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优惠政策和人才引进

政府优惠政策和人才引进
政府优惠政策和人才引进

北京:

一、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北京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一)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个人所得税: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的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

(二)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2、凡经市经委根据《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可以为其申请一次性购房专项奖励。购房专项奖励标准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

3、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

4、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

过个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的80%。市科委牵头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20%。

5、研发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关于扩大对内开放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2〕12号)等有关规定的,可向市经委申请按其本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6、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由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个人和集体科研项目予以无偿资金支持;

7、首都劳动模范:由北京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8、经济技术创新标兵:由北京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9、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由北京市科协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优秀青年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产业、项目扶持政策

股权融资:中关村改制上市资金扶持;对于改制、代办系统挂牌和境内外上市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资金补贴。

附:海淀园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相关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1. 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2. 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第四至第六年可按前项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3.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4. 以自筹资金新建技术开发的生产、经营性用房,自1988年起,五年内免征建筑税。园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适用以上减征免征税收的优惠。

(二)其他优惠政策

1.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安排建设,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简化审批手续,优先安排施工。

2.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合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收。经海关批准,在园区内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对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监督;按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保税货物转为内,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或者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补办进口批件或进口许可证。

3. 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开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五年内免征进口关税。海关可在园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督小组。

4. 所有减免的税款,作为“国家扶植基金”由企业专项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生产的发展,不得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分配。

5. 银行对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贷款支持,并每年从收回的技术改造贷款中,划出一定数额用于新技术开发。对外向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提供外汇贷款。

6. 高新技术企业所用贷款,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税前还贷。使用贷款进行基本建设的,不受存足半年才能使用等规定的限制。

7. 园区内的银行可从利息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贷款风险基金。园区内可设立中外合资的风险投资公司。

8. 园区内设立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公司。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外贸经营权,自负盈亏,承担出口计划;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出口所创外汇,三年内全额留给企业;从第四年起,地方和创汇企业二八分成。

9. 园区内,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产品出口业务较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商务、技术人员一年内多次出国的,第一次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以后由企业自行审批。

10. 园区内的高新企业,用于新技术和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快速折旧。

11.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开发新产品,可自行制定试销价格。经营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新技术产品,可以自行定价。

12. 鼓励科研单位、学校和企业中的科技人员在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兼职、兴办、领办承包各种形式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离职到高新技术企业任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并提供方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允许高新技术企业招聘大专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留学生和国外专家。

13. 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免缴奖金税。企业从业人员的收入达到个人收入调节税标准的,照章纳税。

(三)人才方面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的,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二、海淀园区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规定,及时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2008年以来已按25%税率预缴税款的,可以就25%与15%税率差计算的税额,在2008年12月份预缴时抵缴应预缴的税款。

(二)根据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鼓励各类高级人才在京创业和工作,对于在本市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的企业聘用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用于其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一套、汽车一辆、以现金出资在本市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参加专业领域培训,每年限申报一次,奖励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其购房、购车、投资及培训所付款项且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的,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1. 凡持有市人事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上述人员,均可在本市行政区内购公房、存量房(四合院除外)。

2.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及权属发证部门应给持有《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上述购房人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现行有关规定收取税费。

