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会计处理
论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会计处理

论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会计处理作者:王书民吴海波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年第01期[摘要] 本文在分析其他综合收益含义的基础上,探讨了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问题,并建议完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增设利得、损失和综合收益要素;制定“综合收益报告”准则,并修订相关具体准则;完善相关会计处理,设置“其他综合收益”一级会计科目。
[关键词] 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建议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 01. 007[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01- 0015- 040 引言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准则中引入了全面收益观的理念,但并未在报表格式和披露要求上得到充分体现。
2009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要求上市公司从2009年开始在利润表中列报“综合收益总额”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实践将正式引入综合收益的概念。
2014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CAS 30),其核心内容和主要变化是要求增加其他综合收益,规定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中进行列报,这有利于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更多决策有用信息。
但CAS 30对其他综合收益涉及业务的会计处理未做出明确规定,且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对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构成认识模糊,进而无法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综合收益水平。
因此,正确认识和理解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有利于CAS 30的执行,进而提高相关会计信息质量。
1 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正确理解和认知其他综合收益必须弄清几对相关的概念,即综合收益观与资产负债观、资本公积与利得和损失、其他资本公积与其他综合收益。
1.1 综合收益观与资产负债观综合收益观。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不断变化的会计目标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传统的收益观逐渐显示出诸多弊端。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及例解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及例解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及例解财会信报 2021年11期财政部近期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新30号准则),该准则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利润表中正式增设“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两个项目。
事实上,其他综合收益涉及各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如不系统梳理,填报时很容易疏漏。
对此,本文依据新修订报表准则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其他具体准则中对企业不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规范,对“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介绍。
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及构成新30号准则中涉及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和分类规范如下:(一)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某一期间除与所有者以所有者身份进行交易之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利润表中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
(二)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根据各该项目是否能在以后会计期间重分类进损益而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等情况。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新30号准则列举了按照权益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五种情况。
综合收益涉及的交易和事项(一)因重新计量产生利得或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是指这些交易或事项的发生时企业会产生利得或损失,但这些利得或损失按相关会计准则规定不得计入企业当期损益,而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也不能重分类转入损益。
按准则的相关规定,利得或损失产生时按规定不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只能计入所有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与计量及会计处理

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与计量及会计处理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包括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两类。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导致的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二)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其他综合收益或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对于发生的汇兑损失借:其他综合收益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发生的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1)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摊余成本,该项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仍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
(2)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差额,或借方)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入当期损益.(3)按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将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入当期损益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1)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贷: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作相反的会计分录(2)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借:其他综合收益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5.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1)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贷:开发产品等其他综合收益(差额)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差额)(2)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因转换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转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他综合收益贷:其他业务成本6.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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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的探究

关键 词 : 其他 综合收益 ; 问题 ; 建议
其他 综合 收益作 为企 业不计 入 当期损益 的 利得或 损失 , 这与税 法 积 一 一 其 他资本 公积) 。( 2 ) 认 股权持 有人到期 没有行权 的 , 应 当在到 期 处理 存在差 异。税法 规定 , 会计 处理与 税法规 定不一致 的 , 应在企 业税 后将 原计 入 资本 公积 ( 其他 资本 公积 ) 的部 分 转入 “ 资 本 公积( 股 本 溢 前利 润( 利 润总额 ) 基 础上 , 按 照税法 规定 进行 纳税调 整。在 会计上 , 则 价) 。
