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庄:宗族公益组织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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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从义庄追溯姑苏往事

岁月如歌,从义庄追溯姑苏往事

060 MODERN SUZHOU姑苏古城 Ancient City of Suzhou在街巷如蛛网般密布的平江历史文化街区穿梭,稍加留意会发现,义庄不少。

门头并不算高大气派,但也沉静肃穆。

一个个义庄,背后就代表着一个个姓氏大族,总不免让人遐想,每一个深宅大院背后有着怎样的兴衰荣辱、悲欢离合。

而将这些义庄背后的家族串联起来,便是姑苏古城一段段声情并茂的历史文化呀。

中国第一个义庄义庄是古代宗族安置、赡养、接济族人的田庄,类似于今天的慈善机构,因而有“义”字。

说来也是商业经济的发展为义庄的运营奠定了经济基础。

说起义庄,要从姑苏区范庄前32号的范氏义庄开始,就在苏州景范中学校址,北宋皇祐元年(1049)范仲淹为周济范氏宗族,捐祖宅,买下良田数千亩,建起了史籍中最早出现的义庄。

而作为宗族公产,义田的收入用来救济贫苦的同族人,附设义学,为族人子弟提供免费教育。

后世,子孙多人陆续增置义田。

《吴门表隐》载,南宋咸淳十年(1274),建范文正岁月如歌,从义庄追溯姑苏往事记者 丁云 公祠于义庄之东。

元至正六年(1346),改祠为文正书院。

明清时曾多次修建,清咸丰十年(1860),义庄、书院大部分被毁。

同治五年(1866)重建。

相传旧宅在范祠弄,今天,边门石库门上仍有“有唐故址”4个字,内部正在修缮。

学校内,留有两殿一厅。

主体建筑是昔日祭祀范文正公的享堂,单檐歇山造,南向,规制宏大,虽重建于清代,据说其扁作梁架和青石覆盆柱础具明代遗制,苏式彩绘依稀可见。

当年在景范中学念书时,学校还常在享堂召开大会。

族人的活动轨迹在平江历史文化街区频频看到义庄不是偶然。

作为救助族人的公共场所,义庄的选址是与义田经营、族人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生产活动息息相关。

范氏义庄出现后,众人纷纷效仿创办。

苏州的义庄建筑主要分布在苏州老城区,且大部分义庄选址位于以范氏义庄为中心的辐射范围。

老城区东北隅的平江历史文化街区,集中了十多座。

从范庄前范氏义庄出发,向东经因果巷、旧学前、悬桥现代苏州 2023.8(上)061巷,进入平江历史文化街区,沿途就有或曾经有数座义庄。

宋代宗族义庄述论

宋代宗族义庄述论
J o u na r l o f Hua i b e i No r ma l Uni v e r s i t y ( P h i l o s o p h y a n d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
Vo1 .3 5 NO.6 Dec .2 01 4
自古 以来 , 宗族 就有守 望 相助 、 患难 相恤 的传 统, 而且 盛行 不衰 的儒 家宗法 文化 也赋 予 了缙 绅 士 大 夫 收族 、 睦族 的责任 。 《 周礼 》 云: “ 所 谓宗 以族得 民者 , 其 法 如此 , 若 夫 四 阊为族 , 使 之相 葬 ; 五族 为 党, 使 之相 救 ; 五 党为 州 , 使 之相 碉 。 ” 1 卷 献 蚍 ” 宋 代 以前 , 宗族 “ 赈赡贫穷” 的互 助 合作 功 能 , 主要 表现为宗族 中的显官仕宦对贫困族人提供 临时性 的钱 物 救 助 方 面 。史 书 中此类 事 例 不胜 枚举 。西
… …


基金项 目: 2 0 1 4 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 目( 1 4 Y J A 7 7 0 0 0 6 ) 作者简介 : 李学 如( 1 9 7 2 一) , 男, 安徽 寿县人 , 淮北 师范大学 历史 与社会学 院教 师 , 历史学博士后 。
1149宋以后并非贫穷族人不再需要宗族士绅的接济而是这时士大夫们找到了一条由临时救助到捐建义田的持久办法所谓井田废而后有公恒产者曰义田身为列卿居处俭节禄赐以共九族乡党所得奉秩常以赈恤7卷89889东汉任隗8卷21226后汉书韦彪传称
淮 北师范大Leabharlann 学学报( 哲 学社会科 学版 )
第3 5卷 第 6期 2 0 1 4年 1 2月
汉朱 邑 , “ 身为 列卿 , 居处俭 节 , 禄赐 以共 九族 乡党 , 家 亡余 财 ” ; l 卷 东汉任隗, “ 所得 奉 秩 , 常 以赈恤 宗族 , 收 养孤 寡” ; t s ] 牝。 。 《 后汉 书 ・ 韦 彪传 》 称: “ 彪清

