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污染技术、设备和事故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造成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本条例所称有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过驳、清舱、洗舱、油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利用船舶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以及其他与船舶有关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具体负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总体规划,并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反应机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反应机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会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预警和监测、监视体系,加强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
船舶防污染技术和设备

创新阶段
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如智 能监测系统、无人机巡航 等,提高防污效果和效率 。
船舶防污染技术的主要类型
被动式防污技术
智能监测技术
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将污染物进行分 离、收集和处理,如油水分离器、焚 烧炉等。
利用传感器、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船舶 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和远程监 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污染事故。
遵守国际法规
国际海事组织(IMO)制 定了一系列船舶防污染国 际公约和规范,要求各国 遵守并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航运竞争力
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可 以减少船舶对环境的负面 影响,提高航运企业的社 会形象和竞争力。
船舶防污染技术的发展历程
初期阶段
主要采用被动式防污方法 ,如油水分离器、垃圾焚 烧炉等。
发展阶段
在集装箱船上的应用
总结词
船舶防污染技术在集装箱船上的应用主要集 中在集装箱的固定和防摇方面。
详细描述
集装箱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保证集装箱的 稳定性和安全性,以避免因摇晃或移动导致 集装箱损坏或货物泄漏。因此,集装箱船上 通常会安装集装箱固定装置和防摇装置,以 减少集装箱的移动和摇晃。同时,集装箱船 还会配备溢水槽等设备,以收集和处理可能 泄漏的液体货物。
等关键设备,提高设备的处理效率和可靠性。
智能化防污染监控系统的研发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智能化防污染监控系统的研发是船舶防污染技术的另一重 要趋势。
通过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智能化 防污染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船舶的排污情况,自动识别 和预警污染事件,提高防污染监控的效率和准确性。该系 统的研发和应用将有助于实现船舶防污染的智能化管理, 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污染事故。
船舶防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防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防污染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在船舶遭遇污染事故时,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来防止和减少污染物向环境释放的计划。
以下是船舶防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内容:
1. 事故报告:船舶遭遇污染事故后,船员应立即向所在船舶公司或相关机构报告情况,并提供详细信息,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污染物类型和数量、影响范围等。
2. 事故情况评估:相关机构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确定污染物的性质、浓度和扩散情况,以及对环境和人员的潜在影响进行分析。
1
3. 应急措施:根据事故情况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污染源控制、紧急堵漏、污染物清除和处置等,确保污染物不进一步扩散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资源调配:根据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扩散情况,调配相关的应急救援资源,包括清洁设备、防污染设施、人员和物资等,以快速有效地应对事故。
5. 合作和协调: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与相关机构、船舶公司、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救援力量进行紧密合作和协调,共同应对污染事件。
