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毕业博士研究生时间进度安排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时间安排一、2024年1月-5月:招生宣传与报名
学校发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方式等;
考生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指定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学校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宣讲会和咨询活动,解答考生疑问。
二、2024年6月-7月: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考生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三、2024年7月-8月:初试
学校组织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四、2024年8月-9月:复试及体检
学校公布初试成绩,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方面的考核;
学校组织体检,确保考生身体状况符合培养要求。
五、2024年9月-10月:录取通知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的综合素
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公示录取名单。
六、2024年9月-10月:入学及报到
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注册;
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教育活动,介绍学校概况、培养方案、导师介绍等相关情况。
博士几年能毕业

博士几年能毕业
博士研究生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才能毕业。
以下是博士研究
生毕业所需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
1.确定课题方向和导师(1个月):博士生需要在研究生阶段
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并找到一位合适的导师来指导自己的研究工作。
2.撰写研究计划和申请论文(3-6个月):博士生需要撰写一
个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背景、目标、方法和预期结果。
然后根据计划撰写申请论文,提交给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审核。
3.开展研究工作(2-4年):博士生需要根据研究计划和导师
的指导,进行具体的研究工作。
这包括文献查阅、实验设计、数据采集和分析等。
4.中期考核(1-2年):博士生在研究期间通常需要进行一次
中期考核,向导师和学院或研究生院汇报自己的研究进展,以获得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5.撰写论文(6-12个月):博士生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撰
写一篇学术论文,并提交给导师和学院或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6.答辩和毕业(3-6个月):博士生需要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并根据答辩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修改。
通过答辩后,博士生正式获得博士学位,并完成毕业手续。
总结起来,博士研究生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才能毕业,其中包括确定课题方向和导师、撰写研究计划和申请论文、开展研究工作、中期考核、撰写论文、答辩和毕业等步骤。
具体的时间安排会受到个人实际情况和研究进展的影响,因此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生通知〔2021〕12号关于2021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和各位申请2021年夏季授予学位研究生: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及毕业服务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预答辩、论文重复率检测等环节可以线上进行,对于已返校的研究生,可以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线下进行。
(一)时间: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二)事项1.答辩申请:研究生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学位答辩申请。
2.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以院系或学科为单位进行。
3.预答辩:同等学力博士、毕业后返回申请学位博士必须进行预答辩。
4.论文重复率检测:学院组织以院、系为单位收齐论文后统一交给图书馆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学院按照本学院(学科)制定的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进行审核判定,符合送审要求的论文安排送审。
二、学位论文校级抽查(一)时间:2021年4月2日(周五)(二)抽查对象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抽查。
2.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不低于5%。
以下几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100%校级抽查:(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5)与其他院校联合培养且在我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6)新获批学位授权点的第一届研究生;(7)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8)已提交延期申请的2016级单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9)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
三、学位论文送审(一)校级抽查送审1.同等学力博士生携带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交费凭据复印件、2份正式成绩单(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209室打印),自行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3月22日-26日(周一-周五);2.学院提交校级抽查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附件1)及相关材料时间:4月20日(周二),相关材料如下:返回答辩生相关材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3);(注: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2018年6月及以后结业或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0年6月及以后结业或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博士生相关材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3)3.学生提交校级抽查学位论文时间:4月21日-22日(周三-周四);校级抽查学位论文送审周期约为5周。
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doc

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07年7月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各学科专业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努力做好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一、培养目标1.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硕士起点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硕士—博士连续培养的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硕博连读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年限。
基本年限由各学位分委会确定,列入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博士研究生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
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培养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对每位博士研究生都必须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
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应由该生的导师为组长,另有3—5名本专业、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
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全面关心和指导研究生的成长。
指导小组成员协助导师,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②对博士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学风、品德等方面的教育;③指导和检查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
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是我国学历教育中的最高层次,其培养质量标志着学校的学术水平与科学研究水平。
为了大力发展我校学位研究生教育,不断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同时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先进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以3年制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5年。
三、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成立由导师和相关学科指导教师组成的博士生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
要充分发挥学科的综合优势和学术群体的作用,防止导师包揽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全部所学课程等情况。
指导小组成员由指导教师推荐,所在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生的培养环节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和个人特点,学习有关课程,掌握新的科学实验手段。
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为使博士研究生全面把握本学科研究进展和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各学科的培养方案应根据本学科的情况,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定期进行专题研讨,前沿讨论,并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讲座。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年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案秩序,保障广大研究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取得中国矿业大学学籍的各类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各类研究生新生,持中国矿业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凭有效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并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研究生新生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身心疾病、创业等无法按时报到入学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年;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等国家专项计划、身心疾病、创业等可保留入学资格年。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须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交研究生院审核,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者,需提交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一年度新生入学报到时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因身心疾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须由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电子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杭电研[2021]307号下发《**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学院、部处:现将《**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予以下发,请认真执行.特此。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主题词:博士生培养规定**电子科技大学 2021年11月18日**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为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教育,保证教育质量,根据《人民学位条例》、《人民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以精英教育的理念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身心健康,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高学历层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一)**学科要统筹考虑本学科研究现状和长远规划,设置若干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既要相对稳定,又能把握学科前沿,并体现我校的学科优势和培养特色.(二)研究方向设置条件:1。
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2.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重要的实际成果;3.能开设本研究方向及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前沿讲座课程;4。
有培养博士生需要的经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物质条件。
(三)研究方向须在XX当年博士生招生时确定,培养方案研究方向应与当年博士生招生中对外公布的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三、学习年限(一)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制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学位工作时间2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最长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5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最长8年;在职博士生基本学制5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最长7年。
(二)博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全部修业时间除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外,主要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
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学位工作且成绩优异者,可以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准予毕业,全日制博士生最多可提前半年毕业,硕博连读、在职博士生最多可提前一年毕业;博士生如需延长修业年限,必须在修业年限到期前半年提出申请.(三)硕博连读研究生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选拔工作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生实践计划表