成项 目。
( 一) 其他综合收益的涵义
股 股 东对企 业 的 资本性 投 入 , 应将 相 关利 得计 人 所有 者 权益 ( 资 本 公
积) 。
( 二) 其他综合收益核算特点分析
首先, 其他 综合收益 虽然在 发生时不确 认为 当期损益 , 而是计入 所
一
4 、破 产重 整企 业股东 让渡股 权取 得收 益形成 的其 他综合 收益 。 5 号解 释规定 : 企业 发生破 产重整 , 股 东因执行法 院批准 的破 产重整 计
划, 通 过让 渡所持 有 的该企 业部 分股权 , 向 债权人偿 债 的 , 企 业应将 股
、
其他综合收益的涵义及特点分析
东所 让渡 的股权 按 照其在 让 渡之 日的公 允价值 计入 所有 者权 益 ( 资 本
公积 ) , 减少 所豁 免债务 的 账面价 值 , 并将让 渡股 权 公允价 值与 被豁 免 其 他综 合 收益 是指 除 资本 溢价 或股 本 溢价 项 目以 外所 形成 的 资 债务账 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 计人 当期损 益 。 本 公积 , 主要包 括直 接计人 所有 者权 益的 利得和 损失 。根据 财政 部于 以上 规定 说 明 : ( 1 ) 上 述所 谓被 豁免 债务 , 应 解读 为股 权受 让人 代 2 0 0 9 年6 月印发的 企 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三号》规 定 , 其他综合 收益 偿债 务 , 或 付款给破 产企 业管理 人偿 还债务 。( 2 ) 让 渡 的股权 的在让 渡 项 目用来反 映企业 根据会计 准则规定 未在损益 中确认 的各项 里的和损 日的公允 价值如 何确 定? 一 方面 , 由于破 产企 业净 资产 为负数 , 其股 份 失扣 除所 得税 影响后 的净 额 , 也就是 企业 非 日 常 活动 所形成 或发 生且 价值应认 定为。 或负值 ; 另一方面 , 鉴 于有人愿 出资偿债 换取让 渡的股 不计 入当 期损益 的、会导致 所有者权 益变动 但与所有 者投入 资本或 者 权 , 说 明该股权 有潜在 价值 , 比如破产企业 有特殊 资质 、特许权 利等 。 向所 有者 分配利润 无关的经 济利益 的流入 或流 出。很 多人进入 了一个 这些 资质 、权 利往往 与企业 共 存亡 , 不能剥 离 出来上市 流通 或拍 卖 。 误区, 认为 “ 其他综合 收益 ”是资本 公积的 发生额 。在新会计 准则 中 , 笔者认 为 , 在 无法理清 的情 况下 , 可 以按 照股权受让 人实 际出资 额计算 资夺 公积 是企 业 收到 投资 者的 超 出其 在企 业注 册 资本 或股 本 中所 占 股权 公允价值 , 似乎这样 更符合市 场法则 。 份 额的投 资 , 以及直 接计 入所有 者权 益 的利得 和损失 。所 以其他 综合 5 、 非控 股股 东 向被 投资 单 位提 供 经济 利 益 形 成 的其 他 综合 收 收 益是 资本 公积 的 一 部分, 但 不能 把全部 资本 公积都 列为 其他 综合 收 益 。5 号解 释规 定 : 企业 接受 非控股 股东 ( 或非控 股股 东 的子公 司 , 下 益 。 由此 可 见 , 并 不是所 有资 本公积 的变 化都 会是其 他综 合收 益的 组 同) 直接 或 间接 代 为偿 债 、债务 豁 免 或捐赠 , 经济 实质 表 明属 于 非控
试析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

试析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一、相关名词定义及解讀(一)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但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各项利得或损失。
(二)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利润表中反映的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
(三)纳税调整,是指在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差异时,按照会计服从税收的原则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消除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
二、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方法按照會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和一般流程,凡是应列入财务报表集中、汇总反映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均应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在按会计科目序列排列的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中,尔后根据总分类账,结合明细分类账编制各种财务报表。
但是,无独有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的不计入当期损益的企业利得或损失,发生时并没有专门会计科目进行汇集和登记,而是直接与其他核算内容一并计入“资本公积”科目中。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则先编报表附注,将不同内容的其他综合收益明细项目,分类排列编制其他综合收益的明细表,并同时按照所得税预期税率计算出该项目的所得税影响,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减项,再减去各该项目“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小计后与其他明细项目“小计”加总,作为填报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依据,无须像利润表的各个损益项目那样按照损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报。
不过,会计人员应当在“资本公积”科目中单设“其他综合收益”明细科目,以便于该项目的附注披露和报表列报。
《其他综合收益明细表》格式请见本文“第五部分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和披露”。
三、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行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一)特点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涵义不能重分类进损益,是指相关事项发生时,一般会导致企业资产、负债和相对应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利得或损失以后期间随着与其他资本公积的终止确认而自然终结,有时或按规定要求,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核算的内容及其会计处理_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与实务案例_[共2页]
![其他综合收益核算的内容及其会计处理_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与实务案例_[共2页]](https://img.taocdn.com/s3/m/7f59c3c64431b90d6d85c71e.png)
第十一章所有者权益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在权益工具授予日及行权日,会涉及与其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和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时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行权日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按其差额)举例说明实收资本核算的会计处理如下。
【例题11.3.1】施工企业拥有甲公司25%有表决权的股票,2×15年2月12日,甲公司因增资扩股增加资本公积9 000 000元。
2×15年6月28日,企业将拥有的甲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
做如下会计分录。
(1)2×15年2月12日,因甲公司增资扩股而增加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 25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250 000 (2)2×15年6月28日,企业将拥有的甲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原计入资本公积的数额转入当期损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250 000 贷:投资收益 2 250 000四、其他综合收益核算应设置的账户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为了核算和监督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减变化情况,施工企业应设置“其他综合收益”账户。
其贷方登记企业取得的各项其他综合收益;借方登记企业按规定用途转出的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有的其他综合收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核算的内容及其会计处理其他综合收益包括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两类。
(一)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综合收益是指公司在特定会计期间内发生的除普通业务外的其他收益或损失。
与公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但对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业绩具有重要影响。
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两种主要方式: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和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
一、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即将其他综合收益通过一次性调整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不经过损益表。
