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合集下载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自收自支是事业单位中的一种特殊管理制度,它是指该单位的经费和财务收支在一定范畴内,独立于单位所在部门的财政预算。

同时,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来自于本单位的经费。

自收自支的工资制度在当前经济背景下愈发受到关注,所以本文讨论自收自支工资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优点:1. 提升薪酬水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拥有自主经营权和财政预算的独立性,可以对自己的经费进行自由支配。

这使得该单位可以更好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薪酬标准、调节薪酬结构,进而提升员工的薪酬水平,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2. 灵活性高自收自支工资制度使事业单位在进行经营管理时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灵活调节经费支配和薪酬标准。

这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也可以有效地维护单位的长远发展。

3. 提高管理效率自收自支工资制度可以激发事业单位内部的各种人才,促进各级领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使得单位的管理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从而促进了单位的长远发展。

缺点:1. 稳定性不足自收自支配置的经费与单位自身所产生的经济收益有关。

当单位发生经济危机时,经济收益减少,自然也就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持员工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

因此,自收自支工资制度的稳定性相对较差。

2. 对单位管理要求高自收自支工资制度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对高的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技能,否则很容易犯经济犯罪或管理失误。

3. 公平性难以保证自收自支工资制度,单位的薪酬水平及其调整是由单位内部自主决定,容易导致薪酬存在不公平现象,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解决方案:1. 完善监管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确保自收自支工资制度的规范稳定。

2. 加强内部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技能提高,提高管理人员对财务和企业管理的识别能力。

3. 细化福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细致的福利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什么是自收自支工资制度自收自支工资制度是指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对工资进行个人定向支付和业务收益挂钩的工资福利分配方式。

简单来说,员工的工资不再由财政部门拨款给事业单位,而是由事业单位自主筹措资金,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配。

为什么要推行自收自支工资制度实行自收自支工资制度,有以下好处:1.更灵活的员工福利分配。

自收自支工资制度下,事业单位能够更加灵活地对员工福利进行限定,根据员工效绩:绩效、学历、岗位等级等因素来分配工资,员工表现优秀的可以给予更多的薪资奖励。

2.更加铁路化的绩效考核体系。

由于自收自支工资制度的激励机制,员工会更加认真地履行职责,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热情,推动了绩效考核的铁路化进程。

3.更容易提升事业单位整体的工作业绩。

自收自支工资制度下,员工会更加努力工作,给事业单位带来更高的效益。

事业单位实现了自给自足的经济运营,经济收益提高,整个工作业绩也会有所提升。

自收自支工资制度的问题与解决方案1.局限于事业单位自身的收入来源。

自收自支工资制度适用于某些事业单位,如医院、高校等,能够依靠自身的收入来源进行支付。

但对于一些经营困难或仍在成立阶段的单位,可能难以实行自收自支工资制度。

解决方案:在政策上关注此类事业单位,通过政策帮助提升其经济运行能力。

2.容易产生裙带关系和虚高等问题。

自收自支工资制度下,员工个人工资与业务收益挂钩,这就容易引起一些虚高的现象,导致裙带关系的产生。

解决方案:对于这种现象应该严肃处理,加强工资分配的透明度,使员工的个人工资能够与业务收益相匹配,防止虚高的现象。

3.管理层需要一定的财务、管理、保障能力。

自收自支需要管理者有一定的财务、管理、归集能力。

这就要求事业单位有一支能够具有专业性、管理性、技术性和综合能力的财务、管理队伍。

解决方案:事业单位需要在组织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加强队伍建设。

总结自收自支是一种适用于某些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有其良好的激励性,可以促进员工更进一步的工作,从而提高整个事业单位的效率,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关注其固有局限性,避免弊大于利的情况的出现。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自收自支是指事业单位在计算工资时,参考经济收支和成本利润,按照单位集体收入、发生的公益事业支出及职工人数、工作质量和效益等实际情况,♀♀♀♀♀♀∪褰魑蚰伟侄淮吵裕汀R鳌♀♀♀“自收自支”工资制度是一种灵活的工资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励职工自觉工作。

