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用评级发展
美国信用评级发展

美国信用评级发展在过去数十年中,信用评级业与全球信用市场共同发展壮大,信用评级在监管制度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其在金融生态体系中的独特地位日益突出。
同时,信用评级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
重大评级错误时有发生,评级纠正存在滞后性和破坏性。
在操作层面,评级调研的视角过于狭窄,在监管治理层面,又存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和问责缺失的难题。
这些问题在本轮金融危机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全面改革的呼声势不可当。
今年7月21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被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成为法律。
信用评级业改革是这一法案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涵盖了监管、治理、问责、披露、行业模式等多方面内容。
改革框架美国信用评级业改革是针对“全国认可统计评级机构”(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ating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RSRO)进行的监管改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75年建立了NRSRO的概念,用以界定联邦证券法规中引用信用评级的来源,其后NRSRO的评级被其他法规广泛引用。
安然破产等事件中信用评级的重大失误及其破坏性揭示了强化评级业监管的重要性。
《2006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结束了美国信用评级业完全依赖行业自律的无监管时代,确立了SEC对信用评级业的监管地位、透明规范的NRSRO登记制度及相应的披露和监管审查制度,而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凸显了金融产业链中存在的严重弊端,催生了美国全面金融改革的纲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为应对评级业现有的难题,《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信用评级业改革框架提出了强化监管机制、减少监管依赖、提高信息披露要求、追究过失责任、完善公司治理、改良评级流程、探寻模式变革等多种改革措施。
强化监管机制的措施主要是在SEC下设立信用评级监管署,专门监管NRSRO评级机构,确立这些机构的规则与违规处罚,并对这些机构进行年检。
减少监管依赖的措施主要是删除法律、法规中对于信用评级的引用。
世界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历程.

世界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历程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美国正处于工业化带来的经济迅速发展时期。
铁路为交通运输业增加新线路,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货运需求。
由于需要大量资本,许多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
这些公司在信用质量上存在极大的差异,有的实力雄厚,有的则财务状况不佳,更有甚者纯粹就是欺骗,为了兴建子虚乌有的铁路和工厂发债。
当时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者缺乏可靠的金融信息,也很少有评估债券信用风险的方法。
1890年,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sinvestorsservice)的创始人约翰。
穆迪开始编写美国公司财务信息手册,并逐步建立了衡量债券倒债风险的评估体系。
他在1909年首次对美国铁路公司的债券进行评估,其评级手册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欢迎。
1918年,穆迪的评级对象开始扩展到外国政府在美国发行的债券。
随着投资者对评级服务需求的增长,市场上出现了其他信用评级公司。
1923年,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poor's)开始资信评级业务。
进入20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又经历了一次迅速增长时期,同时投机活动也很猖獗。
企业发展很快,但并非都很可靠,很多公司利用股票和债券市场为不大现实的发展计划筹资。
在30年代大萧条之前,信用评级的使用并不广泛。
但在大萧条中,大量公司的破产导致债券倒债频繁,投资者因此损失巨大。
大萧条促发展大萧条的教训使投资者认识到资信评估的重要性,信用评级作为帮助投资者作出适当投资决策的工具,其意义更为明显。
监管机构也确认资信评级在为投资者提供保护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管理部门限定公共养老基金投资的债券种类,限制对高风险债券的投资,借助评级作为投资的准则,限定这些投资只能用于购买评级机构列为“投资等级”的债券。
大萧条之后,信用评级成为债券投资和定价的标准模式。
