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班组管理细则
船舶公司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船舶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船长、轮机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机工长、水手、机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船舶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船舶运行管理第四条船舶运行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船舶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第五条船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完好,减少故障发生。
第六条船舶运行过程中,船长应全面负责船舶的运行,确保船舶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第七条船长应根据航行计划,合理安排船员值班,确保船员休息充分,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船舶运行过程中,船长应密切关注船舶动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第三章船员管理第九条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船舶操作规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条船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船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互助,共同维护船舶公司形象。
第十二条船员应按照规定参加考勤,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章考勤与奖惩第十三条船员考勤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考勤记录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船员请假应提前向船长报告,并经船长批准。
第十五条船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照公司规定领取加班费。
第十六条对表现突出的船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船舶安全运行的船员,公司给予处罚。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八条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船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船舶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三条船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船员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用于个人利益。
第二十五条船员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内部管理工作,保障船舶安全运行,提高船舶运营效率,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船舶及其船员,具体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日常生活、航行操作、应急情况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船长为船舶最高管理者,负责全船内部管理工作,其他船员应服从船长的指挥,积极配合船长做好船舶内部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做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宣传工作,确保船员充分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内容。
第二章船舶日常生活管理第一条船舶日常生活管理包括食宿、卫生、健康等方面。
船舶应配备合格厨师,定时供应营养均衡的饮食,并保持厨房及餐具清洁卫生。
第二条船舶的卫生保洁工作由全体船员共同负责,每天定时清洁船舱、甲板及公共区域,确保船舶内外环境整洁。
第三条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船员平时健康检查和日常医疗服务。
第四条船舶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健康体检,发现疾病及时治疗,保障船员身体健康。
第三章航行操作管理第一条船舶航行操作由船长和相关船员共同负责,必须严格按照航行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条船舶驾驶室应保持畅通,无阻塞物品,确保船员能够清晰看清周围环境,及时发现和应对意外情况。
第三条船舶应定期检查维护船舶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事故。
第四条在恶劣天气和海况下,船舶应根据规定制定相应航行措施,确保船员人身安全和船舶财产安全。
第四章应急情况处理管理第一条在船舶遭遇突发事件时,船长应迅速组织船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船员安全。
第二条船舶应配备应急设备和救生设备,确保船员在危险情况下能够及时获救。
第三条船舶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由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条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船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船队规章制度

船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队管理,保障船舶安全,提高船舶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全部船舶及其船员。
第三条船队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对船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船队管理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船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船队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船队设立安全管理部、技术部、营运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队长负责,组织实施船队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船舶设船长一名,副船长若干名,负责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船舶设立船员部、机舱部、客运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船长负责,组织实施船舶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船队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十条船队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船舶应建立健全安全日志,记录船舶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船队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总结经验教训。
第四章技术管理第十三条船队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确保船舶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船队应定期对船舶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船舶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船队应建立健全船舶检验制度,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定期对船舶进行检验。
第十六条船队应建立健全船舶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船舶技术资料和航行资料。
第五章营运管理第十七条船队应建立健全营运管理制度,确保船舶高效运行。
第十八条船队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配船舶,优化航线布局。
第十九条船舶应按照公司规定,严格执行航行计划,确保船舶准点率。
第二十条船队应建立健全船舶燃油管理制度,降低船舶燃油成本。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船队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船队财务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船队应按照公司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三条船队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降低船舶运营成本。
班组管理-船舶班组管理手册

船舶班组管理手册(试行)海洋石油船舶中心《船舶班组管理手册》以《海洋石油船舶中心基层单位管理手册》为主导,指导船舶班组长围绕船舶服务业务“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发挥船舶班组党小组政治优势,抓好船舶现场“三标”管理以及各项体系文件落实,强执行、夯基础,不断提高船舶班组标准化建设和经营创效水平。
一、职能定位船舶班组是船舶服务业务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海上安全守护、拖带与移就位、海工吊装、起抛锚、溢油应急、海上运输和现场“三标”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围绕船舶安全生产创收,聚焦船舶服务经营最大化,落实船舶服务业务的经营、风险管控和党建质量提升责任,为船员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着力提高船员岗位标准化操作能力,实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
