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
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情况汇报

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情况汇报一、汇报目的为了总结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的进展,全面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和赔偿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特向各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我国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的情况。
二、工作进展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备受重视,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就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近年来,我国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下,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 制度建设方面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损害赔偿相关的法规和文件,比如《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条例》等,为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也加强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设,完善了相关的赔偿标准和程序。
2. 实践应用方面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中积极探索,为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赔偿。
一些先进的地区已经在实践中建立了一套成熟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并开展了一些生态损害赔偿案例,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3. 宣传推广方面为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宣传和推广,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了相关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和操作方法,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存在的问题1. 制度的不完善尽管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较为完备,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
比如在确定生态损害赔偿额度、赔偿程序的操作性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2. 经验不足由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相对较新,各地区在实践中缺乏一定的经验积累,一些地方还存在赔偿对象不清晰、赔偿金额评估不准确等问题。
3. 社会参与度不高尽管在宣传推广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社会公众对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了解和参与度仍然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下步工作计划1. 完善制度针对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赔偿标准和程序,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提高操作性和适用性。
《2024年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问题研究》范文

《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带来了显著的生态环境问题。
特别是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屏障的草原,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显得尤为重要。
锡林郭勒盟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草原生态区,其草原生态补偿问题研究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本文旨在分析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的现状、问题及原因,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建议,以期为当地草原生态补偿的推进与完善提供参考。
二、锡林郭勒盟草原概况锡林郭勒盟位于内蒙古高原的东南部,拥有广袤的草原资源。
这里的草原不仅是牧民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增加,锡林郭勒盟草原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如草原退化、沙化等。
三、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现状为了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生态补偿政策。
在锡林郭勒盟,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生态保护工程、草畜平衡政策等措施,对草原进行了一定的生态补偿。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草原退化的速度,提高了牧民的生活水平。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四、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问题1. 补偿机制不完善:当前的生态补偿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可持续性,未能全面覆盖所有需要保护的区域和群体。
2. 资金投入不足:尽管政府已经加大了对草原生态补偿的投入,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3. 政策执行不力:部分地区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存在资金滥用、挪用等现象。
(二)原因1. 制度设计不够科学: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缺乏科学依据和评估机制,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不佳。
2. 资金来源单一:目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依赖政府投入,缺乏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3. 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不够,导致牧民对政策了解不足,同时执行力度不够也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五、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补偿的改进策略(一)完善政策制度1. 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生态补偿政策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内容和方向。
生态补偿情况汇报

生态补偿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我单位生态补偿工作的安排,现就我单位生态补偿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生态补偿基本情况。
我单位自去年开始实施生态补偿工作以来,已经完成了生态补偿对象的确定、
生态补偿费用的筹集和生态补偿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目前,生态补偿基金已经筹集到位,生态补偿方案也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生态补偿项目进展。
1. 生态修复工程,我单位按照生态补偿方案的要求,已经启动了生态修复工程,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和重建。
目前,生态修复工程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准备阶段。
2. 生态保护项目,在生态补偿方案中,我单位还承诺开展了一系列的生态保护
项目,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水源涵养、土地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目前,这些生态保护项目也已经启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生态补偿效果评估。
