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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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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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做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医疗质量缺陷单项处罚标准修订如下。

第一部分:处罚规定一、病历管理(一)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元,当事人由科室处理,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0元、当事人由科室扣每份500元,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综合规定1、病历未及时上交,延迟5天内扣5元/天,延迟5天以上扣10元/天(有完善的科质控方案并落实的科室,交由科室处罚)。

2、每月量化考核不合格中最差的科室扣500元,由奖金中扣除。

3、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每张扣5元),年度再次违反以几何方式(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第三次40元、第四次80元...)加倍处罚至100元止。

4、门诊病历为书写或不合格(每例扣10元)。

5、每月未按时召开科室质控小组工作会议,未按时上交科质控记录(次月5日前)次月扣除科主任当月职务补贴10%。

6、科质控要体现持续改进,要求达到pdca为优秀等级,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奖励规定科质控方案要求科质控方案根据各自科室的特点,针对本科室现状(人员结构、专业特点、剖析存在问题和/或期待达到的目标)用心、用团队力量、结合院质控的几点要求:科室管理(行政、抢救设备完好率登记、急救药品、毒、麻、剧药品保管登记、危险化学品、氧气瓶保管及登记、教学、带教、临床、护理、科研等)教学培训管理查对制度-安全系统各专业、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各种制度的落实科间相互协作与良性沟通临床科室还要彻底消除丙级病历,严防乙级病历的出现,特别注意告知有效性,体现pdca,与绩效挂钩落实到人,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可追溯。

院质控科将每月不定时下科室检查科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并反馈院质控检查的结果。

科室每月要召开科质控会议,研究解决科内质控及院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科质控方案并对问题进行处理,质控员整理科质控小结,与每月5日前上报到质控科。

医院病历管理奖惩条例

医院病历管理奖惩条例

医院病历管理奖惩条例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病历质量,加强医务人员病历证据意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病历书写必须执行广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月由质控部门对全院病历(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留观病历、住院病历、归档病案等)随机抽查一次,根据抽查结果进行奖惩并在科主任会上通报。

对特别优秀和特别低劣的病历经技术处理后公开展览。

第三条:一年内三次被评为乙级病历或一次为丙级病历的,扣人民币1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

病历质控标准另行制定。

第四条:对丢失病案资料,按以下标准处罚:
部分丢失(含未按规定时限收归者)扣当月奖金50~500元。

整份病历丢失扣科室当月奖金500元/份。

因丢失病历导致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中我方不能举证而败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病区与病案室之间不按规定时限移交已完成病历,每延迟1天每份病历罚款50元,超过7天未移交的另按丢失病历论处。

第六条:每年12月份由质控小组推荐全院病历管理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由院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在医疗服务中,病历是医生记录和沟通患者信息的重要工具,对于确保医疗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对于规范医疗操作、提高病历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1. 制度目标及原则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医务人员编写病历的质量和规范性,保障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升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同时,该制度也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对医务人员的奖惩措施公正有效。

2. 奖励措施(1)优秀病历奖励:每月评选出病历质量优秀的医生,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此举将激励医生更加认真地完成病历记录,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2)专业技能培训:针对病历质量有待提高的医务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其病历书写水平和规范性。

这种主动的培训措施将有助于减少病历记录中的错误和遗漏。

(3)学术交流机会: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病例讨论等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病历质量。

3. 惩罚措施(1)病历质量差扣罚:对于存在严重瑕疵或者不合规范要求的病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罚,例如罚款、记录扣分等。

这种惩罚措施将迫使医务人员更加谨慎地编写病历,减少因疏忽导致的错误。

(2)迟交病历处罚:医务人员应按时上传和提交病历,对于迟交的病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绩效、警告等。

此举将促使医务人员养成及时完成病历的习惯,保证病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违规病历处理:对于故意篡改病历、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等行为,将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这种严厉的惩罚措施将严肃对待医务人员对病历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负责。

4. 实施策略(1)制度宣贯培训:医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详细宣贯,确保医务人员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定期评估监督: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定期对医务人员的病历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并按标准及奖励规定

并按标准及奖励规定

北京前海股骨头医院病历评审标准及奖惩规定1、评审标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及其评分标准。

2、门诊病历检查及奖惩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门诊病历不合格,每份病历扣50元。

门诊病历检查标准(见附件二)3、门诊病历质量要求①一般项目:门诊病历封面应详细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或工作单位、就诊日期。