范仲淹与范氏义庄

范仲淹与范氏义庄

100环球慈善 / GLOBAL CHARITY范仲淹所建的范氏义庄,本质上是尝试用民间力量解决社会福利问题。

尽管其中有宗族的局限,仅仅是对宗族的一种保护,但是在那个时代,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范仲淹与范氏义庄文/李 嶷 图/GC所谓“义庄”,是古代族中所置的赡济族人的田庄。

因为是慈善机构,故此以“义”为名。

儒家的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将“仁”的践行,从自我修养,扩展到家族,最后延伸到天下。

所以推究起来,义庄的创立应早有其事。

不过,第一次出现在史籍中的义庄,是北宋名臣范仲淹所建的范氏义庄。

范仲淹的文名事功,彪炳青史。

而其所创的范氏义庄,绵延达八九百年。

一个民间、家族性的慈善机构,能够延续如此之久,在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足见其深广的智慧。

一《宋史·范仲淹传》记载:“(范仲淹)好施予,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

”范仲淹在平江府长洲、吴县置良田十余顷,将每年“所得租米,自远祖而下,诸房宗族,计其口数,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

时为宋仁宗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

根据范仲淹亲自订立的《义庄规矩十三条》所载,义庄赡济的内容包括口粮、衣料、嫁娶费用、丧葬费、科举费,此外还有义学、房屋借居、借贷等。

总之,几乎涵盖了族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赡济的对象是居住于本乡的族人(子弟中有外出做官的,不算在内),不分贫富,一视同仁。

若范氏义庄事仅如此,历史上类似之举倒有很多,也没有什么稀奇。

但是范仲淹创建的义庄管理制度,对于田产、仓房管理,以及领取制度,或者虚报冒领的处罚等等,都有细致的规定,足以被现今民间慈善机构所借鉴。

慈善机构要想顺畅地运行,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范氏义庄是以大量田地为财产基础的。

所有的田地都是由范氏宗族中有能力的人进行捐助,而田地所有权属于义庄,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慈善机构的财产独立。

这是义庄的经济基础。

为保持义庄的规模,义庄所置的庄田是不许卖的。

如果有外人赎回用典当方式所置之田,则必须及时置补,使田地的数量得以保证。

范氏义庄“敬宗收族”意义再阐释

范氏义庄“敬宗收族”意义再阐释

思想战线2019年第6期 第45卷 №. 6,2019 Vol. 45范氏义庄“敬宗收族”意义再阐释马秋菊 摘 要:范氏义庄是范仲淹为保族聚不坠而创建的宗族经济组织。

范仲淹以“敬宗” 为目标,以恤宗的方式团结、教育族人,融支系领导于宗族再造;再借由义庄“文正位— 掌管人—诸房(位)”三级科层管理的设置,把范氏一族由生活化的分散族群聚拢成一个 组织化教养咸备的宗族集体,达“收族”之效果。

范氏义庄以经济手段践行“敬宗收族” 的模式影响深远,不仅为士大夫们所效仿,以重建宗族体系,更在此后突破宗族界限,成 为基层救济和治理的手段之一。

由此义庄也成为以经济的手段践行儒家修齐治平理想的途 径之一。

关键词:范仲淹;范氏义庄;敬宗收族;科层管理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19)06-0092-09自唐中叶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经济关系变迁、阶层沉浮不定,官僚家庭想要长保富贵变得更加不易;同时,随着门阀世族的崩溃,宗法下移,“敬宗收族”的观念逐渐为一般民众所接受,使得官僚阶层得以以聚族为契机,重建自己的根基。

