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方法的现象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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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社会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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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现象学概述 • 社会学概述 • 现象学与社会学的交叉研究 • 现象学社会学的应用与实践 • 结论与展望
01
现象学概述
Chapter
现象学的定义与特点
要点一
总结词
现象学是一种探究事物本质的哲学方法,强调通过直接经 验来认识世界。
要点二
详细描述
现象学是一种探究事物本质的哲学方法,它通过直接经验 来认识世界,强调对事物本质的直观和反思。现象学具有 以下特点:首先,它关注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在结构,而 不是外在表象;其次,它强调通过直观和反思来认识事物 ,而不是通过抽象和概念化的方式;最后,它注重经验和 实证,认为只有通过直接经验和实证才能获得可靠的知识 。
加强实证研究与理论构建
未来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实证研究,通过深入调查和实验 验证相关理论,同时不断完善和构建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论 体系。
促进跨文化比较研究
未来研究可以加强跨文化比较研究,探讨不同文化背景下 社会现象的共性和差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现象学社会学 的理论定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通过现象学社会学的方法,识别和分析政策制定 中的利益相关者,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和影响。
3
社会问题诊断与解决策略
运用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诊断社会问题 ,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促进社会公平和进步 。
现象学社会学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企业文化与组织行

运用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 ,研究企业文化和组织行为,提 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02
教师专业发展
通过现象学社会学的视角,分析 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育需求,促 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03
教育评价与质量提 升
运用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 ,评价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提 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西方哲学十讲7现象学的方法

西方哲学十讲7现象学的方法

参与观察
研究者深入到研究对象的生活环境中, 通过参与观察的方式了解社会现象的 实际运作情况。
现象学社会学与其他社会学的比较
1 2 3
与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比较
实证主义社会学强调对社会现象的客观描述和定 量分析,而现象学社会学则更关注社会现象的主 观性和整体性。
与解释主义社会学的比较
解释主义社会学强调对社会现象的主观理解和解 释,而现象学社会学则更注重对社会现象的客观 描述和分析。
02
现象学的方法论
悬搁与还原
悬搁
胡塞尔提出的“悬搁”概念,要求将 自然科学的态度、理论以及一切预设 的前提加以悬搁,暂时存而不论,以 便直接面对现象本身。
还原
通过悬搁,将我们的意识从自然科学 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还原到纯粹的意 识领域,从而揭示出意识的本质结构 。
直观与描述
直观
现象学强调直观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直观才能把握现象的本质。直观是一 种直接的、非概念性的把握方式,能够揭示出现象的内在结构和本质特征。
要点二
访谈法
现象学心理学通过与被研究者进行深 入的访谈来了解他们的内心体验。这 种方法要求访谈者具有良好的沟通技 巧和倾听能力,以便能够引导被访谈 者表达内心的真实感受。
要点三
案例研究法
现象学心理学通过对个别案例进行深 入的研究来了解心理现象的本质。这 种方法要求研究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便能够准确 地分析和解释案例中的各种因素。
倡导描述性研究
现象学心理学提倡对心理现象进行详尽的描述,通过描述来揭示心理现象的结构和特征。它认为,只有 通过对心理现象的准确描述,才能为理论构建提供坚实的基础。
现象学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要点一
观察法

第六章现象学(现象学概述、胡塞尔的现象学)

第六章现象学(现象学概述、胡塞尔的现象学)

第六章现象学(现象学概述、胡塞尔的现象学)第六章现象学(现象学概述、胡塞尔的现象学)[教学⽬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了解现象学哲学产⽣的理论背景和基本观点,把握现象学哲学的基本⽅法、理论内容、哲学⽬标及其演变过程;并通过对现象学基本思想观点的评析,使学⽣能够正确地把握现象学哲学的成就和局限,以及它对此后西⽅哲学发展的影响。

[教学⽅式]:课堂讲授、课堂讨论。

第⼀节现象学概论⼀、什么是现象学现象学(phenomenology)是20世纪初期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所开创的哲学运动,是20世纪最具影响的哲学思潮之⼀。

所谓“现象”就是呈现出来的东西。

传统西⽅哲学是在与“本质”、“本体”的对⽴中来使⽤现象⼀词,所以做了现象与本质的区分,认为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才是对事物起决定作⽤的东西。

康德对现象和物⾃体的区分是其典型代表。

现象学虽然是把现象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和出发点,但它对现象却做出了完全不同的理解。

