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分型
康复治疗学知识:脊髓损伤的康复评定-脊髓损伤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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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的康复评定-脊髓损伤评定(1)ASIA残损指数表1 国际脊髓功能损害分级A 完全性损害。
骶段无感觉或运动功能。
B 不完全性损害。
神经平面以下包括骶段(S4-5 )有感觉功能,但无运动功能。
C 不完全性损害。
神经平面以下有运动功能,大部分关键肌肌力3级。
D 不完全性损害。
神经平面以下有运动功能,大部分关键肌肌力≧3级。
E 正常。
感觉和运动功能正常。
但肌肉张力增高。
(2)不完全损伤骶段保留部分感觉和运动功能,即肛门粘膜皮肤联接处和深部肛门有感觉,或肛门外括约肌有自主收缩。
(3)完全性损伤骶段感觉运动功能完全消失。
(4)脊髓休克指脊髓受到外力作用后短时间内损伤平面以下的脊髓神经功能完全消失。
持续时间一般为数小时至数周,偶有数月之久。
脊髓休克期间无法对损害程度作出正确的评估。
(5)四肢瘫脊髓颈段运动感觉功能损害或丧失。
四肢瘫引起四肢、躯干及盆腔脏器功能障碍,但不包括臂丛病变或椎管外神经损伤。
(6)截瘫脊髓胸、腰或骶段的运动感觉功能损害或丧失。
截瘫不涉及上肢功能,但可累及躯干、腿部和盆腔脏器。
本术语包括马尾和圆锥损伤,但不包括腰骶丛病变或椎管外神经损伤。
(7)神经根逃逸指完全性颈髓或腰髓损伤患者,损伤平面之上脊髓神经根损伤逐步恢复,从而出现神经损伤平面下移的假象。
脊髓损伤临床表现与诊断定位

脊髓损伤临床表现与诊断定位一、脊髓震荡与脊髓休克:1、脊髓震荡:脊髓损伤后出现短暂性功能抑制状态。
大体病理无明显器质性改变,显微镜下仅有少许水肿,神经细胞和神经纤维未见破坏现象。
临床表现为受伤后损伤平面以下立即出现迟缓性瘫痪,经过数小时至两天,脊髓功能即开始恢复,且日后不留任何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2、脊髓休克:脊髓遭受严重创伤和病理损害时即可发生功能的暂时性完全抑制,临床表现以迟缓性瘫痪为特征,各种脊髓反射包括病理反射消失及二便功能均丧失。
其全身性改变,主要可有低血压或心排出量降低,心动过缓,体温降低及呼吸功能障碍等。
脊髓休克在伤后立即发生,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周。
儿童一般持续3-4天,成人多为3-6周。
脊髓损伤部位越低,其持续时间越短。
如腰、骶段脊髓休克期一般小于24小时。
出现球海绵体反射或肛门反射或足底跖反射是脊髓休克结束的标志。
脊髓休克期结束后,如果损伤平面以下仍然无运动和感觉,说明是完全性脊髓损伤。
二、脊髓损伤的纵向定位:从运动、感觉、反射和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的平面来判断损伤的节段。
(一)、颈脊髓损伤:1、第一、二脊髓损伤:病人多数立即死亡,能到医院就诊者只有下列神经病学改变:① 运动改变:第一、二颈神经发出纤维支配肩胛舌骨肌、胸骨舌骨肌和胸骨甲状肌,当其受伤时,会影响这些肌肉功能。
② 感觉改变:第一、二颈神经的前支参与构成枕大神经、枕小神经及耳大神经。
当寰枢推骨折、脱位、齿状突骨折时,病人可感到耳部及枕部疼痛、麻木。
检查时可发现有局部痛觉过敏或减退。
2.第三颈脊髓损伤:该部位的脊髓支配膈肌及肋间肌,损伤后不能进行自主呼吸,伤员多于受伤后立即死亡。
常见的损伤原因为绞刑骨折,即第二至第三颈椎脱位,第二颈椎双侧椎弓骨折。
这种骨折脱位亦可因上部颈椎于过伸位受伤引起。
3.第四颈脊髓损伤:(1) 运动改变:病人为完全性四肢瘫痪。
膈肌受第三至第五颈神经支配,第四颈脊髓节段损伤后,创伤性反应也往往波及到第三颈神经,故病人的自主呼吸丧失。
