P18-19)7.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想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P20)8.要约邀请的特点:(1)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不是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一种事实行为,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3)要约邀请只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P20)9.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步骤:(1)依据法律来区分;(2)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来作出区分;(3)根据交易习惯和惯例来区分;(4)按照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区分。

(P20)10.要约法律效力内容:(1)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2)对受要约人的拘束。

(P21)11.要约的撤回:指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教案二》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教案二》

《采购合同与法务管理》教案(二)(第一章第五节至第九节)一、知识框架法定变更保证变更裁判变更抵押协议变更1、合同的担保质押 2、变更与转让留置权利转让定金转让义务转让概括转让合同解除违约行为3、权利义务终止4、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其他原因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法律适用5、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最密切联系原则争议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二、重难点1、定金2、合同的解除3、违约责任4、不可抗力5、代位权与撤销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一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第十三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第二十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试题答案对照(可编辑).doc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试题答案对照(可编辑).doc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试题答案对照(可编辑)《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答案对照(一)知识点详解合同条款概念类型P概念:当事人依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便形成合同条款他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

提示性合同条款内容:①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是指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标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有货物、工程、服务三种)③数量和质量(是确定标的的客观标准也是衡量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④价款和酬金(取得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向提供的一方所支付的货币)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⑦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他合同就不能成立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质与量。

类型有三种:①由法律直接规定②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③由当事人约定。

默示条款: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

类型有三种:①法律未规定也不是合同性质和类型所必须具备的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②当事人未写入合同当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理应存在的条款③特意待定条款当事人有意将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条款。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P合同权利:合同权利又称给付请求权即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

特征:①合同权利是请求权(合同权利的实现只有债务人的给付才能实现)②合同权利是受领权(债权人应当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这是合同权利的本质)③合同权利是相对权(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的给付不能请求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为给付)④合同权利是平等权(同一个客体之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在清偿上也无先后顺序之分)⑤合同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2024年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学习课程

2024年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学习课程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学习课程介绍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是企业采购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无论是采购行业的从业人员,还是企业中的采购人员,都需要掌握采购法务知识,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采购过程中,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因此,掌握采购法务和合同管理知识将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帮助。

本篇文档将介绍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学习课程的相关内容,包括课程介绍、学习目标、教学方法、课程大纲等。

课程介绍本课程是针对采购行业人员、企业中的采购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而设立的课程,以法治思维为基础,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通过教学的方式,将涉及到的相关法规和合同管理知识深入浅出地讲解。

本课程包括采购法务和合同管理两个部分。

采购法务部分主要从采购的法律法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纠纷处理等角度进行讲解。

合同管理部分主要从合同管理的流程、合同审核、合同签订与履行等方面进行讲解。

本课程的主要学习目标如下:1.了解我国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和采购合同法律制度;2.掌握采购合同的基本条款及注意事项;3.熟悉采购合同的争议处理流程和方法;4.了解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及实战应用;5.掌握合同审核和管理中的注意事项;6.熟悉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关键问题。

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面授与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教学形式分为授课、案例分析、讨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四个阶段。

讲师将以互动、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授课,引导学生了解采购法律法规体系、采购合同制度、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学生还将分组参与讨论研究,选择实际采购案例进行分析研究。

学生还将进行实践操作,通过模拟采购项目的流程,实操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核和履行等。

此外,还将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评估,检验学生对本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

本课程共包含六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采购法律法规体系1.采购法律法规体系概述2.采购活动中的法律事项3.采购法律风险和处理第二部分:采购合同制度1.采购合同概述2.采购合同的基本条款3.采购合同事项条款4.采购合同其他条款第三部分:采购合同争议处理1.采购合同争议处理程序2.采购合同争议处理方式3.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第四部分:合同管理概述1.合同管理工作内容2.合同文件管理3.合同变更管理第五部分:合同审核和管理1.合同审核和管理的基本流程2.合同审核和管理的注意事项3.合同管理的流程4.合同管理的工具第六部分:合同签订与履行1.合同签订的基本步骤2.合同履行的管理3.外部环境变化和合同履行的应对结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企业采购人员和从业人员可以了解当前我国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和采购合同法律制度,提高采购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保证企业采购合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2022年自考CIPS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重点、考点整理5月考点