为了确保生态补偿工作的效果,我单位已经建立了生态补偿效果评估机制,对
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保护项目进行了定期的监测和评估。
通过评估,我们发现生态补偿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性得到了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生态补偿工作,加大对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保护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生态补偿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生态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
以上就是我单位生态补偿情况的汇报,请领导审阅并指导后续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县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实践,总结成绩、指出不足,提出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4条建议,以期为**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红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基于“受益及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良好契机。
20XX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几年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金额不断增加,但实践中还存在补偿不规范、补偿形式单一、补偿主体对象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是县级生态补偿仍处于探索阶段。
**县作为国家生态县,在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县生态补偿实践现状(一)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20XX年,县政府召集环保、财政等部门,共同会商出台了系列生态补偿文件。
(1)出台《**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全县共划定6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2)出台《**县20XX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和《**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严格保护运西自然保护区、自然恢复与修补射阳湖湿地等特殊生态产业区、生态重建与恢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工作任务,采取了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生态补偿等六条措施。
(3)出台《**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生态补偿资金补助原则、范围、分配因素等。
(二)探索生态经济补偿。
20XX年初,县财政局会同县环保局根据**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以补助河道、河塘清淤项目为重点对象,拟定了**县20X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并以宝财预〔20XX〕9号文件予以明确,安排资金2268万元,其中20XX 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1045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1223万元,专项用于河道、河塘清淤项目。
关于生态补偿情况的调研报告十

关于生态补偿情况的调研报告十本次调研报告旨在了解生态补偿的情况及其实施情况,采集相关数据以评估生态补偿政策的效果。
生态补偿是指政府或企业在开展生产活动并对生态环境造成消极影响时,通过向生态环境提供相应的物质、非物质或资金补偿,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在实行生态补偿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明确补偿标准、补偿对象、补偿方式等一系列内容,确保生态补偿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一、生态补偿的实施情况1. 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根据调研数据,目前实施生态补偿政策的主要是政府机构和国有大型企业。
2. 补偿标准的制定: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以生态环境损害程度、补偿物质的成本以及补偿机构的意见为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区补偿标准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规范化。
3. 补偿对象的确定:大多数地区采取的是按面积、按产量和按污染物排放量三种方式对补偿对象进行分类和确定。
同时,一些地区还对能源企业、水利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损害实行生态补偿。
4. 补偿方式的选择:生态补偿的方式包括资金补偿、物资补偿和生态效益补偿等多种形式。
当前资金补偿的应用最为普遍,但是物质和服务的补偿也逐渐得到重视。
二、生态补偿政策效果评估1. 生态补偿的影响:生态补偿制度能够有效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生态补偿制度的不足:当前生态补偿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统一、补偿资金的管理、政策执行的缺乏透明度等。
3. 改进措施:为了更好地实现生态补偿政策的目标,必须制定更为严格的生态保护法规,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考核,完善补偿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体系。
三、生态补偿政策的发展趋势1. 生态补偿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生态补偿制度应从资金补偿向生态效益补偿转变,同时加强补偿对象的分类和标准制定。
2. 提高公众参与:应设立生态补偿公益基金,增加公众的参与度,提高生态补偿政策的操作性和透明度。
3. 推动生态文明的建设:生态补偿应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适应,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
福建、浙江两省生态补偿调研报告070204

福建、浙江两省生态补偿调研报告070204第一篇:福建、浙江两省生态补偿调研报告070204赴福建、浙江关于生态补偿调研报告为建立我省生态补偿机制,2007年1月16日-19日,由省环保局治江副巡视员带队,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生态处、省环科院等相关单位一行7人组成的调研小组,赴福建省、浙江省就生态省建设、生态补偿工作进行调研学习。
现将生态补偿调研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福建省生态补偿情况福建省是全国率先开展生态补偿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2003年开始在九龙江、闽江和晋江流域开展生态补偿的探索。
其主要做法如下:1、搭建“成本分摊、比例补偿、双向激励、项目带动”的环境补偿机制框架。
——成本分摊。
上游地区生态重建成本是上下游行政区分摊的基础;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前者是指上游地区生态治理和保护投入中的公益部分,后者是由于产业结构调整而造成的间接损失。
——比例补偿。
根据上下游地区的取水量、负担能力以及支付意愿确定分摊率和补偿金。
根据上下游财力的对比、上下游的水量和水环境容量比例、省级政府与双方的谈判态度等多因素,确定双方都能接受的比例。
——双向激励。
上游对生态治理和保护的公益性投入越多,下游受益越明显,补偿金额越大;上游对生态治理和保护的公益性投入越少,造成行政交界面水质超标,甚至造成跨界水污染事件,上游对下游实施经济赔偿。
上游政府财力不足,投入减少,下游政府也按比例减少补偿。
——项目带动。
生态补偿金应以新增项目为载体,分项目按比例进行补偿,建立项目带动机制、项目责任考评机制等。
2、按比例建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2005-2010年,闽江流域每年安排5000万元,其中福州市每年安排1000万元,三明、南平市各配套500万元,每年合计2000万元,由省财政设立专户管理,省发改委每年安排1500万元、省环保局每年安排1500万元。
这笔资金专项用于闽江流域三明、南平段的综合治理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方面,补助金不是一次性拨发,在项目认可时拨60%,中间阶段拨30%,最后验收时拨10%。
生态补偿