厦门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的政策待遇: ㈠、【允许单调】允许夫妻一方单调,符合计生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或随母迁入。 ㈡、【户口】凡属引进的人才及随调、随迁人员允许在全市范围内(不分岛内岛外)按其实际居住地(应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就近办理入户。 ㈢、【流动方式、工龄计算】对辞职、离职或被辞退后来我市工作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予以办理重新录用手续;其辞职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㈣、【安家费】从外地引进到本市国家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户一次性发给安家费,获得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5000元。引进到本市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或驻厦省部属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安家费或自行规定。 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前三款政策待遇及以下政策待遇: ㈠、【生活津贴】从省外引进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福建省人事厅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500元。 ㈡、【社会保险】凡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包括重新录用)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社会保险缴费指数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指数1计算。超过本市平均水平的按实际计算。用人单位在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金外,可再为其一次性缴纳一笔养老基金,全额进入个人账户或进入补充养老保险,以提高其退休待遇。引进人才中经资格确认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退休时退休金低于厦门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可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加补贴予以计发退休待遇。 ㈢、【住房】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引进人才住房(即经济适用房)。 ㈣、【安家费】从外地引进到本市国家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户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0000元。引进到本市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或驻厦省部属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安家费或自行规定。 ㈤、【经费补助】博士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期间,由市财政每人每年发给补助经费5万元,由其个人自行支配使用。该补助经费每半年发放一次,博士后在站工作满半年,经考核合格即发给2.5万元。 从外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鉴确认的重点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㈠、【引进方式】可采用不转移行政关系和户口等“柔性流动”方式来厦应聘工作,聘期一年以上的,在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由指定的中转单位在专项编制内予以吸纳。 ㈡、【入户】重点人才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随迁人数不受限制。 ㈢、【子女入学】重点人才子女由异地、境外(国外)转入,要上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允许择校入学或入园就读,免收择校择园费用。 ㈣、【工资福利】重点人才的连续工龄视同本单位工龄享受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㈤、【职称职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下达。 ㈥、【编制】急需引进到卫生、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人员编制已满的,可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市人事局申请专项批办。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1,大专以上学历全职人才介绍: 1,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35岁以下,35岁以下)的人员,可以在杭州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需要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位(45岁以下,45岁以下)的人员,可以在杭州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只能在一个月内办理; 3.普通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50岁以下,50岁以下)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5岁及以下)可以享受“先安顿再就业”的政策。 4.搬家条件:全日制大学(高级)毕业生可以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起搬家。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的介绍和安置: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岁以下,45岁以下)的人员,如果在杭州设立单位并符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不包括)的条件,可以申请人才引进和安置。补充付款);

2.具有副高中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副高中50岁以下,高中50岁以下,高中55岁以下,高55岁以下)学校)可以通过在杭州设立工作单位来申请人才引进和安置; 3.陪同条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可以带未成年子女搬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以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起搬家。 扩展数据: 高技能人才的安置: 1.具有技术人员(二级技术人员)以上专业资格的人员(45岁以下,不包括45岁); 2.具有高级专业资格的人员(35岁以下,35岁以下); 3.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第一,二类人员应在杭州同一就业单位连续工作三年,并持有在杭州申请的有效“浙江居住证”,并在杭州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第三类人员应当在杭州设有工作单位,可以将其户口转移到杭州;

5.陪同条件:我符合定居的条件,并在杭州有合法固定的住所。我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和我一起搬家。如果我符合在城市以外的丈夫和妻子加入的条件,他或她的配偶可以和他一起搬家。

人才引进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舟山市人才引进和激励办 法实施细则 浏览次数:11898 次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舟山市人才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智汇群岛·创新引领”5313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等六项人才科技政策的通知》(舟委办[2012] 70号)精神,结合人才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舟山市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受理单位 涉及到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事项的申请办理均实行“一站式”受理,市本级由舟山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受理单位(以下统称为“服务窗口”)。 二、人才认定 (一)人才引进报备 每年9月底前,各单位(含辖区内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计划引进《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列(一)至(八)类人才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报市或县(区)人才办。各级人才办应根据各单位申报,结合本区域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情况,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当年度可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岗位,并告知相关单

位。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一)至(七)类人才,在录用后要及时报“服务窗口”进行引进人才认定,对企业引进的第(八)类人才,应在聘用后及时报“服务窗口”备案。 (二)引进人才认定 1、认定范围。《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列的(一)至(八)类引进人才。 2、认定机构。《办法》中所列引进人才的认定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市和县(区)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评价认定。 3、认定程序。 (1)单位申报。所在单位根据拟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以文件形式(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人才需提供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人才类别等级证书及复印件)向“服务窗口”进行申报。各地各单位要从严把关,真正把紧缺急需程度作为人才引进的重要评价标准。 (2)集体研究。各级人才办定期召集人力社保、科技、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引进人才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认定的拟引进人才进行评价,确定相应的层次及享有的政策待遇。

2014年最新整理的杭州户口落户政策(完整)