持通用门诊病历就诊者,应写明医院、科室和就诊日期。

②初诊病历(1)主诉:主要症状+(部位)+时间;(2)病史:现病史重点突出(包括与本次发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和家族史);(3)体检:有一般项目、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4)其他:必须做的实验室检查、器械检查或会诊记录;(5)诊断:有诊断或初步诊断。

“待诊”者应有进一步检查或建议;(6)处理:应正确及时。

③复诊病历(1)要记载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不可用“病情同前”字样描述;(2)体检着重记录原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的阳性发现;(3)补充的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4)三次不能确诊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并写明会诊意见、日期,并签名。

④医师签名:应签全名,字迹清楚。

注:凡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属不合格病历。

4、运行病历检查及奖惩规定住院病历、入院记录最迟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有一项不完成者扣科主任50元,病历书写着本人50元。

医务科及专家督导组每月到各科抽查现病历5-10份,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科主任。

住院期间有转科的病历终未质量由出院科室负责,转出科室转出时必须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完成病历。

5、终末病案评审规定每月抽查各科终末病历比例为10~20%,各科室甲级病案率必须≥90%,不达标的科室,将考核结果纳入科主任、科室考评,并扣除科室当月绩效3%。

经专家评审发现的丙级病历,经病案室审核后上报医务科,由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作最后裁决。

丙级病案每份扣相关科室500元。

6、优秀病案评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全院优秀病案展评。

病历质量控制奖惩管理办法

病历质量控制奖惩管理办法

病历质量控制奖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病历质量管理,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各项病历管理制度,完善病历质控运行机制,抓好病历质量的评价,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及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确保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在医务人员中形成良好的质量意识,我院将实施奖惩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运行病历质控奖惩处法为监督催促临床医生及时、规范地完成病历书写,做到保护医患权益,医务科每月不定期派专人检查临床医生的运行病历书写,结合检查结果将实行以下奖惩处法。

奖励办法:医务科每季度末将对每月抽查病历检查结果进行累加,并进行季度排名,对前三名优秀科室给予奖励。

处罚办法:医务科每月将对抽查病历结果进行汇总,对照“赤峰市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发现存在“单项否决”或扣分大于10分的病历对科室进行处罚。

二、全院性病历质量检查奖惩处法医务科每年组织专家组对我院运行病历,终末病历及科室管理情况进行规模性检查,检查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将检查结果汇总,综合运行、终末病历质量及科室管理的检查结果,对病历书写不合格及科室管理不规范的科室进行处罚,运行病历处罚依据“运行病历奖惩处法”执行,终末病历处罚依据“关于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关于科室管理不规范的科室进行酌情处罚。

三、出院病历上交病案室的奖惩处法为鼓励我院临床医生严格执行20XX年3月17日医保办、护理部、医务科三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第三天上交病案室”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关于严格执行此规定的科室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1. 全部临床科室均为参评成员。

2. 严格执行“出院病历在患者出院第三天上交病案室”规定的将成为入围科室。

3. 入围科室按照平均每月每位管床医生的病历数对前三名科室进行奖励。

公式如下:a=入围临床科室每月出院病人总数b=入围临床科室当月管床医生总数c=入围临床科室每位医生每月平均上交病历数=a/b关于违反三天上交出院病历的科室按照20XX年3月17日医保办、护理部、医务科三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及“关于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进行处罚。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一、环节质量(一)每月一次门诊病历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的,责任医师扣罚10元/份;丙级病历,扣罚20元/份,未书写病历按丙级病历处理。

(二)住院病历超过24小时未写及首程记录超过8小时未写各扣10元,超过3天未写各扣50元。

二、终未质量(一)入档病案均要求甲级病案。

出现乙级病案者,责任医师罚30元/份,上级医师罚20元;出现丙级病案者,则责任人罚300元/份,上级医师罚150元。

(二)奖励:抽查被评为甲级病历的每份由院部给于奖励10元;年度组织病历评比优胜者,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3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年度出现丙级的不得参加评奖。

(三)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相结合。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各科室分别建立医生及护士差错、事故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进行登记。

2.医疗差错及事故要分别及时上报医务科、门诊部及护理部。

一般差错一周内上报,严重差错三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当月上报。

3.凡经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鉴定的医疗事故,均由医务科统一报卫生局医政股。

4.医疗差错、事故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5.一般差错,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以便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严重差错及事故分别由医教科、护理部组织了解与调查,再经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入当事人技术档案。

6.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解释。

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院、科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科、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中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与奖惩办法

