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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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支配

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支配

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支配生态补偿是一种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并弥补环境损害的有效手段,也是目前全球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传统的生态补偿计划相比,现代生态补偿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旨在通过系统性的设计和完善,实现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本文将从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和制度支配两方面分析其意义和应用。

一、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补偿是一种公平与效率兼备的制度安排。

生态补偿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通过建立生态价值评估体系,将生态服务的经济价值进行量化,并将其作为补偿的基础,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2.生态补偿是一种资源共享与利益协调的机制。

在生态补偿实践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需要进行资源共享,实现利益协调。

例如,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能属于公众,但自然资源的开发却可能会对周围的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这种情况下,补偿机制可以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兼顾各方利益。

3.生态补偿是一种社会共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体现。

在生态补偿的实践中,增强社会共治意识和效果是重要目标之一。

各方通过协商和合作,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从而形成高效的生态保护机制。

此外,生态补偿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补偿的制度支配生态补偿的制度支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的支持。

生态补偿的实践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

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需要有执行力,能够保证生态补偿机制的顺利运行。

2.有效的政策安排。

政府需要在制定生态补偿政策时,要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充分协商各方面的意见,尽量在制定过程中达成广泛的共识,从而保证政策可以被有效执行。

3.完善的制度设计。

生态补偿需要制定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对各项规定进行清晰的界定,涵盖具体的补偿内容、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从而确保补偿机制能够运转良好。

4.科学的生态价值评估。

生态价值评估是生态补偿的基础,必须科学、准确,才能形成有效的补偿标准。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对建立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思考曹明德*非常荣幸来到清华大学这个世界一流的学府,也非常荣幸来到清华大学法学院这个中国一流的法学院。

还要感谢我们主持人王明远教授、博士的溢美之词。

下面我就进入正题,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几点思考。

实际上这个话题,我几年前就开始思考。

后来也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取得了成功。

何为“生态补偿”?目前学界对此并未达成共识。

一般认为,生态补偿是指生态服务受益者对生态服务的提供者所给予的经济上的补偿。

相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而言,生态补偿是对人类的某种活动所产生的生态环境的正的外部性所给予的补偿。

这一概念相当于国外的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 (PES) 或Payment for Ecosystem Benefit (PEB)。

生态补偿原先是一个自然科学的概念。

环境法学借用了这一科学术语,但其涵义至今不甚明确。

依笔者管见,生态补偿理应包括以下两层涵义:一是指在环境利用和自然资源开发过程中,国家通过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行为进行收费以实现所有者的权益,或对保护环境资源的主体进行经济补偿,以达到促进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的;二是国家通过对环境污染者或自然资源利用者征收一定数量的费用,用于生态环境的恢复或者用于开发新技术以寻找替代性自然资源,从而实现对自然资源因开采而耗竭的补偿。

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依据和必要性西部地区是我国江河源头、水土流失敏感地区或濒危物种的栖息地,是中国的江河上游、风沙源头,其生态环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中下游及全国广大区域,从而影响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另一方面,由于生态服务的提供者(如长江上游)与生态服务的受益者(如长江中下游地区)在地理范围上的不对应,生态环境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导致生态服务提供者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存在着搭便车(free rider)的现象,生态服务的价值和生态资本在现实中未能反映出来。

建立和完善湘江源头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

建立和完善湘江源头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

建立和完善湘江源头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
近年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关注,生态补偿机制也成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
重要手段之一。

湘江源头地区作为自然生态保护区,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压力,建立和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势在必行。

一、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湘江源头地区位于四川盆地和青藏高原交接处,山高谷深,水草丰美,是国家重要的
生态安全屏障。

但由于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该地区的草原退化、水土流失、森林砍伐、动物种群减少等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面临严重威胁。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有效地调动地区农民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激发其保护
和恢复生态环境的意识和热情,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长期稳定。