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的项目包括典型的例子有: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现金流量套期损益、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公允价值……等。
下面以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为例,进行详细说明。
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是由于外币对本币的汇率变动导致的资产和负债金额发生变动,进而影响到权益的差额。
该差额通过以外币计算的财务报表转化为本币财务报表时会发生变化。
这种差额需要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中。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那些既非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也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综合收益,因此需要通过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来进行会计处理。
二、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是指将其他综合收益先通过权益科目进行计入,再通过后续转入损益或资本公积项目,最终转入综合收益表中。
间接计入综合收益表的项目主要有:不能重分类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成分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后利得转入综合收益。
下面以不能重分类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成分为例,进行详细说明。
1. 不能重分类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成分不能重分类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成分是指发生在会计期间内的其他综合收益,而且在后续会计期间内不会转入损益表的项目。
例如,重新计量的养老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现金流量套期情况下拷贝的相关金额等。
这些项目会计处理时先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随后通过转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等相关科目,最终计入综合收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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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会计处理
论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会计处理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准则中引入了全面收益观的理念,但并未在报表格式和披露要求上得到充分体现。
2009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要求上市公司从2009年开始在利润表中列报“综合收益总额”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实践将正式引入综合收益的概念。
2014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CAS 30),其核心内容和主要变化是要求增加其他综合收益,规定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中进行列报,这有利于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更多决策有用信息。
但CAS 30对其他综合收益涉及业务的会计处理未做出明确规定,且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对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构成认识模糊,进而无法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综合收益水平。
因此,正确认识和理解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有利于CAS 30的执行,进而提高相关会计信息质量。
1 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
正确理解和认知其他综合收益必须弄清几对相关的概念,即综合收益观与资产负债观、资本公积与利得和损失、其他资本公积与其他综合收益。
1.1 综合收益观与资产负债观
综合收益观。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不断变化的会计目标和经济
环境的影响,传统的收益观逐渐显示出诸多弊端。
为适应客观的经济环境和不断变化的使用者的需求,“综合收益观”这一新概念应运而生。
综合收益观认为,综合收益包含财务报告主体在财务报告期内,同所有者以外的其他方进行交易或发生的其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权益(即净资产)变动。
包括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即为当期所有已确认的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无论是否为当期经营成果或是否实现,都应属于“综合收益”。
从目前来看,“综合收益观”才是社会的主流。
综合收益对业绩的全面呈现,既能适应经济发展及企业业务日趋复杂的需要,又有助于使用者了解管理层主观努力与超出其控制之外因素对业绩的影响,这在一定意义上能消除管理层利用传统线下项目操纵利润的现象。
综合收益是由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两部分组成的,而由其他综合收益的特征可知其他综合收益在当期未实现,但是对于其中大部分项目很可能在下期或近期实现,因此披露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及金额将有利于对企业预测未来现金净流量,同时能提升其他综合收益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资产负债观。
从历史上看,收益计量方法经历了由资产负债观到收入费用观,再由收入费用观到资产负债观的反复,足以证明资产负债观生命力的旺盛。
与收入费用观的角度完全相反,资产负债观确认与计量企业的收益是直接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进行的,即通过企业的期初净资产和期末净资产的变动来计算损益,该变动扣除与所有者作为所有者身份进行交易对损益的影响后,不仅能够反映一定时期内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全面变化,而且涵盖了大量与资产、负债市价变动及
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样,资产负债观就可以弥补在净利润计算中必须是“已实现”的要求而无法反映价值变动对业绩的影响。
同时,收入费用观可能将收益项目中的部分信息直接过滤掉,但研究证明,不同收益项目具有不同的决策有用性。
而资产负债观则能将有关信息选择权留给使用者。
1.2 资本公积、利得和损失
在我国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资本公积的来源主要包含资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其中,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即为其他综合收益。
而资本公积的来源比较广,主要包括除所有者投入的作为企业实收资本外的全部权益性交易,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性投入的金额,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等。
因此,资本公积与其他综合收益并不等同,其他综合收益实际上只是资本公积的一部分,不能把所有的资本公积均列入其他综合收益。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和损失分为两类,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等。
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包括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比较两者,其中“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作为对未来收益有影响的潜在损益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列报,而后者则是作为已实现的损益列入了“净利润”。
1.3 其他资本公积与其他综合收益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只是在CAS30中提到了相关的内容和列报与披露的问题,并没有单独以企业会计准则的形式提出。
而在实务处理中,“其他综合收益”实际上是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都应作为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只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一部分,两者存在着区别。
首先,属于“其他综合收益”范围的“资本公本文由收集整理积——其他资本公积”是由非权益性交易产生的,而在此之外的部分则是由权益性交易产生的,比如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最终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能作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其次,其他综合收益以后若符合条件则可以重分类进损益,而其他综合收益之外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则不能重分类进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