在此过程中,苏州范氏宗族凭借范氏义庄得以重新聚拢和崛起最为后人所称道,学界对此也有颇多研究。

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单就范氏义庄立论,主要探讨义庄的发展历程或经济措施;a二是将范氏义庄与范氏宗族的发展结合起来考察,从义庄的创立、发展和对范氏家族的作用两方面,论述创置和经营义庄对范氏一族世家大族地位长久维持的作用。

b范氏义庄对于范氏宗族的作用自是毋庸置疑,但为什么是范仲淹开此风气之先?范仲淹支系又是如何利用义庄完成宗族再造?“敬宗收族”的意义在其中又是被如何阐释?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文将以范仲淹创置范氏义庄的动机和范氏义庄管理的科层设计两方面为中心对这些问题进行阐述,并结合此后义庄的发展,进一步论述义庄创建背后的意义。

一、范氏义庄创建与“敬宗”之目标(一)敬宗与恤宗《礼记·大传》曰:“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

历史趣谈揭秘考古发现 北宋时期已存在慈善机构

历史趣谈揭秘考古发现 北宋时期已存在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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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考古发现北宋时期已存在慈善机构
导语: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与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

与之相应的是,其慈善思想也源远流长。

两宋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与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

与之相应的是,其慈善思想也源远流长。

两宋时期,出现了一批著名的慈善家。

他们挑起了宋代慈善事业的大梁,推动了宋朝慈善事业的发展。

河北省磁县一处北宋时期贫民“公墓”经研究考证后认为,北宋时期,我国已有福利慈善机构的存在。

这为研究宋代社会下层贫民生活以及国家的救助制度提供了实物资料。

记者日前从邯郸市文物部门了解到,在去年文物普查中,文物考古工作人员在邯郸市磁县发现了一处埋葬因战乱、饥荒而死亡的北宋时期贫民的“公墓”。

这一“公墓”南北长约1000米,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

墓葬多为竖穴土坑墓,且密度较大。

据考古人员介绍,发掘的墓葬内都有墓志,墓志铭中有顺序编号、死者和有关家属姓名,以及葬埋日期等内容。

在古代,统治阶级为了实行仁政,通常会设立一些福利慈善机构来缓和社会矛盾。

北宋政府也非常重视风俗教化功能,官方福利慈善事业比较发达。

经过考证,北宋时期,宋国与元、金战乱频仍,人民饱受战争之苦。

战乱中多有客死他乡无人认领的尸体,也有因家贫而无力丧葬者。

为安葬这些死者,北宋朝廷专门设置“漏泽园”,来收殓无人认领的无主尸体或者因家贫无力埋葬者,集中埋葬。

因此,“漏泽园”就是国家安葬贫苦者骸骨的公共墓地。

磁县发现的
生活常识分享。

慈善

慈善

其一是范仲淹建于宋仁宗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的苏州范氏义庄。

这座范氏义庄是中国慈善史上的典范,因为它不仅是最早的家族义庄,而且还是我国史料记载的第一个非宗教性民间慈善组织。

范氏义庄还创造了一个奇迹,虽然朝代更迭,历经战乱,但一直到清朝宣统年间义庄依然有田5000余亩,且运作良好。

其二就是300岁的苏州普济堂。

最早的普济堂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由士民公建于北京广宁门外,不需动用国库完全由民间力量筹资兴办的普济堂,在乐善好施提倡社会文明风俗方面起到了模范作用,康熙皇帝为此特地题写了御制碑文及“膏泽回春”匾额。

数年后,从北京返回苏州的昆曲名伶陈明智参照京师普济堂,在虎丘下塘倡建了苏州普济堂,让流离失所的贫病、无依之人能够安享晚年。

阅读提示:今年1月21日,《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成为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慈善法规,开创了慈善事业地方立法先河。

《条例》主要规定了慈善组织、慈善捐赠和募捐、慈善救助和服务、扶持和奖励、慈善文化建设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催生慈善立法●国家统一的立法一时无法出台,迫使省级法规率先出台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与慈善相关的法规,为什么江苏第一个“吃螃蟹”?“江苏省慈善事业起步稍迟,但发展很快。

”江苏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吴汉如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江苏13个省辖市和106个县(市、区)均已成立慈善组织;截至2009年底,省、市、县(市、区)三级慈善总会累计募集慈善资金总量(含协议捐赠)已超过120亿元。

目前,江苏在组织体系健全程度、基金募集规模、慈善救助能力水平、社会影响效果等方面均位居全国前列。

伴随着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影响和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问题也开始出现: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社会公信力不高;慈善募捐程序亟待完善,单位、个人擅自向社会募集财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骗捐的违法行为;地方政府支持和推动不够,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法律规范的缺失是重要因素。

