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财务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内容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保障酒店的资金管理,提高酒店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责任人1. 酒店总经理为资金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酒店的资金运作。
2. 财务经理为资金管理的具体执行人,负责具体资金的操作和监督。
3. 酒店部门经理为各自部门的资金管理责任人,负责部门的资金使用和报销。
三、资金的归集和支付1. 酒店的日常营业所得应及时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由财务经理进行监督。
2. 酒店的营业成本、人员工资、税费等应从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并由财务经理进行监督。
3. 酒店的存款、借款等操作应经过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批准和监督。
4. 酒店的资金使用需提前填写资金申请表,并经过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审批,才能支付。
四、资金的监督和控制1. 财务经理应定期对酒店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
2. 酒店总经理应定期对酒店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3. 经费专员和审计人员应定期对酒店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和合理。
4. 负责资金操作的人员需遵守资金操作制度,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或违规操作。
五、资金的风险管理1. 酒店需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提前识别和预防各种财务风险。
2. 酒店需购买财务风险保险,确保在遇到资金风险时能够及时得到保障和补偿。
3. 酒店需建立危机处理预案,一旦出现资金危机能够及时稳定情况,并妥善处理。
六、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合理性1. 酒店需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流程,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酒店需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和效益。
3. 酒店需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控制。
七、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酒店需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管理的合规和效果。
2. 酒店需定期评估资金管理的效果和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八、附则本资金管理制度由酒店总经理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酒店钱财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酒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酒店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酒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客房部、餐饮部、销售部等各部门。
三、职责与权限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酒店财务管理制度,对酒店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使用负责,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3. 员工在使用资金时,应遵守本制度规定,不得挪用、侵占、私分酒店资金。
四、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收支管理(1)酒店所有资金收支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进行,严禁个人收取、支付现金。
(2)各部门收取的现金、支票、汇票等款项应及时上交财务部门,不得私自留存。
(3)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2. 预算管理(1)酒店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
(2)各部门应根据预算执行资金使用,不得超支。
(3)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3. 付款管理(1)酒店所有付款必须经过审批,严禁无审批付款。
(2)付款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
(3)付款凭证应齐全,包括发票、合同、审批单等。
4. 报销管理(1)员工报销需提供真实、合法的报销凭证。
(2)报销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
(3)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5. 资金安全(1)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2)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不得泄露酒店财务信息。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理。
3. 对在资金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酒店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酒店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财务部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保障酒店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现金的收付、存储、结算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现金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率性原则,确保现金收支平衡,保障酒店合法权益。
第四条财务部设立现金出纳岗位,负责日常现金收付、账务处理等工作。
现金出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二、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财务部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收入的管理规定,合法合规收取现金收入。
第六条财务部应设立现金收入日记账,详细记录现金收入的来源、金额、时间等信息。
每日营业结束后,现金出纳人员应将当日的现金收入日记账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第七条财务部应定期对现金收入进行盘点、核对,确保现金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八条财务部应加强对收款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收款人员对现金收入管理的认识,防范现金收入流失风险。
三、现金支出管理第九条财务部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支出的管理规定,合理控制现金支出。
第十条财务部应设立现金支出日记账,详细记录现金支出的去向、金额、时间等信息。
现金支出需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由现金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加强对付款人员的管理,确保现金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现金支出应采用合法的支付方式,尽量避免现金支付,降低现金支出风险。
第十二条财务部应定期对现金支出进行盘点、核对,确保现金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现金存储管理第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家关于现金存储的管理规定,合理存放现金。
第十四条财务部应设立现金库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现金库房应安装监控设备,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五条财务部应加强对现金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现金库房的保管、领用、归还等制度。
现金出纳人员应每日核对现金库存,确保现金库存的准确性。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修改)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财务管理规定,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酒店设出纳岗位,负责酒店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等业务处理,并保管银行制单UKEY和票据等货币资金资料。
