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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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书格式的通知》中有关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的文书,2004 卫生部
又发布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并规定了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样本.
根据以上规定,可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大致分为三类45种.
1,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文书,共有5种,即: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要遵循法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
具体撰稿人是法定作者的代笔人,某些文书的制作不仅要受到法定作者权
限的制约,还要根据法定作者的意图来撰写文书,甚至须经过多道运转程
序,多人参与审稿,多人参与校对缮印.因此,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会
影响到文书的最终效用.不履行法定程序,就不可能产生具有法定效力的
法律素养;也能反映其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所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制作质量应成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是每一个卫生行政执
法人员的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具有规范性,大致包括3个方面,即:格式
规范,内容规范,以及程序规范.
(一)格式规范
(20)合议记录
(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2)陈述和申辩笔录
(2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5)听证笔录
(26)听证意见书
(27)行政处罚决定书
(28)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9)送达回执
(30)强制执行申请书
(31)结案报告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卫生部于1992年颁发了《关于统一27种卫生监督文书格式的通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是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9月6日卫生部令第87号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全文包括总则、制作要求、执法文书管理、附则共四章五十一条。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文号:暂无信息颁布时间:暂无信息实施时间:暂无信息时效性:暂无信息效力级别:暂无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修正)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修正)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26•【文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17.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9月6日卫生部令第87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 公告应当写明违法当事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点、违法 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 理依据及时间。公告的纸张 规格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新增加文书制作要求
• 第三十六条 陈述和申辩 复核意见书
• 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 录。
• 复核意见书应当写明陈述 申辩人的姓名、陈述和申 辩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复 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所进 行的陈述和申辩的复核, 应当在复核意见书中写明 卫生行政机关的意见。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除本规范规 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 ,并报卫生部备案。
• 第五条 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 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 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 第二十八条 现场笔录,是在案件调查、现场监督 检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对与案件有 关的现场环境、场所、设施、物品、人员、生产 经营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时作的记录。
• 检查时间指在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起止时间应 当写明: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 检查地点应当写明现场检查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 点。
• 当事人认为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当事人拒不签名的,应当 注明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 邀请见证人到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实施卫生监督抽检的 卫生行政机关为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 ,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文书。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非产品样 02 品采样记

09 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10 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14
案件移送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7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18
处理决定书
21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卫生监督 07 意见书
当场行政 28 处罚决定

11 封 条
23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时间:
领用 数量

序 号
文书名称
04 产品样品确认书
各类文书使用要点之二
文书 类别
文书名称
使 用 要 点 (编号:年份+序号)
产品采样记录
对健康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采样时所用,不论该产品有无包装。
用于采集公共场所使用的公用物品或者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产生的有害因素等样品的记录。

非产品采样记录

用途广,凡是对被监督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均
②以制作用途来划分,可分为:证据类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 录);执行类文书(如各类通知书、决定书、许可证);工作类文书 (如案件受理记录、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答辩上诉类文 书(如答辩书、上诉状)。
③以制作方式来划分,可分为笔录类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 录);填写类文书(如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采样记录、送达回执); 叙述类文书(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
(3)关于未发放的文书
未发放的文书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 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和《行 政处罚决定书》。
前四种文书因涉及到强制执行和听证程序,需稽查科 配合开展工作,故这四种文书的使用由稽查科操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是指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相关的文书进行统一规范,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有效。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对于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维护卫生行业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文书名称、格式要求、内容要素三个方面,简要介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一、文书名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根据不同的文书类型,应具有相应的名称,以准确表达执法的内容和目的。

一般来说,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名称应包含以下要素:执法机关名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字样、具体的文书类型。

例如:“××市卫生执法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之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格式要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在格式上需满足以下要求:1. 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文字,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汉字笔画简化字和草体字。

2. 纸张:使用统一的A4纸或专用的法律文件纸张。

3. 编号:每份文书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执法机关自行确定,一般按年份和顺序编号。

4. 页眉:应包括法定名称、文书名称,如果有多页,还应标明页数和总页数。

5. 页脚:应标明印章和日期。

6. 标题:标题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7. 分节:文书内容根据需要进行分节,便于内容的整理和查找。

8. 段落:每段文字应具有明确的主题,内容连贯,段落之间应留有适当的空行。

9. 号令:对于某些文书,如责令整改通知书等,可以使用编号条款的形式,以明确表示要求。

三、内容要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以确保文书的完整和规范性:1. 法定要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书应包含执法机关的名称、文书类型、文书编号、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职务、案由、事实、法律依据、执法机关的权力依据、处理结果等。

