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
年终奖避税六大招

年终奖是每个职工都期待的福利之一,但是除了高兴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如何避税,提高实际收入。
下面是年终奖避税的六大招。
招一:提前购买商业健康险招二:合理分配年终奖合理分配年终奖可以通过预扣预缴方式减少税务负担。
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将年终奖分拆到每月工资中,可以避免进入更高的税率档位,减少纳税金额。
此外,还可以考虑将一部分年终奖作为职工的其他福利,比如购买商业健康险、养老保险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额外的税前扣除项,进一步降低纳税金额。
招三:合理安排个税扣除项目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一定的扣除项目计算的,合理安排扣除项目可以减少纳税金额。
比如,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等扣除项目。
此外,还可以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项目来进一步减少纳税金额。
招四:选择适合自己的个税计算方式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个税计算方式。
比如,对于跨区域人才来说,可以选择按照一次性扣除方式计算个税,这样可以合理利用年终奖,并且减少纳税金额。
此外,还可以选择分季度计算个税,分散纳税压力。
招五:积极参加股权激励计划对于那些有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员工来说,可以积极参加股权激励计划。
由于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以股权作为报酬的形式,根据个税法规定,股权收益可以享受一定的税额减免或者免税政策。
因此,通过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减少年终奖纳税金额。
招六:合理开展个人商务活动对于那些有个人商务活动的员工来说,可以合理开展个人商务活动来减少年终奖的纳税金额。
个人商务活动可以作为自主创业的一种方式,通过合理开展个人商务活动,可以获得一定的税务优惠政策和相关扣除项目,从而降低纳税金额。
总之,年终奖避税需要我们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
通过提前购买商业健康险、合理分配年终奖、合理安排个税扣除项目、选择适合自己的个税计算方式、积极参加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合理开展个人商务活动,我们可以有效减少纳税金额,提高实际收入。
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

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年终奖计缴个税的三种方法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1: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295+45=2340(元)。
2: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
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
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3: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和双薪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数1041。
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3%=375(元)。
把握好这5个度,享受年终奖税收优惠妥妥哒!(老会计人的经验)

把握好这5个度,享受年终奖税收优惠妥妥哒!(老会计人的经验)度是一个哲学问题.如何把握年终奖税收优惠的度,在实践中就是要掌握适度的原则,把握住分寸.年终奖金额一般比较大,在税收上可选择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处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收优惠政策自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完善,自2011年9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以下简称”9号文件”)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和级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其税收优惠的合法、合规、合理性毋庸置疑.因此,年终奖税收优惠要把握好”度”.政策回放9号文件明确,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为解决”单独”计算纳税税率过高、税负过重的问题,9号文件规定可以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所得经过摊薄以后,其适用税率明显降低了;同样,对费用扣除问题9号文件”二”中明确”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经过这样的技术处理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实际税负都比较公平合理,做到了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两者兼顾.例如某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万元,对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30%,但经过摊薄以后其适用税率为10%,降低了20%.在这里,笔者理解”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税收优惠的含义有二:一是全年一次性奖金不予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二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确定适用税率计税.第一个度:不合并计征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换句话说,在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纳税人实际收入额应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其他工资性收入”,按照上述分析,9号文件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不予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把握这个度就可以避免因为合并计征而带来税率的提高、税负的增加,这是9号文件对税法的扩充,其目的是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过重的问题. 第二个度:费用扣除只有也仅有一次根据税法第六条及9号文件第”二”条中对如何适用税率及扣除费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此笔者理解有二:一是降低税率,以”除以12个月”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二是费用扣除,规定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实行减除费用扣除额的差额的办法计算应税所得,即”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其原则只有一个,即费用扣除一个月只有一次.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即假设某人月工资、薪金收入均超过3500元,那么其全年的费用扣除也只能是42000元,如果综合考量其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问题,无论是合并计入当月亦或是均衡摊入各月,其费用扣除只有也仅有一次,因此,对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9号文件规定了一个差额扣除办法.这是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应该把握的第二个度.减除费用标准是参照全社会平均消费支出情况确定的,总体上反映了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如果在每月扣除费用的基础上,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再扣除费用,不仅形成重复扣除问题,也显失公平.当然,对于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税前扣除等不影响上述政策的执行.第三个度: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是9号文件的亮点所在.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之后,其边际税率变小,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直接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纳税.这就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很多单位把奖金分解,按月或者按季发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些单位的年度考核,不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政策只规定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收入征税,但未限定政策适用的次数,部分单位多次发放奖金,多次适用政策,导致不同单位之间税负的不公平,产生了税收漏洞,使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收入征税的政策难以准确落实到位.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一次性奖金征税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当然,对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达96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来说,9号文件无法体现其税收优惠,因为即使除以12个月之后其适用税率仍然达45%(详见附表);同样,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之后,在不同级次递进之间可能出现企业多发奖金、员工实得收入变少的情况,由此也产生了多种税收筹划方案,应引起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注意.附表(以工资、薪金为例):拟发放年终奖及税率降低一览表001第四个度: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一个纳税年度只允许采用一次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9号文件明确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五个度:如何避免”多发少得”以工资、薪金第一、第二级数为例,假设某人年终奖为18000.12元,则其适用税率为10%,应纳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18000.12×10%—105=1695.01(元),如果小于等于18000元,则应纳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18000×3%=540(元),与18000相比多发0.12元,税收多负担1695.01—540=1155.01(元),结果变成了”多发少得”.如何解决年终奖”多发少得”的问题,这里引进一个年终奖避税区间.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一共有7个级数,后一个级数与前一个级数相比,分别有6个避税区间存在”多发少得”的情况.这些避税区间分别是:18000.12—19283.33、54000.12—60187.50、108000.12—114600元、420000.12—447500、660000.12—706538.46、960000.12—1120000.以工资、薪金第一、第二级数为例,假设某人年终奖为X,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超过18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超过18000元至54000元的税率为10%,则有以下公式:10%X—105≥X—18000×(1—3%),解得:X≤19283.33,即在18000.12≤X≤19283.33区间内”多发少得”.以工资、薪金第二、第三级数为例,假设某人年终奖为X,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超过54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超过54000元至108000元的税率为20%,则有以下公式:20%X—555≥X—【54000×(1-10%)+105】,解得:X≤60187.50,即在54000.12≤X≤60187.50区间内”多发少得”.其他级数依此类推.因此,在上述避税区间内的年终奖的发放应引起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人的注意,尽可能避开这些区间,有时甚至于情愿少发或者与当月工资、薪金及其他奖项结合起来考量,力求所得最大化.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年终奖金该如何避税