6. 事故后处理:事故救援结束后,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救援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船舶防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执行是保障海洋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它能够有效应对船舶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释放,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适用本规定。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其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急处置”是指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为控制、减轻、消除船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而采取的响应行动;“应急防备”是指为应急处置的有效开展而预先采取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共担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第五条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沿海省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公布实施。
第二章第二节船舶防污染技术和设备

2.ZYF型真空式油水离器
ZYF型真空式油水离器:水泵后置,在该种型式油水分离 器的分离筒内保持一定的真空,油污水在真空状态下进行 重力分离,避免了污水泵造成乳化对分离效果的影响。 特点: 1,水泵后置,水泵处理分离后的清水,寿命高。 2,避免了油污水的乳化。 3,分离装置中的聚合元件能自动反冲洗,不会堵塞,长 时间运行不需更换。 工作原理详解:
(2)设置专用压载舱 (3)设置双层底和双壳体结构 (4)采用原油洗舱
第二章第二节船舶防污染技术和设备
第二节 船用油水分离器
一、船用油水分离器对油水分离的方要方法
油水分离的方法很多,主要有物理分离法、化学分离法、生物 化学法等。
➢ 物理分离是利用油水密度差或过滤吸附等物理方法使油水 分离,主要特点是分离过程不改变油或水的化学性质。 ➢ 化学分离是向含油污水投入絮凝剂,使油凝聚成胶体而沉 淀;或使水电解产生气泡,以粘附油液上浮,以此实现油水 分离。 ➢ 生化分离是利用微生物对油具的分解氧化作用而对油污水 进行处理的方法。 ➢目前船用油水分离器以物理分离法为主。包括:重力分离、 聚结分离、过滤分离、吸附分离等。
第二章第二节船舶防污染技术和设备
1.油分浓度检测原理 油分浓度检测原理应用较多的有浑浊度法,红外线吸收
法紫外线吸收法等多种,主要是其结构相对简单,可直接测 量含油量含油污水中的油分浓度。
(1)混浊度法 混浊度法是利用含油水混浊程度与透光程度的关系来反
映水中含油量的多少。如图15-4所示为其原理图:
第二章第二节船舶防污染技术和设备
图15-4 用混合法检测水中含油浓度的原理图
1.滤器;2.电磁阀;3.光源;4.检测器;5.光电元件;6.转换电器;7一显 示仪表;8-电磁阀;9-超声波发生装置;lO-恒压阀
船舶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污染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国法律法规,旨在预防和控制船舶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国注册的船舶以及在其管辖水域内运营的外国船舶。
3. 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船舶的安全和环境友好。
二、船舶污染预防措施1. 船舶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际环保标准,采用环保型材料和技术。
2.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防污设备和应急处理装备,如油水分离器、应急拖带装置等。
3. 船员应接受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的专业培训,提高对污染事件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4.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排放油类、化学品、垃圾等污染物。
三、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1. 船舶必须按照国际和本国的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船舶的污染物排放。
2. 船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污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排放污染物,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1. 船舶应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计划,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2. 船舶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最近的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蔓延。
3. 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对污染事故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相关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船舶污染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船舶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证书、限制或禁止其运营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国家立法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船舶管理(驾驶)船舶防污染程序、设备与技术

