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政治教学论文 浅谈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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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辩证法问题浅谈

谈谈辩证法问题浅谈

《谈谈辩证法问题》浅谈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列宁同志开篇便指出辩证法的实质是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然后就唯物辩证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这篇文章大概讲了以下几点内容: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面的同一,是承认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

对立面的“斗争”是发展。

正确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着重于认识“自己”运动的源泉上。

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

第二,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首先,列宁指出,马克思的方法既符合事物的辩证法,也符合人的认识的辩证性质,既是客观辩证法,又是主观辩证法。

列宁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认识辩证法是事物客观辩证法的观念形态,所以,认识论所揭示的认识的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一致的;辩证法既是揭示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客观辩证法,又是人的认识活动规律的主观辩证法。

因此,“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第三,认识过程是近似于一串圆圈或螺旋的曲线。

列宁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的认识圆圈的思想,并以此概括说明哲学发展的辩证性质。

第四,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从认识的结构上说,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的某一成分无限夸大而产生的;就认识过程说,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曲线上的某一片断变成独立完整的直线而产生的。

唯心主义是对现实世界的歪曲反映,在阶级社会里,它适应了反动统治阶级的需要。

由于反动统治阶级的利益与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相违背,所以,它们歪曲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用唯心主义为其利益和地位作辩护,为其政权和社会制度作论证。

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我认为列宁在这里已经明确地指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内部存在着矛盾双方的一个对立统一体,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规律,而辩证法则是人们对于这个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和反映。

第二讲哲学部分-《谈谈辩证法问题》

第二讲哲学部分-《谈谈辩证法问题》

第二讲哲学部分-《谈谈辩证法问题》第一篇:第二讲哲学部分-《谈谈辩证法问题》第二讲哲学部分第四篇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阐释[教学重点与难点]1、重点: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的实质和核心,是区分辩证法与诡辩论的标志。

理解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性、普遍性;理解矛盾是发展的动力、源泉,把握两种发展观的本质区别;领会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钥匙。

掌握认识的辩证本质,领会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理解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2、难点:列宁关于认识的辩证本质的论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领会事物、认识的矛盾本性,把握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自觉地学会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去分析今天的现实问题。

[学时] 4学时 <学习指导>一、应知知识通过本讲的学习,同学们应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钥匙、掌握认识的辩证本质,领会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理解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二、知识、能力拓展方面把握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自觉地学会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去分析今天的现实问题。

<内容精析>一、中心思想《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列宁长期研究辩证法的总结。

全文20个自然段。

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认识的辩证本性,论述了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揭露和批评了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哲学基础和阶级根源。

二、背景介绍1、列宁生平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史上的地位列宁(1870---1924):原名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列宁是他的笔名。

列宁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布尔什维克党创建者、苏联缔造者。

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形成了列宁主义理论。

被全世界共产主义者广泛认同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革命导师和领袖”。

1870年4月22日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生于俄国伏尔加河畔的辛比尔斯克,列宁是他参加革命后的笔名。

诡辩论与辩证法的区别

诡辩论与辩证法的区别

诡辩论与辩证法的区别诡辩论和辩证法,这两个词听上去好像都是在说理,但其实它们就像两个性格迥异的朋友,一个总是想搞事情,一个却更想寻求真相。

诡辩论嘛,大家都知道,那就是一种表面上看似说得头头是道,实则漏洞百出,根本不靠谱的辩论方式。

就像你跟朋友吵架,他突然说,“你怎么能信我?我就说过谎话。

”这话一出,哎呀,逻辑都飞了!就像猫追着自己的尾巴,绕了又绕,最后还是没抓住。

这种话术的目的,不是为了寻求真理,而是为了让对方哑口无言,或者是赢得争论的胜利,哪怕是在打着擦边球的情况下。

想想看,拿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吧,有人可能会说,“你如果不爱我,那你就应该很讨厌我。