安徽的宗族义庄——以清代、民国时期为考察中心

①李学如:《近代苏南义庄与地方社会研究》,上海三联书店 2016年版,第 5页。 ②参见[日]近藤秀树:《范氏义庄变迁》,《东洋史研究》1963年第 21卷第 4号;冯尔康:《论清朝苏南义庄的性质 与族权的关系》,《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 3辑;刘铮云:《义庄与城镇:清代苏州府义庄之设立及分布》,《“中央研究 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 58卷 3期;范金民:《清代苏州宗族义田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 3期; 陈勇、李学如:《近代苏南义庄的家族教育》,《历史研究》2011年第 5期;李学如、曹化芝:《近代苏南义庄的经营管理 制度》,《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 1期。 ③弘治《徽州府志》卷 7《文苑》,上海古籍书店 1964年版,第 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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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的宗族义庄
———以清代、民国时期为考察中心
李学如
(淮北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摘 要:安徽历史上宗族义庄的数量不多,但也代不乏见,主要集中在皖中、皖南地区。义庄以祖宗之 心为心,奉行鳏寡孤独废疾有恤、考学有费、婚丧有资、凶荒有赈的救助原则,是传统宗族生活中的重要赈 恤组织。文章从区域视角梳理安徽境内义庄的历史演进、地理分布及其救助方略,审视其近代递嬗轨迹, 探析徽州宗族社会义庄不兴的原因,从中管窥区域宗族组织的形态发育及宗族生活的多重面相。
134
·安徽的宗族义庄·
司户,“慕范文正公故事,置祭田,立义庄”。① 南宋颍川人韩元杰,去官后,与弟元象同寓芜湖。始至, 无余金,数年家饶于财,为义庄以赡贫族。② 元至正十一年,黟县黄友仁建厚本义庄,周济族内贫 乏,庄内立义学,延师教子孙。③ 明代旌德庙首人吕元良,“建钓鳌书屋以课士,置义田数十余亩以济 翳桑饿人,盖师义学、义庄之遗意也”。④ 泾县人萧良干,明隆庆五年进士,仕至陕西布政使。归乡后 分金赡族,“仍割腴田为义庄,如文正公故事,竟儿时志也”。⑤ 明代和州人马成大,以廪生输赀入国子 监,尝置义庄,施给里人之贫无棺者。⑥

论北宋时期的义庄——以范氏义庄为例


范仲淹所 创的义庄 ,历代 学者们有不 同的定 义 ,据 《 古今 图书集成 ・ 学行典 》卷 2 4 3 记载 ,义 庄乃是掌管义 田收租及处理租米分配 的机构 。埘 而 日本学 者清水盛光 根据范 仲淹史料进行 的定 义颇 为全面 ,他认 为义庄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 义而言 ,
收 稿 日期 : 2 0 1 5 . 0 4 . 2 7 作者简介:屈海龙 ( 1 9 8 8 一) ,男,黑龙江抚远人 ,黑龙江大学在读硕士 ,研 究方 向:中国古代 史 ( 明清史) 。
V o1 . 2 4 No . 9 So p . 2 O 1 5
2 0 1 5年 9月
文章编号 :1 0 0 8 - 8 7 1 7( 2 0 1 5 )0 9 - 0 0 6 0 - 0 3
论 北宋 时期 的义庄
— —
以范 氏义庄 为例
屈 海 龙
哈尔滨 1 5 概述
范 氏义庄成立之初 , 其财产包含义 田千余亩及 义宅一所 。千余 亩土地散置吴县及长洲县 , 均放佃 给外人 , 以其收入 济助族人 日常生活及婚丧喜庆之 需; 义宅为本族故宅 、 祠堂改建 ,座落 于苏州城 内 禅 兴寺桥西 , 占地颇广 , 除供族人居住 的厢房及贮 放租米 的仓房外 , 另有宗祠 二座—— 岁寒堂 、 忠厚 堂 ,以及 范文正公祠 、范 氏家园等。 范 氏义庄创 立 大约 十年 后 ,刘辉 即在 江西 购田数百亩 以赡族 人 ,又十年 , 吴奎在 山东买 田为义庄 。此后直至北 宋灭亡 ,尚有 韩贽 、向子谈等人分别在 山东 、 江西 或置义 田,或置义庄 。
兄弟 同居共财 、 同族协济被看作是一种美德 。 这对 族 田义庄 的创建提供 了思想上 的可能 。 而范仲淹早 年贫苦 的经历 ,以及他乐善泛爱 、 临财好施 的个性 和利 泽生 民的社会 责任感则 是促其 兴办义 庄 的直 接原 因。据 《 范仲淹史料新编 》中记载 ,公平居语 弟子 日 :“ 吴中宗族甚众 ,于吾 固有亲疏 ,然吾祖 宗视之 , 则均是子孙 ,固无 亲疏也 , 吾安得不恤其 饥寒哉 。且 自祖宗来积德百年 ,始发于吾 , 得 至大 官 。若贵富而不恤宗族 , 何颜 以入家庙 。 ” 范 仲淹 爱 护后世子 孙之心 溢于言表 。而兴 建义庄 绝非易 事 ,据钱公 辅记 载范仲淹立范氏义庄时 曾云 :“ 初 公之未贵 显也 ,常有志 于是矣 ,而力未者二 十年 ; 既 而为西 帅 ,以至于参大政 ,于是始有禄赐之入 , 而终 逮其 志。 ”由此可 见修建义庄之难 。 ( 三) 义庄 的功能与作用 在封 建社会 , 义庄最 主要 的功能就是 睦族 、 收 族、 保族 , 对宗族成员进行 经济生 活的保 障。乡村 土地 是家族 财富的主要来源 ,而惟有长居于其上 , 始 能从 中获利 , 由于乡间治安欠佳 , 需要家族 的保 护 。创建 义庄尤为必要 。而族群互保 ,又有益 于地 方 教化 , 范氏义庄 不仅是族人领取赡米之所 , 而且