关于生态补偿工作情况的汇报长期以来,生态环境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环境无价、资源低价、商品高价"的价格体系,助长了资源开发者把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的外部不经济性转嫁给社会,原料生产与加工企业凭借对环境资源的无偿或低价占有获得超额利润,环境资源的利用或破坏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态环境退化和破坏日益加剧,已逐渐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不断探索和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不断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试点范围。
我省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方式和管理模式,开展了有关生态补偿需求及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
一、国家开展生态补偿政策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是明确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使生态保护经济外部性内部化的公共制度安排,对于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欠发达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同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要求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开始酝酿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政策。
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求地方逐步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等四个领域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存在的问题1. 生态补偿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地区标准过低,不足以覆盖生态环境修复所需的成本,让生态补偿成为名义上的制度,实际上并不能有效地促进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2. 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不透明部分地方在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上存在不透明的问题,不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用途和成效,容易造成资金被滥用或浪费,导致生态补偿的效果变得不明显。
3. 生态补偿项目“一刀切”现象严重在一些地方,生态补偿项目经常出现“一刀切”的现象,没有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差异,导致生态补偿效果不尽如人意。
4. 生态补偿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目前生态补偿主体不够明确,责任也不够清晰,导致一些生态补偿项目难以落实,效果不明显。
5. 生态补偿项目缺乏专业技术支持在我国的一些地方,生态补偿项目缺乏专业技术支持,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对策研究为了解决生态补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统一各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确保其能够覆盖生态环境修复所需的成本,实现生态补偿的有效推进。
这需要加强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采用科学的方法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和成本情况。
对于生态补偿资金使用问题,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其使用透明公开。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3. 鼓励创新,避免“一刀切”现象为了保证生态补偿项目的落实,需要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责任,明晰责任界限,确保各方能够共同参与生态补偿工作,配合完成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任务。
5. 加强专业技术支持,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在生态补偿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专业技术支持,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建立专业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团队,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生态补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取得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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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基于“受益及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党的十*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良好契机。
20XX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几年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金额不断增加,但实践中还存在补偿不规范、补偿形式单一、补偿主体对象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是县级生态补偿仍处于探索阶段。
__县作为国家生态县,在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20XX年,县政府召集环保、财政等部门,共同会商出台了系列生态补偿文件。
(1)出台《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__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全县共划定6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233.25平方公里,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2)出台《__县20XX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和《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严格保护运西自然保护区、自然恢复与修补射阳湖湿地等特殊生态产业区、生态重建与恢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工作任务,采取了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生态补偿等六条措施。
(3)出台《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生态补偿资金补助原则、范围、分配因素等。
20XX年初,县财政局会同县环保局根据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以补助河道、河塘清淤项目为重点对象,拟定了__县20X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并以宝财预〔20XX〕9号文件予以明确,安排资金2XXX万元,其中20XX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1XXX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1XXX万元,专项用于河道、河塘清淤项目。
20XX年6月10日,财政通过结算往来拨付预付资金1XXX万元。
目前__已实施或即将实施的生态经济补偿的项目有:(1)开展湿地保护工程,完成__湖水环境状况调查。
(2)开展生态中心建设工程,建设__运西湿地森林生态中心。
(3)开展有机、绿色食品建设工程,建设有机食品基地面积、绿色食品基地1万亩以上。
(4)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程,实施在生态红线区内的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停用。
(5)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
(6)开展碧水工程,疏浚河道。
(7)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关闭或搬迁自来水厂周围的厂家、住户等污染源。
(8)开展环保监控能力建设工程,建成潼河水厂水质监测站。
第一,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坚决限批“两高”项目,严批水污染项目。
