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医药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大全

医药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大全为保障医药零售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客户健康,建立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下面是常见的医药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大全。
一、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是医药零售企业质量管理的指导和规范文件,它包括了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责任、质量文件、质量审核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医药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应该与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相符合。
同时,手册必须得到企业管理层的认可和批准。
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1.质量手册这是医药零售企业质量管理的主要规范文件,描述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范围、组织结构、主要职责,以及每个部门的质量责任。
2.程序文件程序文件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形式化文件,描述了各个流程和步骤。
医药零售企业中一般需要包括质量控制程序、物料和产品控制程序、客户服务程序、投诉处理程序等等。
3.工作指导书工作指导书更详细地描述了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
医药零售企业中的工作指导书通常包括采购、库存、销售、药品储存和运输等方面。
三、质量记录文件1.质量记录这些在医药零售企业中是很有价值的文件,记录了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
例如,每天对药品储存温度的监测、销售记录、客户投诉记录等。
2.质量审计文件质量审计文件是对企业质量体系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审查,防止质量问题出现。
为了避免纠纷和保证质量,医药零售企业有必要进行定期的各种审核和检查。
四、培训文件1.培训计划企业充分认识到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对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因此,医药零售企业定期制定培训计划,包括质量培训、安全培训、药品知识培训等方面。
2.工作说明工作说明是说明员工需要掌握的操作方法、规范和程序的详细文档。
这对于确保工作的标准化非常重要。
工作说明必须被充分培训的员工掌握。
以上就是医药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大全的介绍,其中的文件可以为企业提供明确的管理方针、能够规范流程和工作。
药房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药房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文件药房是医院中最关键的部门之一,是为患者提供诊疗所需药品和医疗用品的单位。
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和科技的不断升级,药房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提高,因此药房的质量管理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份药房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文件,请参考。
一、目的《药房质量管理制度》是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确保药品管理的合法、规范、科学和有效,提高医院药房的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所有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医院药品管理部门(1)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和规范。
(2)指导和监督药房的运作,确保按照规程进行。
(3)适时对药品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
(4)对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
2.药品管理人员(1)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2)对药品进行储存、购买、配送等方面的管理。
(3)对各种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并确保安全。
(4)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并组织处理。
3.药品质量检查员(1)监督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并进行样品检测。
(2)定期检查药品存放环境并进行药品质量监测。
(3)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进行上报。
四、文件管理(1)该文件由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制定,经领导审批后正式实行。
(2)药房管理人员须定期对该文件进行学习,以提高药品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对本文件的修订、废止等问题须进行记录并报领导批准。
五、工作流程1.购进药品(1)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各项手续的办理。
(2)对购进的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并确保质好安全。
(3)另立药品冷藏室,储存处方药、生物制品、保健品等。
2.药品配送(1)药房工作人员应在医生开具处方后进行配药。
(2)配送前应进行二次确认,并在单据上签名,保证患者用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药房需要配送的药品重要物品必须由药房工作人员负责送达患者手中,且每次配送后必须经过患者确认。
3.药品管理(1)药房工作人员应对各类药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各类药品之间相互不受干扰。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文件2024

引言概述: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文件在药店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文件,涵盖了药店从采购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的内容,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职责和职权、组织结构和责任、文件控制、培训和教育、设施和设备、供应商管理、质量风险管理等。
正文内容:1.质量方针1.1明确质量方针的定义和重要性1.2制定可量化的质量目标,并期望实现质量管理的不断改进1.3明确质量方针的传达和执行机制2.质量目标2.1设定质量目标的原则和方法2.2提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2.3监控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3.质量职责和职权3.1明确质量管理的各个层级的职责和职权3.2建立质量管理的协同合作机制,确保质量职责的顺利落实3.3明确质量管理的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罚机制4.组织结构和责任4.1确定药店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4.2明确质量管理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4.3建立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5.文件控制5.1建立文件编制、审批、发布和废止的流程和要求5.2制定文件管理的责任和权限规定5.3确保各类文件的及时更新和合规性6.培训和教育6.1建立员工培训的计划和内容6.2制定培训资料和培训流程6.3进行培训的评估和反馈,并进行持续改进7.设施和设备7.1确保药店设施的合规和安全7.2制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计划7.3进行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查和评估8.供应商管理8.1建立供应商评估和认证机制8.2确定供应商选择的标准和程序8.3建立供应商管理的监督和协作机制9.质量风险管理9.1明确质量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9.2建立质量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方法和工具9.3制定应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总结: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文件是药店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药店质量管理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本文详细介绍了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职责和职权、组织结构和责任、文件控制、培训和教育、设施和设备、供应商管理、质量风险管理等内容。
药房质量管理制度

药房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房的经营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对药房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范1. 药品采购管理(1)药品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药品购销合同的规定进行。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学、医学专业知识,严禁私自购买或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2)采购人员必须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不得擅自接受次品或已过期药品。
(3)对于进货的药品,药房必须建立完整的进货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货号、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数量、验收人员及验收日期等。
2. 贮存管理(1)药品贮存必须符合药品的储存要求,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摆放,保证药品的新鲜度和有效性。
(2)贮存药品的环境要求:要求贮存药品的环境干燥、通风、避光,温度适宜,避免毒品、易爆品放在一起。
(3)对于已经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必须及时予以处理,严禁继续使用或销售。
3. 药品销售管理(1)对处方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医师的处方进行,不得擅自买卖处方药品。
(2)对于非处方药品,销售人员必须对购药人员的身份、病情等进行核实,并向购药人员进行用药指导。
(3)对于有药品纠纷的处方,药房必须建立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包括购药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医师处方、销售日期、售药员工号等信息。
4. 药品合理使用管理(1)药房必须建立相应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对于患者能够自行购买的药品,必须进行用药指导,避免误服或过量服用。
(2)药房必须建立严格的用药记录制度,对于特殊病情的患者,必须进行用药跟踪,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5. 药品监管(1)药房必须积极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检查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对于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必须主动通报监管机构,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保证患者权益。
6. 药品库存管理(1)药品库存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合理安排库存,避免积压过量库存。