2022年自考CIPS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重点、考点整理5月考点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第一章1.1合同旳概念与特性合同旳定义:是指平等主体旳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旳合同。

(按照《中华任命共和国合同法》旳规定,合同是平等旳自然人,法人和其她旳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旳意思一致旳合同)。

*合同旳3个特性1、是平等主体旳自然人、法人和其她组织所实行旳合同2、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旳民事法律行为,一种人当事人不也许形成合同3、是以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旳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旳分类(Page5-6)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给付义务1).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互负看待给付义务旳合同。

2).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仅有一人承当给付义务旳合同。

2、有偿合同和免费合同--支付代价1).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旳义务而给对方旳某种利益,具有一定旳支付代价旳合同。

2).免费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另一方无需支付任何报酬旳合同。

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合同名称1).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立了一定名称及规则旳合同。

2).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拟定一定名称与规格旳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实际履行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旳意思表达一旦通过对方批准即能产生法律效果旳合同。

2).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达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旳物才干成立旳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特定形式1).要式合同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方式签订旳合同。

2).不要式合同指当事人签订合同依法不需要采用特定旳形式,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6、主合同与从合同--存在性1).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她合同存在即可独立存在旳合同。

2).从合同就是指以其她合同存在而为存在前提旳合同,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就是从合同。

1.2合同旳内容和形式*合同旳内容1、从法律文书上看——合同条款2、从法律关系上看——权利与义务*合同旳形式体现形式——书面、口头、其她形式*合同7条款:1)当事人旳名称(姓名)和住所,事实上是指签订合同当事人旳基本状况。

自考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

自考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

自考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一、采购法务1.采购法律制度采购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能够对采购活动进行实质性规范的法律和规章。

我国采购领域主要的法律和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条例》、《招标投标办法》等。

2.采购法律责任采购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分为合同法律责任和法律行政责任。

合同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违约责任和不当得利责任。

法律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3.采购法务实务(1)采购人的选择在选择采购人时,需要考虑采购人的信誉度、管理能力、财务能力、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2)规范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流程是实施采购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具体包括制定采购计划、书面报价和投标时间、组建评标委员会等步骤。

二、合同管理1.合同基础合同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双方或多方彼此权利义务关系得到确认的书面文件,合同的基础是按照自愿原则达成合法协议。

2.合同格式合同格式是指合同书写的格式,包括合同文字、格式、样式、版面设计、密度等方面的要求。

3.合同签订和执行(1)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明确合同的事项,包括合同标的物、价格、品质、数量、交货期等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避免维权成本过高。

(2)合同执行在合同执行阶段,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合同中存在争议,需要及时解决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4.合同风险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风险。

常见的风险包括合同违约、骗取财产、虚假宣传等。

因此,合同管理需要高度重视风险预防和规避。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第一章协议概述1、协议概念协议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一致的协议。

2、协议的特性它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所实行的协议。

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一个当事人不也许形成协议。

它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中国《协议法》分则中规定了几类协议?(5分)1-6中国协议法规定的15类协议,都是有名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协议被分为:买卖协议,供用电、水、气、热力协议,赠与协议,借款协议,租赁协议,融资租赁协议,承揽协议,建设工程协议,运送协议,技术协议,保管协议,仓储协议,委托协议,行纪协议,居间协议15种协议类型。

4、(1)什么是协议权利?(5分)1-11协议权利,又称协议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者协议规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

(2)指出协议权利具有的特点并简要解释。

(20分)1-111)协议权利是请求权。

协议权利的实现只能通过债务人的给付才干实现。

2)协议权利是给付受领权。

协议权利的本质内容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的归属债权人。

3)协议权利是相对权。

协议关系具有相对性,协议债权人只能向协议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不特定人规定给付。

4)协议债权具有平等性。

协议债权是相对权,所以没有排他性,对于同一个客体可以成立多个协议债权,并且不管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和受偿。