投资者利用评级作为他们选择债券投资时,所能承受的风险水平的依据。
投资者根据债券的评级,确定他们对债券收益的要求,按照投资报酬与风险挂钩的原则,对高风险债券要求较高的收益回报。
美债信用评级

美债信用评级
美国债务的信用评级通常由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定。
以下是几个主要的评级机构对美国债务的评级:
1. 标准普尔全球评级(S&P Global Ratings):S&P目前将美国债务评级为AAA,即最高信用评级。
这意味着S&P认为美国政府有能力按时偿还债务,并具有极低的违约风险。
2. 惠誉全球评级(Fitch Ratings):惠誉也将美国债务评级为AAA。
他们认为美国政府信用优秀,有能力偿还债务。
3. 穆迪投资者服务(Moody's Investors Service):穆迪给予美国债务评级Aaa,也是最高评级。
他们认为美国政府具有极强的债务偿还能力。
总体而言,美国债务的信用评级一直保持在最高级别,这意味着投资者普遍认为美国政府的债务是非常安全的。
然而,评级机构也会随着市场情况和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定期评估,评级可能会有所调整。
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

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2004-06-26 03:47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信用国家。
由于既有完善、健全的管理体制,又有一批运作市场化、独立、公正的信用服务主体,使得信用交易成了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交易手段,在这一信用交易运转体系中,信用评定机构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美国目前提供信用评定服务的机构高度集中,主要有三大类:一是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他们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公司进行信用评级,这种公司目前美国只剩下三家,即穆迪(Moody’s)、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和惠誉国际(Fitch Rating);二是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他们在商业企业进行交易、或者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信用调查和评估,这类机构首推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三是消费者信用评估机构,他们专门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情况,如全联公司(Trans Union)、Equifax公司和益百利公司(Experian)。
不久前,笔者走访了惠誉国际和穆迪等评级公司,本文仅就美国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及做法作一初浅介绍。
一、美国信用评级体系概述(一)对信用评级内涵的界定关于信用评级的概念,各公司没有统一说法,但内涵大致相同,用惠誉国际首席顾问Charles Brown的话说,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等。
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
第三,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
需要澄清的是:信用评级不同于股票推荐。
前者是基于资本市场中债务人违约风险作出的,评价债务人能否及时偿付利息和本金,但不对股价本身作出评论;后者是根据每股盈利(EPS)及市盈率(PE)作出的,往往对股价本身的走向作出判断。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1. 引言1.1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定义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定义是指通过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评定个人信用状况的一套制度化工具。
这个体系主要包括对个人消费行为、还款记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评估,从而形成一个客观、全面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该评估体系可以帮助金融机构、雇主、房东等在与个人交往时更准确地评估个人信用水平,从而减少信用风险和提高效率。
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立旨在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的信用评估机制,激励个人维护良好信用记录,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在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已经相当完善,各国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都广泛应用这一制度,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1.2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重要性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信用记录和行为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综合评定个人信用状况,为金融机构、零售商和其他企业提供参考,以便决定是否与其合作或提供信贷服务。