现象学所说的现象就是事物本⾝,没有现象之后的问题;现象作为“显现”,不仅是对感官⽽且是对意识的显现,⽽且正是在意识中事物本⾝被认识;同时,意识活动与事物的显现也不再是主客观关系,因为显现是通过意识活动在意识之中的显现、是意识的⾃我显现。

这⾥“意识”已经不是传统哲学所说的精神实体或主观的活动,⽽是⼀个揭⽰真理的过程。

“事物本⾝”也不是不依赖于意识⽽存在的精神实体,⽽是在意识活动或⼈的存在过程中显现出的内容。

现象学正是要通过意识的⾃我显现来揭⽰事物本⾝。

这种关于现象的概念,企图消除传统哲学中内在与外在、本质与现象、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灵与⾝体、⼈与物的对⽴,强调显现于我之物即事物本⾝。

⼆、现象学⽅法现象学不是⼀个统⼀的学派,⽽是⼀个由不同理论和学派组成的哲学思想运动。

各种理论和学派的⼀致性在于他们都采⽤了现象学⽅法。

斯⽪格尔伯格(H. Spiegelberg)在《现象学运动》⼀书中总结了现象学⽅法的七个要点。

现象学

现象学

象的同时有一种反思(reflexive)行为,借
助于它我们体验到意向行为本身。
现象学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称为反思的和描述的心理学,因
为现象学把反思到的意识结构描述下来。
(二)意向性理论
9. 意向内容的边缘域
意识活动是在时间中进行的,当意向行为指向一个对象时,
也潜在地指向其周围的东西。
每一个意向内容的周围形成一个由过去和将来的意向内容
(二)意向性理论
7.带存在信念的行为与不带存在信念的行
为,这属于行为的质性方面的差别。
“我的别墅在市郊”——“我希望在市郊有我的别墅”
“上帝因为人类造巴比伦塔而惩罚人类,使人类各民族
间的语言彼此不同。”
(二)意向性理论
8.认识对象的主要方式是知觉(Wahrnehmung)
或以知觉为基础;我们的意向活动在对准对
第三节 现象学的发展
一、舍勒的哲学人类学:
1.生平:舍勒(Marx Scheler, 1874-
1928)德国著名现象学哲学家,哲学人 类学的开创者。先后在耶拿大学等任教。 主要著作:《先验的方法和心理的方法》 (1900)《同情的本质与形式》、《论 人的永恒性》、《人在宇宙中的地位》 (1928)等。 2.接受胡塞尔现象学方法,但拒绝其先 验自我意识理论。在关于意向性问题、 人类知识的分类等问题上均与胡塞尔不
胡塞尔
一、生平
Edmund Husserl (1859~1938)
二、主要著作
《算术哲学》(1891)、《逻辑研究》(1900~1901)、 《作为严格科

学的哲学》(1910)、《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 《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 (1929)、《笛卡尔式的沉思》(1950)、 《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1954)、《第一哲学》(1959)等 。

现象学举例

现象学举例

现象学举例【最新版】目录1.现象学的概念与特点2.现象学的创立背景3.现象学的举例说明4.现象学在我国的应用与影响正文一、现象学的概念与特点现象学,作为一门哲学分支,旨在通过直接研究事物的现象来揭示其本质。

现象学强调回归事物本身,排除对事物的先验判断,从而揭示事物的真正本质。

现象学的主要特点包括:直接性、纯粹性、无预设观念和回归事物本身。

二、现象学的创立背景现象学创立于 20 世纪初,由德国哲学家埃德蒙·胡塞尔(Edmund Husserl)提出。

胡塞尔在哲学研究中,发现传统哲学方法往往过于依赖抽象思维和理性判断,而忽视了对事物现象本身的关注。

因此,他倡导创立一种新的哲学方法,即现象学,以回归事物本身,揭示其本质。

三、现象学的举例说明现象学在具体研究中,往往通过举例来阐述其观点。

以下是一些现象学的经典举例:1.桌面的例子:当我们看到一张桌子时,现象学认为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桌子的现象本身,而不是桌子的材质、用途等先验观念。

通过关注桌子的现象,我们可以揭示桌子的本质。

2.椅子的例子:当我们坐在椅子上时,现象学强调我们要关注坐在椅子上的感觉,而不是椅子的概念或者我们的预设观念。

通过关注感觉,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椅子的本质。

3.红色的例子:当我们看到红色时,现象学认为我们应该关注的是红色的现象本身,而不是红色这个概念或者与其他颜色的比较。

通过关注红色的现象,我们可以揭示红色的本质。

四、现象学在我国的应用与影响现象学自创立以来,在我国哲学研究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些学者将现象学引入中国哲学研究,尝试运用现象学的方法来解读中国古代哲学经典,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此外,现象学对我国的艺术、文学、心理学等领域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推动了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