船舶防污染技术
( 3 )用气幕法防止油扩散,它是利用压缩空气在水 中产生气泡,气流使水面隆起,形成气幕,围住溢 油。优点是不妨碍船舶航行,火灾时也有效。缺点 是只宜狭窄,平静的水域。 2.溢油回收的方法 一般使用物理方法回收,这样既能避免进一步 污染,又能回收能源。 (1)人工回收 (2)机械回收 (3)吸油材料吸附回收
船舶防污染结构、设备及其他
2)原油洗舱(COW,Crude Oil Washing)系统 每艘载重量为20000t及其以上的新原油油船和 40000t及以上的现有原油油船,均应装有原油洗 舱系统。 3.含油污水的处理装置 1)油水分离装置或滤油系统(能保证通过该 装置或系统排放入海的含油混合物的含油量不超 过15×10-6) 2)排油监控系统(凡10000 总吨及以上的任何 船舶配备,当排出物的含油量超过 15 × 10 -6 时, 发出报警并自动停止排放)
船舶防污染技术
回收船、浮油撇除器(Oil Skimmer)、抹油机(Oil Mop Machine),油吸材(Oil Sorbent)。 (2)化学方法:用化学凝聚剂防止油扩散。这种化 学剂能在水面扩散并压缩油膜,使其面积大大缩 小,因为它布散迅速,对煤油、柴油及重油的扩 散约束有效,常与围油栅一起联合使用; 集油剂:由扩散压大的化学药剂所制成。在 海上有效性可持续6小时以上。
船舶防污染程序
二、防污染程序的一般要求 船舶防污染程序是船上“人-机-环境-管理”系统 的的子系统,通过管理保持人、机、环境要素间 关系的和谐而发挥作用。 1. “人”:要求船上配有必需数量和胜任防污染 职责的船员(通过法定培训和配员、公司和船舶 的培训和演习而得以保证); 2. “机”:要求船舶防污染构造、系统、设备和 器材的配备和运行,满足防污染公约、立法和客 观要求;
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防污染措施

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防污染措施在海洋环境中,船舶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
航行过程中,船舶的废弃物会对海洋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特别是在施工船舶和运输船舶中,船体底部的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更为显著。
因此,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保持良好的防污染措施非常重要。
什么是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防污染措施?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防污染措施是指,在施工或运输船舶的操作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合理地控制船舶污染,防止船底污染物质外泄、排放和污染海洋环境。
这些防污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船底防污方法船底防污方法是船舶防污染的重要手段。
船体底部常被海洋污染生物侵蚀和附着,容易形成硬壳、藻类、螺旋等各种生物。
这些生物会对船体材料产生腐蚀、降低船速、增加船舶阻力,并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船舶常采用防污漆涂覆船底,以避免船底污染问题。
一些现代防污漆制剂采用环保材料,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船舶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合适的漆料使用技术和施工方法,达到更好的效果。
废物管理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弃物,包括污水、垃圾、危险品等。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船舶应在安全的地点卸货、清理等工作。
船舶废物管理应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在船舶上安装垃圾分类及指示牌,告示船员分拣废弃物,避免废弃物随意投放和外泄。
疏浚污泥处理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经常需要进行疏浚作业。
疏浚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淤泥等需要定期处理,以避免对海洋造成二次污染。
目前,污泥处理主要采用干排或湿排的方式。
干排通过机械设备将污泥压缩、干燥,再运回岸上进行处理。
湿排则需要将污泥和水混合,通过管道输送到岸上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燃料管理燃料管理是保证船舶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船舶在使用燃料时,需要根据燃烧效率、热值、污染物排放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燃料,以减少排放。
对于液化石油气等环保型燃料的使用需要特别注意,避免燃料外泄和污染海洋环境。
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的防污染措施要求施工船舶及运输船舶的防污染措施不是简单地喷涂一层防污漆或分类废物就能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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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液体对海洋污染事故很多是化学品船舶造成的,其 基本因素是从货舱向舱外排放洗涤水。
3.包装有害物质污染 船上包装运输有害物质,会发生包装破损、泄漏、
溢流及洒落等现象。其主要污染方式:
船上用以清除包装货物中洒落或漏(溢)出的有害物 质的洗涤水或水溶液;
(1)油舱压载水 油舱压载有两种,油轮货舱压载和燃油舱压载。 排放时 水中含油率高达4000~7000ppm。
(2)油舱洗舱水 由于各种原因,油舱需进行清洗。 油舱清洗后污水的含油
率可达2000~10000ppm。
(3)机舱含油舱底水 机舱的含油污水含油浓度高达l000ppm。
