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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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根据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998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1990年6月27日印发、中发[1990]8号)规定精神和机关的实际,为搞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一、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召开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

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一般提前1—3个月)应召开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换届的决议,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下届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名额及选举形式。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请示见附件9)3、上级党组织批准换届选举的请示后,即可着手筹备工作。

(1)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教育。

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确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班子要精干的原则,研究确定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的人数。

一般党委委员为5—9名,总支部委员为3—7名,支部委员为3—5名。

(3)酝酿候选人。

选举前,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

经过各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委员会集中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不能由少数委员擅自确定。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党员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过多,而且经反复酝酿,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的数额,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起草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回顾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对下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届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XX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范文)

XX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范文)

XX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范文)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如需延期或提前,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换届须在届满前三个月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未按期换届的机关党组织,应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说明并限期整改。

在选举前,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须报上级机关党组织审查同意;选举结束后,报上级机关党组织批准。

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一般分别按7-9人、5-7人和3-5人配备。

党的基层组织确定的委员会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提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一、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1、请示报告。

党的基层组织在任期届满前(党委一般在3 个月前,总支、支部在一至两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写出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告。

局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直接向工委写请示报告。

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先向主管局党组织请示,再由主管局党组织向工委写出请示报告。

设立党委(总支)的企事业单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由主管局党委(总支)审批,报工委备案。

请示报告内容包括①换届的理由及时间;②新一届委员会、支委会候选人名单(含 20% 的差额)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简历情况。

③选举形式。

2、工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对有关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后下发同意换届选举批复。

3、起草工作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回顾和总结党委或纪委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

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总结经验教训;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③向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出号召。

4、在接到工委对换届选举报告批复后,才可进行党组织的换届选举。

2023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2023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2023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2023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根据《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

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

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

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党旗。

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

其主要程序是(一)清点到会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

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一)换届选举准备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换届选举前,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

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

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

党(总)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

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

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实施。

市直机关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为统一规范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时间,确定2010年为市直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年,对于2009年1月底前任期届满尚未换届的党支部(总支),要及时进行换届;对2009年年底前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总支),顺延至2010年换届。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程序是:1.党委会讨论作出换届决议。

(1)确定换届选举时间;(2)确定党员大会(代表大会)议程;2.书面向上级党(工)委请示。

(1)召开党员大会(代表大会)时间及主要议程;(2)下届党委、纪委委员、正、副书记名额(召开代表大会的,包括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3)选举形式。

3.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讨论下届党委、纪委班子初步入选;并与上级党(工)委通气,得到原则同意后组织实施。

4.换届选举筹备工作:(1)起草文件,通知所属各支部,按所分配的名额选出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的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2)起草工作报告(包括党费收缴、使用情况);(3)拟定换届选举的日程安排;(4)拟定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必须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对选举中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作为选举中所有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②选举的任务;③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④选举的方式、程序;⑤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⑥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⑦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⑧监、计票人员的产生办法;⑨选举的纪律等。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步骤(1)宣布开会。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向大会报告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

(2)通过会议议程。

(3)报告工作。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

(4)讨论通过工作报告。

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党员充分讨论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举手表决通过。

(5)审查候选人。

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

如党员对候选人的历史、工作表现提出问题,要向党员作出说明和解释。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候选人审查情况的批复。

(7)讨论通过选举办法。

支部党员对选举办法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

(8)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可由全体党员直接提名或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9)正式选举。

1.要再次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2.主持人向大会说明本支部有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是否超过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

3.然后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到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4.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宣布选票有无漏发、多发等差错,并宣布分发选票的票数。

(10)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11)填写选票,进行投票。

(12)当众核对选票。

选举工作人员取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分发的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3)计算和公布选票情况。

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计票结果。

(14)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1.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2.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3.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4.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或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再作决定。

(15)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未定稿)一、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期届满前1-2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事宜。

条件具备的,决定换届。

二、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

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理由和条件(本届党组织委员会成立时间、领导班子现状等),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下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名额的初步意见等。

文件:关于中共××委员会换届的请示三、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基层党组织换届的请示。

同意换届的,下发批复,明确组成人数和书记、副书记的设置,并就筹备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文件: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的批复四、基层党组织筹备换届事宜。

主要包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起草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内容要包含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时间跨度为本届任期或最近五年,要以账目为依据,逐年反映收支结余情况);酝酿、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须按“两下两上”原则、以120%的比例酝酿推荐);制订选举办法。

五、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

材料: 关于中共××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用中组部编辑器录入,16K 纸打印)六、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书面答复。

七、基层党组织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向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稿和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八、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下一届委员会。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否则无效。

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半数才能当选(候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较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造成委员缺额的,可在征得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

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2.起草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3.酝酿侯选人。

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

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四必”审核。

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四必”审核合格)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5.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

由上届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请监票人清点到会党员数,确认党员的选举权,符合法定人数,方可以进行选举。

6.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7.开票、唱票、记票。

8.宣布选举结果。

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1.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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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党章》、《条例》的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每届任期三年、支部每届任期两至三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下一届委员会。

以机关党委为例,换届选举程序如下:
一、会前准备
1、召开会议。

一般在届满之前1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的名额和提名、选举办法等内容。

如不能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应向机关工委呈报延期换届的请示,内容包括延期的主要理由和时间。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会后,机关党委应与机关工委沟通关于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

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名额及差额比例;机关党委(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配备情况。

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机关党委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确定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文件;机关党
委领导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2、呈报请示。

市直机关党委应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共哈尔滨市XX局机关委员会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模拟范本一)和《中共哈尔滨市XX局第X届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模拟范本一附件3),《中共哈尔滨市XX局第X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模拟范本一附件4)。

关于呈报《请示》的时间:应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两周呈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呈报《请示》的内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及分配原则;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代表、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

根据书记、副书记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书记应由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市级领导干部任负责人的部门,可由主持常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设系统党委的部门(单位)可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总支兼职副书记为正处级领导职务,直属机关党支部兼职副书记为副处级领导职务。

机关党组织专(兼)职副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考核批复。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收到《关于召开中共哈尔滨市XX局机关委员会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
示》后,立即登记备案。

涉及专职副书记调整的,要对新任人选进行考察。

形成审批意见后呈报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批准。

并于十日内将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意见批复给换届的市直机关党委。

二、召开会议
机关党委收到批复后,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召开XX局第X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XX局机关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委员分工。

会后三天内,将《关于中共哈尔滨市XX局第X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模拟卷八)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备案。

关于呈报《报告》的内容,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X委员会(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委员分工情况。

直属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可参照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程序。

根据会议选举结果,机关工委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讨论,并与三日内行文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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