总之,现象学作为一种哲学研究方法,通过对事物现象的直接关注,揭示事物的本质。

用现象学的方法写历史_范文模板及概述

用现象学的方法写历史_范文模板及概述

用现象学的方法写历史范文模板及概述1. 引言1.1 概述历史研究是对过去事件、人物和社会背景的探索和理解。

传统的历史研究方法主要侧重于事实的收集、整理和解释。

然而,随着现象学方法在不同学科领域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开始运用现象学思维来重新审视历史事件并进行历史写作。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现象学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应用情况,包括介绍现象学方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并探讨其与历史研究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历史研究中的优势。

接下来,我们将从现象学视角探讨历史写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和技巧,包括如何将叙事与解释相结合、重塑历史事件的意义以及刘易斯·弗罗伊德对现象学方法的思考。

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文章所涉及的观点,并展望未来可进一步探索的方向。

1.3 目的本文旨在引入并探讨用现象学方法写作历史这一主题,旨在揭示现象学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潜力,以及它对历史写作所带来的新视角和思考方式。

通过深入分析现象学视角下的历史写作技巧和问题阐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过去,并为未来的历史研究提供启示。

同时,本文也希望能够激发读者对于不同研究方法的兴趣,并促进学者们关于用现象学方法进行历史研究的讨论和探索。

2. 现象学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应用2.1 现象学方法介绍现象学是二十世纪初由埃德蒙·胡塞尔(Edmund Husserl)提出的一种哲学思想体系,强调关注和描述人类经验中的现象。

它通过直接观察和描述个体对待感知对象的方式,试图揭示事物背后的本质与意义。

2.2 现象学方法与历史研究的关系现象学方法可以被运用于各个领域,包括历史研究。

在历史研究中,现象学方法通过关注历史事件或人物背后隐含的本质和意义,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过去并展望未来。

2.3 现象学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优势现象学方法在历史研究中有着许多优势。

首先,它强调从直观经验出发进行分析,使得研究者能够接近当时人们所面对的真实情境和问题。

其次,现象学方法注重揭示事件背后的本质和意义,有助于深入挖掘历史事件的内在含义。

许茨的现象学批判:作为一种方法论的生活世界理论

许茨的现象学批判:作为一种方法论的生活世界理论

许茨的现象学批判:作为一种方法论的生活世界理论张彤内容提要胡塞尔虽然提出“生活世界”概念,但在许茨看来,胡塞尔并没有真正地理解生活世界。

许茨批判胡塞尔仅仅从先验哲学的视域来看待生活世界,却忽视了生活世界本身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

许茨通过 现有的知识储备、类型化、关联这些方法论概念,把生活世界描绘成一个经过思维组织化和系统化了的世界,它包含着人们看待世界和解释社会行动的各种方式。

由于生活世界的意义是与他人共同建构的,藉由主体间性所表现出来的是与他人沟通的一整套方法论程序,社会科学家的任务就不再是追求与自然科学相同的客观 性方法,也不再是历史科学所主张的个性化方法,而是发展出建构社会理论模型的理想型方法。

许茨的现象 学批判,对当代中国构建文化模式,重塑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具有重大而坚实的理论意义与实践启迪。

关键词许茨生活世界建构方法论20世纪哲学中有一个非常时髦的概念“生活世界”,这一概念不仅成为哲学家创造的并在日常语言中取得成 功的少数几个词汇之一(伽达默尔语),而且成为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化学、民族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多个 学科都争相使用的共同语言。

与生活世界概念相关的有 日常生活、日常世界、常识世界等多个意义相近的不同概 念。

然而,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人们是在不同的意义上使 用这些概念的,例如,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者赫勒就是在本 体论的意义上来阐明其观点的,她的《日常生活》延续了 马克思的观点,认为日常生活是个体再生产与社会再生 产的前提与基础。

阿尔弗雷德•许茨的生活世界理论,既不同于赫勒的本体论生活世界理论,也不同于胡塞尔先验 哲学的生活世界理论,而是在一种方法论意义上谈论“生活世界”理论的,许茨通过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反思批判,进而建构了一种独特的作为方法论的生活世界理论。

许茨对胡塞尔生活世界理论的方法论改造众所周知,创造“生活世界”这一概念的哲学家胡塞 尔是在先验哲学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生活世界是通 *往先验现象学而开辟的一条新的道路。