自收自支工资制度的原则1.绩效优先原则以绩效为基础,逐渐增强个人的工资收入和整个集体的利润,促进事业单位发展和职工收入提高。

2.公平公正原则以公平公正为前提,实行同工同酬,工资的分配应当讲究实绩和实力。

3.稳定性原则保证每名职工的工资基础稳定,不会轻易受到突发情况的影响。

4.开放公布原则事业单位应该公开工资发放标准和计算方式,当职工对工资制度有异议时,可以进行咨询和申诉。

事业单位采用自收自支工资制度时,计算工资的方式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

一般情况下,是由职工和单位共同参与计算。

1.工资基础工资基础是指职工在某个时间段内所接受的工资支付基础,由职工的岗位工资和工作津贴、绩效考核等组成。

其中,岗位工资是按照事业单位岗位档次和职务等级具体标准计算,工作津贴是根据职工具体工作任务情况,由单位给予的劳动报酬,绩效考核主要是根据职工的业绩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收入与支出“自收自支”工资的工资基础是建立在事业单位的集体收入和公益事务支出的基础上的。

单位的集体收入包括各项经济收入、政府扶持资金、社会捐赠等。

公益事务支出包括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科研经费支出、教育培训等。

3.综合素质职工在工作中的声誉、能力、责任心以及贡献,都要被纳入“自收自支”的考核范围。

4.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职工需要完成的任务和工作质量、数量、难度等,都要被考虑到。

同时,根据工作任务不同,工作量的计算也会有所不同。

1.优点1.自收自支可以更好地激励职工自觉工作,提高业绩和整体形象。

2.自收自支可以使职工受到比较高的利益回报,增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

2.缺点1.自收自支实行起来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需要较高的管理技术和资金。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度》2023-10-27contents •工资制度概述•工资制度的类别与构成•工资制度的管理与监督•工资制度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工资制度的案例分析目录01工资制度概述工资制度的定义与特点•工资制度是指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岗位职责、能力水平以及贡献大小,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定期向员工支付报酬的制度。

其特点包括:灵活性、激励性、竞争性以及公平性。

•工资制度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灵活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激励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通常与员工的绩效和贡献挂钩,通过奖励优秀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竞争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通常会考虑市场薪酬水平和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以确保本单位的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公平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通常会考虑员工的工作职责、能力水平以及贡献大小,以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工资制度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单位的发展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工资制度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单位的发展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为工资制度的重要性1. 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合理的工资制度可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增强组织稳定性:良好的工资制度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组织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3. 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合理的工资制度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规划个人职业发展,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4. 推动组织改革和发展:良好的工资制度可以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推动组织的改革和发展。

工资制度的重要性010*******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发展。

以下是近年来工资制度改革和发展的趋势2. 绩效工资制度: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始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将员工的薪酬与绩效挂钩,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

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立项依据

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立项依据

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立项依据
是所在单位依据政府或物价部门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项行政性收费,然后按当地财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资金用于本单位的日常开支及工资发放。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编制与其他全额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样都要经过当地编制部门批准,进人一般也要象公务员一样进行统一招考(军转干部除外)审批。

但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二到三年会随着全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其性质有所变化。

一些明显具有行政执法性质的的单位会转为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而大部分单位在将行政职能收归具执法职能的行政单位后,会转为国有企业。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经过县级以上编制委员会以正式文件公布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收支为自收自支。

人员性质和人数,为县级以上编委批准人数、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到具体人员,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其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工资与职称挂钩。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1. 引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行负责经营管理并依法保全资产、处置负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在工资管理方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资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制度概述2.1 目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细化工资管理程序和办法,确保工资发放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

2.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包括正式职工、临时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2.3 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工资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绩效和工作年限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2.公正原则:工资的确定和调整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据,符合职工所在行业或地区的相关标准;3.公开原则:公布和公示工资管理规定和待遇标准,保障工作人员知情权和参与权;4.激励原则:通过工资管理制度的激励机制,促进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益。

3. 工资管理制度3.1 工资基本构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基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三个方面。

1.基本工资:根据职工的级别、管理层次和工作年限等因素,按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的最低生活。

2.津贴:包括岗位津贴、特别津贴等,作为鼓励和奖励工作人员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补贴职工工作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弥补管理中的不足。

3.奖金:包括绩效奖金、节假日奖金、年终奖金等,主要是鼓励和奖励工作人员为单位做出的优异业绩,同时也是激发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

3.2 工资管理程序1.工资核算:认真核算工作人员工资,确保工资的公平公正;2.工资发放: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发放工资,保障工作人员的权益;3.工资调整: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单位的财务状况等因素,合理调整工资待遇;4.工资评定:根据评定标准和程序,评定工作人员绩效,并根据绩效奖励和处分。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篇一: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89)财政部令2号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年1月5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26日财政部令第2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推动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主要分为: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管理。

第三条没有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或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一)对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对有条件逐步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促其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

凡是有一定收入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财政部门应会同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收入规定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抵顶事业费预算拨款。