”这听起来多么荒谬啊,根本不是一回事。

再说辩证法,哎,它可就高大上多了。

辩证法可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玩得转的,它讲求的是对立统一,看事物的多面性。

就像你买了个苹果,它不仅仅是个好吃的水果,它还能让你健康、助消化、增加免疫力。

辩证法让我们学会了换个角度去看问题,像把镭射灯打到黑暗角落,瞬间就能发现更多的真相。

这可不是拿来争论的工具,而是理解和包容的方式。

想想看,生活中遇到的烦恼,如果你能用辩证法来分析一下,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像开窍了一样。

再比如,面对失败,诡辩的人可能会说,“反正我从来没赢过,所以我根本不在乎。

”这话听上去还蛮有道理,但其实是在自我安慰。

而辩证法的人则会说,“这次失败让我学到了经验,下次可以做得更好。

”这就是思维的差别。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两者的表现也各有千秋。

想象一下,朋友聚会的时候,诡辩的人总是喜欢抓住小细节来争论,可能你只是随口说了一句“今天天气不错”,他就能扯到气候变化、全球变暖,甚至更扯淡的东西上。

这样一来,大家可能会觉得他有点无趣,反正又不是在讨论气象学。

而那些喜欢辩证法的朋友则会说,“今天天气真好,咱们去外面走走吧,顺便聊聊各自的想法。

”这就让人觉得,啊,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诡辩论的吸引力也不可小觑,尤其是在一些较量的时候,能够让人陷入一种虚假的胜利感。

读《谈谈辩证法问题》的体会

读《谈谈辩证法问题》的体会

读《谈谈辩证法问题》的体会《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列宁反对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诡辩论的总结,也是对他在《辩证法的要素》一文中所提出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的思想的进一步说明和发挥。

文中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阐述了形而上学发展观与辩证的发展观的根本对立,说明了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列宁的哲学思想建立在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分析和批判基础上,黑格尔在论述辩证法时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它只反映出认识过程的特点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论述结构表现出来的封闭的圆圈。

但是却没有反映出辩证法是开放的系统。

列宁明确提出辩证法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的内容是永远增加着的。

我们说,看到了唯物与唯心对立性质的确立,而没有看到其同一性质,是形而上学式的观点;把握了唯物论与辩证法之间的同一性而忽视两者的对立性,则是知性辩证法的观点。

理性辩证法,是把哲学研究的对象由事物转变为事物的本质,把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而不是停留在事物的具体矛盾中。

在知性辩证法看来,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

在辩证法内部则是同一的,没有矛盾的。

理性辩证法认为,本质内部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法的实质。

因此,在辩证法内部也同样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

列宁的发展观,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停留在运动的表面形式上,它只有量变,没有质变,只有重复,没有转化,因此这种发展观具有片面性。

第二种观点深入到运动的本质中,把握了自己运动的源泉,把握了变化的本质是飞跃和质变。

这两种观点分别处在不同的认识层次上。

它们二者之间属于形式和本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当前学术界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

这种观点确实有其合理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都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有矛盾的存在就肯定既有统一又有斗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同一性和斗争性都是绝对的,不能只强调斗争的绝对性;斗争是绝对的、贯穿始终的,只是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不能因为其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而否定其本质的绝对性。

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诡辩的区别

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诡辩的区别

辩证⽭盾与逻辑⽭盾、诡辩的区别⼀、辩证⽭盾与逻辑⽭盾的区别1、含义不同:辩证⽭盾是指在客观事实中,事物⾃⾝包含的既对⽴⼜统⼀的关系。

逻辑⽭盾是指⼈们在逻辑思维过程中,对同⼀论断既肯定⼜否定、在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尾不⼀、互相“打架”的⾃相⽭盾现象。

2、性质不同:辩证⽭盾是事物⾃⾝包含的⼀种关系,客观地存在于事物内部或是事物之间,不是外部强加或是臆造出来的,不以⼈的主观好恶⽽转移。

逻辑⽭盾不是客观事物本⾝固有的,⽽是由于⼈们的思维违反逻辑规律⽽发⽣的对客观事物的错误反映,是可以避免的逻辑错误。

3、内容不同:辩证⽭盾的⽭盾双⽅是既对⽴⼜统⼀的关系,在排斥、⽃争的同时⼜在⼀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逻辑中的⾃相⽭盾的双⽅是只有对⽴,⽽没有统⼀的,是单纯的否定或冲突,不存在统⼀的纽带。