(2)药品库存必须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一致,并及时调整库存,避免因库存管理不善导致药品浪费。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店运行有序,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药店全体员工。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维护药店形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药品管理规定第四条所有销售药品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未经授权的药品严禁销售。
第五条每批入库的药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杜绝交叉感染。
第六条保持药品质量,每天对出售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药品过期必须及时清理,不得出售。
第八条对于患者购买的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药品和剂量进行配药,不得擅自调换或增减药品。
第九条所有处方药销售必须要求患者出示有效处方,保留处方副本作为备案。
第十条对于特殊药物(如毒性药品、危险药品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储存和销售,严格控制其使用。
第三章服务规定第十一条药店员工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服务流程,确保专业化服务。
第十二条提供优质的药品咨询和用药建议,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三条对于患者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必须及时回应和解决,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药店必须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药店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禁止销售劣质药品,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药店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患者购买药品和处方的信息。
第十八条定期检查、清点库存,确保库存量合理,防止药品过期浪费。
第十九条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药店所有,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医院药房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药房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房的质量管理工作。
2. 药房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日常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
3. 药房设立药品质量负责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三、人员管理1.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
2.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3. 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药品管理1. 药品购进(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
2. 药品验收(1)药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按照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等进行逐批验明。
(2)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货单位,并做好记录。
3. 药品储存与养护(1)按照药品性质,将药品分别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
(2)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调配(1)调配药品时,严格按照处方要求,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
(2)对调配好的药品进行复核,确保无误。
5. 药品效期管理(1)对药品效期进行严格管理,严禁过期药品出库。
(2)对效期药品进行分类存放,及时处理即将过期的药品。
五、质量管理1. 定期对药房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药品质量事故及差错进行追责,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官方版(8篇)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官方版(一)药品的质量验收、陈列储存、养护制度1、库房发至药房的药品,领药人员应核对药名,清点数量,查对有效期,进行外观验收。
2、药品应按剂型、类别、性质、贮存条件分别进行摆放,如生物制品,酶制剂存放冰箱(温度维持在2℃-8℃)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3、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室内温湿度、冰箱温度进行检查调控,并同时登记。
(二)效期药品的管理1、效期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发给患者。
2、有效期低于半年的药品不得入药房。
3、做到每周计划领药,实行少量多次补充。
4、零发药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
5、将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对于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或通知临床尽量使用。
6、针对有效期在____个月内的药品,通知库房联系供货单位,协商予以退货或换货。
7、一季一大查,____月一小查,每季度对药品逐一过目,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观,做到定期登记、杜绝药品过期失效。
(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1、验收药品是,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瓶口松动、霉变、异物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2、在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变色、裂片、沉淀、无标签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3、护士在配液过程中,应予仔细检查,若发现有变色、沉淀、异物、瓶口松动、瓶身裂纹等现象时应联系药房,药房予以更换。
4、将不合格药品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
(四)退回药品管理1、发至护士或患者手中的药品,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回,对退回药品应问明原因,仔细检查外包装、内包装,并核对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与药房药品是否一致。
一致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进行登记;不一致不予退回。
2、院内自制制剂、拆零药品、已损坏内外包装的药品不予退回。
3、生物制剂不得退回。
4、对于退回药品属于质量问题的应通知库房联系更换或者报损,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不得使用。
(五)卫生管理1、药品储存、陈列场所保持通风、整洁、明亮、墙壁不乱钉,禁止悬挂衣物,屋顶、墙壁、门窗、货架无积尘及蜘蛛网。
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样本说明1、该样本仅作为药品零售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内部参考文件。
2、该样本不作为GSP认证的标准,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修改。
3、未经本中心同意该样本不行复印到其它企业.4、企业可在此样本上进行修改,修改后交我中心重新打印后签发。
5、打印时请由药店的文件起草人、审核人和审批人中的一位前来我中心办理,并同时在相应位置和签名、盖章。
目录一、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2、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3、质量体系内部评审的制度4、药品购进管理制度5、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6、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7、药品陈列的管理制度8、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9、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10、销售管理制度11、药品处方管理制度12、药品拆零管理制度13、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14、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15、质量登记处信息管理制度1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7、卫生管理制度18、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9、人员教育培训制度20、服务质量管理制度21、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22、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各岗位管理标准1、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管理标准2、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岗位管理标准3、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管理标准4、药品购进人员岗位管理标准5、质量管理员岗位管理标准6、药品验收员岗位管理标准7、药品保管员岗位管理标准8、药品养护员岗位管理标准9、营业员岗位管理标准三、操作程序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2、质量体系内部评审程序3、药品购进程序4、首营企业审核程序5、首营品种审核程序6、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7、药品养护程序8、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9、拆零药品程序四、质量记录表格1、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2、文件分发记录3、企业全员名册表4、员工教育培训情况记录5、员工健康情况登记表6、企业设施设备一览表7、首营企业审批表8、首营药品审批表9、药品购进记录10、药品质量验收记录11、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12、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13、不合格药品登记表14、报废药品销毁表15、近效期药品催售表16、温湿度记录表17、设施设备使用维修记录18、处方调配销售记录19、处方登记记录20、药品拆零登记表2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2、顾客意见及投诉受理表23、顾客满意度征询表xxxxxxxxxx文件1、目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制度,规范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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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一)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确定所购药品的合法性。
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
(二)采购药品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三)供货方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如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单或者提供税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四)所提供的发票所标明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等内容)。