5)协议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请求力是指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诉请履行的效力。

所谓执行力,是指债权人得到法院拟定其权利的判决后,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依法自力实现是指债权人可以实行的自助行为。

处分权能是债权人得以依法处分自己债权的权利。

保持力是指在债务人自动或受到法律的强制而提出给付时,债权人得保有该给付的效力。

5、格式条款(1)格式条款特性①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②在订立协议未与对方协商;③要约具有广泛性;④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第一章合同概述P3一、掌握合同的概念。

P4二、掌握合同的特征。

P7一、掌握合同条款。

P11二、掌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及合同权利的含义。

P12掌握合同的义务的内容。

P17一、掌握合同的订立的内容;二、掌握合同的成立的内容P18掌握什么是要约及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的内容。

P22掌握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的内容。

P28掌握什么是合同生效。

P31掌握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及原因。

P32掌握合同无效的原因。

P37掌握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P48掌握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P52掌握履行的概念。

P53掌握履行的原则。

P54掌握履行的规则。

P57掌握履行抗辩权包括什么各是什么含义。

P57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P58掌握不安抗辩权。

P58掌握先履行抗辩权。

P59掌握合同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P62掌握担保合同的概念。

P62掌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P63--64掌握保证的概念与特征。

P65掌握保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P65--66掌握保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P67掌握抵押的概念和种类。

P70掌握质押的区别。

P70--71掌握留置权的概念与特征。

P80--81掌握合同变更的概念。

P81掌握合同变更的法定形式与程序。

P82掌握裁判变更。

P83掌握协议变更。

P83掌握合同变更的效力。

P83--84掌握合同转让的概念与特征。

P85掌握合同权利的转让的概念与特征。

P85--86掌握中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不能转让的债权的内容。

P88--89掌握合同转让的效力。

P98掌握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P98掌握违约行为及其形态。

P102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P105掌握违约责任的方式及内容。

P109掌握什么是合同的法律适用。

P113--114掌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第二章买卖合同P150掌握招标投标买卖的基本内容。

P152掌握拍卖的概念和分类。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P169--175掌握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制度。

P193掌握货物的风险与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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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合同概述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征:1。

. 2.。

3.。

三.合同的种类: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试合同与不要试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合同条款
1.提示性合同条款
A.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B.标的:货物、劳务、工程项目
C.数量和质量
D.价格或酬金
E.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F.违约责任
G.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
4.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同形式
1.合同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2.口头形式
3.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四.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合同订立与成立
1.合同的订立
2.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约
A.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B.要约邀请
C.要约的法律效力
D.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E.要约的失效
4.承诺与反要约
A.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B.对价
二.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的概念
2.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3.合同生效的要件: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
三.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合同的原因
3.合同的部分无效
四.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可撤销合同发生的原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3.撤销权的行使
五.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述
2.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4.无权处分行为
5.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撤销权、催告权六.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一.履行的概念
二.履行的原则:适当、协作、经济合理、情势变更
三.履行的规则:主体、标的、期限、地点、方式、费用
四.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概述
1.合同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2.合同担保的种类
A.人保、物保、金钱保
B.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C.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
D.原担保与反担保
3.担保合同
A.概念
B.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C.无效担保合同
二.保证
1.保证的概念与特征
2.保证的种类
3.保证合同
A.概念与特征
B..成立与生效条件C..内容与形式
D.。

方式
三.抵押
1.概念与种类
2.抵押物的财产范围
3.抵押物登记
四.质押
1.概念种类
2.动产质押
3.权利质押
4.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五.留置权
1.概念与特征
2.成立要件: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
3.留置权的标的物范围
4.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权人的效力
5.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
六.定金
1.定金的概念与特征
2.定金的种类
3.定金的效力:担保上的效力、预先付款的效力、证约的效力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一.合同变更的概述
1.合同变更的概念
2.合同变更的类型
二.合同变更的法定形式与程序:法定变更、裁判变更、协议变更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四.合同转让概述
1.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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