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

医院护士准入制度医院护士准入制度是指医院为了提高护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制定的一系列准入要求和程序。
该制度旨在确保医院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护士准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准入要求1. 学历要求:申请成为医院护士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护理专业学历,如护理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 专业资格要求:申请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资格证书,并且保持有效。
3. 健康状况要求:申请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
需要进行体检,包括身体检查、血液检查、肺功能检查等。
4. 无犯罪记录要求:申请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需要提供相关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 职业道德要求:申请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二、准入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医院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健康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 资格初审:医院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满足准入要求。
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电话或书面通知申请人。
3. 笔试面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护理知识和技能的考核,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的评估。
4. 综合评定:医院将根据申请人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5. 入职体检:综合评定合格的申请人将进行入职体检,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6. 聘用决定:医院将根据入职体检结果和综合评定成绩,决定是否聘用申请人,并通过邮件、电话或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准入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 实施: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准入制度管理机构,负责准入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该机构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评定等工作。
2. 监督:医院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准入制度的实施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准入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热爱护理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慎独精神,乐于奉献,关爱患者,尊重患者,并能对患者一视同仁,维护其健康权益。
第二条受过正规的医学院校教育,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第三条新进护理人员必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身体健康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第六条新进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条件:
1.护士独立值班应为严格岗前培训合格并考核通过的注册护士;
2.护士独立值班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3.掌握科内常见的疾病护理技能;
4.熟练掌握科内急救操作技术;
5.熟练掌握科内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
第七条护士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主动提出申请,由科室护士长及护理部进行能力考核评价,成绩合格者,经院领导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护理工作,并享受医院有关待遇,凡试用不合格者医院可不予聘用。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1.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和面试,体检符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聘用。
2.新入护士须持有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
3.执业应当遵守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规定。
4.新入职护士须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
5.已获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按照《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的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延续注册。
6.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护士,必须经过3个月临床实践及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职业道德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注册。
7.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予以再注册。
8.《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要求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9.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未按期延续注册的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10.急诊、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液净化中心、产房、新生儿科、内镜中心等特殊岗位护士须专科培训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护理人员的准入,提升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注册护士、护士长、护理师等。
三、准入条件1. 学历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护理相关专业的学历,并获得相关学历证书。
2. 职业资格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 健康状况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从事护理工作的传染病、遗传病等。
4. 基本素质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准入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护理人员准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材料审核:人事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学历、职业资格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3. 面试考核: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将进行面试考核,以评估其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
4. 报批聘用: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由人事部门报批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5. 培训考核:新入职的护理人员需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五、准入管理1. 注册备案:凡被聘用的护理人员,需向人事部门进行注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件和照片。
2. 提示教育:准入后的护理人员,需接受定期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3. 职业发展:护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 考核评价:护理人员将定期接受岗位考核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结果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5. 纪律管理: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人事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技能,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制定本制度。
护理执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执业人员。
三、准入条件1. 护理执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士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4)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 特殊科室护理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2)具备2年以上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3)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重症医学、手术室等特殊科室的基本技能要求,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4)经过重症医学、手术室等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四、准入程序1. 护理执业人员申请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3)健康体检证明;(4)无犯罪记录证明。
2.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颁发护士执业证书。
五、注册管理1.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2. 护士执业注册后,如因故需要注销注册的,应当向原注册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注销注册。
3. 护士执业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监督管理1.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护理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考核,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2. 护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护理工作规范、有序。
护士执业与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与准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管理,规范护士执业行为,确保护士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护士人员,包含全日制、合同制和临时工护士。
第三条护士执业应遵从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和医院规章制度,秉持患者至上、服务至美的原则。
第二章护士准入第四条护士准入是指符合护士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道德素养,经过考核合格后,获得护士职业执照,并符合医院规定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准入条件: 1. 具有相关护理专业学历; 2. 通过国家护士职业资格考试,并持有护士职业执照; 3. 体检合格; 4. 无犯罪记录。
第六条护士准入程序: 1. 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和相关证书复印件; 2. 完成医院的面试及考核; 3. 体检合格; 4. 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5. 注册护士职业执照。
护士准入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技术操作; 2. 护理知识和技能; 3. 伦理道德; 4. 沟通与团队协作本领; 5. 紧急情况处理本领。
第八条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护士准入考核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通过准入标准。
评审结果将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护士执业第九条护士执业是指依照执业范围和权限,供应护理服务的专业行为。
第十条护士执业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手记和分析病史信息;2. 订立和执行护理计划; 3. 实施各种护理技术操作; 4. 察看和监测患者病情变动,并及时报告; 5. 予以患者必需的心理支持和劝慰;6. 开展健康教育和宣教工作;7. 帮助医生进行诊断与治疗。
第十一条护士执业权限依据护士的专业水平、工作经验、连续教育以及医院规章制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二条护士执业应遵从以下原则: 1. 保障患者安全和隐私; 2. 准确执行医嘱和护理计划; 3. 遵守护理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4. 熟识并使用相关医疗设备; 5. 维护患者权益和医院声誉; 6. 不得擅自转变或停用医嘱; 7. 定期参加连续教育和培训。
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XXX三甲医院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护理队伍建设,保障护理质量安全,规范护士人员依法执业,根据《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对我院护士执业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护士执业资格准入制度1、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3、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到25分。
(二)护士执业注册制度4、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2、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注册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5、护士注册管理:(1)护士首次注册:①每年一次。
②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应具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大专以上学历。
③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
④在教学医院、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明。
⑤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护士延续注册:①每5年一次。
②从事护理工作的已注册护理人员。
③自觉遵守《护士条例》相关规定。
④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⑤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注册护士。