1. 设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用于奖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的贡献者,鼓励当地农民
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2. 引导当地农民发展生态旅游业,提高其收入水平,鼓励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和恢复工作。

3. 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项目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入生态建设事业。

4. 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对违反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惩罚性赔偿,形成
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湘江源头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必将推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现
持续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什么是生态补偿它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

什么是生态补偿它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

什么是生态补偿它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

而生态补偿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正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补偿?它又是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呢?生态补偿,简单来说,就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

它旨在激励那些为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人们,同时约束那些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

想象一下,在一个美丽的山区,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

这片森林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还调节了气候,防止了水土流失。

然而,为了保护这片森林,当地的居民可能需要放弃一些经济发展的机会,比如不能大规模地砍伐树木来发展木材加工业。

这时候,生态补偿机制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通过向这些居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让他们能够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能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生态补偿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资金补偿、技术补偿、政策补偿等。

资金补偿就是直接给予生态保护者一定的资金支持;技术补偿则是为他们提供先进的生态保护技术和方法;政策补偿可能包括给予税收优惠、项目优先审批等政策倾斜。

那么,生态补偿是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呢?首先,生态补偿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当人们知道自己的生态保护行为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时,就会更有积极性去保护生态环境。

比如,对于那些保护湿地、森林、河流等生态系统的地区,给予适当的补偿,可以激励他们更好地进行保护和管理,从而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其次,生态补偿能够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在一些地区,由于其特殊的生态地位,需要限制开发或者承担更多的生态保护责任,这可能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

而通过生态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地区的经济损失,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再者,生态补偿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在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导下,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可能会因为需要支付高额的生态补偿费用而选择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低碳的产业。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为生态保护提供有效激励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为生态保护提供有效激励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为生态保护提供有效激励在当今社会,生态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们需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机制来激励各方积极参与生态保护。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创新的政策工具,正逐渐发挥着重要作用。

生态补偿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对那些为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地区、群体或个人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对那些因自身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

这种机制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生态保护的外部性内部化,让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从而激发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那么,生态补偿机制是如何为生态保护提供有效激励的呢?首先,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明确生态保护的价值。

在过去,很多人认为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物品,没有明确的经济价值。

但实际上,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了众多的服务,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我们可以对这些生态服务进行评估和定价,让人们清楚地认识到生态保护所带来的经济价值。

例如,一个地区通过植树造林,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保护了下游的农田和水利设施。

那么,下游受益的地区就应该对上游的造林行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样一来,上游地区就会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生态保护工作中,因为他们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和回报。

其次,生态补偿机制为生态保护者提供了经济支持。

在很多情况下,生态保护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

比如,建立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发展生态农业等。

对于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或个人来说,可能难以承担这些成本。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可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比如,政府可以对那些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让他们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也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企业也可以通过购买碳排放权等方式,为生态保护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实现自身的社会责任。

再者,生态补偿机制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往往会流向能够带来更高经济效益的领域。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指在流域范围内,通过对流域内各类生态服务进行评估和补偿,以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流域内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生态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流域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生态系统的功能退化严重。

为了保护和修复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促进流域内各区域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通过对生态服务的评估和补偿,可以激励流域内各方主体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推动流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和提升,实现生态经济的协调发展。

1.公平性原则: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确保各方主体在生态服务补偿中获得公平的待遇,避免资源利益的不均衡。

2.可持续性原则: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以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确保生态服务的持续供给和可持续利用。

3.差异化原则: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供给能力的差异,制定不同的补偿政策和措施。

4.多元主体参与原则: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鼓励流域内各方主体积极参与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形成多元化的参与格局。

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1.生态服务评估:通过对流域内各类生态服务进行定量评估,确定各方主体应获得的补偿金额。

2.补偿基金设立:设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用于收集和管理各方主体的补偿款项。

3.补偿标准制定:根据生态服务评估的结果和各方主体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确保补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补偿资金分配:根据补偿标准和各方主体的补偿金额,进行补偿资金的分配和支付。