范氏义庄制度

范氏义庄制度范氏义庄是中国传统的宗亲聚居组织,是由同姓宗亲自行发起、自行组织的社会组织形式。

范氏义庄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它起源于古代的宗族制度,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断发展和变革。

范氏义庄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的宗族制度。

在古代中国,人们以宗族为单位进行社会组织和经济生活,宗族是人们的血缘关系和家族传统的重要体现。

范氏作为一个较为庞大的宗族,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了以范氏为核心的义庄制度。

范氏义庄制度的核心是以范氏宗亲为基础,通过共同的血缘关系和姓氏共同体意识,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组织结构。

范氏义庄的范围通常涵盖范氏宗亲的聚居地及周边地区。

范氏义庄以共同的利益为依托,强调宗族团结、互助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原则。

范氏义庄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维护范氏宗亲的权益和利益。

范氏义庄在宗亲内部实行了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

范氏义庄设立了宗族长、宗族会和祖庙等机构,通过选举或世袭方式产生相关的官员,负责管理和决策。

范氏义庄的官员必须具备崇高的品德、卓越的才干和家族利益的整体观念。

范氏义庄的官员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声望和地位,他们以身作则,带领范氏宗亲团结一致、共同发展。

范氏义庄以宗族为单位,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共事务,并为范氏宗亲提供各种福利和保障。

范氏义庄的公共事务涵盖了宗族财产、土地管理、民生救助、教育传承等方面。

范氏义庄通过集资、捐助和社区互助等方式,为范氏宗亲提供经济援助、法律援助和血缘传承等支持,起到了社会保障和福利的作用。

范氏义庄的最高象征是祖庙,宗族长在祖庙中进行重要的宗族活动和祭祀仪式。

范氏祖庙是范氏宗亲的精神家园,它是范氏宗亲传承家族文化和家族价值观的场所。

范氏祖庙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它不仅是范氏宗亲祭祀祖先的场所,也是范氏文化的传播中心。

总体而言,范氏义庄制度以范氏宗亲为核心,通过共同的血缘关系和姓氏意识,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组织结构。

范氏义庄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公共事务,强调宗族团结、互助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原则。