2014年最新整理的杭州户口落户政策(完整)通过与各人力资源企业、企业招聘人事部门以及各人才市场、户籍科的咨询了解,整理了2014年的杭州户口落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凡符合市政府杭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毕业生、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拥有发明专利等】,均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把关审批(注:落户地在滨江的由滨江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地在下沙的由下沙公安分局审批,其他区由杭州市公安局审批)。 2、具有全日制高校大专非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注:该办法的受理部门一般为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受理材料后汇报至杭州市人才引进办公室确认,同样落户地的审批问题与第一条一样)。 3、具有非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超龄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上)。 4、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上)。 5、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范围。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其它地区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同时需付清房款。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 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6、萧山余杭户籍人员办理杭州主城区落户 申报条件 萧山区、余杭区户籍人员,本人在老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房屋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有效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集体土地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除外),人户一致的,允许1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杭。对房屋产权证上有多个产权人的,由共有产权人商定1户户口迁杭,其他人员作放弃。(2013年已经取消居住5年的限制) 7、“三投靠”、农迁农、农转非的户籍迁入以及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 8、在杭各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籍迁杭,由学校直接到市公安局审批办理。 9、知青子女回杭落户由市劳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人才引进之一 由于天津市常住人口的减少(到202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将减少5万人,应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了将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天津定居,天津将不可避免加大引进新人才的力度。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只有两种方式来天津定居 人才引进 积分结算 当然,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处理所需的材料和步骤也将不同。小编整理了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打算在天津启动新的定居点,以方便朋友在天津定居。 天津坠落系列一:天津新移民 天津是拥有天津永久居住权的最低成本方式。我们应该抓住机会,在毕业后两年内毕业。 1,毕业后两年内外省市学生 (1)接受条件 合法,稳定就业并居住在我市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的名义申请定居合法产权住房在天津 如果没有以该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的名义居住的合法产权房屋,则他/她可以在其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社区申请集体安置。 “天津的秋天”注: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兄弟姐妹的房子里定

居,这对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并减少了定居的成本。在其他情况下,它只能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 今年天津定居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1.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可以清楚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和档案材料; (二)未取得房地产所有权证但具有房屋清算条件的,应当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安置手续,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 4.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法律上的父母,法律上的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和孙子女(孙子女); 5.登记永久住所位于原住所的毕业生(尚未将其登记住所移至学校,也没有户口证明)的毕业生应提交户口簿,分支机构应签发迁徙许可证明在; 6.该业务是分公司的权力。如果材料齐全,则将在现场完成。 (2)申请人签发的证明: 1.户口登记通知书(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向群众提供); (二)承诺书(由接受承诺的公安机关提供给群众);和; (三)户口过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天津大学和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号并盖章;

市外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市外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通过天河科技园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必须符合申报企业和申报人两方面条件: 1、关于申报企业,须为天河区企业并已办理入园手续,已填写并提交《人才服务系统使用授权书》,已完善人才服务系统上企业基本信息,已在人才服务系统中上传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以及入园证书扫描件。 2、关于申报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外人才引进审批有明确的条件要求。见参考穗府〔 2014 〕 10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中的第九条: 第九条在本市就业(创业),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六)由于企业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口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七)具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或专长人才,或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包括: 1.当年度或上年度获国家、本省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或本市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并获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或当年度或上年度获“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劳动模范”等称号的人员。 2.从事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行业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从事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从业人员。 (八)本市重点项目单位和重点企业引进发展急需的人才; (九)在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特殊性、艰苦性、危险性、保密性强的工作的特殊岗位从业人员; (十)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符合前款第(二)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符合前款第(三)项条件的人员,其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

2020 杭州人才分类标准

杭州人才分类标准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修订版)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功勋飞行员。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5、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6、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7、梁思成奖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抓防控、促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进一步巩固发展最优人才生态,聚天下英才共建杭州。现提出加强人才招引服务的八项举措。 1、出台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研究制定发放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加大人才专项租赁房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加强抗疫人才招引服务等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杭州的人才生态优势。 2、举办高层次人才云聘会。整合提升年度高校春招会等招才活动,在全国知名人才招聘平台上开展“杭向未来”高层次人才云聘会。组织阿里、网易、海康、浙大、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国科大杭高院等1000余家单位网上设展招聘,推出岗位不少于2万个,其中面向高管、高级职称和高学历等高层次人才岗位不少于5000个。 3、发布全球引才宣传片。制作杭州全球引才宣传片,向全球发布,向世界展示杭州人才生态环境和创新创业氛围,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杭发展。 4、开展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云评审。围绕杭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发动,优化完善评审办法,组织开展在线评审,提升评审的智慧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5、启动云上“创客天下·2020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在全球网络平台发布大赛公告,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海选和