(4)油渣 船用 燃油 和润滑油 经分离机分离产生油渣。据统计,每天消耗
根据垃圾对海洋及海洋生物的影响,将其分为如下几类:
(1)无直接损坏作用的中性垃圾(如玻璃、瓷器、陶器、无热材料制 品等)。
(2)可长期保持外形的垃圾(如木材、某种塑料和橡胶制品等)。 (3)变形很快但本身对生化过程影响较小的垃圾(如纸品、纺织物等)。 (4)有中等氧化强度垃圾(如部分有机废弃物、钢铁物品等)。 (5)在水中迅速氧化并耗氧的物品(如脂肪、肉等食品残渣)。
二、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一)、MARPOL 73/78防污公约 (二)、MARPOL73/78防污公约有关规定
(一)、MARPOL 73/78防污公约
1。 1954年公约及其历次修正案 《1954 年 国 际 防 止 海 洋 油 污 染 公 约 》 , 该 公 约 于 1958年7月26日生效。而后又于1962年和1969年两次对 其有关条款进行修正。
3。 73/78防污公约
第一类排放物对人体和生物不会造成直接危害;
第二类排放物不同程度地会对人体和生物构成毒害威胁。目 前,只限制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排放量。
为保护大气臭氧层,国际上已禁止使用氟氯烃(氟利昂R12) 作为制冷剂和1211灭火剂。
7.其他有害污染
除上述各种有害污染物质外,船舶噪声、防腐涂 料、疫区压载水(含病毒;病菌压载水)等均会造成海 洋污染。
(二)、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船舶污染海洋的方式可分两大类: 油污染和非油的有害物质污染。
1.石油及其制品的污染 船舶给海洋带来的石油污染,分为两类:营运作业时排
油和事故性溢油。 1) 营运作业期间排油(四类) 主要指油舱压载水、洗舱水以及机舱中设备运转时排出
的含油污水。此外,还包括操作失误造成的排放。
50~70t燃油的船每天要分离出0.8~1.4t油垃圾,占油消耗量的1.5 %~2.0%。
2) 事故性溢油
航行中船舶因触礁、碰撞、搁浅、失火等意外 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将会对海域造成重 大污染事故。它具有溢油量大、污染持久、清除困 难等特点。
2.有毒液体物质污染 船上有毒液体物质对海洋的污染源主要来自: ※舱内排出的压载水和洗舱水; ※船上使用的化学药剂; ※用于清除渗漏出有毒液的各种材料(如抹布、锯末
“MARPOL54公约”主要强调在公约所规定的 沿岸水城范围内禁止排放石油和油水混合物,同时
认为油分浓度小于100ppm的油水混合物对海洋环
境不会造成污染。
2.海洋污染的国际干预和民事责任公约
1969年11月,IMO在布鲁塞尔 通过了《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和《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简称CLC 69或“1969年责任公约”)。前者规定 了沿海国家可以在公海发生油污事故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者强调了失事船主对受污染 国家应负的责任。
1992年11月27日IMO通过了《1969年责任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 。 1971年11月,IMO召开了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会议,并通过了《1971年设立 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简称Fund 71或“1971年基金公约”)。该公约已于1978年 l0月11日生效,于1995年6月30日对我国生效。 1990年11月,IMO在伦敦召开的外交大会上通过了《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 合作公约》(简称OPRC 90或“1990年油污防备公约”)。该公约要求建立一个国家、区 域和全球性的有效的防备和反应系统,如对船舶、近海装置和海港分别规定应配备“油 污应急计划”以及油污事故的报告程序等。该公约已于1995年5月13日生效,于1995 年6月30日对我国生效.
船 舶 防 污 染技术、 设备和事故处理
内容
1、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防止船舶污染海洋有关法规 4、船舶防污染技术与设备 5、海上污染事故处理
一、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一)、船舶对海洋污染的特点
1、污染物种类繁多而且成份复杂。 2、污染持续时间长,危害大。 3、污染范围广。
1973年伦敦会议上通过了《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物质污染议定书》并已于1983年3月 30日生效。该“议定书”规定沿海国有权在公海采取防护措施,它是对《1969年国际干 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的补充。
1991年7月,IMO通过了《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物质污染议定书》附件的修正案并 于1992年4月24日生效。
货物漏到舱内清除出的垃圾;
货物的应急排放等;
包装运输有害物的容器、槽罐等均属污染物质。
4.生活污水污染 生活污水污染分为两类:
一类为厨房、洗浴室等排放污水;
另一类为含粪便的厕所冲洗水、医务室和运输动物舱 内的粪便冲洗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垃圾污染
船舶垃圾的产生主要来源于货物、捆扎和 包装货物的物品、船舶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 废弃物、日常生活中的垃圾和各种废物等。
(6)对海洋生物有毒害作用的物品(如洗涤剂、油漆残渣、化学试剂 残液等)。
6.船舶动力装置的有害排气
排气 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燃料在空气中完全燃烧后的产物,主要有二氧化碳 (CO2)、水蒸气(H2O)、过量空气、残余的氮气(N2);
另一类属燃料不完全燃烧产物和氧化物,包括一氧化碳 (CO)、未燃碳氢(HC)、氮氧化合物(NOx)、硫氧化物(SOx, 以SOx为主)、微粒子(炭烟、高沸点可溶性碳氢等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