4、条件不同:辩证的⽭盾是将事物的⽭盾双⽅放在⽆穷的时空范围内来衡量的,⽆条件对⽴的双⽅,因⼀定条件⽽实现统⼀,条件变了,原来的统⼀体也随之发⽣变化,统⼀是相对的。

逻辑⽭盾是在同⼀时空范围内,在同⼀思维过程、同⼀时间、同⼀关系下,针对同⼀对象,既肯定它具有某种性质,⼜在同⼀意义上否定它具有某种性质。

5、表述不同:辩证的⽭盾,是在⼀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中来表述⽭盾双⽅的既对⽴⼜统⼀的关系的。

逻辑⽭盾的表述则是由两个相对独⽴的判断⽽构成。

⼆、辩证⽭盾与诡辩的区别:1、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辩证⽭盾是客观的关系,辩证法的⽭盾观是唯物的辩证观点,是建⽴在客观的属性及变化的基础上的。

诡辩是从主观需要出发,不顾客观事实及发展,滥⽤、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具有主观随意性。

2、对条件的态度不同:辩证的⽭盾讲统⼀,但认为这种依存、转化是有条件的,离开条件,就⽆所谓统⼀。

诡辩不讲条件,任意将正说成反,将反说成正,将好事说成坏事,将坏事⼜说成好事,信⼝雌黄。

3、对⼀些哲学关系的态度不同:(1)对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辩证的⽭盾观承认⼆者的区别,同时⼜承认⼆者的统⼀,承认相互依存及相互转化,将对⽴与统⼀有机联系。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一本深刻探讨辩证法的书籍,通过阅读
这本书,我对辩证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辩证法是一种思维
方法,它强调对事物的全面、全面的认识和分析,以及事物之间的
矛盾和联系。

在这本书中,作者对辩证法的概念、原理和应用进行
了详细的阐述,使我对辩证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认识到辩证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思维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世界,更好地处理复杂的问题。

辩证法强调对事物的全面、全面的认识和分析,这使我意识到在面
对问题时,不能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是要全面地考虑问题的各个
方面,找出问题的矛盾和联系,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另外,辩证法还强调事物之间的矛盾和联系,这使我认识到在
处理问题时,要善于发现问题的矛盾和联系,从而找到问题的根源
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通过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
和理解世界,更好地处理复杂的问题。

总的来说,通过阅读《谈谈辩证法问题》,我对辩证法有了更
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辩证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思维方式,它可以帮
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世界,更好地处理复杂的问题。

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会更好地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更好地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书报告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书报告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书报告《谈谈辩证法问题》这篇文章是列宁《哲学笔记》中的其中一篇,是列宁反对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诡辩论的总结。

它于1925年发表在布尔什维克杂志上。

由于这篇文章所阐述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在理论和时间上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所以它在辩证法的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列宁这篇短文主要是从这两个方面来阐述“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1.对立统一是客观世界发展的规律;2.对立统一也是人的思维发展的规律。

虽然这篇文章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但学习这篇短文,对于端正现在人们的思想,从而改进人们的思想方法,工作和领导方式仍然具有重要的作用。

文章主要分三部分:一、对立统一规律及其在辩证法中的地位;二、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三、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和唯心主义的认识根源。

列宁在一开头就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

列宁的哲学思想是建立在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基础之上的,黑格尔论述辩证法时,只提出了认识过程的特点是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论述结构,没有反映出辩证法是开放的。

“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这句话说的是,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承认事物的矛盾和它矛盾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事物不断在增加,于是辩证法能用于的范围越来越大。

可以看得出,列宁认为辩证法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内容是一直增加着的。

对黑格尔的思想有着补充。

列宁还列举了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和社会科学中都存在着矛盾的事实。

这更有力地说明: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的、普遍的规律。

列宁接下来提到:对立统一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他的发展观包含了两个观点:第一种是停留在运动的表面形式上的,只有量变,无质变,只有重复,不会转化。