二、药品验收(一)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
(F0402)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1、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2、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3、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人员)处理;4、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
随货同行单(票)中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二)收货过程中,收货人员:1、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符的,经采购部门(人员)向供货单位核实确认后,由供货单位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收货;2、对于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数量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后,应当按照采购制度由采购部门(人员)确认并调整采购数量后,方可收货;3、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相符的内容不予确认的,报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处理;4、应当拆除药品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药品应当拒收。
(三)企业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制定药品验收标准;2、对药品与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疑似假、劣药的情况应当交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处理,必要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类别和特性的药品,明确待验药品的验收时限,待验药品要在规定时限内验收;4、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尽快处理,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四)验收药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五)中药材验收记录应当包括品名、产地、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记录批准文号。
(六)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七)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八)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1、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2、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
3、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验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抽检增加抽样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4、对抽取的整件药品应当开箱抽样检查;5、应当从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取3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对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至少再加1倍抽样数量进行检查;6、到货的非整件药品应当逐箱检查;对同一批号的药品,至少随机抽取1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
(九)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1、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
2、收货人员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应当报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处理;3、供货方委托运输的,采购部门(人员)应当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收货人员;4、收货人员在收到货后,要逐一核对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不一致的应当通知采购部门(人员)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5、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施运输的或者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做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处理。
(十)验收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十一)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十二)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十三)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或者上架。
(十四)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十五)对未按规定加印或者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者监管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拒收。
(十六)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或上架。
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十七)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或者上架,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处理:1、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入库或者上架,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处理;2、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不得入库或上架,并交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处理。
三、营业场所(一)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证等。
(二)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三)本企业设置营业场所温湿度检测仪器及调控等设备,使营业场所符合药品陈列要求。
(四)经营中药饮片的,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施、设备。
(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
四、药品陈列(一)药品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二)药品陈列应当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三)陈列药品应当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
(四)陈列的药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
(五)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六)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当分开摆放,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柜)与药品陈列区域有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七)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八)含麻黄碱等国家有特殊规定要求的药品,应单柜存放(九)冷藏药品应当放置在冷藏设备中,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并按规定对冷藏设备温度进行监测记录。
(十)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
(十一)装斗前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
(十二)应当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
(十三)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记录。
五、药品销售(一)在岗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二)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告知有效期。
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企业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包括销售的药品品名、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
(五)企业负责销售的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
(六)企业应当做好销售记录。
(七)对电子监管的药品,在销售时,应当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八)除属于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供货单位和采购药品的审核制度一、采购药品中涉及的是首营企业或首营品种,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审核和企业负责人审批。
必要时,可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四)随货同行单(票)样式;(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六)《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首营品种审核资料应当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五、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三)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六、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号有关规定;(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一、负责药品拆零的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
二、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三、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内容。
四、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六、药品拆零销售期间应当保留药品原包装和说明书。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一、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二、销售处方药,处方应当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三、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
四、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五、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一、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时,要求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系指购买者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护照等。
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等与本企业所核准的经营范围是否相符,储藏、销售应符合现行规定。
四、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