2、在我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至少3个月,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不得少于12次。
3、相关理论、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
4、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6、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特殊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准入条件(1)接受3个月重症医学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2)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医院护理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及拟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我院护理执业准入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护理执业准入条件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学历,包括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大专、本科等。
2. 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护理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5.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护理执业准入程序第五条护理人员申请执业准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我院护理部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2. 审核材料:护理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3. 考核面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护理部组织进行考核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
4. 审批:护理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准入建议,报医院领导审批。
5. 办理注册:批准准入的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手续。
第四章护理执业准入管理第六条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后,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患者安全。
第八条护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经核实后,取消其执业准入资格: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2. 违反护士执业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3.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声誉的。
4.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我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护理执业准入管理制度,我院将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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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准入制度执业护士一级准入制度: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通过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者,可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领《护士执业证书》及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注册护士必须经过聘用医疗卫生机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受聘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基础护理工作和专科护理工作。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一、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注册护士。
2、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在10次以上。
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4、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5、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7、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急诊专业护士准入制度①经过院前急救及急诊专科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已经过院内重点科室轮转,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③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④掌握急诊室工作制度,急诊科护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症的护理常规⑤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
⑥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吸痰术、洗胃术等急救技术及止血、包扎、止专血带的使用、复合伤的处理等专科急救技能。
⑦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急诊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院前急救能力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急诊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急诊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ICU专业护士准入制度①接受3-6个月ICU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二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
③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常用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降温机、血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
④掌握常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与护理、休克病人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后监护、危重病人的营养支持。
⑤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⑥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ICU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⑦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ICU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重症监护能力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ICU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ICU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⑧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制度①在血液净化中心实习满三个月,经过血液净化的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完全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施。
③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④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血液净化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①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
有较强的综合业务技术能力,敏锐精细的观察能力和突出的应变能力,会运用肢体语言与病人的交流,并会对自我情绪进行调节和自控。
②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概念,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
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③了解层流手术室的管理,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
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④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刷洗、上油与打包;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⑤熟练掌握手术时各项基本操作(包括展开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等。
)及专科手术的配合。
⑥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接送病人记录、术中护理记录单)。
⑦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手术室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手术室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产科助产士准入制度①取得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②参加产科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助产士证书及婴儿抚触证;③掌握围产期助产技术、围产期解剖生理学基础、正常及异常产程护理常规、新生儿护理常规、母婴保健知识;④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产科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⑤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产科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
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产科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夜产科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⑥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⑦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科护士准入制度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厅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三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3、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
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
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
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护士的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一、技能要求1、具备执业能力: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职责。
2、临床护理评估:细致入微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对病人从头到脚的身体评估与心理评估。
3、紧急救护能力:发现病人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4、提供科学护理:具有较强的护理技能,能应用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解决病人存在或潜在的健康问题。
5、准确临床护理记录: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正确的医疗护理文件书写。
6、保证护理质量:能胜任护理工作,勇于钻研业务技术,保持高水平的护理。
二、工作标准1、热爱护理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对病人有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和爱心,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
2、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有诚实的品格、较高的道德修养及良好的医德医风,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友爱、团结、协作。
3、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注意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态度和蔼,稳重端庄,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4、工作作风严谨细微、主动、果断、敏捷、实事求是。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一般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卫生预防工作能力,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在上级指导下,执行相应岗位的护理工作,配合医师执行治疗并实施护理,操作正规、准确,及时沟通,实施健康教育,满足病人需要。
7、按规定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获取、交流信息,周密计划,疏通协调,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ICU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一、技能要求1、掌握基本的心电监护技能,能判断异常心电图。
2、掌握基本的血液动力学监测技术,能初步判断血液动力学的异常变化。
3、掌握基本的急救技术,包括心肺复苏,电击除颤,急救药物的使用等。
4、熟练使用各种输液泵、微量泵、空肠泵,正确实施输液治疗、微量药物治疗和肠外营养治疗。
5、掌握气道护理技术,熟悉呼吸机操作技术,正确实施呼吸机治疗。
6、掌握各种创伤性操作的配合技术,如深静脉穿刺术、气管切开术、腹腔穿刺术、胸腔穿刺术的配合技术。
7、熟悉多脏器的支持技术,如血液净化技术、体外起搏技术等。
8、具有各专科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二、工作标准1、通过ICU知识和技能的相关培训、考核。
2、熟练掌握ICU的基础、专科知识和技能。
3、严格遵守各项护理制度、ICU制度和操作常规。
4、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和敏锐的观察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心理疏导能力和富有爱伤观。
6、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血透室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一、技能要求1、血透室护理人员必须依法执业,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