这一体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对个人信用状况的评估,金融机构可以更准确地判断个人的信用风险,从而制定更科学合理的信贷政策,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贷款的成功率。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促进消费者信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存在可以激励个人维护自身信用良好的动力,有助于培养消费者守法守信的信用观念,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水平。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立还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重要性在于其对金融服务效率、消费者信用意识和金融市场发展的积极影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2. 正文2.1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历程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
美国的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及对我们的启示

人民银行 、 证监会 ; 一类是非金融系统的主管部 门, 包括国家经贸委、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监局
和国家药品监督局。
3 建立与失信惩戒相适应的司法配合体系。 . 如
社区 义务劳动、 社区矫正、 罚款、 监狱各类短刑等, 使
工作引向歧途 。 建议在高等学校开设信用服务专
业, 政府和企业加大培训的力度,党政干部特别 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了解这方面的基础知识。
完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证券信用评级制度是 公 司主要 通过大量发行 债券筹集 巨额 建设 资 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债券评级是信 金 , 投资人 的投资选择 机会 众多 , 但缺乏 可靠 用评级制度的起源, 它既是证券信用评级的核心业
务, 其评级方法也是其他种类评级的重要参考。
定, 首先要创造法律条件, 使信用评级结果的运
用成为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2 要加大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的普 . 及教育。我国尽管对建立信用体系很重视, 目 但 前很 多人对信用 问题 的基本概念和 内涵还搞不
清楚 , 甚至很多政府主管部门也都不甚了之。如 果不从根本上搞清楚这个问题 , 极有可能把这项
示投资风险, 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第二个 时期 ,O世纪 3 2 O年代以后 。2 O世 纪 3 年代起 ,美 国禁止金融机构 同时兼营银 0 行业 和证券业 。13 年证 券法禁 止证券承销 93 商 ( 主要是投 资银行 ) 其承销 的有价证券进 对 行评价 。这样 , 作为第三方的评级机构对债券 风险 的评 估成为证券承 销商制定销售 战略 的
做法受 到投 资者的欢 迎。其后 ,12 年普尔 92
出版公司 ( 标准 一普 尔公 司 的前身 ) 开始对工
美国信用评级发展
美国信用评级发展在过去数十年中,信用评级业与全球信用市场共同发展壮大,信用评级在监管制度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其在金融生态体系中的独特地位日益突出。
同时,信用评级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
重大评级错误时有发生,评级纠正存在滞后性和破坏性。
在操作层面,评级调研的视角过于狭窄,在监管治理层面,又存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和问责缺失的难题。
这些问题在本轮金融危机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全面改革的呼声势不可当。
今年7月21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被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成为法律。
信用评级业改革是这一法案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涵盖了监管、治理、问责、披露、行业模式等多方面内容。