脊髓损伤的分类及评分

截瘫 脊髓胸、腰或骶段的运动感觉功能损害或丧失。截瘫不涉及上肢功能,但可累及躯干、腿部和盆腔脏器。本术语包括马尾和圆锥损伤,但不包括腰骶丛病变或椎管外神经损伤。
3
神经根逃逸 指完全性颈髓或腰髓损伤患者,损伤平面之上脊髓神经根损伤逐步恢复,从而出现神经损伤平面“下移”的假象。
4
马尾回避(逃避)
4
D级:不完全 性损害,损伤平面以下存在感觉和运动功能,且大部关键肌的肌力等于或大于3级
5
E级:感觉和运动功能正常
ASIA指数评价脊髓损伤是片面 的,应同时应用运动评分和感觉评分
人体左右各有10组关键肌
01
根据徒手肌力测定肌力分为0~5级
02
正常运动功能总评分为100分
03
运动评分
正常感觉功能(痛觉 、触觉)评2分,异常1分,消失0分,每一脊髓节段一侧正常4分
脊髓神经损伤的解剖部位分类
01
马尾神经损伤:为椎管内的腰骶神经根受损,大腿、小腿、足部、会 阴部及鞍区皮肤感觉减退或消失,两侧的皮肤感觉对称或不对称。股四头肌以下的肌肉及括 约肌减弱或消失,患者行走正常或摇摆步态。
02
脊髓神经损伤的解剖部位分类
01
在临床上所见到的脊髓损伤可为单纯的脊髓 、圆锥、或马尾损伤,也可为脊髓圆锥损伤或圆锥马尾损伤
按脊髓损伤的程度分类
完全性脊髓损伤:在脊髓损伤平面以下至最低位骶段,感觉、运动功能的完全丧失。骶部的感觉功能包括肛门皮肤粘膜交界处感觉及肛门深感觉,运动功能是肛门指检时肛门外括约肌的自主收缩 。
01
损伤急性期伴有脊髓休克期,脊髓损 伤程度难以辨明,脊髓休克的存在,既可预示脊髓功能永久性丧失,也可能是脊髓功能暂时丧失
02
脊髓损伤知识点总结

脊髓损伤知识点总结一、脊髓损伤的病因1. 外伤:包括交通事故、坠落、高空坠落、物体穿刺伤等;2. 非外伤性脊髓损伤:如脊柱和椎间盘疾病,肿瘤、感染等。
二、脊髓损伤的分类1. 根据脊髓损伤的程度可分为:完全性和不完全性;2. 根据脊髓损伤的范围可分为:颈髓、胸髓、腰髓、骶髓损伤;3. 根据脊髓损伤的形态可分为:骨折性、脱位性、椎间盘性和损伤性脊柱受压性脊髓损伤。
三、脊髓损伤的临床表现1. 高位脊髓损伤:表现为四肢瘫痪,呼吸肌麻痹,颈部以下感觉丧失等症状;2. 低位脊髓损伤:表现为肢体瘫痪、尿潴留、直肠功能紊乱等症状;3. 其他表现:脊髓性休克、神经原性低血压、高位脊髓伤病人出现两侧瞳孔散大、心率和血压不稳定等。
四、脊髓损伤的诊断方法1. 临床症状的观察:脊髓损伤时常出现四肢瘫痪、脊柱畸形、感觉障碍、膀胱肠功能障碍等;2. 影像学检查:如X线片、CT、MRI等检查,有助于了解脊柱和脊髓的损伤情况;3. 脊髓电生理检查:如神经传导速度检测、肌电图检查等;4. 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生化检查等。
五、脊髓损伤的治疗方法1. 急救处理:包括固定患部、止痛、补液等;2. 精密治疗:如手术治疗、介入治疗等;3. 康复治疗:包括康复训练、功能康复等。
六、脊髓损伤的预防1. 预防交通事故:合理驾驶、不酒驾、安全出行;2. 预防运动损伤:做好热身、避免剧烈运动、穿戴护具等。
脊髓损伤是一种严重的神经系统损伤,给患者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脊髓损伤的相关知识,及时采取预防和治疗措施,以减轻患者的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
希望本文能够对相关领域的医学工作者和广大读者有所帮助。
脊髓损伤分型

脊髓损伤分型
脊髓半切征:又名Brown-Sequard征。
损伤平面以下同侧肢体的运动及深感觉消失,对侧肢体痛觉和温觉消失。
脊髓前综合症:颈脊髓前方受压严重,有时可引起脊髓前中央动脉闭塞,出现四肢瘫痪,下肢瘫痪重于上肢瘫痪,但下肢和会阴部仍保持位置觉和深感觉,有时甚至还保留有浅感觉。
脊髓中央管周围综合症:多数发生于颈椎过伸性损伤。
颈椎管因颈椎过伸而发生急剧溶剂变化,脊髓受皱褶黄韧带、椎间盘或骨刺的前后挤压,使脊髓中央管周围的传导束受到损伤,表现为损伤平面以下的四肢瘫,上肢与下肢,没有感觉分离,预后差。