复赛,创新比赛内容,探索与“自主选题”与“揭榜挂帅”相结合,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携高新技术项目来杭创新创业。 6、推出杭州“人才e卡(码)通”。统筹整合有关人才的服务项目,开发金融支持、子女教育、医疗健康、文体休闲、交通出行、云上交流(课堂)、咨询服务等功能,推出“人才e卡(码)通”,为人才提供集成式、智慧化、全流程的优质服务。 7、推进人才成果转化合作。举办“战疫情、促发展——杭州人才成果云享会”,集中展示在杭人才平台及专家人才在防疫抗疫、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创业创新等方面的最新成果,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的交流合作。 8、加快人才平台落地建设。系统梳理近期我市各地各单位重点引育、在谈的大人才、大平台、大项目。通过举办“重点人才项目云促会”等方式,指导督促推进工作,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推动更多人才项目尽快落地,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杭州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一)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

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模版

xx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 xx(2017)2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引进和扶持我区急需的创新团队,加快推进xx城市副中心建设,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海 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xx区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京通办发〔(2017)2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引进对象是指具有世界顶尖水平、世界一流水平、国内顶尖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国内先进水平,所取得的成果或正在开展的科研项目对我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创新团队的引进工作,审定年度引进工作计划,确定引进创新团队的层次、评审标准和资助标准,审定引|进名单, 研究解决引|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负责指导协调引进创新团队项目实施工作。 第四条区科委具体负责引进创新团队项目发布公告、受理、公示、签约、监管、验收考核、资助奖励审核以及指导服务等工作,并做好引进创新团队的项目评审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每年制定创新团队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多渠道向外公布引|进计划,集中开展评审工作,一般每年组织一次评审。 第五条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引进创新团队项目的资金预算安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对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第六条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引进创新团队的组织推荐、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区主管部门做好引进创新团队的调研检查和专项资金监管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承接主体 第七条申报条件。申报评审的引进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人员组成,与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 学术水平在专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岀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其研发能力和过往科研成果为业界公认;擅于把握产业发展前沿动态、长于创新思维,能够把握新方向、开拓新领域;具

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一)人才引进类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及访问学者,以及其它拥有专利、发明、专有技术或特殊才能的人员,可随时办理户口进杭手续; (二)人才引进类需提供的资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经鉴证的《劳动合同》; (4)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户口本、房卡); (5)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6)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申请进杭落户应填写《进杭落户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推荐的其他人员申请进杭落户应填写《外地人才进杭落户推荐表》(一式一份)、《外地人员进杭落户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 一、符合条件的人才进杭落户 1、引进条件4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副高、正高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50、55周岁);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 2、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将所要引进人才的学历、职称、户籍地等详细情况报区人事局;

(2)区人事局开具调档函,为用人单位办理调入手续; (3)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凭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杭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予迁入杭州市的《户口准迁证》; (5)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出; (6)凭《户口迁移证》、杭州市区某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及该户主的户口簿,到该户主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7)办理人事关系代理的委托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杭州市区暂无落户地的,经审核同意后,可挂靠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二、推荐人员进杭落户 1、人员推荐基本原则 (1)被推荐人应具有企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高等教育学历,无高等学历的人员应具有稀缺的特殊技能; (2)被推荐人需经用人单位考核一年以上,且在考核期内有突出的业绩表现; (3)被推荐人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具有特殊技能的专门人才可适当放宽); (4)对法律、文秘、会计、档案、中文、汉语文学等非紧缺专业人员及车辆驾驶等一般技能人员严格限制。 2、申报程序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doc