三、班组设置1.船舶班组设置党小组。
原则上,党小组长由班组长担任。
班组长可由组织任命或竞聘产生。
2.船舶班组根据船舶服务业务,分为两个部门:甲板部和轮机部。
甲板部岗位设置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五个岗位;机舱部设置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五个岗位;另外根据海事法规要求单独设置厨师岗。
主要承担海上安全守护、拖带与移就位、海工吊装、起抛锚、溢油应急、海上运输、现场“三标”等工作。
船舶服务业务与岗位设置对照表3.船舶班组需通过国家海事证书获取及中心评估审核后选配岗位人员。
四、工作内容船舶服务业务中包含海上安全守护、拖带与移就位、海工吊装、起抛锚、溢油应急、海上运输、现场“三标”等工作。
1、安全守护:对负责海域内的平台、井口及井架设施、海底管线进行安全巡视,同时对负责海域内施工的船舶及平台进行消防、救生等安全职责。
根据SEMS体系要求,在安全守护任务执行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船舶各作业环节进行监督监护,确保现场本质化安全。
对安全守护过程中发现的的突发事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及时上报并及时掌握海上作业船舶和其他生产设施遇灾或发生事故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方案指导遇险船舶的抢险自救,并组织实施救助。
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单位船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规范船舶管理业务,保障船舶安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下属各类船舶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船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格、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班子应当加强对船舶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划定责任。
第五条部门主管应当组织并制定相应的船舶管理工作计划,监督其落实。
第六条所有与船舶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都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条单位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台账制度,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章船舶管理工作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船舶登记、证件办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对船舶的运营、维护、修理等各项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船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船舶管理档案,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船舶维护和修理制度,保障船舶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领导班子应当定期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部门主管应当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检查评估制度,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船舶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违反船舶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对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肃处理,以示警示。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船舶部门管理制度

船舶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船舶部门的管理,促进船舶业务的高效运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舶部门的管理工作,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船舶部门的管理工作应当以提高部门整体效率为目标,坚持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船舶部门应当强化安全生产观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船舶运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五条船舶部门应当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使之与船舶运营的需求相适应。
第六条船舶部门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定期调整和改进管理制度,保持其适应性和前瞻性。
第七条船舶部门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负全面责任。
第八条全体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船舶部门的组织架构应当合理,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
第十条船舶部门应当设立船舶经营部、船舶维修部、船舶采购部、船舶安全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船舶经营部主要负责船舶运营管理、货物装卸和船舶进出港等工作。
第十二条船舶维修部主要负责船舶的维修保养、设备检修和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船舶采购部主要负责船舶日常物资采购和供应商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船舶安全部门主要负责船舶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和人员职业健康等工作。
第十五条船舶部门的各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合作,共同推动船舶业务的高效运转。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六条船舶经营部应当及时了解船舶运营情况,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运营计划。
第十七条船舶维修部应当定期进行船舶设备检修,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船舶采购部应当根据船舶维护和日常运营的需要,及时采购所需物资,保障船舶运营需求。
第十九条船舶安全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应当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船舶运营过程中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
船舶劳务队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船舶劳务队的管理,提高船舶作业效率,保障船舶及人员安全,确保船舶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船舶劳务队设立队长一名,负责船舶劳务队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船舶劳务队下设若干班组,班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队长职责:(1)负责船舶劳务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挥;(2)制定船舶劳务队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监督和检查船舶劳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负责船舶劳务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5)处理船舶劳务队的内部事务和外部关系。
2. 班组长职责:(1)负责本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班组工作有序进行;(2)监督和检查本班组人员的作业情况,确保作业质量;(3)组织本班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4)及时向上级汇报本班组的工作情况。
3. 人员职责:(1)服从队长和班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2)遵守船舶劳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3)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素质;(4)爱护船舶及设备,确保船舶正常作业。
四、管理制度1. 作业制度:(1)船舶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及设备安全可靠;(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质量;(3)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 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船舶劳务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2)新员工入职后,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考勤制度:(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队长或班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