脊髓损伤的分类与康复训练

脊髓损伤的分类与康复训练脊髓损伤是一种严重的神经系统损伤,常常导致肢体瘫痪和其他功能障碍。
脊髓损伤的严重程度可以根据损伤部位和损伤程度来进行分类,而康复训练则是帮助患者恢复功能的关键。
脊髓损伤根据损伤部位可以分为颈髓损伤、胸髓损伤和腰髓损伤。
颈髓损伤是最严重的一种,因为颈髓控制着大部分身体的运动和感觉功能。
颈髓损伤可以导致全身瘫痪,呼吸困难甚至生命危险。
胸髓损伤位于胸椎以下,患者可能会出现下肢瘫痪,但上肢功能相对保留。
腰髓损伤则主要影响下肢功能,上肢功能通常保持正常。
除了损伤部位,脊髓损伤还可以根据损伤程度来进行分类。
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美国脊髓损伤协会(ASIA)的国际标准。
根据ASIA标准,脊髓损伤可以分为完全性和不完全性两种。
完全性脊髓损伤指的是脊髓完全断裂,患者在损伤以下的神经功能完全丧失。
而不完全性脊髓损伤则是指脊髓部分受损,患者在损伤以下的神经功能部分保留。
对于脊髓损伤的康复训练,早期干预和综合治疗是至关重要的。
脊髓损伤后,患者需要在医疗团队的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和心理支持等。
物理治疗是脊髓损伤康复训练的核心部分。
物理治疗师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包括肌肉强化、平衡训练、步态训练等。
此外,物理治疗还可以利用辅助设备,如矫形器、助行器等,帮助患者恢复行动能力。
职业治疗则主要关注患者的日常生活技能和职业能力。
职业治疗师会通过训练患者使用辅助工具和技术,提高他们的自理能力和工作能力。
言语治疗主要针对患者的语言和吞咽功能,通过语言和吞咽训练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的沟通和进食能力。
除了物理治疗、职业治疗和言语治疗,心理支持也是脊髓损伤康复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
脊髓损伤对患者的心理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心理咨询和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心理专业人士可以帮助患者应对情绪困扰、焦虑和抑郁等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
脊髓损伤的康复训练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需要患者和家人的坚持和支持。
脊髓损伤ais分级标准

脊髓损伤ais分级标准
脊髓损伤AIS分级标准是一种用于评估和描述脊髓损伤严重程度的分类系统。
AIS分级系统根据损伤的部位和程度将脊髓损伤分为A、B、C、D、E五级。
A级: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B级:不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功能部分保留,可以独立站立和行走。
C级:不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功能部分保留,需要辅助行走和日常生活活动。
D级:不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功能部分保留,但需要轮椅辅助行走和日常生活活动。
E级:无损伤,感觉和运动功能正常。
AIS分级系统可以帮助医生和治疗师更好地了解和评估患者的损伤程度,从而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和康复方案。