这种发展观比较片面性。

第二种是深入到运动的本质中的,不仅解释了运动的源泉,也把握了变化的本质。

这两种观点之间也是对立统一关系,是形式和本质之间的关系。

在第一部分的最后,原文中提到:“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

现实中的诡辩及其辩证法分析

现实中的诡辩及其辩证法分析

现实中的诡辩及其辩证法分析摘要:从辩证法上来分析,诡辩的本质是一种谬误。

割裂联系、似是而非、用表面现象掩盖事物本质是诡辩的三个主要特征。

现实中,一些西方国家攻击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侵犯人权,用的正是割裂联系的诡辩手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相对主义”分析犯的是似是而非的错误;用改革中的出现的问题全面否定改革是用表面现象掩盖本质的诡辩。

关键词:现实;诡辩;辩证法[Abstract] Dialectical analyzing the nature of sophism,it is a mistake.It has three chief features:cutting off the connection of things,indefiniteness,regarding appearance of things as nature of things.At present,some western countries say that the people planning project in our country has infringed upon human rights.They cut off the connection of things.Some relativists analyze socialism and capitalism indefinitely.Some people negate reform just for blemish;they regard appearance of things as nature of things.[Key words] at Present;Sophism;Dialectics“鸡三足”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公孙龙子的一个著名诡辩──说鸡有足是一足,说鸡有左足是一足,说鸡有右足是一足,加起来共三足。

现实中,也常常有人运用传统文化中的诡辩手法达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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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近年来,随着辩论热、演讲热在校园的悄然兴起,哲学常识课倍受同学们的欢迎。

然而,不少同学分不清辩证法与诡辩论的界限。

我们知道,诡辩论貌似辩证法,但辩证法决不等于诡辩论,辩证法与诡辩论有着严格的区别。

下面就此谈点个人的浅见。

首先,在概念灵活性问题上,是客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还是主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主要区别。

唯物辩证法认为,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基本思维方式。

客观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决定了反映它的概念的确定性;客观事物质的变动性决定了反映它的概念的灵活性。

概念的灵活性必须以客观事物的变动性为基础,事物变动的幅度决定着反映它的概念的灵活范围。

一句话,概念的灵活性是客观事物辩证发展的反映。

而诡辩论则是从主观主义出发,以“我的需要”为转移,随心所欲地玩弄概念的灵活性,把概念的灵活性变成主观随意性。

他们随意改变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不顾同一概念在不同场合的性质和用法,随意套用。

如“缴学费”这一概念,其本意是学生入学读书时应按学校规定交纳费用。

而现在却被某些官僚主义者用来为其所犯错误进行辩护和开脱,当做逃避罪责的遁词。

时下,有些官僚主义者主观主义的想当然、瞎指挥,造成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结果,他们只轻描淡写地甩出一句话:“就算(或权当)交了一次学费。

”不反省,不自责,偷换了“缴学费”的本意。

再如:去年三月李登辉在台湾搞的“直驯政治把戏,从逻辑思维上看,也包含有偷换概念的诡辩论成分。

李登辉之流想把台湾2100万中国人说成是一个独立于中华民族之外的“生命共同体”,然后再援引“主权在民”的学说,把他们杜撰的“台湾生命共同体”等同于“主权在民”的“民”,以此为其“总统”和“台湾主权独立”披上合法的外衣。

众所周知,“主权在民”的“民”是指一国的国民,而非一省的省民。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台湾的民众是中华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国的主权不可分割。

李登辉想把“省民”偷换成“国民”,以此为“台湾主权独立”寻求市场,这种拙劣的诡辩伎俩能够骗得了谁呢?另外,也有故意运用概念的灵活性来开玩笑的。

唐朝时,泾川豪士汪伦,久慕李白大名,欲求一见。

一天,听说李白将来泾川,汪伦便写信迎请,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

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

”诓得李白欣然前往。

李白到后,汪伦告诉说:“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

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

”李白听后大笑。

汪伦款留李白数日,临别赠马八匹,官锦十端,并亲自送行。

李白感其盛情,作《桃花潭绝句》回赠: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汪伦的这一玩笑,为文坛留下了一段千古传颂的佳话。