现象学研究方法

现象学研究方法

现象学研究方法现象学是20世纪初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创立的一种哲学方法,它强调对事物本身的直接观察和描述,而不受到理论假设或先入为主的观念的干扰。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领域,现象学研究方法被广泛运用,以深入理解人类行为、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

本文将介绍现象学研究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实践步骤。

首先,现象学研究方法强调对事物的直接观察和描述。

研究者需要以开放的心态去接触和理解研究对象,避免预设观念和假设的干扰。

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应尽量避免对研究对象进行评判或解释,而是以客观的态度去观察和描述现象的本质特征和内在结构。

其次,现象学研究方法注重对研究对象的深入理解。

研究者需要通过对研究对象的直接观察和描述,逐渐揭示其内在的意义和价值。

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需要运用丰富的描述性语言,将研究对象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而准确的描述,以便深入理解其本质和特征。

另外,现象学研究方法强调研究者的主观参与和情感体验。

研究者需要以亲身经历的方式去感受和理解研究对象,将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融入到研究过程中。

通过主观参与和情感体验,研究者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研究对象的内在意义和特征,从而得出更加准确和深刻的研究结论。

最后,现象学研究方法强调研究者的反思和批判。

研究者需要对自己的观察和描述进行反思和批判,以确保其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应不断审视自己的主观偏见和观念假设,以保持对研究对象的客观和准确的理解。

总之,现象学研究方法是一种重视对事物本身的直接观察和描述的哲学方法,它强调研究者的主观参与和情感体验,以及对研究对象的深入理解和反思批判。

通过运用现象学研究方法,研究者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和解释人类行为、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为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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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方法的现象学概述我们可以把现象学方法广义地理解为“现象学的还原方法”,具体分为(1)悬搁,(2)本质直观(还原),(3)先验(超越论的)还原。

在某种意义上说,以悬搁为出发点,可以从本质还原到先验(超越论的)还原,也可以从先验(超越论的)还原到本质还原。

一,本质还原--排除事实,还原到本质(观念)本质直观=本质还原本质直观或本质还原的方法是现象学最基本的方法,也是唯一具体的操作方法。

在《逻辑研究》中,本质=观念=eidos。

通常人们在谈论某物的时候,或者是思想中的存在,或者是自在的超越的存在。

胡塞尔则认为,观念之物既不存在于空间之中(外在的超越存在),也不存在于时间之中(单纯的主观存在),它是超时空的存在。

胡塞尔在1925年的讲座《现象学的心理学》中为本质直观规定了一个新的名称:“自由想像的变更法”(本质变更法)。

倪梁康教授在《意识的向度》中分五步描述了本质变更法的基本特征(P27-32)。

1、本质变更法的初步过程经验被看做出发点和基础,而本质变更法则是在想像中进行的。

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孩子无法进行任何想像,不过想像又可以超出经验之外,经验有限而想像是无限的。

在想像中,事物“浮现”在我们眼前。

例如一把红椅子,在获得本质之前我们只知道一堆感觉材料而并不知道它是什么。

我们可以自由地任意地进行类似的想像,例如一张红色的床、一张红桌子……于是我们会发现,在变更过程中以及由变更而产生的变项中始终贯穿着一个常项,忽略了变项,有一个统一保留了下来--红。

这就是在杂多的变项中把握更高层次的一致--常项。

2、本质变更法的深入最初层次的本质变更须以经验为开端,以后的本质变更则可以摆脱经验,直接对第一层次所获得的一般本质本身进行自由想像的变更了。

从一系列的变更中获得了“红”的一般之后,我还可以再进行各种系列的变更,由此而把握住黑、黄、蓝、绿的一般。

这是同一层次的递推。

在这个变更系列中,黑、黄、蓝、绿等一般之物,观念本身成为杂多的变项,从它们中在更高阶段上观察到一个一般之物,一个出自观念的观念,一个观念的观念--颜色,它构成了颜色的区域范围。

3、本质变更的概括说明我们进一步将这些把握到的观念据为己有,我们命名它们,将它们陈述出来,如红的概念,颜色的概念。

这样,一般陈述便成为可能,如:红是一种颜色。

不恰当地说,我们不能说观念=命名,而只能说命名是关于观念的命名。

换言之,观念=绝对的被给予性。

4、本质直观与一般化的区别变更过程把握的对象是观念,一个超时空的观念是无所谓变化的。

(3)统一性以及对它的辨认这个因素不言而喻同时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本身就是本质直观的目的。