华氏义庄故事

华氏义庄故事
华氏义庄的故事可以追溯到明代中叶。

华察,一位辞官归田的官员,将家中一半的良田(5000亩)分给了贫困的佃户,作为“役田”,并且焚毁了田契,表示这些田地永不收回。

同时,他还倡导设立义田,用于慈善救助,解决族内鳏寡孤独、贫困家庭的生活以及族内子弟的教育费用。

华察带头捐出800亩田地,最终募得首批义田2400亩。

华氏族弟、刑部待郎华云在辞官回乡后也捐出了1000多亩田地,在无锡南门外建立了义庄。

华氏老义庄建立后,积极救助贫弱、赈济灾荒。

朝廷为了嘉奖华进思的善行,授予他休宁县丞之职。

华进思去世后,其灵柩归乡,华氏合族男女老幼号哭拜迎,感戴其活命恩德。

后来,其子华公弼将义庄迁回荡口,移建于仓河北岸自家宅邸的右侧。

在清道光年间,华进思的曾孙华文标等又捐出义田290亩和族墓8亩。


氏老义庄创办早、持续时间长、义田庄产多、义举频频,后世誉之为“江南第一义庄”。

华进思创设华氏义庄后,即向县衙呈文,申请立案,并邀集衿绅具结以获得府、省及户部的批示与保护。

为使义庄垂之久远,华进思还特制《义庄条约》10条,其中包括专责任以固义田、量租息以均出入、定薪俸以时支取、严
查察以杜弊端等规定。

后来又立有《续申规条》12则,主要包括酌厚本支、设立会课、隔属不给、小康缴票、限催冬租、周恤佃农、严定罚规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相关历史文献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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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庄:宗族公益组织的典范
以宗族义庄为代表的实体性公益组织与制度化救济
机制,首创于北宋的范氏义庄,迄至民国已有近千年的历史。

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六十岁的范仲淹到杭州任太守,因为杭州与他原籍苏州相去不远,“遂过姑苏,与亲族会”。

通过与苏州范氏族亲的会商,范仲淹决定为家乡族人做两件事情,一是续修范氏族谱,二是创立范氏义庄。

宋代官员俸禄优厚,范仲淹宦游多年,又生活俭朴,因此一生颇多积蓄。

他将全部个人积蓄都捐献出来,在苏州购置良田千亩,作为范氏义庄的公益基金;又订立十三条规矩,作为范氏义庄的运行制度。

这十三条规矩主要对苏州范氏族人可以从义庄收益中
获得哪些权利作出了明晰的规定。

我将它们概括归纳了一下,范氏族人的收益权包括:
一、口粮:五岁以上的族人,不分男女,每口每月给白米三斗。

二、衣料:成年族人每人每年给冬衣衣料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儿童各给半匹。

三、婚姻补助:族人嫁女,给钱三十贯;女儿若改嫁,给钱二十贯;族人娶媳妇,给钱二十贯,二婚不给钱。

四、丧葬费:族人身亡,按其辈份大小,给予二贯至二
十五贯的安葬费。

五、路费:族人参加科举,或者外出赴任,给予路费补助。

六、倘若乡亲、姻亲、亲戚陷于贫窘,或遇饥荒不能度日,诸房共同核实后,可用义庄粮米“量行济助”。

范氏义庄成立、运行三年后,范仲淹便逝世了。

他的儿子范纯仁兄弟继承父志,也将所得俸禄捐给义庄,将义庄田产扩至三千亩。

又“随事立规”,续订了二十八条规矩,完善了范氏义庄的制度。

这二十八条规矩主要对义庄的管理机制以及范氏族人的责任作出了规定。

如果说范仲淹首订的十三条规矩是“权利法案”的话,那么范纯仁兄弟续订的二十八条规矩便相当于“责任法案”。

这里我择其要介绍若干条:
一、义庄的田产须租给外姓人耕种,范氏族人不得租佃义田。

二、义庄不得典买范氏族人的田土。

三、义庄不得为牟取暴利,将资产用于放高利贷。

四、范氏族人不得在规矩外“妄乞特支”义庄的钱粮。

五、范氏族人不得将义庄的义宅舍屋“私相兑赁质当”。

六、义庄的一切公事,听从掌管人依规处置,即使是族长也不得侵扰干预掌管人之权。

七、掌管人有独立之权,但须接受宗族监督。

族人若发
现掌管人有欺弊情事,可请诸人到“文正位”(范氏宗子)跟前讲理,由族众裁断,或“申官理断”。

八、若遇有规矩所载不尽事理,由掌管人与族人共议,商定新规矩,并向“文正位”申明。

若未申明“文正位”,不得仅凭族人文字便擅自施行。

义庄规矩经历次修订、增补,“关防益密”,确保了义庄得以长久运转。

自范仲淹创立,范氏义庄一直维持到民国时期,有效运行了九百年,即便是改朝换代的变故与烽烟四起的战乱,也莫能摧毁,成为中国历史上维持时间最长的NGO。

当然,说范氏义庄是NGO,可能有一些朋友会不同意,因为义庄具有封闭性,其福利只能为同族之人分享,外人则无权染指。

范仲淹设义庄,初衷也是出于收族、恤族:“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

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

吾安得不恤其饥寒哉?且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亦何以入家庙乎?”
但范氏义庄在实际运作中,还是惠及范氏宗族之外的乡亲与亲戚,就如义庄规矩所言:乡亲、姻亲、亲戚若贫窘不能度日,也可以得到范氏义庄的救济。