5.补偿效果监测与评估:定期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补偿政策和措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3•【字号】甬政发[2006]119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06]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实施“六大联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建立健全本市生态补偿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现实意义(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促进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生态环境的优劣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市域内的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

(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维护生态保护区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

长期以来,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群众为了资源环境建设作出了贡献,走出了有本地特色的依靠生态环境发展的新路子,改善了自身的生活环境,同时也为其它地区提供了良好的资源环境保障。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生态重点保护地区的发展,维护和发展当地群众的利益。

(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推进生态建设的有效举措。

传统的生产发展方式,往往无偿使用资源环境,不计资源环境成本。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确立资源环境的价值观念,推进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的市场化运作;有利于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有效推进生态建设。

二、正确把握生态补偿的指导原则(四)坚持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原则。

生态补偿涉及面很宽、范围很广、要素很多,同时也是一项前瞻性探索性的工作。

建立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地制 定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 。 实现全 流域合
是从 发展 中获益 一方对 造成 的外 部环 境损 害 进行赔偿 : 而 当一方 为了保护环境放弃 发展机 会 时, 也有权获取相应补偿 。上世纪 8 0 年代 ,
我 国有 学者 开始对 生态 补偿 有所 关注 。2 0 0 6
年 4月 , 在第 六次 全 国环境 保护 大会 上 , 时任 国务院 总理温家 宝指 出 .要 按照 谁开 发谁 保 护、 谁破坏谁恢复 、 谁受益谁补偿 、 谁排污谁 付 费的原则, 完 善生态补偿政策, 建立生态补 偿机
睿 /眼 /聚 /焦
生态 补偿机 制
● 生态补偿机制是 可以量化 生态损失的一种手段 。 ● 长江上游 的战略地位决定 了建立生 态补偿机制 的必要性 。
● 将水电工程对生态造成的损失从定性层面量化换算成经济指标 , 让“ 看不见
的手” 发 挥作用。
生态补 偿机 制是 可 以量 化 生态损 失 的一 种手段 。 生态补偿是 国际上流行的可持续发展
长 江上游 特殊 的地 理位 置和 战略 地位 决
定 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的必要性 。 对 于长江上
2 0 1 5 年第 4期 1 9
睿 /眼 /聚 /焦
主体 、 补偿标准 、 补偿对象等 找不到执行依据 , 可操作性不强。
2 0 1 5年 4月 2 5日公布 的中共 中央 、国务
企业排放缴款或罚款 由其统筹。 这样 既可以避
宜搞大一统的国家标准, 国家应该只负责立法 、
出台一些引导性政策 ,并提供一些指导示范性 案例 。 由地方政府、 行业主管部 门根据各种环境
免生态补偿管理 中九龙 治水现象 。 也理顺 了生 态补偿 的资金来源 。 如果水利开发单位因为生 态补 偿款入不敷 出,则说 明该项 目弊大于利 ,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小 。这 些 地 方 虽 然 处 于 经 济 薄 弱 和 农 户 相 对 贫 困 状 态 ,但 就 提 供 农 业 生 态 服 务 功 能来 说 却 具 备 很 大 的潜 力 。通 过 实 施 生 态 补 偿 ,贫 困 的 农 户 就 有 可 能 从 生 态 补 偿 中受 益 。另 外 ,生 态 补
水取 水 标 准 。对 水 源 保 护 所 产 生 的 生 态 效 益 为 上海 市每 个 市 民平 均 享有 , 水源 所 在 地 政 府 和 农 民因 为保 护 水源 , 限制 了 当地 经 济 发展 , 因而 造 成 了一 些 机 会 成 本 的损 失 ,但 是 却 没 有 得 到 相 应 的生 态 补 偿 。这 就 使 致 力 于经 济 发 展 的水 源 保护 区的地方 政府和追 求脱贫 致富 的农 民, 缺 乏保 护 生态 环 境 的积 极 性 。上海 市 生 态 保 护 方 面 还存 在 着 结 构 性 的 政 策 缺 位 ,特 别 是 有 关
】●
建立生态补偿 机制
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吴方 卫 赵 霞
随着 社会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加 强 生 态 环 境
生 态 建 设 的 经 济 政 策 严 重 短 缺 。这 种 状 况 使 得 生 态 效 益 及 相 关 的经 济 效 益 在 保 护 生 态 者 与 生 态 受 益 者 、 损 害 生 态 者 与 生 态 受 害 者 之 间 的 不 公 平 分 配 ,导 致 了生 态 受 益 者 无 偿 占有 生 态 效 益 , 态 保 护 者 得 不 到 应 有 的 经 济 激 励 ; 害 者 生 损 未 能 承 担 损 害 生 态 的责 任 和 成 本 ,生 态 受 害 者 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 上 述 这 种 生 态 保 护 与 经 济 利 益 关 系 的 扭