多样性绝对必要但却不重要,我们的目光始终集中在统一之物上,对它的把握叫做递推,也叫做直观辨认。

一旦我们把握住了它,我们便发现,它是纯粹的可能性和一般性。

正因为这个纯粹的可能性不受任何事实的束缚,因此本质变更法必然具有随意性的特征。

正因为它可以无限多地在现实的范例中个别化,因此本质变更法具有多样性的特征。

这样,我们可以看到,把握本质的方法恰恰与本质本身的特征相适应,因而证明它是一种适当的方法。

胡塞尔的本质直观意味着在个体直观的基础上,一个普遍性意识在“观念化的抽象”中构造起自身,在直观普遍性意识中,这个个体之物的“观念”、它的“普遍之物”“成为现时的被给予”。

区别于通常的本质观念,胡塞尔意义上的本质不是一种“符号性思维”,而是一种直观,一种“对普遍之物的感知”。

对于胡塞尔的现象学来说,抽象标志着“这个客体的观念,它的普遍之物成为现时的被给予性”的过程,“抽象”在这里是一种“在直观的基础上直接把握种类统一的意识”。

因此,胡塞尔的“抽象”概念等于“观念化的抽象”,即:排斥非本质之物(变项),关注于本质之物(常项)。

二,超越论还原的方法:超越论还原--排除实体之物,还原到非实体之物现象学的还原在胡塞尔那里最初泛指超越论还原和本质还原,后来他明确地将超越论还原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现象学还原。

斯皮格伯格也认为“超越论还原日益被看作是现象学还原的同义语”。

因为超越论还原是真正意义上的现象学--超越论本质现象学的独有方法,唯有它才使现象学区别于任何一门其他科学。

简言之,对胡塞尔来说,超越论还原使现象学成为现象学。

胡塞尔的现象学意味着悬搁世界,面向事情本身,亦即面向纯粹的意识本身,也就是面向超越论的主体性,而实现从自然意识向哲学意识(现象学)的转向正是超越论还原的工作。

所以,超越论还原可以理解为胡塞尔向超越论的主体性回复的全部方法。

作为“还原”,超越论还原要排除实体之物,还要归结到非实体之物。

实体之物首先并且主要是指自然的世界和对这个世界的设定,胡塞尔称之为“自然观点的总命题”:“我始终感到作为我的对立面有一个空间和时间的现实存在着,我自己也属于这个时间,同样,所以其他处于这世界之中并以同样方式与它有关的人也属于这世界。

‘现实’这个词已经有所表明:我感到它是此在的,并且像它给予我的那样,也把它设定为此在着的。

所有对自然世界的被给予性的怀疑和摒弃都丝毫不改变这个自然观点的总命题”。

尽管我不理解我怎么能超出自身之外去设定它的存在,但我无论怎样仍然默默地相信它的存在。

超越论还原正是要对这自然观点的总命题进行彻底的改变。

胡塞尔说:“如果我能充分自由地做我想做的一切,那么,我不会像诡辩论者那样否认这个‘世界’,不会像怀疑论者那样怀疑它的此在;但我要使用现象学的‘悬搁’,它为我完全闭锁住所有任何给予时空此在的判断”。

这个“悬搁”意味着“……排除世界,就是说,不想直接对它做判断。

我们判它为无效,我们‘排除它’,我们‘给它加括号’”。

“对我们来说,排除自然是使目光转向超越论纯粹的一般意识得以可能的方法手段”。

超越论还原的范围(悬隔的范围)第一,“首先显而易见的是,随着对自然世界,物理的和心理物理的世界的排除,所有通过评价的和世界的意识功能而构造着自身的个体对象也被排除,所有种类的文化构成物,技术的和美的艺术作品,科学(只要它不是作为有效性的统一,而是作为文化事实而成为问题),任何形态的美的价值和世界的价值都被排除。

与此相同,当然,国家、风俗、法律、宗教这类现实也被排除。

因此,所有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连同它们的全部认识内容,作为需要自然观点的科学都被排除”。

第二,“人作为自然生物和作为在人的集团中、社会集团中的个人,是被排除的;同样,任何动物生物也是被排除的”。

第三,对上帝的超越的排除。

与自然世界的超越相对还有另一种超越--上帝的超越。

上帝的存在不仅超越了纯粹意识,也超越了自然世界,因而是一种特殊的怀疑之物。

“我们当然把现象学还原延伸到这个‘绝对之物’和‘超越’之上。

它应当始终被排除在这个必须被新创造出的研究领域之外,如果这个领域是纯粹延伸本身的领域的话”。

第四,对各种本体论的排除。

第一项对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的排除针对的是以经验对象、个体事实为内容的科学的排除,对各种本体论的排除针对的则是所有以一般对象、本质为内容的科学的排除。