同时,AIS分级系统还可以用于研究和比较不同治疗方法的效果和预后。
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 2021

脊髓损伤是一种严重的神经系统损伤,常常导致患者出现肢体运动和感觉功能障碍。
为了更准确地对脊髓损伤进行分类和诊断,国际脊髓损伤协会(International Spinal Cord Society, ISCoS)于2021年发布了最新的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
这一标准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中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深入了解和学习。
一、脊髓损伤的定义脊髓损伤是指由外力作用于脊柱和脊髓区域造成的神经系统损伤。
其临床表现主要包括肢体肌力和感觉异常、大小便功能障碍等。
二、脊髓损伤分类根据国际标准,脊髓损伤可分为完全性和不完全性损伤两大类,具体可细分为以下五个等级:1. 完全性脊髓损伤(ASIA A):指脊髓损坏部位以下的运动和感觉功能完全丧失,无自主运动能力。
2. 不完全性脊髓损伤:指脊髓损伤造成了部分神经传导通路的损坏,患者可能保留了一定的运动和感觉功能,可根据具体症状细分为不同的等级。
3. 轻度不完全性脊髓损伤(ASIA C):患者保留了肌肉收缩和活动的能力,但运动功能受限,感觉存在异常。
4. 中度不完全性脊髓损伤(ASIA C):患者保留了更多的运动和感觉功能,并可进行一定程度的日常活动,但仍存在较为明显的功能障碍。
5. 重度不完全性脊髓损伤(ASIA D):患者的运动和感觉功能大部分得以保留,生活自理能力较强,存在轻微的功能障碍。
三、应用意义通过对脊髓损伤的详细分类,可以更准确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功能障碍程度,为临床治疗和康复提供重要参考。
不同等级的脊髓损伤需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例如手术治疗、康复训练等,因此准确的分类对于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四、未来展望脊髓损伤领域的研究与发展日新月异,随着人们对神经系统的深入理解,相信在未来会有更多的高效治疗手段和方法出现,使更多的患者能够得到有效的康复和治疗。
国际标准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也将为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的发布标志着脊髓损伤诊断和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和促进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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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的神经功能分级
神经功能分级
(一)Frankel分级:1969年由Frankel提出将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存留情况分为五个级别,该方法对脊髓损伤的程度进行了粗略的分级,对脊髓损伤的评定有较大的实用价值,但对脊髓圆椎和马尾损伤的评定有其一定缺陷,缺乏反射和括约肌功能判断,尤其是对膀胱、直肠括约肌功能状况表达不够清楚。
(二)国际脊髓损伤神经分类标准:1982年美同脊髓损伤协会(ASIA)提出了新的脊髓损伤神经分类评分标准,将脊髓损伤量化,便于统计和比较。
1997年ASIA对此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使之更加完善。