第二,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以持续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围绕噪声、扬尘、水环境、工业企业排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第三,大力推进生态农业,优先发展有机农业,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打造良好水环境。
20XX年累计投入5XXX万元,建设污水管网33.54公里;累计投入XX.X亿元,用于全县XXX个镇区河道、河塘清淤,共挖掘土方1XXX万平方米,有效净化了我县的水资源。
由于__财力不丰、生态补偿机制尚在探索阶段等原因,我县生态补偿措施还不能满足生态保护的要求,生态破坏和生态服务功能持续退化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在生态补偿机制运行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目前生态补偿标准是以政府及财政支付能力为基础确定的,没有充分考虑保护湖泊、湿地等给农、渔民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补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县镇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投入、优惠贷款、社会捐赠等渠道明显缺失。
20XX年县生态补偿资金只有20XX多万元,对生态保护只是“杯水车薪”。
如我县许多保护区、湿地产权不明晰,存在较大争议,影响了补偿机制的建立。
生态补偿标准体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核算体系、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滞后,生态补偿标准等问题尚未取得共识,缺乏统一、权威的指标体系和测算方法。
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地区与下游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商平台和机制。
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仍处于探索阶段。
目前,省财政厅主要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向我县下达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直接受益者是政府。
当集体土地被划为保护用地时,为生态保护作出直接贡献而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没有得到直接的资金补偿。
生态补偿对象、范围、标准和方式的确定,主要以政府决策为主,没有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的机制,尤其作为生态保护主要实施者的农民和渔民没有参与。
生态补偿范围主要指应当得到补偿的地域范围。
在我国现行生态补偿实践中补偿范围的确定,没有明确的方法和标准,通常确定依据是江河源头、河流上游区域,或矿区、林区和山区等,边界范围含糊。
在我县,生态红线区域主要是保护区、湖泊和湿地,但具体到镇村和农户,难以确定。
另外,尽管我县出台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的分配也将进行考核。
但是,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与生态保护的效果没有直接挂钩,没有建立补偿资金的生态保护效果评估机制与监督机制,也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县20XX年度安排2XXX万元用于河道、河塘清淤项目,但属于“面上撒胡椒”工程,对生态补偿做得好的乡镇未给予倾斜,生态补偿政策效果不明显。
总体来看,我县的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根本确立,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利益调节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生态补偿机制在经济理论上就是实行生态保护经济的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者能享受到其成果带来的经济利益,并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从而通过制度设计实现生态功能的生产者与使用、消费者之间的公平性,保障生态功能的投资者得到合理回报,激励“生态服务功能”产品的可持续生产。
因此,提出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与对策如下:根据国家和省、市生态补偿立法的不断完善,结合__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态补偿的规章制度,建立资金筹措、信息发布、分配使用、绩效考核的“制度链”。
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生态保护者受益、受益者补偿、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权利与责任对等等原则。
拓宽生态补偿资金筹措渠道,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路子,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领域试点,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渠道。
研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将生态补偿作为单独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研究建立生态补偿基金正常增长机制,为生态补偿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引导和鼓励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对京杭大运河、宝射河、大溪河、向阳河、芦氾河、潼河、中港河、中心河、山阳河等9条主要河流,通过检测断面监控点水质达标情况,试行上下游补偿交易,上游污染要补助下游,促进全流域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以生态补偿载体的土地所有权属和使用权属特征为基础,确定生态补偿对象。
补偿资金发放逐步由补助政府项目工程向直接分配给保护区、湖泊、湿地的农户和渔民转变。
生态补偿经济标准按照生态保护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生态保护地区为了保护生态功能而放弃的发展经济的机会成本以及生态保护的投入计算,在__财力困难现实情况下,生态补偿投入一步到位不现实,可逐步加大,未来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足额发放。
第一,增强红线意识。
严守生态红线,影响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禁止准入,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力,确保不逾越“高压线”。
第二、明确保护职责。
各镇是本区域内生态红线管控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生态红线保护建设工作。
第三、落实生态补偿。
本着“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原则,财政、环保、农委、水务、渔政等部门要根据省、市、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一级管控区给予重点补助,对二级管控区给予适当补助。
如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导致本地区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或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该地区年度考核奖励资格。
第四、加大处罚力度。
强化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逾越生态红线、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违法者承担生态恢复和修复责任。
除此之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还可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考核、普及生态红线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生态补偿意识等,以可持续的生态补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宝政发〔20XX〕XXX号)[2]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20XX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XXX号)[3]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XXX号)[4]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XXX号)[5]__生态文明建设规划[6] 万本太,邹首民.走向实践的生态补偿—案例分析与探索[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