年终奖⾦该如何避税年终奖⾦如何避税1、避免发放不含税奖⾦:假设某企业为每个员⼯发放不含税全年⼀次性奖⾦5700元,5700÷12⼩于500元,适⽤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还原成含税的全年⼀次性奖⾦收⼊=5700÷(1-5%)=6000(元),6000÷12=500(元),适⽤税率仍为5%,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为6000×5%=300(元)。
表⾯上看起来,企业发放不含税奖⾦与发放含税奖⾦没什么区别,应缴个⼈所得税都是300元,员⼯个⼈收⼊都是5700元,企业都⽀付6000元(5700+300),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
根据相关⽂件规定,企业为个⼈⽀付的个⼈所得税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则企业发放不含税奖⾦只能税前扣除5700元,⽽发放含税奖⾦却可以扣除6000元,税前利润相差300元/⼈,假设其适⽤所得税税率为33%,则将多缴企业所得税300×33%=99(元)。
2、避开⽆效筹划区间: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取得全年⼀次性奖⾦等计算征收个⼈所得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件中,存在9个⽆效纳税区间。
这些⽆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是每个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是相对⽆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额⽽⾔,随税前收⼊增加、税后收⼊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如年终奖为6001元时,相应的个税为575.1元,税后收⼊为5425.9元;⽽年终奖为6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300元,税后收⼊为5700元。
可看出:税前收⼊增加1元,税后收⼊减少274.1元。
下⾯是4个常见的⽆效区间。
6001~6305(元),24001~25294(元),60001~63437(元);240001~254666(元)。
筹划⼈员在选择年终奖时,⼀⽅⾯要避开⽆效区间,另⼀⽅⾯应尽量选⽆效区间的起点减去1后的余额作为年终奖最佳⾦额。
3、节税的同时要注意调动职⼯积极性:例如张先⽣全年收⼊33600元。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3种方法及6个避税区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三种方法及6个避税区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1 :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 X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X10%-105=45(元),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295+45=2340(元)。
2 :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 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500=9500 ,以9500 除以12,其商数791.66 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 X3%=285(元)。
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
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3 :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和双薪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000 )-3500=12500 ,除以12,商数1041.66 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 X3%=375 (元)。
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案例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额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提高,相应的个税也越多。
一、年底双薪的避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年底双薪(即第13个月工资)可分两种情况处理。
情况一:“一次性奖金”与“年底双薪”同月发时,即可将此两项奖金合并除以12确定税率和扣除额;情况二:“一次性奖金”与“年底双薪”不同月发时,可按国税发[2005]9号规定将“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年底双薪”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至于用哪种方法缴纳个税,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别计算两种情况应缴纳的税额,从而作出判断。
【例1】小王2009年12月工资4000元,年底双薪4000元,另外年终奖9000元。
若按第一种情况计算个税为[(4000-2000)×10%-25]+[(4000+9000)×10%-25]=175+1275=1450元;若按第二种情况个税为[(4000+4000-2000)×20%-375]+(9000×10%-25)=825+875=1700元。
即按第一种情况缴纳个税比第二种情况少缴纳300元。
二、绩效工资避税策略首先看下面一个典型的例子:【例2】小张是一名空调营销人员,他的月工资底薪1500元加提成奖金,根据他09年的销售业绩,小张只有5-9月每月拿到提成奖金8000元,其他月份都没有提成奖。
即小王在09年缴纳个税为[(1500+8000-2000)×20%-375]×5=5625元;若小王5个月的提成奖分别在5月-12月份平均领取的话,即09年缴纳个税为[(1500+5000-2000)×15%-125]×8=4400元。
2024年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范文(3篇)