超越论还原不仅排除个体实在和关于它们的科学,而且排除一般和本质以及关于它们的科学。

当然这个排除不是无限制的。

“除了我们在意识本身那里,在纯粹的内在之中可以明晰地、合乎本质地把握到的东西之外,我们什么也不能利用。

因此我们得出这样一个明确的认识,一门描述现象学原则上不依赖于任何科学”。

对于现象学来说超越论还原之所以具有关键性的重要性,是因为通过这一系列的还原,我们便回复到超越论的主体性上。

在对超越论的主体性进行深入研究之后,便可以回答所有关于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人们可以说,以这种方式,‘哥白尼转变’之谜便完全解开了”。

超越论还原排除了实体之物,还原到非实体之物--这就是现象学的剩余之物。

三,现象学的剩余;无论是超越论还原还是本质还原,就其否定意义而言,它们是对某些东西的排除;而就其肯定意义而言,它们是向某些东西的集中,是对某些东西的保留。

这些保留下来、剩余下来的东西,便是超越论现象学的研究领域--纯粹现象的领域。

四,总结广义的现象学还原包括本质还原和超越论还原,前者排除事实还原到本质,后者是排除实体之物还原到非实体之物,因而“纯粹现象”之“纯粹”指的是:现象学的现象不仅是观念化的本质,而且是与所谓外部的实在世界没有任何关系的现象。

而“纯粹现象”之“现象”有两层,即意识活动和意识对象。

“意识与被意识者,一方面是意识种类和可能的意识组合的无限多样性,另一方面是意向的相关项的无限性--这就是现象学还原之后留给我们的纯粹反思的领域”。

真正意义上的现象学的现象是经过了两次还原而纯粹化了的现象,有别于心理现象。

当然,纯粹现象也可以理解为纯粹的意识:“我们将我们的理解的和理论研究的目光放在纯粹意识及其绝对特征上。

它正是作为被寻找的‘现象学的剩余’而留存下来的东西”。

而现象学的目的是研究纯粹意识的一般结构。

或许有人以为胡塞尔缩小了认识的范围,把我们的世界限制在狭小的意识之中,殊不知胡塞尔实际上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世界。

通过悬搁,我们看似失去了客观世界,而实际上获得的是无限广阔的意识的世界,在某种意义上说开放了意识的世界。

就意向性是意识的本性而论,任何意识都是“关于……意识”,不仅桌子、椅子、石头、树……是意向性的对象,正义、2的平方根、爱……甚至“圆的方”都是意向性的对象,这是一个远比所谓外在的客观世界广泛的世界。

流行的观点把意识看作是一个容器(口袋),它本身与这个世界并没有关系,只有当意识被外在事物因果性地影响了之后,它才与世界建立了联系。

这意味着只有当对象因果性地影响了意识状态时,才能说意识状态指向了对象,于是意向性是世界里的两个物体的关系。

这种客观主义的解释的错误在于:在我的直接物理环境中,实在存在的空间性对象仅仅组成我所能意识到的东西的很小部分。

当我坐在我桌子旁边时,我不仅仅能够思考月亮的背面,我也能想到方的园、独角兽、下个圣诞节和矛盾律。

当我思考不在场的对象、不可能的对象、未来的对象或者观念的对象时,显然,并非这些对象因果性地影响到我,我才产生了对它们的指向。

通常人们以为如果我要意识到某个对象,那么它就必须因果性地影响我,但是意向不存在的对象也是可能的。

即使我所意向的对象不存在,我的意向仍然是意向性的。

虽然关于意向性的客观主义解释是错误的,我们也还有可能做一种主观主义的解释,把意向性理解为意识和其对象的关系,即把意识理解为与内在于心灵的对象的关系。

在胡塞尔看来,假定意向对象是内在于意识的,只会导致对行为(意识)与对象之间的绝对区分的否定,换言之,意识与内在于意识的对象没有了绝对的区别,而实际上意识与意向对象之间存在着区别。

由此可见,胡塞尔面对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两个方面作战。

我们会以为胡塞尔既然悬搁了客观世界,意识的所有东西都是内在于意识的主观的东西,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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