改革框架美国信用评级业改革是针对“全国认可统计评级机构”(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ating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RSRO)进行的监管改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75年建立了NRSRO的概念,用以界定联邦证券法规中引用信用评级的来源,其后NRSRO的评级被其他法规广泛引用。
安然破产等事件中信用评级的重大失误及其破坏性揭示了强化评级业监管的重要性。
《2006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结束了美国信用评级业完全依赖行业自律的无监管时代,确立了SEC对信用评级业的监管地位、透明规范的NRSRO登记制度及相应的披露和监管审查制度,而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凸显了金融产业链中存在的严重弊端,催生了美国全面金融改革的纲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为应对评级业现有的难题,《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信用评级业改革框架提出了强化监管机制、减少监管依赖、提高信息披露要求、追究过失责任、完善公司治理、改良评级流程、探寻模式变革等多种改革措施。
强化监管机制的措施主要是在SEC下设立信用评级监管署,专门监管NRSRO评级机构,确立这些机构的规则与违规处罚,并对这些机构进行年检。
减少监管依赖的措施主要是删除法律、法规中对于信用评级的引用。
信用风险评估的历史演变
信用风险评估的历史演变信用风险评估是金融市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对借款方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进行评估和预测。
本文将介绍信用风险评估的历史发展以及相关的方法和工具。
一、过去的信用评估方法信用评估在过去主要依赖于传统的人工评估方法。
当时,金融机构主要根据借款方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还款记录等信息来进行评估。
这种方法存在的问题是评估结果受制于人工主观判断和信息不完全的局限性。
二、信用评估模型的引入为了克服传统评估方法的不足,学者们开始研发信用评估模型。
在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的学者Altman提出了著名的“Z-Score”模型,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项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得出一个综合指标来评估企业的违约风险。
这是第一个广泛应用的定量信用评估模型,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之后的几十年里,学者们不断改进和完善了信用评估模型。
比如,在80年代末,Merton提出了基于债项和股权的结构化模型,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违约概率。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量统计和机器学习方法也开始应用于信用评估领域,如逻辑回归、随机森林等。
这些模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评估的准确性和效率。
三、评级机构的崛起评级机构是信用风险评估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它们通过对借款方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其分为不同等级,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评级机构的兴起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美国,最早是为了评估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
评级机构的发展与信用评估模型的引入相互促进。
评级机构运用模型和专业知识来进行评级,而评级结果又反过来验证和改进了模型的准确性。
此外,评级机构还发挥着监管和引导投资者行为的作用,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Fintech的兴起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金融科技的兴起,新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和工具不断涌现。
Fintech公司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能够更精确、快速地评估借款方的信用状况。
例如,P2P借贷平台利用借款人的社交网络数据、手机通话记录等信息,通过机器学习算法来预测其还款能力。
美国信用评级监管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启示——兼论后危机时代信用评级监管改革面临的困境
模式 , 提 高 了美 国信 用评 级市 场 的准入 门槛 , 改变 了 此前 信用 评 级 市 场 主 要 基 于 “ 声誉资本” 驱动的 自
由竞 争格 局 , 促 使 了三 大评 级机 构 寡 头 垄 断 格 局 的 形成 。更 为重 要 的是 美 国政 府 通 过 N R S R O制 度赋
蘑 穗 湖北 武 汉 4 3 0 0 7 1 )
摘
要: 美 国信 用评 级 监 管 制度 的发 展 与 改 革很 大 程 度 上 是 在 金 融 危 机 与 动 荡 的 驱 使 下被 动 进 行 的 , 成 本 高且 容