钱穆先生说,“中国人的人道观念,却另有其根本,便是中国人的‘家族观念’。

”范氏义庄可为此话作一生动注脚。

其实传统中国的义庄,也并非只有族内福利一种模式,
还有一种跨宗族的救济模式,以创建于南宋明州(今宁波)的“乡曲义庄”为典范。

乡曲,意为乡亲。

顾名思义,乡曲义庄便是为赈济乡亲而设立的义庄。

南宋淳熙—绍熙年间(1190年前后),赋闲在家的明州士绅沈焕因见“乡间有丧不时举,女孤不嫁者,念无以助”,而“随时拯恤,其惠有限”,深切意识到,明州需要成立一个实体性的公益组织,创建制度性的救济机制。

沈焕便找他的朋友、也是明州望族的史浩、汪大猷商议:何不仿效姑苏范氏义庄,创设乡曲义庄,以周济家乡的贫困士人?沈焕的提议立即得到史浩、汪大猷的赞同,“二公欣然意合,果于集事”,汪大猷率先捐献二十亩田产,充作乡曲义庄的启动资金,然后又向众人募捐,募集到三百亩义田,明州政府也给予资助,划拨了二百亩官田给义庄。

明州乡曲义庄成立四年,史浩与沈焕便先后去世了,义庄的筹备与早期运作,基本上由汪大猷主持、操劳。

义庄的严密制度便是汪大猷一手制订出来的,按照制度,义庄“推爵齿之高而有才力者提其纲”,即选举一位德高望重之人,担任义庄的领袖;“又择仕而家食者一人,司其出纳及庄之事”,再推选一位居乡士绅负责义庄的日常出纳;“凡仕族有亲丧之不能举、孤女之不能嫁者,投牒于郡,参稽得实,以次而授”,明州的读书人家,如果生活贫困,无力举办红白喜事,可以向明州政府提出救济申请,由政府核实,即可获得义庄的救
助。

政府并不插手义庄的日常管理,只是充当监督人与公证人的角色。

明州乡曲义庄维持了一个半世纪之久,到元末时仍在有效运行。

范仲淹开创的义庄,以固定的族产作为可永久生息的基金;族产之产权归阖族所有,任何个人(包括族长)均无权私自处分;族产之收益(如田租、利息)必须用于族人福利或作族内救济金;义庄的运转有一套严密的制度给予约束和规范。

这样的宗族救济模式,突破了过去的随意性赈恤,实现了救济组织的实体化、救济机制的制度化。

因此,范氏义庄问世之后,很快便成为宗族救济的典范,为士绅家族所纷纷效仿,尤以江南为盛——“吴中士大夫多仿而为之”。

一份调查材料显示:20世纪初,江南吴县有64所义庄,除了范仲淹创立的范氏义庄,还有1所设立于16 世纪,3所设立于17 世纪,10所设立于18世纪,43所设立于19 世纪,5所设立于20 世纪,1所创立时间未详。

常熟县有义庄90 所,其中35所成立于19世纪后半期,5所成立于20 世纪初。

可以说,太平军乱平息之后的19世纪下半叶,是江南义庄的快速生长期。

很多义庄到了民国时期还很活跃,比如无锡钱氏宗族的怀海义庄。

七房桥钱家人才辈出,至少走出了六位院士,包括国学大师钱穆、“力学之父”钱伟长、环保学家钱易、经济
学家钱俊瑞、物理学家钱临照和工程力学家钱令希,蜚声海内外。

钱氏这一惊人的家族成就,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能不归功于传统宗族组织的福利—救济机制。

钱氏祖训要求子孙后人:“家富提携宗族,置义塾与公田;岁饥赈济亲朋,筹仁浆与义粟。

”因而,钱氏宗族置有义庄、学田、族学等族内公益组织。

正因为有宗族提供赈济与福利,钱氏族中的贫家子弟才得以免于匮乏,才能够将心力专注于读书。

今天,我们在无锡还能够找到怀海义庄的建筑物,不过已经成为文物单位与旅游景点,参观还要收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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