2019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 紧缺人才目录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2018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活环境,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优惠奖励政策作如下规定: 一、奖励补贴 (1)A类人才可享受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2)B类人才可享受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3)C类人才可享受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1)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应为其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向公安部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公安机关应为其办理有效期为2-5年的就业居留许可。 三、落户 (1)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落户深圳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随迁落户手续。 (2)愿意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深圳手续。 四、子女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2)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减免学杂费、借读费和择校费等费用;报考我市高校的,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的通知》(试行)执行。 六、税收 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医疗 (1)A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一级保健待遇,其他A类人才可享受政府二级保健待遇。 (2)B类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三级保健待遇。 八、保险 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也可为其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

政府优惠政策和人才引进

北京: 一、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北京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一)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个人所得税: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的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 (二)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2、凡经市经委根据《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可以为其申请一次性购房专项奖励。购房专项奖励标准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 3、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 4、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

杭州人才分类标准

有两种证书可以符合人才落户 一种是毕业证,分为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生。留学生本科和研究生跟国内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落户政策一致 另一种是职称证书,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可以落户杭州 全日制大专学历人才引进落户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需为已缴状态)。 二、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 4、个人参保证明;

5、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 6、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未婚的无需提供); 7.1、在杭无房: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7.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 1.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2.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 3.若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迁移人原户籍为家庭户户主的,需提供户主转让声明。 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引进落户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需为已缴状态)。 二、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个人参保证明; 5、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 6、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未婚的无需提供);

上海市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上海市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7、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14、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2020 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4、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 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5、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随迁未成年子女,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四 高层次人才落户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含国家、省“”引进人才),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3、省委人才办负责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及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

政府人才引进制度的创新分析

现代商业 MODERN BUSINESS 165 Public Administration 公共管理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提出要构建人才资源的创新机制。他们都把人才资源全球化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国际经营人才的本土化,人才引进、人才使用与培养的全球化,以望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取更多的人才资源。 一、政府在人才市场中的角色定位 虽然人才资源市场的核心和灵魂是市场机制,即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是由于人才市场的失灵以及人才流动的高成本,使得在人才市场中仅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来达到真正的供求平衡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1、转变政府职能,克服“自利”倾向 解决政府在人才市场管理中的角色定位问题,就是要实现政府在人才市场管理中的职能回归。政府应当转变观念,进行职能改革,最大限度地退出人才市场竞争,还权于市场。要把经政府人事部门办的人才市场从现有的盈利性竞争职能转变为非盈利性的公益职能,将政府部门办的人才 政府人才引进制度的创新分析 [内容摘要] 当今,人才资源进一步成为国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都把人才资源全球化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在积极培养人才的同时,大力引进人才。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人才大战,中国应加快制定人才发展战略,合理定位政府在人才市场中的角色,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关键词] 政府;人才引进;创新 盛 晖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 315000 市场转制为企业,使之与政府人事部门完全脱钩,自主经营,独立参与市场竞争。2、填补政府缺位,真正服务于市场 要“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现有各类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加快建设统一的人才市场”,要“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引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人才流动是有效解决人才供求矛盾、优化人才结构、整合人才质量、促进人才使用社会化的根本途径。3、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确保市场机制有效发挥 首先,政府应完善法律,规范人才市场。政府应制定宏观管理人才市场及中介组织的法规,建立人才市场的主体制度,制定人才市场竞争法规,反对不正当竞争,从制度上规范人才市场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出台内容更加细化、针对性更强、更有可操作性的单项法规及实施细则,提高立法层次,建立行业标准,规范收费方式。同时要抓紧建立人才安全体系,在人才市场国际化的背景下,防止人才流失,对人才流动、智力技术流动、人才资源信息流动划定保护范围和领域,建立“人才防火墙”;对于人才利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领域的高层人才保护也应该有具体的规定。 其次,政府应制定各种政策调节人才余缺。由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幅度和速度不断加大,区域经济不断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在人才市场上具体反映为,不同时间、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供求状况不断发生变化,甚至会出现某种人才“突发性”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的现象,人才市场的滞后性无法有效地调节,所以政府应当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来 调节人才余缺,对供大于求的人才限制引进或不引进,对供不应求的人才放开引进,甚至实行特殊优惠制度,从而有效调节人才市场供求结构的平衡。而且随着目前人才争夺战表现出的较强的组织性和计划性,要求地方政府充分发挥自身具有的规划、组织、协调功能,密切与企业合作,制定人才规划,出台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组织协调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组织的引进人才。 二、政府人才引进制度的创新对策 1、逐步建立统一、连续、标准的社会保障体系 由于单位承办就业福利保障会造成社会各种利益主体的保障待遇不公正,使得社会的部分人员不能正常流动,影响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发育,所以政府应制定硬性措施,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纳入到政府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真正满足各类人才的保障需求,切实保障人才的切身利益。应建立人才产权制度,明确人才产权边界,逐步将人才的社保承办者由单位转向社会,让个人直接向社会投保,人才的福利、就业、社保都交给社会管理。大力完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尽快建立统一、连续、标准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才流动不受社会保障的影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同时要鼓励企业普遍建立人才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解除人才的后顾之优。 2、优化人才收入分配制度 分配作为对人才劳动的一种价值报偿,应当与人才的贡献、业绩相联系。分配差距的适当拉开既是对人才价值的肯定,同时也是吸引人才的有效手段。分配机制不创新,将严重制约人才的引进和使用。 对于党政机关而言,可以通过改革相应的工资制度,使公务员工资与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保持动态增长,与企事业相当人员的收入大体持平,完善党政机关职级工资制度及附加津贴制度和奖金制度,适当拉开工资差距。对于柔性引进的专业紧缺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等特殊工资政策。完善福利制度,按照福利货币化、节约成本费用的原则,逐步实现福利项目和待遇的规范化、制度化。 对于事业单位,应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收入分配向重点岗位、优秀人才倾斜,真正体现人才价值和人才市场价格。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工资管理办法,改革现行工资待遇主要与职》转164页