列宁说:“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灵活性,达到了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所在。

这种灵活性,如果加以主观的应用=折衷主义与诡辩。

客观地应用的灵活性,即反映物质过程的全面性及其统一的灵活性,就是辩证法,就是世界的永恒发展的正确反映。

”(《列宁全集》,第38卷,112页)其次,在事物转化的问题上,讲不讲事物转化的条件性,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重要区别。

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和社会实践都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僵死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过渡和转化的。

例如: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往往是成功之母。

但是,要使错误变成正确,失败变为成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要善于从错误和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

没有这个条件,就不可能实现转化,坏事永远变不成好事。

在这里,一定的条件是事物转化的前提和关键。

对此,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矛盾着的对立的双方互相斗争的结果,无不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在这里,条件是重要的。

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

”(《毛泽东选集》,第5卷,398页)而诡辩论则不然,他们脱离事物转化的条件,信口雌黄,“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

他们任意地把坏事说成好事,把好事说成坏事,把失败说成胜利,把胜利说成失败。

“文革”期间,国产的“风庆”轮沉没了,这当然是件坏事,是一次失败。

可“四人帮”的军师张春桥却说:“‘风庆’轮就是沉了,也是伟大胜利。

”当群众提出疑义时,他竟摆出“理论家”的架势说:“难道马克思主义就不允许沉船吗?”这哪里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这分明是强词夺理的诡辩!诚然,马克思主义是允许工作出现失败的。

但是,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要尽可能地把工作做好,争取少失败、不失败,最终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船沉了,是损失,是失败,马克思主义决不会把它叫做“伟大胜利”。

在挫折和失败面前,马克思主义要求人们要勇于面对现实,敢于承认失败,善于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努力把失败转化为成功,转化为胜利。

可见,唯物辩证法是有条件的转化论,诡辩论则是无条件的乱变论。

再次,在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上,是坚持个别与一般的对立统一,还是任意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联系,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又一重要区别。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的统一,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是因为它们各自包含有特殊的矛盾,具有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即具有个性。

然而,世界上的事物又是互相联系的,同类事物中包含有某种共同的本质,也就是具有共性。

所以,个别和一般的关系,也就是事物的个性与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

个别和一般是互相联结、不可分割的。

例如:我们说“香蕉是水果”、“楼房是房屋”等,都包含着个别与一般的对立统一。

你如果上街买香蕉,也可以说去买水果,这没有错,因为个别包含有一般,香蕉是水果的一种。

可是,你如果既不买香蕉,也不买苹果、桔子等,硬要买一种抽象的、一般的水果,那是永远也买不到的。

世界上没有脱离个别的一般,也没有不同一般相联系的个别。

正如列宁所说:“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

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

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

”(《列宁选集》,第2卷,713页)诡辩论在对待个别与一般的问题上与辩证法截然不同,要么割断个别和一般的联系,要么将个别混同于一般。

两千多年以前,我国有个叫公孙龙的哲学家,曾经提出过一个“白马非马”的著名命题。

据说,有一次公孙龙牵着一匹白马出关,把关的人对他说:“喂!公孙龙先生,把你的马留下吧!法令规定是不许马出关的。

”公孙龙说:“嘿!我牵的是马吗?不是!我牵的是白马,不是马,白马和马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可以想见,守关的兵士当然不会听信公孙龙的诡辩。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如何,我们暂且不论,可是,认为白马不是马,这就不对了。