研究生实践计划表研究生实践计划表: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姓名:学号:学院:专业领域:校内导师:研究生处年月日关于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的几点说明一、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应用型学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研究生不参加实践或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二、导师应按照本专业领域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方式、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三、专业实践计划确定后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
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专业实践计划表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2份,交所在学院及研究生处存档。
二、研究生实践计划1、专业实践采用的形式*专业实践采用方式1、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来自企业生产实际的科研课题,安排学生进行专业实践。
2、依托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资源,由导师与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
【研究生实践计划表】3、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实践计划表:研究生实习计划表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实习计划表研究生实践计划表:XX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第1篇: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1.实践形式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履行专业实践申请程序后,以硕士研究生身份进入学院指定的实践基地完成至少6各月的设计实践,并结合实践内容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工作。
2.时间安排第二学年,本年度时间为20xx年8月-20xx年1月3.专业实践基地专业实践按学院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灵活进行:方式一:有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与工程设计实践课题,按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需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院。
方式二:到学校与政府相关部门、学校与企业联合共建的专业实践基地进行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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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秘书
论文答辩
12月10日
答辩记录及决议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系统,答辩委员会成员在决议书上签字。
答辩秘书
学位申请
12月10日
答辩秘书在答辩后尽快将所有答辩材料交院教务办公室(理科5号楼625)
3本博士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字)
答辩秘书、学生
注: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并设答辩秘书1名(教师担任),委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至少有2位以校外专家,校内专业应不少于校外专家人数。导师可列席参加答辩,但不能做委员,表决时应回避。答辩委员中必须含其中一位老师(分会委员,系(学科)主任副主任)。
如学生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请导师督促学生在9月15日前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工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62755444
5.学生在个人门户中提交论文电子版(如修改,可以覆盖提交)
学生、导师
学生将材料收齐后交理科5号楼625。
学籍异动
9月15日
校内门户中申请提交并打印(本人申请、导师签字)交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理科5号楼625)
学生
个人信息核对
9月30日
(学籍信息栏目下)“查询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尤其是姓名拼音),点击左上方“确认毕业信息”按钮。
7月毕业博士研究生时间进度安排
内容
时间
截止日期
内容
完成人
学分核查
综合考试前
核对学分,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表格在校内门户填写并下载打印)
学生、导师
论文预答辩
答辩前2.5个月
9月1日
专业、研究方向、导师等信息需要更改的,请在预答辩前办理。
预答辩要求见《研究生手册》,表格在个人门户中填写打印。
学生、导师
学位论文信息
学生
答辩材料准备
论文评审后,答辩前至少1周
12月1日
答辩秘书将论文评阅汇总录入答辩系统
学生将相关答辩材料交答辩秘书
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名单,并由秘书在答辩中录入相关信息。
1本博士学位论文学生、导师、答源自秘书答辩审批答辩前1周
12月1日
将答辩审批材料及1本学位论文送至院教务办公室,由学院主管领导和学位分会主席审批。
9月15日
学生在校内门户录入学位论文及科研论文相关信息
学生
论文送审时间
答辩前2个月提交送审论文及论文电子版
9月15日
1.6本博士论文(不用签字)
2.导师提供的15名左右以上评审专家信息表(学院网站下载)同意送审并签字,可指定答辩秘书。
3.预答辩审查表
4.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评阅书(匿名评审)(5份)(学生将信息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