国际人才引进状况及政府监管建议(一)

国际人才引进状况及政府监管建议(一) 内容摘要:国际人才引进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当前也存在“重引进,轻监管”、“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规范”等主要问题,特别是前期人才需求分析和后期的人才监管工作远未到位。在“共享全球人才资源”的前提下,应该坚持“政策引导、建设环境、强化法制、规范程序、分类监管”的原则,大力引进、使用全球人才资源。JP2]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营造良好的国际人才引进、使用氛围,引导各类微观组织引进、使用人才,并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引进、监管战略性高精尖人才。 关键词:国际人才,引进,分类监管,政策 近代中国迫于国力虚弱,一大批仁人志士尝试实践“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大批引进原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专家来华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国际人才资源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弥补我国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不足,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已经成为我国对外开发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最近,党中央又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强调要大力开发和利用国内、国际两个人才市场、两种人才资源,壮大我国人才队伍,走以人才强国的现代化强国之路。这一切都为开发和利用国际人才资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国际人才引进是开发和利用国际人才资源十分重要的工作之一。人才引进既是微观用人组织层面的工作,也是国家层面的工作。微观用人

组织引进的人才,既有国际人才,也有国内人才;国家引进的人才主要是来自世界各国的国际人才。政府作为微观用人组织和政策制定者,既要为自己和代行国家实施人才引进工作,又要为微观用人组织和国家制定科学的人才引进政策,并履行适当的监管职能。 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应强化国际人才引进工作 从本质上看,经济全球化是一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跨国公司为动力,以信息网络为基本手段的波及世界各地、所有经济领域的产业结构大调整。它既是经济国际化与区域经济集群化的扩展,也是世界经济走向的必然趋势,标志着国际分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全球化过程的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之间,通过交叉投资、企业兼并,达到在更大的经济规模基础之上配置资源、开拓市场,从而实现发达国家技术与资金密集产业的升级;二是发达国家把劳动与资源密集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无论怎样认识经济全球化,必然促使其活的载体——人才在全球范围内流动、配置更加频繁,竞争更加激烈。各跨国公司、各个国家的人才战略之高下对于其能否竞争制胜就显得格外重要。不管曾经出现过的“制海权”时代,还是如今正在继续的“制空权”时代,乃至正在出现的“制脑权”时代,事实告诉我们:谁拥有了地球上最多有智慧的头脑,并能发挥其智能效用,谁就占领了决战制胜的制高点。 随着全球化的出现,人才已成为一种任何组织可以“共享的资源”。人才由于其“理性选择”,会因某一特定组织提供的优厚工作生活条件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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