2. 事实依据:对于违法行为,应详细描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包括时间、地点、行为、方式、后果等。

3. 法律依据:应明确列出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条款、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名称和编号。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文书的管理及书写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应统一、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 准要求。
内容完整准确
文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客观反映卫生行政执法的过程和结果, 不得遗漏或隐瞒重要事实。
语言简练明确
文书语言应简练、明确,易于理解,避免使用歧义或含糊不清的 表述。
文书填写的内容与格式
填写基本信息
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编号、 被执法单位或个人名称等基本信息。
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数字化、云计算等技术在文 书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文书管理正朝着更加高效、智能的 方向发展。
02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与格式
行政许可文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证件
详细记录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申请 材料等信息。
证明被许可人享有特定权利的证件。
行政许可决定书
通知申请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结果, 并说明理由。
数据加密与备份
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对文书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同时定期进行 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安全审计与监控
建立安全审计和监控机制,对电子化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 和记录,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06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 使用规范的应用与实践
文书管理及使用规范的推广与实施
01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信息遗漏或错误
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如发现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补充或更正。
表述不规范
注意语言表述的规范性,避免使用过于口语 化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产生歧义。
逻辑不严密
在填写文书时,应注意逻辑关系的严密性, 确保内容前后一致,无矛盾或冲突。
法律适用不当
如发现法律适用不当,应及时请教专业人士 或上级领导,确保法律适用准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THANKS
感谢观看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但规范化的文书制度是在现代卫生 法律法规制定后逐步形成的。
发展趋势
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也在逐 步走向规范化、电子化和智能化。
02
文书的基本格式与要求
封面格式
文书名称
清晰标明文书类型,如行政处 罚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书等。
法律法规。
04
文书的管理与归档
文书的管理规定
01
02
03
分类管理
根据文书类型、用途和重 要性进行分类,以便于管 理和查找。
编号制度
为每份文书制定唯一编号, 以便快速识别和检索。
保密管理
对涉及机密或敏感信息的 文书进行加密和特殊管理。
归档的要求与方法
定期归档
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如 年度或项目结束后,对文 书进行归档。
如许可证、资质证明等与当事人主体资格相关的 文件。
3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案件需要,可附加其他相关材料。
签名与盖章要求
主办人签名
由主办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签名,以示负责。
当事人签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盖章
要求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以示认可文书内容。
卫生行政执法机构盖章
文书最后需加盖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公章,以示生效。
03
文书的内容与撰写
文书的重要性
保障执法合法性
01
规范的文书能够确保卫生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减少执
法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提高执法效率
02
规范的文书有助于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
序和环节。
保障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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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处罚和裁决等行政执法活动。

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卫生行政执法必须按照一定的条例和规范进行,以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正和合法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写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下面,我将介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要求。

一、格式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采用统一的格式。

文书标题应明确,标明文书的种类、名称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对象。

文书的标题应居中,字体一般为宋体,字号为小四。

文书应有明确的编号,编号应由执法机关内部统一分配。

编号应包括年份、编号和起用法人等信息,以便于查阅和备案。

文书的时间应标明具体的年、月、日。

时间一般放在文书的上方,与标题呈左对齐。

二、内容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执法依据:应明确执法机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法规,以及
相关规章、规定等。

2. 执法事实:应详细描述行政执法的事实和情况,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等。

3. 法律依据:应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规,以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依据,以及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决定。

4. 处理措施:应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如责令改正、罚款、查封、扣押等。

5. 监督检查:应明确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要求,如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

6. 违法行为的后果:应明确违法行为的后果,包括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以及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

7. 法律救济:应告知违法行为的对象有权依法申诉、上诉的权利和途径。

8. 执法机关信息:应载明执法机关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方便违法行为的对象与执法机关联系。

三、语言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语言应简洁、清晰、规范。

文书中的用语应明确、准确,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措辞。

文书应使用普通话或当地通用语言,避免使用生僻字、专业术语和外来语。

文书中的用词应注意层次分明,避免重复表述和含糊不清的描述。

用词应客观中立,避免主观色彩和情绪化的表达。

以上是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一些要求。

合理编写规范的执法文书,既能保证行政执法的效果和公正性,又能提高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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