第四条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但还不足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需要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一)对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对有条件逐步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的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应逐年减少事业费补助,在其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经济自立,实行自收自支管理。

第五条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但尚未具备企业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管理。

(一)对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二)收大于支较多的单位,在核定其收支数时应规定其收入的一部分上交财政,或上交主管部门。

上交主管部门的可抵顶财政对该部门的事业费拨款,具体比例或数额由财政部门会同单位主管部门核定。

(三)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单位的事业性质不变,职工的工资、福利、奖励等均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四)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仍属预算内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编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接受财政监督。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非竞争性企业工资奖金发放办法的试行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非竞争性企业工资奖金发放办法的试行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29•【字号】威政发[2004]62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非竞争性企业工资奖金发放办法的试行意见(威政发[2004]62号)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非竞争性企业工资奖金发放办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调动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事业单位经营水平和经营活力,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非竞争性企业。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指由市编办核定的全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竞争性企业包括市属各类社会公益型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和非一般竞争性企业。

非一般竞争性企业是指具有政府垄断性质的各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奖金发放的规范意见按照现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性质,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标准重新核定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或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和奖金发放改按国家和我市关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收费项目部分取消且收费已不能满足自身正常运转需要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和奖金发放改按国家和我市关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预算外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继续执行国家和我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

(四)对已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的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为引导其加快与市场接轨,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打破现有的工资发放办法,实行总额计提和绩效挂钩的办法。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怎么给

⾃收⾃⽀事业单位退休⼯资怎么给
⾃收⾃⽀事业单位是⼀种不由国家财政拨款,⾃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性质,最典型的就是医院。

那么,这种⾃收⾃⽀事业单位退休⼯资是按照什么标准发放呢?⼀起跟着店铺⼩编来了解⼀下吧。

⾃收⾃⽀事业单位退休⼯资怎么给
已参加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统筹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退休⼈员应按照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并执⾏企业退休⼈员基本养⽼⾦调整政策,不再执⾏事业单位退休⼈员退休费调整政策。

考虑到部分地区参保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执⾏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养⽼⾦低于同类⼈员按企业办法计发的实际,按事业办法计算的养⽼⾦低于企业办法的,根据本⼈申请,按企业办法重新计算,⾼于原事业办法的,给予补差。

知识扩展:
《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作⼈员的合法权益,建设⾼素质的事业单位⼯作⼈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条事业单位⼈事管理,坚持党管⼲部、党管⼈才原则,全⾯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作⼈员实⾏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作。

县级以上地⽅各级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事综合管理⼯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事管理⼯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健全⼈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代表⼤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作⼈员意见。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标准

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标准在企业管理中,自收自支人员是指在企业内部自行组织经营活动,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并自行支配收益的人员。

对于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制定,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情况。

下面将就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标准应当与其经营业绩挂钩。

这意味着,他们的工资收入应当与其经营业绩成正比。

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可以考虑将一部分基本工资与经营业绩挂钩,当其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水平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这样既能够激励自收自支人员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也能够保证他们的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相匹配。

其次,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标准应当考虑到市场竞争情况。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吸引更多的自收自支人员参与经营活动,因此可以适当提高工资标准,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但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需要适当降低工资标准,以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

此外,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企业的经济实力。

如果企业处于良好的经济状况下,可以适当提高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标准,以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开展经营活动。

但是如果企业处于经济困难的情况下,需要适当降低工资标准,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制定工资标准时,需要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收入合法合规。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保证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经营业绩、市场竞争、企业经济实力和法律法规等。

只有合理制定工资标准,才能够激励自收自支人员更好地参与经营活动,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希望企业在制定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制定出合理、公正的工资标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针对不同人员所建立的有别于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文教事业(以下简称事业)自收自支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单位经济自立能力,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收自支管理单位是指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但尚未具备企业管理条件的预算单位。

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单位仍属预算内事业单位,其职工的工资、福利、奖励等均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有条件向企业管理过渡的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应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实行企业管理。

实行企业管理后,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筹集和运用,对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

具体包括: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努力降低成本费用,节约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增强经济自立能力;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国家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单位经济决策,促进事业发展。

第五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等。

第六条事业财务是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综合反映,事业财务管理是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事业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单位行政首长的统一领导下,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物价、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管理第八条国家对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收大于支较多的单位,在核定其收支数时应规定其收入的一部分上缴财政或主管部门。

上缴财政部门的收入,用作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上缴主管部门的收入,用于抵顶财政部门对该部门的事业费拨款。

具体上缴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第九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下同)的编制原则:(一)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