易 陷于 “ 路径依赖 ” 的 困境 , 应 当避 免 重走 美 国 “ 危机 驱 动 ” 式 改 革 的 老路 , 积 极 主 动 地 结 合 我 国 国情 、 借 鉴 各 国 已 有的经验 , 尽快推动建 立和 完善信 用评级监 管制度 框架。 关键词 : 信 用评 级 ; 评级机构 ; 监 管 改革 中图分类号 : F 8 3 1 . 2 文 献 标 志码 : B 文章 编 号 : 1 6 7 4— 7 4 7 X( 2 0 1 3 ) 0 8— 0 0 5 1— 0 5
① 全 国公 认 的 统计 评 级 机 构 ( t h e N a t i o n a l l y R e c o g n i z e d S t a t i s t i c l a R a t i n g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 , 简称 N R S R O。
美 国证 监会 ( S E C ) 直 接监 管 相结 合 的监管 体 系 。其
管, S E C设立 了 N R S R O概 念 。 随后 , 越 来 越 多 的法 律 法规 开始 引用 N R S R O 的评 级 结 果 , 到2 0 0 2年 美 国有 “ 至少 8项 联 邦 法 令 , 4 7个 联 邦 法 规 以及 超 过 1 0 0部 州 法 律 和法 规 参 考 N R S R O 的评 级 作 为 监 管 基准 ” …。但 是 , S E C 在 此 期 间 一 直 都 没 有 明 确 N R S R O 申请 的程序 以及 认 可 的标 准 。实 际操 作 中, S E C采取 无异 议 函 ( n o 。 a c t i o n l e t t e r s ) 的方 式 , 即信 用 评 级机 构 向 S E C提交 申请 , 如果 S E C 同意 该 申请 , 便 向 申请 机构 出具 一 份 无异 议 函 , 收 到这 份 函件 即
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的责任演变与监管发展——从安然事件到次贷危机
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的责任演变与监管发展——从安然事件到次贷危机高汉华东政法大学上传时间:2011-10-14 浏览次数:33字体大小:大中小关键词: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结构性金融产品;NRSRO利益冲突内容提要:安然事件爆发后,美国于2002年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里法案,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为应付2008年的次货危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又制定出相应的信用评级机构监管规则。
由此,结构性金融产品与一般金融产品使用不同评级标准,评级机构必须对金融产品获得“AAA”级进行解释说明。
新监管规则也制订了较为细化的透明度规则和利益冲突规则,但这些规则的推出依然受到市场的怀疑,其效果有待检验,规则亦有待完善。
“世界上有两个超级权力拥有者……:美国和穆迪债券评级公司。
……而且,有时候,我们并不清楚谁拥有的权力更大。
”{1}这一说法或许有点言过其实,但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和资本市场上的确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信用评级机构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期的美国,目前已经遍布全球,并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
由于铁路融资需要所引发的美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直接导致了信用评级的大量使用,这奠定了信用评级机构第一波的发展繁荣。
后来,在巴塞尔委员会所创导的改革中,明确了在确定银行资本质量时,要使用信用评级。
{2}最初,信用报道机构(如当今的Dun和Bradstreet公司)、专业的新闻媒体和投资银行家在向投资者提供信息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最后,为投资者提供最终投资决策信息的,依然是信用评级机构。
{3}由于私人信用评级机构在市场上的重要性、专业性和政府赋予的特定地位,它们往往会引发重要的公共政策问题。
在如安然之类的大型公众公司财务丑闻中,信用评级机构就由于没能及时进行债券等级降级,从而将自己置于美国金融改革的日程表中{4}。
信用评级机构也被看作是外部“守护人”,充当极具声誉的中间人,以提升金融产品发行人发行产品的质量,从而保护外部投资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信用评级发展在过去数十年中,信用评级业与全球信用市场共同发展壮大,信用评级在监管制度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其在金融生态体系中的独特地位日益突出。
同时,信用评级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
重大评级错误时有发生,评级纠正存在滞后性和破坏性。
在操作层面,评级调研的视角过于狭窄,在监管治理层面,又存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和问责缺失的难题。
这些问题在本轮金融危机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全面改革的呼声势不可当。
今年7月21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被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成为法律。