出纳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酒店各项财务规定。
第四条酒店财务部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应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按照岗位不相容、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的原则,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章货币资金内容第六条现金是指酒店库存的现金,包括各国纸币和硬币。
第七条银行存款是指酒店存入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汇入酒店银行账户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的货币资金。
第八条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九条酒店库存现金由前厅的营业备用金和存放出纳保险箱的现金组成。
第十条酒店库存现金采用定额方式管理。
(一)每日前厅备用金定额不得超过2万元,用于为住店客人提供结账付款及找零;超过部分须当天上交财务。
(二)每日出纳保险柜现金不得超过2万元,超过部分除因计划使用资金外当天须到银行办理存现。
送银行存现超过5万元的,需2人同往。
第十一条酒店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登账,不得账外设账。
第十二条现金开支范围:(一)因特殊原因不能由银行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或劳务费用。
(二)不适合银行转账的员工抚恤金、丧葬费、劳保福利等。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公司处理紧急情况时的支出。
(五)1000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或退款。
(六)经核准的特别备用金(如采购备用金等)。
第十三条大额现金支付应提前通知财务做好准备。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或以白条抵库,以保证账款相符。
酒店财务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各种现金单据的报销,应先填写现金报销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总经理同意批准后,才能报销。
4.支票领用必须由采购人员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和用途,并由酒店总经理或主管经理签字,方可领取。经管支票的人员必须及时登记、注销,对规定时间内未报账的要及时催报或查明原因。
5.对未达账项的每笔款项,经管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知道原因,及时清理解决。
5.酒店印鉴由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出纳员提取现金时,由出纳填写支票,印鉴专管人员盖章,财务部经理在现金用款单签字后,方可取款。
(二)现金的管理
1.实行钱账分管,互相制约。现金收付保管人员不得兼做与现金有关的记账(现金出纳日记账除外)工作。记账人员也不得兼做现金收付、保管工作。
2.出纳人员要保管好现金、支票和银行收付印章。现金存放在保险柜中,每天下班前要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好。
3.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对现金收付计划、收付手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凭证传递、现金清查盘点等进行全面检查或突击检查。
4.加强核对工作,总账与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要经常核对,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三)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即不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部门
财务部
制度名称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批准人
制定人
制度内容
(一)现金的收支
1.酒店现金收入应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送存开户银行,存入或支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来源或用途。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1、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的酒店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货币资金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保证酒店货币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周转。
(1)现金流量预算管理财务会计部经理必须每月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当月酒店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流入、流出及存款余额的状况。
每年编制年度现金流量预算,并附情况分析报告,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作为酒店总预算的一部分。
财务部经理负责安排日常资金的筹集、收贷及现金收支计划。
(2)现金管理A、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a、支付工资、奖金及工资性津贴等。
b、支付差旅费、职工医疗费、托费等。
c、支付农副产品以及在市场上采购的鲜鱼、水产、菜等。
B、营业收入的现金按规定由总出纳进行清点并编制总出纳报告。
C、财务会计部在收支现金时,要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单据是否合法,数额是否完整,签字手续是否齐备等,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收付。
D、认真做好库存现金保管工作。
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在保险柜,确保安全。
E、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留用一部分备用金时应向财务会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备用金支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移作他用或私人挪用,财务会计部将对各部门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
F、一切现金收付款项均须按业务性质分别填写交款单或支款单,并要写明收付的内容、用途及有关情况、金额,由有关人员审核盖章后方能办理收支现金手续。
G、现金收支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帐款相符,严禁用白条或原始凭证抵库。
H、各部门的收付款项都应通过财务部入帐,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保留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
(3)银行存款管理A、收付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B、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要求财务会计部签发银行转帐支票或支付货款时,首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待业务结束或物资入库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销帐手续,未及时办理销帐手续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

酒店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督,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部各个部门的资金管理,包括酒店的收入、支出、资金使用、资金审批等方面。
第三条酒店财务部门是酒店资金管理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酒店资金,各部门应当配合酒店财务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酒店领导要重视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酒店资金管理制度,落实资金管理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
第二章资金收入管理第五条酒店收入主要包括客房收入、餐饮收入、会议收入、其它收入等,各部门要按照酒店的收入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各项收入。
第六条酒店的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收款、结算、账务核对等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酒店要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做到收支平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对于属于酒店的其它非经常性收入,都要及时上报酒店领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归档。