(二)事业单位应正确处理事业需要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区别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资金。

(三)事业单位应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挖掘内部潜力,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注重效益。

第十条预算的编制程序。

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会同业务部门,根据单位的年度事业计划,编制预算指标建议数,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

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数和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正式预算,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单位财务部门据以执行。

第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方法。

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列出“收入数”、“支出数”和“上缴数”。

收入预算数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增收条件、措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数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情况测算编制;上缴数按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规定的比例或数额编制。

第十二条预算的执行。

事业单位编报的预算,一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批准,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

除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工作任务有大的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政策,机构、人员发生大的变化,对预算影响较大,需要报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准者外,一般不予以调整。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计划需要调增调减的,可相应调增调减支出计划。

事业单位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报送有关情况和资料。

事业单位收入年终实际数大于或小于年初预算数时,作为调整预算处理。

第十三条决算的编制。

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终了时,应认真总结、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按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单位年度决算,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预算收支结余的计算和分配。

事业单位收入数大于支出数部分,为预算结余数,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事业单位年终预算收支结余,应按有关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后备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一般不低于30%,后备基金一般不低于5%。

各项基金的具体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凡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收入中提取了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的,在年终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时应如数扣除;执行国家特殊优惠政策而减免的各项税金、基金,应如数提出并全部转入事业发展基金。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收入管理的原则:(一)事业单位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单位的人才、技术、设备等条件,挖掘潜力、广开财源,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

(二)事业单位组织收入,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开展组织收入活动,必须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事业单位组织收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合理收费,增减收费项目、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报批。

各种收入都必须交由单位财务部门入帐,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以及附属独立核算的经营服务单位上缴的收入,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的预算内统一核算、管理。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的收入可按毛收入计算,满收满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八条支出管理的原则:(一)事业单位安排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支出管理要贯彻供给、服务的原则,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都要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三)资金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促进事业发展。

第十九条支出管理的要求:(一)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

(二)事业单位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的各种福利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有关规定,购买国家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批。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是指财政或主管部门拨给事业单位的、在正常收支计划内单位难以自行解决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单独核算的资金。

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

用款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专用基金管理。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提存和设置的专款专用基金。

包括: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医疗基金、后备基金和折旧基金(或修购基金)等。

专用基金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后备基金按第十四条规定提取。

凡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单位,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医疗基金,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

事业单位应建立折旧制度,以解决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问题。

条件尚不具备的单位,可建立修购基金制度,以积累一定的大修理和设备购置资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折旧基金或修购基金从收入中提取,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规定。

第五章成本(费用)管理第二十二条为了正确核算、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和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和收益情况,事业单位应实行成本核算制。

第二十三条成本核算制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单位生产经营和服务成果,合理安排和节约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费用),改善经营管理,为事业发展积累资金。

第二十四条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材料、工资、费用三部分。

具体包括:为制造产品和加工而耗用的各种原料、材料、外购件、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工时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修购基金)、维修费、废品损失费等。

各地区、各事业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但应同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相衔接。

第二十五条成本(费用)的管理要求:(一)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凡按规定应由固定资产投资、专用基金列支的费用和其它不属于成本(费用)范围的开支,都不得挤入产品成本(费用)。

(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要本着既满足经济核算的需要,又尽可能简化的原则,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和服务的特点、产品种类、服务项目的多少以及单位成本核算水平,确定成本(费用)核算方法。

产品种类、服务项目较少的单位,按每种产品种类、服务项目核算成本;产品种类、服务项目较多的单位,可以对几种主要产品种类、服务项目核算成本(费用),其它次要产品、项目合并核算成本(费用)。

目前按种类、项目核算成本(费用)尚有困难的单位,可以采用综合核算成本(费用)的办法。

(三)产品、服务项目的成本(费用)核算,除特定的成本(费用)核算对象需要以项目周期为计算期、周期长的成本(费用)核算对象需要以年度或阶段为计算期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费用)计算期。

在同一计算期内各成本(费用)核算对象的收入与消耗,起止日期必须一致。

(四)事业单位要根据计算期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核算成本(费用)。

单位不得以计划成本(费用)、估算成本(费用)代替实际成本(费用);计算过程中对按计划成本(费用)、估算成本(费用)或计划价格进行核算的,要在规定的成本(费用)计算期内,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费用)。

(五)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必须完整,如实反映产品、项目在生产经营和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消耗。

有关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册、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等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记载和编制必须及时。

第六章财产物资管理第二十六条财产物资是资金的实物形态。

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实现事业计划所必需的物质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