信用评级业改革是这一法案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涵盖了监管、治理、问责、披露、行业模式等多方面内容。
改革框架美国信用评级业改革是针对“全国认可统计评级机构”(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ating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RSRO)进行的监管改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75年建立了NRSRO的概念,用以界定联邦证券法规中引用信用评级的来源,其后NRSRO的评级被其他法规广泛引用。
安然破产等事件中信用评级的重大失误及其破坏性揭示了强化评级业监管的重要性。
《2006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结束了美国信用评级业完全依赖行业自律的无监管时代,确立了SEC对信用评级业的监管地位、透明规范的NRSRO登记制度及相应的披露和监管审查制度,而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凸显了金融产业链中存在的严重弊端,催生了美国全面金融改革的纲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为应对评级业现有的难题,《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信用评级业改革框架提出了强化监管机制、减少监管依赖、提高信息披露要求、追究过失责任、完善公司治理、改良评级流程、探寻模式变革等多种改革措施。
强化监管机制的措施主要是在SEC下设立信用评级监管署,专门监管NRSRO 评级机构,确立这些机构的规则与违规处罚,并对这些机构进行年检。
减少监管依赖的措施主要是删除法律、法规中对于信用评级的引用。
在提高信息披露要求方面包括:一是废止NRSRO评级机构对于“公平披露法规”(Regulation FD)的豁免权,这一改革要求评级机构在得到发行方内部消息后必须将其公开披露。
二是要求NRSRO评级机构披露其信用评级的绩效数据,并在发布信用评级时附评级表格,披露如评级假设、评级方法、相关数据、服务商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
三是对于结构化融资产品,要求发行机构或承销商公开第三方尽职调查报告结果。
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要求尽职调查机构提供正式认证。
在追究过失责任方面,一是撤除法规中对NRSRO评级机构的一些保护,使评级机构面临因过失而遭到诉讼的可能性。
这些过失包括评级或相关言论的“不实或误导”和在评级调研中蓄意或轻率的失职行为。
二是明确SEC有权暂停或吊销评级机构的NRSRO登记,有权对评级机构进行反欺诈调查,并将过失处罚范围从机构层面扩展至包括个人行为不当和管理层管理失职的层面。
三是要求评级机构正式向SEC备案指定文件,在得知证券发行机构违规时必须上报监管和执法部门。
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一是要求NRSRO评级机构董事会一半以上成员(不少于两个)为独立董事,并设立专职合规官且建立机制保证合规官独立性,专职合规官每年必须向公司和SEC呈交合规年报。
二是要求NRSRO评级机构设立内部防火墙,防止市场推广和销售影响评级,并向SEC上报与被评级机构间的人员流动。
如果被评级机构的雇员加入此机构,要求其防范和审查利益冲突。
三是要求NRSRO评级机构设立有效内部控制架构,保证其规章、流程、方法贯彻到评级中,并向SEC呈交内部控制年报。
在改良评级流程方面,一是要求SEC颁布关于NRSRO评级机构评级流程方法的规则,其主旨是评级机构应保证评级与规章、流程、方法的一致性,并告知用户评级所用的流程方法的版本、流程方法变更及对评级的影响,在发现流程方法有误时及时告知用户。
二是要求NRSRO评级机构在评级决策中考虑的信息不应只局限于发行方和承销商提供的信息。
三是要求NRSRO评级机构明确界定评级符号及其含义,允许对不同种类的金融工具采用不同评级符号并评估违约几率。
四是要求SEC颁布关于NRSRO评级机构雇员资质要求的规定。
在探寻模式变革方面,一是要求SEC研究NRSRO评级机构独立性及其对评级结果的影响,以及在跨评级机构和跨资产类别范围内将信用评级的某些方面标准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二是对于结构化融资评级,要求SEC研究评级流程、利益冲突、评级精确度测算指标和激励精确评级的付费模式等,并研究建立一个集中指派结构化融资评级项目的独立机构和相应机制的可行性,随后建立指派机制或更优的机制。
三是要求美国政府问责局(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简称GAO)研究激励精确评级的付费模式,并研究建立一个为评级业制定独立标准和道德规范并监督评级机构的行业组织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改革思路协调功能格局评级业的一大难题是信用评级的功能与格局间的不协调。
第一,信用评级的宏观影响与监管不足之间存在不协调。
改革前的监管框架主要包括准入、披露和一些惩戒性较弱的措施,与信用评级的宏观重要性不匹配。
强化监管机制就是针对这一不协调设计的。
第二,信用评级的权威地位与问责缺失之间存在不协调。
改革前评级机构无须为严重评级错误负法律责任,评级失职的代价太低。
追究过失责任就是针对这一不协调设计的。
第三,信用评级的重大市场影响力与评级过程的视角狭窄之间存在不协调。
一些严重评级错误与发行方或承销商所提供信息的不实、片面或误导有关,而改革前信用评级机构主要依赖这些信息,没有对影响评级决策的信息质量把关。