4. 考核制度:(1)定期对船舶劳务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安全意识等;(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依据。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的船舶劳务队人员给予奖励;2. 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船舶劳务队人员给予处罚。
航运公司船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航运公司船队管理,提高船舶运营效率,保障船舶安全,确保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其船员。
第三条船队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船舶管理第四条船舶登记与审批1. 船舶购置、改装、报废等事宜需经公司船舶管理部门审批。
2. 船舶登记、船舶国籍、船舶证书等手续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五条船舶维护保养1. 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2. 船舶维护保养应按照船舶维护保养计划执行,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船舶检验与修理1. 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年度检验、定期检验工作。
2. 船舶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进行修理,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船舶运行管理1. 船舶运行应严格按照航行计划和航线执行。
2. 船舶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船舶安全、环保、节能。
第三章船员管理第八条船员招聘与培训1. 船员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 船员培训应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九条船员考核与晋升1. 船员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安全意识等。
2. 考核合格者可晋升相应职务,不合格者应接受培训或调离岗位。
第十条船员福利与待遇1. 船员福利待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 船员福利待遇应包括工资、奖金、保险、休假等。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船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船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 事故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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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部门班组组织
• 第五条 政委或兼职支部书记
新增第五条
政委或兼职支部书记在船应充分发挥船舶党支部的战斗堡 垒作用,以船舶安全运输生产为中心,抓好船舶党建、 船员思想教育和船风建设工作,协助船长推进船舶班组 建设,创建船舶安全文化。
• 第六条 轮机长 轮机长是轮机部的部门长,对轮机部的工作班组、由轮机部
负责的其他作业班组负责。召开每日工前会,下达轮机部 停泊值班任务和维修保养任务,指定专人担任轮机部停泊 值班班组、轮机部维修保养班组、轮机部负责的其他作业 班组的班组长。
• 第七条 大副 大副是甲板部的部门长,对甲板部的工作班组、由甲板部负
责的其他作业班组负责。下达甲板部停泊值班任务和维修 保养任务,指定专人担任甲板部停泊值班班组、甲板部维 修保养班组、厨房班组、甲板部负责的其他作业班组的班 组长。• 第八条 大管轮根据征求意见, 新增本条
大管轮是轮机长的助手,在轮机长领导下,协助做好轮机
部的部门管理日常工作、技术管理工作、部门体系文件
学习和执行,教育和督促轮机部所属人员遵守劳动纪律
、安全操作和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二、三管轮的技术、
业务管理工作,做好每天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安全措施
,并做好相关记录。 • 第九条 对班组的监控巡查
② 作业中使用的设备、工具等情况 ③ 可能存在的作业风险、许可证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涉及SMP0702《风险管理程序》,SMI0701-34《上高、舷外作业安 全须知》,SMI0701-35《进入封闭舱室作业须知》,SMI0701-39 《救生艇安全操作一般规定》,SMI0701-42《热工作业须知》, SMI0701-43《电气作业须知》,SMI1002-01《关键性设备检修保 养安全操作规定》) ④ 每个成员的具体分工,作业中的相互协作关系
根据征求意见, 新增本条
船长、部门长根据班组类型和各类工作任务部署 ,有责任对班组工作进行巡视和抽查,指导和监督班组 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班组存在的问题。
部门长应每天签署部门工前会记录,船长至少每 周审阅签署一次。
• 第十条 班组长的确认
工作指令下达者下达任务指令时,应清晰明确的指定执行 该任务的班组长。
一、引言
为完善船舶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强化船舶各级船员安 全意识,加强高级船员管理力、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打牢船舶现场管理的本质安全基础,有效保障公司安全管 理方针和安全管理体系在船执行,公司根据马尼拉修正案 所要求的驾驶台资源管理和机舱资源管理两门课程的理论 ,结合船队目前现场管理的问题现状,推行船舶部门班组 管理,完善机构、制度和相应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强调各 级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在发挥技术骨干作用的同时,要 充分发挥其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在船舶 现场管理中起到积极向上的作用。
• 第十二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班组 的安全工作和管理目标,对班组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和职业健康负责,负有对班组工作计划、人员组织、领 导指挥、全面控制及作业后点评的责任。
• 第十三条 班组长的工作要求 (一)工作计划 1. 清晰理解下达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对于全船性、跨部门交叉性或多人参与的工作(如洗舱、 靠离泊等),应根据工作场所和工作特点,指定必要的 分组班组长。分组班组长应履行相应的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应清晰理解和明确工作任务的内容和要求,运用“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及控制”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实施班组管理,完成工作项目。
第三章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海国际所管船舶。
原临时交叉班组的 分类调整为“其他 作业班组”
第二章 部门班组组织
• 第四条 船长 船长是船舶的最高行政领导,是船舶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负责,必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 保护方针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管理和激励船员遵守。
船长对于本轮船舶班组建设的有效推进、实施、管理、督 导负总责,下达船舶航行任务和应急反应,指定专人担 任驾驶台航行值班班组的班组长和应急班组的班组长。
•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船舶班组定义和分类
本条调整到总 则第二条
船舶班组是为完成相应的船舶工作项目,由2人及以上船员
组成的船舶最小组织单元。
根据船舶管理中的各类工作项目性质,船舶班组分成六类: 航行值班班组、停泊值班班组、日常维护保养班组、应急 班组、厨房班组、其他作业班组(指为完成非以上固定班 组涉及的作业项目,而形成的临时组织,包括本部门或多 个部门人员参与作业)。
2. 了解班组成员的技能、能力、知识及其潜力、协作力和 思想异动情况;
3. 熟悉了解作业中所使用设备、仪器、物品、工具、备件 等状况;
4. 熟悉操作规程; 5. 辨识作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SMP0702
《 风险管理程序》); 6. 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
(二)人员组织
1. 根据成员的不同情况,合理安排分工,将最合适的人安 排在最合适的工作岗位;
•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根据中海国际2014年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司111号文件精 神,构建公司安全责任和问责体制,打牢“安全工作方针” 和“安全管理体系”两大基石,加强船舶部门班组建设,落 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 发挥各级船员管理意识、管理能力和团队协助能力,特制 定本《细则》。
2. 通过工前会(适用于日常维护保养班组和交叉作业班组 ,根据SMI0401-05《安全会议制度》4.1.2“船舶工前 会”要求)向每一位成员明确告知以下内容:
5个方面内容
① 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涉及体系文件SMI0401-03《对船舶安全检查制度》,SMI100106《船体日常维护保养须知》,SMI1001-07《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维护保 养规定》,SMI1001-08《货舱舱盖维护保养规定》,SMI1001-09《船 舶实施维护保养体系(CWBT)须知》,SMI1001-10《船舶机械计划保 养体系(PMS)管理须知》,SMI1002-02《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定期 检查和测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