生态系统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关系是什么

生态系统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关系是什么在当今社会,生态系统保护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

而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有效的政策工具,在促进生态系统保护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那么,生态系统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生态系统是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动态平衡系统。

它为人类提供了众多的服务和价值,如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肥沃的土壤、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等。

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加剧,生态系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如森林砍伐、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气候变化等。

这些问题不仅威胁着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也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生态系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行动。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推广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方式、加强环境监管、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等。

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投入,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保护生态系统会给当地的社区和居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发展限制。

例如,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一些地区可能需要限制木材采伐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这可能导致当地居民的收入减少。

生态补偿机制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

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生态系统保护行为的政策工具。

它的基本原理是,让那些从生态系统保护中受益的人或组织向那些为保护生态系统付出代价的人或组织提供补偿,从而实现生态保护的成本和收益的公平分配。

生态补偿机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

例如,政府可以向那些在生态保护区内限制开发活动的居民提供财政补贴,以弥补他们的经济损失。

企业也可以通过购买碳排放权来为其温室气体排放行为买单,从而激励企业采取节能减排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此外,生态补偿机制还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如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市场,让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能够通过出售生态产品(如清洁的水源、新鲜的空气等)获得经济回报。

生态系统保护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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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之本、发展之基。

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会失去基本的依托。

自进入工业社会以来,随着工业生产发展和人口数量的增加,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急剧增加,生态环境破坏这一全球性问题日益凸显。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日趋强化的环境约束。

着眼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就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专节论述,强调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我们应深刻认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意义和基本途径,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之所以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因为一个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与重建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一个区域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可能会丧失许多发展机会、付出机会成本。

而生态环境又是一种公共品,一个区域生态环境的积极变化会给相邻区域带来生态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体现生态环境这一公共品的价值,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生态环境较好的区域往往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如长江、黄河的上游地区,西南的山林地区,西北的农牧交错地区。

但必须看到,这些区域的生态环境也已非常脆弱,具有生态脆弱与经济落后重叠交织的特征。

没有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这些区域必然没有足够的资金和积极性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与重建。

而一旦这些区域为发展经济、摆脱贫困而大力开发自然资源,又必将破坏生态环境。

此外,即使在发达地区,一些地方为支持大城市发展,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方面付出大量生态保护成本,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较慢,也需要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国对生态环境问题高度重视,并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出发点,根据生态功能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多种因素进行核算,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调整各区域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

当前,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生态环境的公共品属性决定了政府的财政投入是生态补偿的主要渠道。

中央财政应依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对提供大量生态产品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特别是对中西部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均衡性转移支付。

省级财政则应对省级的生态功能区进行补偿支持。

建立区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这是在平等的区域主体之间进行的补偿,包括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
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

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考虑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这包括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等现有相关政策,同时积极试点和推行资源使用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补偿模式,形成层次分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资源环境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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