该方法包括损伤水平和损伤程度。
1、脊髓损伤水平
(1)感觉水平检查及评定:指脊髓损伤后保持正常感觉功能(痛觉、触觉)的最低脊髓节段,左右可以不同。
检查身体两侧各自的28个皮区的关键点,在每个关键点上检查2种感觉,即针刺觉和轻触觉,并按3个等级分别评定打分(0为缺失;1为障碍;2为正常。
不能区别钝性和锐性刺激的感觉应评为0级)。
检查结果每个皮区感觉有四种状况,即:右侧针刺觉、右侧轻触觉、左侧针刺觉、左侧轻触觉。
把身体每侧的皮区评分相加,即产生两个总的感觉评分,即针刺觉评分和轻触觉评分,用感觉评分表示感觉功能的变化。
正常感觉功能总评分为224分。
(2)运动水平的检查评定:指脊髓损伤后保持正常运动功能(肌力3级以上)的最低脊髓节段,左右可以不同。
检查身体两侧各自10对肌节中的关键肌。
检查顺序为从上向下,各肌肉的肌力均使用0-5临床分级法。
这些肌肉与相应节段的神经支配相一致,并且便于临床做仰卧位检查(在脊髓损伤时其它体位常常禁忌)。
按检查结果将两侧肌节的评分集中,得出总的运动评分,用这一评分表示运动功能的变化。
正常运动功能总评分为100分。
(3)括约肌功能及反射检查:包括肛门指检、肛门反射、尿道球海绵体反射,测试肛
门外括约肌。
该检查用于判定脊髓是完全性还是不完全性损伤。
2、脊髓损伤程度:鞍区皮肤感觉的检查应环绕肛门皮肤粘膜交界区各个方向均仔细检查,任何触觉或痛觉的残存均应诊断为不完全性损伤。
临床医生需行肛门指检后才能作出完全性脊髓损伤的诊断,肛门指检应注意肛门深感觉有无和外括约肌有无自主收缩。
脊髓休克期确定完全性脊髓损伤是不可能的。
即使说脊髓休克期已结束,仍须对骶区功能仔细检查后才能确定脊髓损伤完全与否。
二、Frankel法
1969年由Frankel等提出。
其将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存留情况分为五个级
别
等级功能状况
A 损伤平面以下深浅感觉完全消失,肌肉功能完全消失
B 损伤平面以下运动功能完全消失,仅存某些包括骶区感觉
C 损伤平面以下仅有某些肌肉运动功能,无有用功能存在
D 损伤平面以下肌肉功能不完全,可扶拐行走
E 深浅感觉肌肉运动及大小便功能良好,可有病理反射
Frankel法 ,对脊髓损伤的程度进行了粗略的分级 ,对脊髓损伤的评定有较大
的实用价值 ,但对脊髓圆椎和马尾损伤的评定有其一定缺陷 ,缺乏反射和括约
肌功能判断 ,尤其是对膀胱、直肠括约肌功能状况表达不够清楚。
因此 ,国内、外许多学者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实用骨科学》中介绍了一种根据Frankel、Chehrazi、周维江及胥少汀等对颈、胸、腰等不同平面的脊髓或马尾损伤的恢复标准进行综合修订的结果。
即制订出了适于胸腰椎脊髓损伤的标准一和适用于完全性颈髓损伤的标准二[5]。
每一评价标准均分为5个等级 ,使脊髓损伤分级更
为细致 ,优点是对于颈脊髓损伤、双下肢无功能者也能依据上肢功能进行评定。
美国脊髓损伤协会 (ASIA)也在Frankel分级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表2)。
表2ASIA损伤分级等级功能状况
A:完全性损害在骶段 (S4~5) ,无任何感觉、运动功能保留
B:不完全性损害在神经平面以下包括骶段 (S4~5)存在感觉功能 ,但无运动功能
C:不完全性损害在神经平面以下存在运动功能 ,大部分肌的肌力小于3级
D:不完全性损害在神经平面以下存在运动功能 ,大部分肌的肌力大于或等于3级
E:正常感觉和运动功能正常
ASIA脊髓损伤分级方法与Frankel分级法区别不大 ,仍是一种划分等级的方法 ,而且各等级间界线不十分清楚。
以上各种修订方法虽然各有特点 ,但大都属于同一种划分损伤等级的方法 ,都没能将脊髓损伤的严重程度加以量化。
各级损伤间划分界线比较模糊 ,所得资料可比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