规定评级机构改良评级流程,在评级决策中不再将视野局限于发行方和承销商提供的信息,并使评级机构可能因调研失职而遭到法律诉讼(追究过失责任),就是针对这一不协调设计的。
第四,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信用评级推涨助跌的亲周期性对市场的巨大破坏性。
前述的三大不协调可以总结为信用评级的广泛影响与约束条件之间的不协调,前三项改革措施都专注于改变约束条件,另一种克服不协调的角度着眼于削弱信用评级的广泛影响,减少监管依赖就是从这一角度出发的。
另外,《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希望通过提高披露要求增加信息透明度,辅助投资者对风险进行独立判断,从而弱化投资者对于信用评级的依赖。
克服利益冲突评级业的另一大难题是信用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
首先,信用评级业主流的卖方付费模式(Issuer-Pays Model)会导致产生利益冲突,因为发行人和承销商是信用评级机构的付费顾客,投资者则是信用评级的免费用户,一个自然的问题就是信用评级机构是否会为迎合付费顾客而漠视免费用户的利益。
其次,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会导致产生利益冲突。
尤其是在结构融资产品上,评级机构既参与产品设计也对产品进行评级,这一双重身份有可能影响评级决策的独立性,正如美国参议员罗伯特·马南德斯(Robert Menendez)所说,“信用评级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从理论上讲,评级机构的长远成功发展依赖于其评级质量所带来的声誉,评级机构维护自身声誉的愿望应能有效抑制这些利益冲突,但普遍观点认为国际金融危机见证了这一理论的失效。
为此,强化监管机制、提高披露要求、追究过失责任、完善公司治理等改革措施,着眼于从监督、威慑、管理等方面抑制这些利益冲突。
另一类改革思路则是改变卖方付费模式和禁止咨询服务,因而《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提出探寻模式变革,研究这类改革思路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商务模式是信用评级业改革中的一个争议热点,被广为讨论的商务模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卖方付费模式(Issuer-Pays Model),它是现有的主流商务模式,其利益冲突是信用评级业改革的焦点之一;第二种是买方付费模式(Investor-Pays Model),它是上世纪70年代之前的主流商务模式,这一模式中,评级机构服务于付费的投资者,却可能忽视广大非付费投资者的利益;第三种是政府主导型模式,它是一个新理念,选择实施的范围主要有政府指派评级项目和政府开办评级机构两种,《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强调深入研究这一新理念,对其可行性、必要性和最优实施路径充分论证后方能确立这一模式。
可见,《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于由政府强制变革行业商务模式采取审慎的立场。
强化链条衔接本轮金融危机的一个深层原因,是金融产业链加长带来的信息衰减和风险不透明以及在繁荣中全社会风险意识的弱化,两者相辅相成。
具体地说,信用衍生产品和结构化融资产品等创新技术给银行业带来了出售债权和转让风险的高效渠道,推动了银行业由“放贷并持有”(Originate and Hold)向“放贷为销售”(Originate to Distribute)的范式转换。
新的经营模式为追求效率,分离了产业链的各环节,如放贷人、承销商、服务商、贷款打包人、按揭经纪等等,却缺乏对产业链的整体监督和协调;在市场流动性泛滥、对资产需求旺盛的背景下,产业链的各环节追求规模而非质量;投资者在繁荣的市场中也放松了对风险的分析,许多投资者仅仅依赖外部信用评级指导决策;信用评级机构在基础信息和模型假设方面缺乏审慎甄别,并低估了风险;市场对收益率的追求超过了对风险的规避,一些脆弱和过度复杂的资产证券化结构产品应运而生,以迎合市场对收益率的渴求,风险透明度进一步衰减。
产业链各环节的分离代表着专业化、高效化的大趋势,但其合理性依赖于各环节的紧密配合、无缝衔接。
在风险信息与风险评估方面,本轮金融危机暴露了在“放贷为销售”的新模式中,金融产业链各环节衔接松散、相互推诿的弊端。
对于结构化融资产品,评级公司常无法看到单个贷款文件,也不对贷款信息进行独立核实,一位穆迪高级董事总经理曾形象地概括评级机构对自身定位的理解:“我们不是信贷官,我们的特长是作为总体层面的统计师”,在这样的理念下,评级公司对于结构化融资产品和基础资产的信息质量的观察与追踪,就成为一个薄弱环节。
为强化这一环节,改革要求发行机构或承销商公开第三方尽职调查报告结果,并要求尽职调查机构提供正式认证(提高披露要求)。
在核实基础信息方面,如果评级机构蓄意或轻率地失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追究过失责任)。
改革影响美国信用评级业改革的总体方向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强化对NRSRO评级机构的监管和要求;减少监管制度对于信用评级的依赖;研究有效抑制利益冲突、提高评级质量的新型行业机制,这方面的多项研究需要一至三年方能完成,所以新型行业机制的内容与影响目前尚难以预测。
从《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中较为明确的部分推测,美国信用评级业将出现NRSRO空心化和评级功能去捆绑化等趋势,美国金融业监管将出现风险尺度宽泛化等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