中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与奖惩办法
四、病历质量管理实施策略
1.强化病历书写规范培训
(1)开展新入职医护人员的病历书写规范培训,确保其在入职前掌握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2)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针对病历书写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题讲座和讨论,促进医护人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完善病历质量控制体系
2.建立病历质量管理荣誉制度
(1)对连续多年病历质量管理优秀的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
(2)对病历质量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宣传,提升科室荣誉感。
八、病历质量管理沟通与协作
1.建立跨科室沟通机制
(1)鼓励不同科室之间就病历质量管理进行沟通交流,分享经验,共同提升病历质量。
二、奖惩办法
1.奖励措施
(1)对病历质量评价优秀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对连续多年病历质量评价优秀的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
2.惩罚措施
(1)对病历质量评价不合格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
(2)对病历质量评价不合格的科室,责成科室主任进行整改,并在医院质量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2.定期开展病历质量管理评估
(1)定期对病历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2)将病历质量管理评估结果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医院年度考核。
五、病历质量评价结果的应用
1.个人评价结果应用
(1)个人评价结果作为医护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2)对评价结果优秀的个人,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业务竞赛。
(1)开展病历质量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全院医护人员对病历质量管理的认识。

病历质量书写奖罚制度

病历质量书写奖罚制度

病历质量书写奖罚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病历书写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三、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奖惩决定应基于事实和证据,确保公平公正。

2. 及时性:奖惩应在核实事实后的合理时间内执行。

3. 教育为主:对于违规行为,应以教育和预防为主,惩罚为辅。

四、奖励措施1. 对于病历书写规范、内容准确、及时性高的医务人员,给予以下奖励:- 年度优秀病历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定期评选病历书写标兵,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在病历书写中创新方法、提高效率的医务人员,给予特别奖励。

五、惩罚措施1.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错误、不及时的医务人员,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于初次违规者,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 罚款:对于屡次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降级或停职:对于严重违规且影响患者安全的行为,给予降级或停职处理。

2. 对于伪造、篡改病历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六、监督与执行1. 成立专门的病历质量监督小组,负责病历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2. 定期对病历进行抽查,确保病历书写质量。

3. 对于奖惩决定,应有明确的记录,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定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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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奖惩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病案书写质量,杜绝医疗差错和重大缺陷的发生,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 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一、优秀病历评定标准以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 版)为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以卫生部《住院病历质量考评标准》为评分标准。

书写整洁、诊断治疗规范、各项医疗文件记录详细完整、具有较高内涵质量、评为甲级病历且评分在95 分以上的病历,可由科室质控员直接推荐,或经院病历质量检查组人员评审后推荐,参加由院组织的每半年的优秀病历评选。

二、缺陷病历判定标准
(一)乙级病历判定标准
1. 根据《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表》中的单项
否决项目,病历中存在下列其中1 条者即为乙级病历:
1)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诊断依据或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2)缺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手术方案;
1. 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2. 危重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3. 新开展及大型手术无科主任或授权医师签名;
4. 缺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诊疗方案;
5. 缺手术记录;
6. 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7. 传染病漏报;
8. 缺出院(或死亡)记录;
9. 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
10. 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
名;
11. 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12. 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13. 有明显涂改者;
14. 在病历中摹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15. 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

2. 单份病历评分v 90分、》75分判定为乙级病历
( 二) 丙级病历判定标准
根据《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表》中的规定,病历中存在3 条或者3 条以上乙级病历判定标准单项否决项目者为丙级病
历;
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无)为丙级病历;
单份病历评分v 75分判定为丙级病历
三、优秀病历奖励条例
(一)每半年评选优秀病历一次,达到规定标准分值(>75 分),取前5名,每份奖励500元,科主任会议表扬,优秀
病历定期内部展示。

(二)全年无乙级及丙级病历(在院及归档)的科室奖励3000 元,质控员奖励1000 元。

四、缺陷病历惩处条例
(一)出现1份乙级病历的医疗组扣除绩效100 元。

(二)出现1份丙级病历的主管医生扣除绩效500 元,同时扣除科室绩效1000 元。

(三)主管医生任现职期内,出现5 份乙级病历或者1 份丙级病历延迟1年职称晋升,出现10 份乙级病历或者2份
丙级病历延迟2年职称晋升,依此类推。

出现丙级病历的
主管医生将被记录不良记录, 3 年取消外出进
修、学习机会。

五、本奖惩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巫溪县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
员会所有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巫溪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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