白马和马是有差别的两个不同的概念,白马属于个别,特指白颜色的马,马属一般,泛指各种颜色的马,当然“不能混为一谈”。

但是,这种差别不能夸大,白马尽管颜色与其他马不同,可它仍然是马。

法令规定不许马出关,这里的“马”指的是一般,应包括各种颜色的马,公孙龙牵的白马当然也不能例外。

在这个故事里,公孙龙的错误就在于夸大了白马和马的差别,否定了二者的联系、统一,只看到白马的个性,抹杀了白马与其他马的共性,从而陷入了诡辩论。

第四,在真理二重性问题上,是坚持真理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还是只讲甚至夸大相对性而否认绝对性,也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之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真理作为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是客观的,既有绝对性,也有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绝对性寓于相对性之中,相对之中有绝对,二者密切相联、不可分割。

诡辩论割裂真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联系,只讲真理的相对性,不讲真理的客观性和绝对性,或者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定真理的客观性和绝对性。

我国先秦哲学家庄周在《齐物论》中讲过这样一段话:人睡在潮湿的地方会得腰疼病,泥鳅也这样吗?人爬到高树上觉得胆怯,猿猴也这样吗?人、泥鳅、猿猴,究竟谁选择的住处合适?……于是,他得出结论说:“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科学常识告诉我们,人和其他各种动物的生存环境与生活习性彼此各不相同,各有自己特殊的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性。

哪种动物适宜生活在哪种环境中,这是客观的。

让各种动物生活在适宜自己生活的环境里,各得其所,这对于各种动物来说,就是是;若反其道而行之,赶猿入水,驱鱼上岸,就是非。

庄周因不同物种不能适应同一自然环境而混淆是非,抹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陷入了相对主义的诡辩论。

在当代,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辩证法与相对主义的诡辩论也是不同的。

辩证法反对把马克思主义看做僵死的教条,认为马克思主义要向前发展,它的个别原理、结论也是可以改变的。

同时,辩证法又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客观真理,它的基本原理、原则没有过时,仍然是我们必须坚持的。

而相对主义的诡辩论却恰恰相反,他们打着“发展”的旗号,宣扬马克思主义“过时了”、“不灵了”,从而否定马克思主义是客观真理,企图取消马克思主义第五,在事物的现象和本质问题上,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主流,还是抓住事物某些表面现象的相似之处,故意混淆不同事物的本质区别,也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一个区别。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是事物的外部形态和外部联系,是本质的外部表现。

现象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样的,有真象和假象之分。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这种内部联系是由事物自身的特殊矛盾构成的。

本质隐藏在事物内部,是相对稳定的。

世界上既没有离开本质的纯粹的现象,也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各有特点、互不相同,又互相依存、不可分割。

诡辩论割裂现象与本质的内在联系,抓住事物表面现象的某些相似之处,把不同质的东西混淆起来,搞乱是非界限。

例如:搞市场经济与“一切向钱看”、重视金钱的作用与“金钱万能论”、放开物价与胡乱要价、学习外国与崇洋媚外……这些东西都有各自质的规定性,彼此有着严格的界限,但是,也确有貌似之处,只有通过辩证分析,才能分辨清楚。

而有些人却抓住它们表面上的相似之处,加以夸大乃至划上等号,有意或无意地混淆不同事物的本质区别,为其错误的行为辩护。

所以,列宁说,诡辩论就是“离开事变的内部联系而抓住事件的表面相似之处”。

(《列宁全集》,第21卷,99页)“抓住事件的表面相似之处”,这也是古今一些江湖骗子利用巫术、占卜、算命、相面等手段招摇撞骗、谋取钱财的惯用伎俩。

他们乞灵于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乩语,随机应变,作出适合需要的解释。

例如:用“父在母先亡”来测探问卜者父母的存殁,以示灵验。

其实,这句话能作“多可论”的解释:一是可解释成“父亲在,母亲先死了”;二是可说成“父亲在母亲之前死了”;三是假定父母都健在,则可解释成将来两人死亡时间的先后,反正两人死亡有先有后;四是如果父母亲都去世了,也可解释父母死的时间先后。

根据第一点和第二点,不管谁先死,都能左右逢源。

既然“父在母先亡”这个乩语可以针对各种情况的需要而自圆其说,那么,它也就总是“正确”的了,“灵验”也就“灵”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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