第三章资金支出管理第九条酒店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支出、运营支持支出等,各部门要合理控制支出,确保资金安全和经济合理使用。
第十条酒店的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核销等相关工作制度,对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对于酒店的支出要按照流程审批,确保支出合理、合规,避免出现违规支出。
第十二条酒店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计划,严格执行预算,避免因为资金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资金浪费和损失。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三条酒店应严格授权制度,对于使用资金的人员和金额都要有明确的授权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酒店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使用、报销等工作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酒店要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现金的使用和收存,严禁私存现金和挪用公款。
第十六条对于酒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差旅费、办公用品费、业务招待费等,要按照相关规定和酒店财务预算进行使用,并及时报销。
酒店货币管理制度

酒店货币管理制度1.酒店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信用证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2.酒店对外付款一般采用转帐结算方式,如采用现金结算,应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3.酒店管理当局,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牵制、控制制度;1)现金内部控制,实行分工负责制,相互牵制,实行钱帐分离,现金收支出纳,会计核算凭证,通过会计相互监督;2)空白银行凭证和预留印鉴要分开保管,不得一个人兼任;4.建立健全严格的开支审核、审批制度:1)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现金限额待定),所有超限额的支出,必须以支票或其它转帐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须总经理亲笔签字批准,方可付现;2)所有开支必须经过授权审核人审批,报送总经理批准,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5.出纳应根据酒店制定的付款和费用核销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每笔业务,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如出纳凭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付款的,由出纳负责追回,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6.出纳收取各营业点的现金,必须于当日16:00时前全部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和挪用现金,违者按偷窃论处;7.出纳保险柜内,不得存放个人财物,一经发现,全部没收;8.周转金是酒店财务部借支给酒店各营业点收款岗的专项款项,只可用于收钱找零,支付客人预收款,外币兑换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和转借他任;9.各营业点收银员在收取钱,物品等需在帐单,报表上加盖私章,以示责任;10.出纳报帐完毕后,须在原始单据上加盖核销印章或现金付讫,转帐付讫印章,以示原始单据已报销;11.收银员,出纳员在操作运作中,收取的假币及现金的短款由责任人自行全额赔付,遵循长缴短赔的原则;12.核定库存现金,收银员周转金限额(收银周转金,实行三班交接),库存现金,周转金最高限额,一般只保留3000元(待定),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周转金;13.严格执行各营业点收银员,周转金每班交接制度,认真记录好每班交接情况,严格登记;14.酒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往来结算而收到的款项,应及时入帐管理和核算,任何人不得拖延,禁止保留帐外公款,公款私存,严禁白条抵库;15.实行对库存现金、周转金和银行存款经常性的检查和突击性抽查制度(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杜绝弊端发生;16.会计人员、收银员如因工作调整或不需周转金,必须办理相关的交接及退款手续,交接时,应有监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由移交人编写移交清单,经接交人核对后,必须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签字,一式三份;17.严禁将客人给予的小费私人占有,若客人给予小费,应将小费投入小费箱中;18.严禁采购物品及办理其它业务索要回扣(包括礼品),若供应商、客户执意要给予回扣(包括礼品),应如数交公;若私自占有,按贪污论处;19.严禁私卖不属于酒店的商品及物品、物料,一经发现有此情况,追究当事人及部门经理的责任,并按所持商品或物品物料价格的十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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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集贸市场采购食品原材料的支付;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出差费;在1000元以下的 零星开支等。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现金。
4.各种现金单据的报销,应先填写现金报销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总经理同 意批准后,才能报销。
2.按银行名称、存款种类和不同货币,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按照 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 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
3.使用支票金额起点按规定办理,不足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用现金支付。对未使用的空 白支票要妥善保管,按编号顺序使用,指定专人管理;已经签发作废的支票要与支票存 根粘连在一起,妥善保管。
3.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对现金收付计划、收付手续、凭证传递、现金清查盘点等进行全 面检查或突击检查。
4.加强核对工作,总账与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要经常核对,发现不符及 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即不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 得套取银行信用,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5.酒店印鉴由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出纳员提取现金时,由出纳填写支票,印鉴专管 人员盖章,财务部经理在现金用款单签字后,方可取款。
(二)现金的管理
1.实行钱账分管,互相制约。现金收付保管人员不得兼做与现金有关的记账(现金出纳 日记账除外)工作。记账人员也不得兼做现金收付、保管工作。
2.出纳人员要保管好现金、支票和银行收付印章。现金存放在保险柜中,每天下班前要 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好。
4.支票领用必须由采购人员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和用途,并由 酒店总经理或主管经理签字,方பைடு நூலகம்领取。经管支票的人员必须及时登记、注销,对规定 时间内未报账的要及时催报或查明原因。
5.对未达账项的每笔款项,经管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知道原因,及时清理解决。
部门
财务部
制度名称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批准人
制定人
制度内容
(一)现金的收支
1.酒店现金收入应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送存开户银行,存入或支取现金必须如 实写明来源或用途。
2.支出现金要在库存现金限额内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 付(即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保留账外账、以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等挪用现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