2024年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范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政策的变化, 个人所得税已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在合理遵守税法的前提下, 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和避税措施, 个人可以有效地减少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合理安排财务, 提高个人销售额。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途径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选择纳税方式。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方式。
例如, 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实际利润率计算纳税, 利用成本费用合理调整利润, 减少应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个人可以选择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不同的收入类型, 通过合理安排收入结构, 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2.合理安排收入结构。
个人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收入结构, 将高税率的收入转化为低税率的收入, 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例如, 个人可以选择将部分工资收入转化为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这些收入的税率相对较低, 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支出。
3.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个人可以合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例如, 个人可以购买符合条件的住房, 享受住房租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个人可以开展符合条件的科技研发活动,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4.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式。
个人可以选择合理的税务处理方式,将合法合规的利益最大化并减少个人所得税负。
例如,如果个人有多个来源的收入,可以选择将损失较大的收入与盈利较多的收入相抵扣,减少纳税金额。
5.合理利用税收递延性政策。
个人可以选择合适的税收递延性政策,推迟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
例如,个人可以选择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教育培训险等,享受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减少个人所得税支出;个人可以参加符合条件的公益事业捐赠,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或抵扣,降低个人所得税负。
总的来说, 合理避税是个人合法合规的行为, 并不是为了规避纳税责任, 而是通过合理规划和合理利用税收政策, 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增加个人财富积累。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9种实用方法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9种实用方法个人所得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经营所得、财产所得等,按照国家法定的比例征收的一种税收。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个人可以采取一些合理的避税措施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本文将介绍9种实用的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法。
1.合理推算扣除项目: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合理推算一些可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等,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合理开展公益捐赠:个人可以将一定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如捐赠给公益机构、教育机构或者慈善组织等,通过捐赠来享受一定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3.合理分配家庭收入:在家庭内部可以考虑将一部分收入分配到收入较低的家庭成员名下,如夫妻之间可以适当进行收入分配,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4.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个人可以合理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减税、个体工商户免税额度等,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5.合理规避转移定价项目:个人在进行跨境交易或者涉及转移定价的项目时,可以通过关联交易的设立或者适当的调整交易价格,来规避或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6.合理利用免税额度:个人在纳税时可以合理利用每年个人免税额度,如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在收入中减去年度个人免税额度,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7.合理利用个税优惠项目: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个税优惠项目。
比如,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享受健康保险个税抵扣、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个税抵扣等,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8.合理选择所得项目计征方法:在个人取得多种所得项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合理选择计征方法。
例如,在薪金所得和经营所得同时存在时,可以选择按照薪金所得按月计征个税、按照经营所得按季度计征个税等方式,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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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
避税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如何对年终奖进行合理避税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三种方法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
1: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
=2295+45=2340(元)。
2: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
(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
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
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
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3: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和双薪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数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3%=375(元)。
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
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375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年终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宁少千元不超1元
年终奖要扣多少税怎么发能到手多一些这些问题成了期盼年终奖的工薪阶层最关心的话题。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年终奖遭遇了个税“临界点”问题,易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
更有可能,企业多发1元,员工就要多交千元个税。
那么,到底个税的临界点在哪里呢年终奖的避税区有多大呢?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以员工当月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免征额的情况为例,若年终奖18000元,折算成每月1500元,适用税率3%,那么应该交个税18000×3%=540元,实际得到年终奖=18000-540=17460元。
年终奖若是多发1元会怎样呢年终奖18001元,折算到每月就会超过了1500,应该按照10%的税率算,那么应交18001×10%-105=元,实际得到年终奖==元。
少了.9=元。
很明显,多发了1元年终奖,到手反而少了元!
我们关心的是年终奖的避税区域有多大呢
年终奖六个“避税区”
依据上表,我们不妨举个极限例子,假如年终奖是,税率肯定是按10%,实际交税是×10%-105=元,那么实际到手的年终奖=元,和年终奖18000实际到手的完全一样。
由此可见,在年终奖18000到元之间,实际到手的反而还不到17460元,这样的区域我们叫它避税区。
这样的避税区域一共有六个,如上表所示。
我们用下图更直观的来表示:
红线表示18000元以上的年终奖部分,蓝线表示税收。
在红蓝线形成的三角区域,就是税收比18000元以上的年终奖还要高的部分。
这个三角区域其实就是我们要避税的部分。
两线相交就是在年终奖元时。
了解了以上情况,我们完全可以巧妙避过上述六个“避税区”,只要让年终奖发得更科学一些,也就不会出现因为多发1元而多交千元税收的情况了。
年终奖是工薪阶层每年最大的期待,由于数额颇多又是一次性发放,相对应的税级、税率也就水涨船高。
企业在为员工发放的时候,不妨留意一下年终奖的6个避税区,尽量避开区间“临界点”,合理确定发放数额的范围,减轻员工个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